万科集团工程计价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工程计划管理制度

万科集团工程计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万科集团工程计划管理工作,提高效率,保障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万科集团全体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程计划管理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顺利进行,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工程计划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及时、准确、全面、规范,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强调团队合作和信息共享,做到科学管理和精细化施工。
第五条工程计划管理的目标是保证工程项目按时完成,质量优良,安全可靠,成本控制合理。
第六条工程计划管理的职责包括计划编制、计划执行和计划监控,各级管理人员应分工明确,有序合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工程计划编制第七条工程计划编制是工程计划管理的第一步,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顺利进行。
第八条工程计划编制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周期、资源需求、成本限制等,确保编制的计划科学合理。
第九条工程计划编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不同时间段的计划,包括总体计划、阶段计划、周计划等,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
第十条工程计划编制应考虑各项工作的关联性和依赖性,合理安排工作顺序,确保各项工作衔接紧密。
第十一条工程计划编制应注意风险控制,对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提前预警和应对,确保工程项目不受不可控因素的影响。
第十二条工程计划编制应尽量准确、详细地估算工程进度和资源需求,避免出现时间延误或资源不足的情况。
第十三条工程计划编制应加强与其他部门和工程项目相关人员的沟通和协调,确保计划统一和一致。
第三章工程计划执行第十四条工程计划执行是工程计划管理的重要环节,应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计划有序进行,保证工程项目进度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工程计划执行应分阶段、逐步进行,确保每个阶段工作有序推进,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六条工程计划执行应严格遵循计划安排,不得擅自调整和更改工作进度和分工,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上级汇报。
万科集团工程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万科集团工程合同治理方法1.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治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依照《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治理规范》,制定本治理方法。
2.范围本治理方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治理部成本治理组负责对本治理方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治理等)贯彻执行本治理方法。
4.方法与过程操纵(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治理、合同履行的治理、合同档案的治理及其他规定)4.1 一般规定4.1.1 本治理方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托付类合同参照本治理方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治理方法执行。
4.1.2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治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治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爱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差不多界定清晰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纳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差不多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治理方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纳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万科工程结算流程.介绍

一 般 规 定
1.1.2
1.1万科集团工程计价管理办法 1.1.3.1 项目经理部职责 1.1.3 项 目 经 理 部 的 工 作
项目经理部是工程资料的管理部门,应有专人负责对全部工程资料进行分 类、装订、存档、保管,建立水电费台帐、奖励与违约金台帐、甲供和三方供 货材料的领用台帐等专门台帐,以便日常查阂与计价; 项目经理部对移交计价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严谨性、完整性负责;项目 经理部应敦促承建商结算的报迭;应认真审核合作单位申报的各种计价资料, 禁止未经审核将承包方资料移交成本管理部;
1.1.3 项 目 经 理 部 的 工 作
1.1万科集团工程计价管理办法
1.1.3.4 结算资料内容
1.1.3 项 目 经 理 部 的 工 作
结算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当以下资料不足以完全说明情况时,还可参照招标及投 标文件的内容等其它与结算相关的资料作为结算计价的依据:
经双方确认的预算书,适用于实行预算包干的合同; 合同文本及所有补充协议,限价材料通知书; 经双方签章的重要经济性计价协商资料;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单(含指令确认单)原件及相应的签证结算; 甲供或三方供货材料领用单原件; 工期、质量、奖励及违约金通知单; 经项目经理部与设计管理部审核的作为计价基础的竣工图纸、工程竣工验收资 无须设计院确认的零星工程竣工图纸,需设计管理部、项目经理部签章确认后,才 能作为计价依据。
成本管理部接收资料后应复核资料的完备性、严谨性,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项目经 理部,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整改; 严禁成本管理部未履行资料复核程序,直接接受资料进行计价工作; 以下文件不能作为工程计价依据: • 电子图纸; • 图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必须转化为设计变更形式方可计价; • 投标时编制的或开工之前用于指导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各类工程联系单; • 各类会议纪要。
【工程管理】集团工程计价管理办法

