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突预警管理制度
防突预测管理规定

WTC防突预测管理规定签发 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实现矿井生产安全高效,规范防突现场操作、管理,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结合百灵煤矿实际特制订本规定,并严格对照执行。
1、预测人员要熟记WTC仪器操作步骤,入井前将防突预测所使用的秒表、WTC仪器、瓦斯解吸仪、弹簧秤、等准备齐全。
2、钻屑指标临界值:最大钻屑量S为6Kg/m;K1值为0.5mL/g*min1/2(ø42mm)。
当上述任一参数实测值大于或等于临界值时,为有突出危险。
3、掘进工作面布置2个孔径42mm的钻孔,有明显软分层时,钻孔布置在软分层内,一个位于工作面中部,平行于巷道掘进方向;另一个布置在工作面左部距巷帮0.5m,终孔位置位于巷道轮廓线外2m处。
采煤工作面从工作面第15米开始,直到工作面后15米位置,每15米布置1个孔径42mm的钻孔,平行于工作面回采方向。
4、防突预测钻孔孔深不得小于15米,在工作面预留超前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米。
到达位置必须重新施工预测钻孔。
5、防突预测检验完毕,预测人员必须现场传达预测结果,升井后及时填写突出危险性预测记录表,报通防部、通防副总、总工程师、矿长审批。
6、各区队及现场安监员控制掘进、回采距离,由值班区长提前一班次通知通防部。
通防部及时派人做防突预测。
因区队不及时汇报影响生产的,将追究相关区队责任,处200元罚款。
7、防突预测过程中当班工长要密切配合,对拖延打钻、不按要求打钻的将追究当班工长责任,处200元罚款。
8、各采掘区队要妥善保管好防突钻机、螺旋钻杆、钻头、钻尾等防突设备,防突钻机、螺旋钻杆统一整齐码放在巷道右帮,钻头钻尾交专人看管。
9、防突预测人员每次下井负责清点防突设备,对有缺失的区队按缺失设备的价格考核罚款。
10、采煤及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设置防突预测管理台账,预测完毕由当班工长填写,当班安监员监督核实。
11、煤巷掘进及采煤工作面必须执行先探后掘制度,严禁不预测掘进、回采,超安全距离掘进、回采。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1. 岗前准备:每日开始工作前,工作面负责人应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作面无安全隐患。
2. 通风管理:保证工作面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持足够的氧气供应,并及时清除有毒有害气体。
3. 瓦斯检测:在开采过程中,定期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测,确保瓦斯浓度符合安全标准。
一旦发现瓦斯超标,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紧急措施排除瓦斯。
4. 灭火管理:保持火源与易燃物的安全距离,设置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灭火。
5. 安全通道:设置工作面的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方便应急情况下的撤离。
6. 防护设施:工作面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鞋、防尘面具等。
7. 交通管理:禁止非工作人员闯入工作面,确保工作面的交通秩序。
8. 作业规范:工作面人员应按照相关作业规范进行工作,不得违章操作或使用不合格设备。
9.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突发情况应对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工作面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10.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工作面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以上是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的一些基本制度,具体的管理措施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
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某某煤矿防突管理制度一、各级领导和部门防突管理的责任1、矿长的责任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对防突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2、副矿长的责任生产副矿长负责全矿井防突措施的监督检查,参与防突专项设计、防突措施的审查,负责组织突出事故的追查处理;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掘进工作中防突措施的贯彻落实,其他副矿长对分管范围的防突工作负责.3、总工程师的责任1全面负责煤与瓦斯突出技术业务管理.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3组织编制石门揭煤等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项设计,以及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4组织对防突技术难题的攻关和矿井瓦斯地质参数的考察.5定期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业务部门认真执行防突责任制.4、防突队的责任1编制防治突出年、季、月度计划并报批.编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措施,检查防突工作执行情况.2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负责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和措施效果检验的数据测定,填写效果检验报告单,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发给相应的部门.3深入现场调查了解瓦斯地质参数、掌握突出动态,对重点防治的煤与瓦斯突出掘进工作面应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指派防突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防突措施在现场的贯彻落实情况.4每旬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一次防突工作,每月向公司书面汇报本月防治突出工作的执行情况.5定期召开防突分析会,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找出本矿井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一步的防突工作.6负责防突仪器仪表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校检.7并负责建立煤与瓦斯突出档案,掌握煤与瓦斯突出规律.发生突出后,负责现场调查,作好详细记录,填写突出卡片,分析突出原因,积累资料,逐步摸索矿井突出规律;每次清理完突出物后,在一周内填好突出卡片,并与突出分析资料一并报送总工程师和公司.突出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每次发生突出后,矿井防突队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现场调查,作好详细记录,收集资料,并填写突出记录卡片.记录卡片数据应准确,附图应清晰,并注明主要尺寸;②每次发生突出后,分析突出原因,明确责任,并形成调查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③强度大于100吨的突出,必须附有专题调查报告,分析突出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8负责突出事故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9防突队对煤与瓦斯突出技术资料、台帐等管理负责.负责建立突出煤层基本参数考察台帐、保护层煤柱台帐、瓦斯抽采台帐、防突设备及仪表使用完好台帐等.10参与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5、技术科的责任1按防突管理要求,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管理.①负责全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系统的设计,通风设施位置选定、设置,保证通风系统独立、完善、畅通、可靠,严禁掘进工作面串联通风.②负责局部通风机选型,安装位置选定,局部通风机管理,杜绝循环风,确保掘进工作面有效风量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③负责矿井风量分配与调节、通风系统调整、风量测定,有害气体检查等工作.④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管理,发现通风设施或巷道断面不符合要求必须及时处理.2负责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管理、维护、校验,按规定要求打印和提供监测资料.3重点防突工作面的瓦斯监测资料必须每天进行分析,掌握工作面瓦斯涌出的变化规律及发展趋势,以便指导防突工作.4负责矿井新采区瓦斯地质参数的测定,参与矿井年、季、月度防突计划、规划的编制.5负责矿井瓦斯抽采:①负责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安装、管理、维护.②负责掘进工作面瓦斯抽采方式、抽采钻孔的设计、施工以及竣工验收,负责将钻孔的实际方位、倾角、见煤岩深度等资料及时填表并作竣工图.6负责掘进工作面煤层瓦斯预抽率的统计计算,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煤层瓦斯预抽率作为掘进作业规程编制的依据.7负责防突工作所需煤岩样的试验和气样化验分析.8负责防突安全措施的编制、会审和报批工作.参与突出事故的调查分析.9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实施细则第14条之规定,负责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10掘进工作面在设计和作业规程编制前,负责提交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并对地质构造带及突出危险带、开采煤层的埋深、施工区与相邻区域的构造和突出情况等作详细说明.并提供地形地质图件.11参与年、季、月度防突计划的编制、防突措施会审、突出事故的调查分析等.12负责矿井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收集突出危险区域地质资料、巷道及采面地质素描并根据已有地质资料,结合相邻区域地质资料,及时动态预测预报工作面前方地质情况;煤层赋存稳定、煤体结构正常地段,每50m预报一次,非正常地段每20m预报一次;预测预报图应附有文字说明,尽可能做到图文并茂.13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及煤岩结构特点,查明地质构造及变化规律,负责测量保护层开采所留煤柱的几何尺寸和位置,及时填绘和标定巷道位置、掘进关系、煤柱尺寸、各煤层的保护范围;负责向总工程师和防突队提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所需要的地测资料.14掘进工作面距保护区边缘30m以前,必须向施工队提交掘进工作面临近未保护区的通知单,并报告总工程师.施工队负责人接到通知单后必须签收,并按规定执行.15本矿井开采近距离煤层群,技术科必须经常深入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作好掘进工作面前方的构造和层间距的预测预报工作,防止误穿构造引起本煤层或邻近煤层突出;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防止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时误穿突出煤层.16负责定期对防突掘进工作面所有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查出问题后必须及时整改或维护.6、安检科的责任1负责对所有井下工作人员进行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突出预兆、防治突出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等、避灾原则、线路,以及相关的自救知识、有关防突的规章制度等.