集团工程计价管理办法1.目的加强集团工程计价工作的规范化。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各房地产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受托非控股经营的房地产公司。
3.定义工程计价指工程项目(含材料采购)的工程量、单价、总价等的计量和确认工作,分工程预算计价、工程结算计价。
工程预算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和非清单计价。
4.职责4.1 集团成本管理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4.2 集团各地产公司从事工程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具体的操作细则,并不得与本管理办法相冲突;各公司的实施细则需及时向集团成本管理部备案。
5.原则5.1 廉洁奉公原则:工程计价工作中,须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5.2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计价过程必须为咨询机构、成本管理部内部的多级审核体系。
5.3 准确高效原则:工程计价工作应依据明确、准确合规;同时应按规定的时间完成。
5.4 可复查性原则:工程计价工作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详《集团成本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5.5 资料为先原则:工程计价工作的最基础条件是计价资料。
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是相关部门必须最高度重视的工作要求。
在计价工作外包中,必须先对计价资料严格审核后方能进行。
5.6 原件结算原则:结算资料应为原件(除合同经济条款可为复印件外)。
5.7 合同清算原则:所有合同在除质保、保修条款外的所有内容履行完毕后,应就合同范围内所有经济事项进行全面结算,一份合同只能办理一份《竣工结算造价协议》。
6.一般规定6.1 成本管理部是工程计价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对计价结果负主要责任,设计管理部、项目经理部、财务管理部参与配合并负相应责任。
6.2 成本管理部负责人原则上可作为计价工作结果的最终审批人,对计价结果负责。
6.3 专业的造价咨询机构是工程计价主要实施者;鼓励各公司与优秀咨询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6.4 成本管理部应定期对专业造价咨询机构开展关于计价工作的集中培训和交底工作。
万科工程管理制度

万科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万科集团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万科集团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工程前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维护等阶段。
第三条工程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规范、效益优先、安全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万科集团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管理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负总责。
二、工程前期管理第五条工程前期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主要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土地使用权取得等。
第六条项目前期部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等文件,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
第七条项目前期部应开展项目选址工作,确保项目选址合法合规,满足项目发展需求。
第八条项目前期部应开展项目规划工作,确保项目规划符合国家和地区发展规划,满足项目功能需求。
第九条项目前期部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确保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条项目前期部应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取得手续,确保项目用地合法合规。
三、设计管理第十一条设计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合理、创新高效、安全环保、投资控制的原则。
第十二条设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设计招标工作,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
第十三条设计管理部门应组织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项目需求。
第十四条设计管理部门应监督设计单位按照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确保施工图设计质量。
第十五条设计管理部门应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和会审,确保施工图设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项目需求。
四、采购管理第十六条采购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透明、竞争有序、质量可靠、投资控制的原则。
第十七条采购部门负责组织采购招标工作,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进行物资、设备采购。
第十八条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供应商评价体系,对供应商的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万科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万科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万科工程项目的预结算管理行为,保证项目经营的顺利进行,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万科公司旗下所有工程项目的预结算管理工作。
三、责任部门1. 项目部:负责具体的项目预结算管理工作,包括拟订预算、预算控制和预算执行等。
2. 财务部:负责监督和审查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3.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预结算工作进行总体监督和考核。
四、预算编制1. 项目经理负责拟订项目的初步预算,包括工程费用、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管理费用等各项支出。
2. 项目部负责对初步预算进行审查和调整,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财务部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支持,协助项目部编制预算。
4. 项目经理根据预算编制的进度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资料,确保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预算控制1. 项目部应定期进行预算控制,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2. 若发现预算超支或严重偏离预算的情况,项目部应及时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
3. 财务部应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4. 总经理办公室应对每个项目的预算控制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体考核。
六、预算执行1. 项目部对项目的预算执行负有全面的责任,应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2. 项目经理应加强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3. 财务部应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规定。
4. 总经理办公室应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体考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奖惩措施1. 对于执行预算较好、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可给予奖励或表彰。
2. 对于预算超支或预算执行不当的项目,必须追究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万科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项目部门严格遵守,并将制度执行落实到位,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万科)附件8:土建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