培训时间、计划由矿制定,但每年不少于一次,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新工人下井前要先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2按规定行使全面监督权,参与防治突出专门设计及其措施的审查;监督防治突出设计和措施的实施;监督防治突出措施费用的使用;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它处理意见;对防治突出工作中存在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对威胁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作业场所,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7、施工队的责任1突出煤层的掘进必须按照防突管理有关规定、防治突出措施及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单的要求组织生产,并协调好生产与实施防治突出措施的关系,做到安全生产.2负责联系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和防突措施施工时间,并组织人员按照防治突出措施的要求施工.3负责提供实施防治突出措施所需的时间、空间、人员及材料设备等.4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人员贯彻防突管理规定、措施等,加强防突基本知识教育,熟悉突出预兆.施工中认真观察突出预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突出工作面的值班人员、班长必须每班向调度室汇报工作面煤层厚度、软分层、地质构造、瓦斯涌出等变化情况.5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防突仪器、仪表、工具、材料等物品的现场保管工作.6负责收集突出工作面现场作业情况,煤岩赋存状况等资料,并应针对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防治突出的安全措施.7施工队跟班组长、队长或技术人员负责观察施工中工作面的瓦斯涌出、断层煤层倾角、煤层厚度及软分层厚度变化、矿压变化及其它突出预兆,每班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交班.发现异常应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二、防突管理办法一建立完善的防突检查制度1、施工队队长、瓦检查员、防突专业人员跟班制度1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的所有参数测定必须由防突机构的专业人员测定和填写;各类防突措施的实施必须有防突专业人员在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并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2矿井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观测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监督检查掘进工作面的防突措施落实情况;防突专业人员在掘进工作面所测定突出危险性参数记录由瓦斯检查员签字后生效;3施工队跟班队长严格执行跟班制度,与工人同进同出,执行现场交接班;并必须按批准的防突措施组织生产.4严重突出危险工作面应由防突专业技术人员跟班进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防突措施在现场的落实到位.2、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防突检查工作.主要进行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瓦斯抽采、防突技术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生产环节、机电设备完好和防爆检查.3、定期每月召开安全现场检查办公例会,并将防突管理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凡按防突管理的掘进工作面及回风系统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对防突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地抽查,新开工的掘进工作面或中途改为防突管理的工作面必须进行防突验收,合格后才许开工;突出后和突出孔洞清理后必须进行防突检查验收.4、检查方式及资料整理.各专业按各自的业务职责分别检查,将检查结果形成文字资料报矿安检科汇总,安检科按工程名称及施工单位分类整理并建立防突检查台帐,并明确专人负责防突检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5、检查的主要内容及要求1防突技术措施:重点检查钻孔预测、检验、瓦斯排放孔、循环进度、装药量、防突牌板等执行情况.2通风系统及通风设施:重点检查掘进工作面的回风道、采区回风道、总回风道的巷道断面、支护状况、通风系统的合理、可靠性;反向风门的强度、道数、位置;局部通风机的安装、风筒敷设、掘进头的有效风量等.3电气设备:除每周定期检查外,对防突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完好性和防失爆检查,独头内的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三专两闭锁”要求;瓦斯监测及断电装置是否灵敏可靠,若出现故障必须及时处理.4瓦斯抽采:重点检查抽采钻孔施工质量、数量、封孔质量、新增钻孔投入抽采情况;抽采负压、流量、浓度以及掘进工作面的抽采量和预抽率;其次检查管网系统的完好、放水、排渣等管理情况.5掘进施工:重点检查掘进工作面的断面、支护、顶板管理、“三人放炮制”、警戒设岗、断电撤人、放炮距离及启爆点的安全防护设施、填报防突卡制度执行情况、正向爆破和水炮泥使用情况等.6瓦斯监测监控:重点检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转、瓦斯传感器安装、显示及“三专两闭锁”的安装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佩带、瓦斯检查员上岗及“一炮三检制”执行情况;突出预兆观察等.7压风自救系统:检查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使用、隔离式自救器的佩带、通讯电话安装位置、通畅,避灾线路及抽查工人对避灾线路的熟悉程度.8防止灾害扩大措施:检查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贯彻,隔抑爆装置的安装使用等.6、压风自救系统和自救器由跟班队长负责每班检查,每次放炮前将自救袋开关打开一段时间,排尽管内积水.二技术管理1、抓好瓦斯地质工作.突出矿井必须加强瓦斯地质工作,认真收集瓦斯地质资料,编制瓦斯地质图,为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提供科学的依据.2、抓好突出煤层的开采设计.新采区、新工作面的设计,必须编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项设计.其内容包括开拓方式、开采顺序、采煤方法、巷道布置、支护形式;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的措施、保护层选择、瓦斯抽采方式选择等.3、区域性预测和突出危险性划分.通过区域性预测将煤层划分为:突出煤层、非突出煤层或突出危险区域、突出威胁区域.执行“突出分类、分区选层、区别对待”的防治方针.4、掘进工作面预测预报及措施效果检验.建立和筛选适合本矿的煤与瓦斯突出指标体系,确定本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的临界值.收集整理地质构造、地形地貌、煤体结构、瓦斯涌出量等,结合预测指标进行综合分析、评判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掘进工作面在实施防突措施后,必须对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进行检验,如果各项指标都降到临界值以下时,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组织生产.预测预报及措施效果检验结果,必须经总工程师签字生效.否则不允许送发到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5、突出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每次发生突出后,都必须组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队进行必要的突出原因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调查报告和防范措施.如突出发生了人身伤亡事故,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追查处理.6、煤与瓦斯突出资料的归档管理.矿井必须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所有资料进行归档管理:1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项设计、防治突出的技术措施;2矿井瓦斯管理所测定的瓦斯含量、瓦斯涌出量、瓦斯梯度、瓦斯压力、煤层透气性系数、瓦斯抽采半径、排放半径等各类基础技术参数;3各掘进工作面的瓦斯地质资料,抽采资料、预测预报资料、钻孔资料、以及有关图纸等;4煤与瓦斯突出综合分析、年度总结分析、突出卡片;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三防突现场管理1、防突措施管理1防突人员在工作面实施措施前,必须测量工作面煤层倾角,收集工作面不同破坏类型的煤岩体结构资料等.2实施防突预测前,必须先施工探测孔,掌握前方煤层厚度及煤层赋存状况,使防突预测和技术措施更具有针对性.3测试前,必须检查仪表、封孔器材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4措施孔必须先确定方位、倾角,然后施工,施工完毕,必须重新校核方位、倾角,将其实测数据填入记录手册.5施工过程中,注意观察喷孔、卡钻、响煤炮等异常现象.6防突措施必须按规定施工,当条件发生变化地质构造变化、煤层赋存变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的调整.凡对措施进行了调整,必须及时向防突部门汇报,以便进行防突综合分析.7测定数据时,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保证质量和精度.8测试人员出井后,及时整理测试资料,技术人员分析研究测试资料后再填写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单.2、生产现场管理1实施防突措施前,施工队必须加强工作面支护、杜绝空顶作业;并将掘进工作面10m范围内煤矸清运干净,掘下山或下坡巷道时,必须将积水排净.2实施防突措施时,施工队值班人员必须安排专人与防突人员一块收尺,填写记录,准确掌握工作面的实际进尺.3施工队班队接到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单后,必须按报告单规定的点开始记尺,并严格按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单的有关规定组织生产;矿井调度室应对防突工作面每班循环个数、每个掘进循环的实际进度作专门记录,严禁超过规定组织每班循环个数和循环进度.4值班人员必须将总工程师批签的允许进度、班循环进尺、剩余进尺等及时、认真地填入防突管理牌板,实际掘进进尺不得超过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单的允许进尺.防突部门在每次实施预测预报或措施时,必须复核总工程师签发的允许掘进进尺,现场发现超进情况,防突人员必须立即与施工队值班干部共同进行进一步核定,并及时向防突部门及矿井调度室汇报.5在突出威胁或突出危险区掘进施工中,对工作面地质情况、煤层情况、瓦斯涌出、矿压等,当班的班、队长,必须每班向调度室汇报.若出现响煤炮、煤壁外臌、矿压显现明显加剧等突出预兆,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布好岗哨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只有经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恢复作业.6每次放炮前,值班人员和瓦斯检查员必须按防突放炮允许卡要求的内容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同意后方可放炮.7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作业.8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严禁设置调风设施,掘进工作面进入总回风巷的入口必须设置栅栏,防止人员误入.9防突人员在施工防突钻孔过程中如遇严重喷孔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且不得取出钻杆;卡钻杆严重时,取钻杆人员严禁正对钻杆,防止钻杆射出伤人.10遇厚煤区或复合层时必须沿顶板掘进,严禁留设顶煤,防止因顶煤垮冒而诱发煤与瓦斯突出.11防突人员在遇地质构造煤厚大于2.5m或小于0.5m、软分层厚度达到0.20m、断层落差超过1.0m或其它原因造成钻孔无法施工或孔深不够时,必须立即向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确定采取的补充措施,并决定预掘距离,遇地质构造施工防突钻孔或施工措施孔时,技术科及安检人员必须现场跟班.12防突人员必须严格按措施规定施工防突钻孔,按操作规程认真进行指标测定,指标接近或超过临界值时必须按措施施工措施孔,对所有问题必须及时向总工程师和技术科汇报.13技术科经常对该掘进巷进行检查和资料收集,对该工作面的通风设施、监测设备、隔爆水袋、压风自救袋、防尘设施、通讯设备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损坏的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修和补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四防突仪器仪表配置管理1、本矿井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必须配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的仪器仪表、煤层瓦斯含量测定、煤层硬度测定、瓦斯放散初速度测定仪器设备和相应的工器具.2、防突仪器、仪表的管理1由防突队的资料员负责仪器仪表保管,由防突队的技术人员负责维护和校核工作.2所有仪器仪表均应编号并建立台帐.