(万科)附件8:⼟建⼯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建⼯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说明第⼀部份:⼯程量计算规则说明1.规则之适⽤性本规则适⽤于⼯程进⾏前⼯程量清单之编制,亦适⽤于⼯程进⾏中⼯程变更、签证核算及完成后之结算。
2.计算净量除另有说明外,⼯程量之计算须为完成后之净量。
3.最⼩量之扣除有关最⼩空位之扣除,是指与边界线不相连之空位。
由部分边界线向外伸展⽽成之空位,不论⼤⼩,必须扣除。
4.弧度⼯程弧度⼯程须分别说明,但不分弧度⼤⼩。
5.圆周率圆周率π=3.14。
第⼆部分:单价说明1.投价依据投标图纸、国家与地⽅现⾏规范、⼯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程量清单中的项⽬说明等应⼀并参阅并据此投价。
2.估值当⼯程量清单中出现“估值”字样,该项⽬之造价即由投标⼈承担风险,结算时不作调整。
若此类项⽬没有投价,造价即视作已包括在清单内其他项⽬单价中。
3.材料供应价之调整若⼯程量清单之项⽬中出现“料值”字样,其定义为:业主指定材料的估算供应价,此供应价包括该项⽬材料交付到施⼯现场之价格,投标⼈须⾃⾏加上卸货、保管、材料损耗、安装、安装所需之辅助材料如⽔泥、砂浆、临时措施、施⼯管理费、利润、及所有其他相同性质项⽬之收费。
⼀切云⽯、⼤理⽯、花岗⽯等之料值须理解为此等材料在未经裁切前之料值,及包括该项⽬材料交付到施⼯现场之价格,投标⼈须⾃⾏加上卸货、保管、材料因裁切或安装等之⼀切损耗、安装、安装时所需之⼀切辅助材料、设备、附件及配件等。
若⼯程量清单之项⽬中出现“⼯料值”字样,其定义为:该项⽬由业主推荐的承包⼈执⾏的估算单价,投标⼈须⾃⾏加上提供临时措施、设施(包括搭设该项⽬施⼯所必须的脚⼿架、⼯作台、临时⽀撑等)、协调服务费(按“协调服务费”所述内容)、管理费、利润及所有其他相同性质项⽬之收费。
合同料值、⼯料值单价将按⼯程量清单内说明之料值、⼯料值与业主指定的材料或经核定的承包⼈⾃购材料之料值、⼯料值之差额调整,并依据建造完成后之净⼯程数量以计算合价。
万科结算管理细则专用条款

专用条例附录2:结算管理细则1. 甲方在未完成施工图预算前,按合同价作为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待工料测量师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以工料测量师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作为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乙方对该施工图预算存在疑异,可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施工图预算的核对。
2. 施工图预算甲方将进行社会审价,审核确认后的预算价为工程结算造价的一部分3. 乙方应积极参与施工图预算的核对工作,不可因其他各种理由拒绝、拖延该工作。
4. 结算调整价由2部分组成:设计变更费用、签证费用及预算调整费用(根据预算审核说明)。
5. 设计变更、签证作为结算的唯一依据。
乙方应在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内容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签证报监理及甲方(拆除及隐蔽工程详见第十二章5条规定),乙方每延迟1日,按该项签证结算造价的2%承担违约金,扣完为止。
6. 工程竣工后六十个工作日内乙方上报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资料包括结算承诺书、送审资料清单、甲供料结算单、结算汇总表、工程结算书、各项结算调整的依据、内容及费用。
如乙方结算资料不完整,从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提交补充资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能按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如有未提交部分,则视为乙方让利不予结算。
续下页…7. 竣工结算:7.1. 结算造价=预算价款+预算价款调整(含合同规定材料调差)+签证结算价-减少项目(含费等)+奖励-违约金±其它。
7.2. 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并收到竣工备案证书,达到交付入住条件且全部移交物业管理后,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申报完整的结算资料。
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资料后,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在90日内完成竣工结算的核实工作;甲方审定后,双方签订竣工结算协议。
因乙方原因影响结算款的支付由乙方负责。
7.3. 甲方结算资料接收人为甲方项目经理部。
乙方需按以下要求报送完整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包含并不限于下列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证明;结算汇总表及明细表,结算汇总表须加盖公章;工程签证单原件及相应结算资料(含工程指令单、设计变更单原件);甲供材料进场验收单及材料限价单;本合同计价专用条款、合同计价清单复印件;结算对帐单;水电费扣款明细;合同结算需要提供的票据;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结算用竣工图纸;违约索赔资料;经双方签字并盖公司公章确认的涉及经济条款或工程造价事项的约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