其内容为:仪器编号、入井时间、仪表误差及携带仪表入井者的姓名.3仪表在井下受到剧烈震动或损坏,不得继续使用,必须及时维修或更换新表.4校核前,将要校核仪表的编号、允许误差值、校核日期、校核人姓名等逐一登记,校核误差大于允许误差即为不合格,并将不合格者作好记录.三、防突措施实施管理制度为了保证防突措施现场落实可靠,特殊情况处理及时得当、防突程序规范合理,防突效果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一防突措施的掌握矿各级领导,防突技术人员、专业防突人员、防突安监员都必须全面掌握所采用防突措施的内容,技术参数,施工关键,容易出现的问题等,技术科、施工队、机电科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本队、本工种与防突相关的内容.二防突工作的安排与开工管理验收各专业领导必须按防突措施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安排防突工作.开工前由总工程师组织通风、生产、机运、安全专业的科队领导到现场对防突和“一通三防”工作进行开工前验收,凡是未得到全面落实的不准进行防突工程施工.三现场控制1、干部到现场检查:各级领导和专业管理人员要时常到现场对照措施的规定督促落实,指导施工,发现问题,纠正错误,组织处理隐患,帮、教违章行为.2、防突工施工前检查:防突工到现场后首先对照措施的内容进行施工前检查,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向调度汇报,对直接采取消突措施的防突工作面,无论是否查出问题,都必须向调度室进行检查情况汇报,调度室根据汇报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3、掘、机运日常检查:施工队每班都要进行与本队相关“一通三防”特别是防突工作检查,尤其是防突允许采、掘距离,支、背护质量,瓦斯探头的位置,准确性和避灾线路的畅通情况的检查;机电科必须设专人每旬对“三专两闭锁”和电器设备的隔爆性能进行一次检查.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和处理.4、严重突出头面的控制:具有严重突出危险的工作面,防突队必须向调度室出据调度提纲,调度室外列为重点调度;在防突施工过程中,必须有防突队领导现场跟班指导施工,督促落实,解决问题,发现和组织处理安全隐患.总工程师要掌握了解现场情况,制定措施解决问题.5、异常情况的处理:防突钻孔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钻孔的深度、方向、直径、数量达不到措施的规定,预测或检验指标超限、喷孔、卡、顶钻、瓦斯浓度超限,片帮、冒顶和突出预兆等异常情况时,防突人员必须向总工程师汇报,总工程师要作出具有针对性的处理决定,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按此决定执行,并反馈信息.6、安员监督:安检科要设置防突安检员监督防突措施的执行.四竣工汇报与处理防突钻孔施工完后,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防突的情况汇报.若无异常情况,则向所在的科区队值班领导汇报,若出现异常情况之一必须向总工程师汇报.科区队领导或总工程师针对汇报的情况作出允许采、掘距离和其它决定.防突人员按决定填写防突允许掘进距离控制牌和设置防突允许掘进距离控制点,之后才能按措施要求进行掘进作业.防突人员与相关领导的通话,调度室要作好记录,并把允许掘进距离及其它决定告诉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必须按此执行.五防突报告单1、必须使用矿统一的防突报告单;2、防突人员出井后立即填写防突措施报告单,并送技术科领导审核和总工程师审批.3、防突报告单的审批权仅限于总工程师.4、防突报告单必须及时送达总工程师,技术科、安检科和施工单位.二〇一一年一月二日。
防突制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制度(4篇)

防突制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制度防突制度是指在煤矿等矿山作业中,为了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采取的一系列预防措施、规定和管理制度。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煤与瓦斯突出预测与监测制度:制定煤与瓦斯突出预测和监测的标准和方法,定期对井下的瓦斯浓度和煤与瓦斯突出的迹象进行监测,及时采取预警和控制措施。
2. 通风制度:制定矿井通风系统的设计、操作和管理规定,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持矿井内的空气流通,减少瓦斯积聚和煤与瓦斯突出的风险。
3. 瓦斯抽采制度:建立瓦斯抽采系统,通过抽采瓦斯降低煤矿内的瓦斯浓度,防止突出事故的发生。
制定瓦斯抽采的操作规程,确保瓦斯抽采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4. 作业制度:制定合理的矿山开采和矿工作业制度,包括煤层掘进、支护、放炮、运输等方面的规定,防止作业过程中引发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行为。
5.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建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和队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提高突出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防突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煤矿企业加强对煤与瓦斯突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的宣传和落实,以及矿工的自觉遵守,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目的。
防突制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制度(2)防突制度是煤矿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用于预防和应对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下面是防突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措施:1. 技术措施:- 固定瓦斯抽放:通过钻孔、井筒等方式将瓦斯释放到安全区域,降低瓦斯浓度,减少突出风险;- 打钻排水:通过打水井、水平井等方式,排除井下积水,减少突出风险;- 瓦斯探测:安装瓦斯探测仪器,实时监测井下瓦斯浓度,及时预警并采取措施;- 通风管理:合理设置通风系统,保证井下空气流动,降低突出风险。
2. 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加强安全培训和监督;- 加强巡检和检修工作:定期巡查井下设备和巷道,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设立安全监控中心:通过视频监控和数据分析,实时监测井下情况,提前预警,迅速处置突发事故;- 加强安全指导和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贵州盛联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青松煤矿防突管理规定赫章县财神镇青松煤矿二O一三年三月目录青松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1)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4)钻孔施工验收制度 (10)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1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5)防灭火管理制度 (18)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使用管理规定 (21)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22)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及 (24)防尘设施管理规定 (26)无计划停电停风后恢复供电、处理瓦斯的暂行规定 (28)瓦斯排放制度 (29)瓦检员交接班制度 (31)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32)“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管理制度 (33)通风例会及管理规定 (34)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34)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36)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38)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41)青松煤矿防突管理制度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以及我矿提出的“加强预测、超前防范、消除显现、杜绝突出”的十六字要求,切实加强青松煤矿瓦斯突出预防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加强瓦斯地质工作,地质部门在提供报告书的同时,要提供瓦斯地质资料,为编制防突措施提供依据。
施工单位根据地质部门提供的瓦斯地质资料,预测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制订相应的防突措施,报处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有突出危险区域内的采掘工作面,施工单位必须制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进行报批。
无措施严禁施工,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对施工单位技术员罚款100元。
4、采用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钻孔钻屑量及解吸指标法组合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
5、开采有突出危险性区域的煤层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即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
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又未发现其他突出预兆时,则留不少于5m的预测超前距掘进作业。
防突管理制度(5篇)

防突管理制度____年____月防突技术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管理工作,明确各级领导及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提高我矿防突工作管理水平,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集团公司及矿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矿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防突科必须编制年度、季度、月的防突措施计划,并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
2、防突科在采掘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提前三天报施工部门。
3、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内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规定的程序及集团公司规定的预测循环进行作业,先对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进行预测、采取防治突出措施、进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只有当所有检验指标都低于临界值后,方可进行预测循环中的掘进工序施工。
4、有突出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在其开工前____天内,防突科必须首先编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____生产、地测、防突、通风、机电、调度、安检等有关部门会审。
其内容必须包含地质资料、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防治突出具体措施及其效果检验方法、安全防护措施及贯彻执行防治突出措施的责任制,并附有图表。
5、防突部门编制的防突措施必须严格遵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集团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执行细则》及《仟祥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执行细则》等的有关规定。
6、施工单位、施工管理部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认真____本-1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须经指定的有培训资质的培训部门进行防突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4、在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中,防突管理部门必须编制防治突出专门设计,专门设计应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煤方法、通风方式、支护形式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预抽煤层瓦斯、局部防治突出措施等内容,由总工程师____生产、地测、防突、通风、机电、调度、安检等部门进行会审,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备案。
15、防突部、安检部每周检查一次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防突管理制度

综合分析会议制度1、矿井防突队每天对各防突工作面实施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分析,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注意事项。
2、矿总工每周组织防突工召开一次防突工作分析会,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矿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防重工作会,对重点采掘面的防突工作进行分析,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布置和落实重点采掘面的防突工作和措施。
4、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遇地质构造等原因,区域或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发生变化,必须请县级以上煤炭主管部门共同分析,研究制定或修改防突措施。
防突专项检查制度1、各级管理人员要把防突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检查的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突出危险的掘进(采煤)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
总工程师每周对重点防突工作面的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每周对重点防突工作面的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分管生产、通风瓦斯的业务部门领导对重点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对一般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现场不得少于一次。
2、安监科要把防突管理作为重要的安全监察和安全检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突出危险的掘进(采煤)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突控牌板是否按规定填写,防突基点有无破坏、移动现象,回采(掘进)的距离和位置是否与突控牌板吻合等。
如发现某项问题出现问题,必须查明原因,并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肃进行追查处理。
3、防突工要经常到防突工作面检查防突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突控牌板是否按规定填写,防突基点有无破坏、移动现象,回采(掘进)的距离和位置是否与突控牌板吻合等。
如发现某项问题出现问题,必须进行核实,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与其它巷道贯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贯通前,根据生产及地测部门的通知,必须事先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绘制巷道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图,标明通风设施、风流方向、瓦斯涌出量等报批。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模版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模版1、引言采煤工作面是煤矿生产的重要部分,安全稳定的工作面运行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为了加强采煤工作面的防突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制定了本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采煤工作面的管理,防止突发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煤矿的正常生产。
2、工作面防突管理责任2.1 煤矿负责人要加强对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项管理责任,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2.2 采煤工作面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工作面防突管理的责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保障工作面的安全稳定运行。
2.3 监理人员要加强对采煤工作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面防突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
3、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措施3.1 安全巷道3.1.1 工作面应设立合理的安全巷道,确保工作面人员有足够的逃生通道。
3.1.2 安全巷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阻挡通道。
3.2 瓦斯检测3.2.1 工作面应配备瓦斯检测仪器,定期进行瓦斯检测,确保工作面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3.2.2 如发现瓦斯浓度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确保工作面的安全。
3.3 通风系统3.3.1 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应保持正常运行,确保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空气供给。
3.3.2 如发现通风系统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采取应急通风措施。
3.4 水文监测3.4.1 工作面应进行水文监测,确保工作面的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3.4.2 如发现排水系统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防止工作面发生水患事故。
3.5 工作面支护3.5.1 工作面的支护工作应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工作面的稳定性。
3.5.2 工作面的支护材料应经过质量检测合格,并严禁使用劣质支护材料。
3.6 作业技术规程3.6.1 工作面人员应按煤矿的作业技术规程进行作业,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3.6.2 如发现作业技术规程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4、应急预案4.1 对于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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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万峰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化作乡焦矿煤矿
编制单位:通防科
措施编制:胡大红
编制时间:2017年3月15日会常意见
矿井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有效遏制瓦斯事故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防突预警机制,是通过对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超前防突预测预报,现场及时处置,达到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目的,减少煤与瓦斯突出次数。
第三条:所有采掘工作面实行煤与瓦斯突出预警。
实施预警地点的防突指标达到规定的预警值时,停止工作、采取防突措施,防止煤与瓦斯突出。
第四条:测定瓦斯压力达到0.74Mpa或含量达到8m3/t的80%寸,必须进行煤与瓦斯突出预警。
第五条:瓦斯涌出异常或者非生产期间回风瓦斯达到0.5%的应纳入
预警管理:
第六条:掘进工作面生产期间出现一次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m3/min的应纳入预警管理。
第七条:突出煤层的任何区域的工作面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前,必须
米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新水平或生产区域垂深下延达到50米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它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并建立台账或数据库进行突出预警。
第九条:地质测量部门在采掘工作面距离未保护区边缘50 m前,编
制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交有关采掘队。
第十条:工作面作业过程中出现中度以上煤炮的应纳入准防突管理。
第十一条: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地质测量部门提前进行地质预测,掌
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及时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并定期通报给煤矿防突机构和采掘区(队);遇有较大变化时,随时通报。
第十二条:地压活动剧烈、顶板来压、不断发生掉渣和支架断裂声;煤层产生震动、手扶煤壁感到震动和冲击;听到煤炮声或闷雷声,一般是先远后近、先小后大、先单响后连响,突出时伴有巨雷般响声的必须纳入预警管理之内。
第十三条:工作面遇到地质变化、煤层厚度不一,尤其是煤层中软分层变
化,瓦斯涌出量增大或忽大忽小;气温降低、煤层层理紊乱、硬度降低、光泽暗淡、煤体干燥、煤尘飞扬、有时煤体碎片从煤壁上弹出;打钻时严重顶钻、夹钻或喷孔等现场的必须纳入预警管理之内。
第十四条:当局域预测预报值K1值超过0.45,或者钻屑量S值超过5kg时,该掘进、采煤工作面必须纳入预警管理之内。
第十五条: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 m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为小于20 m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5m以上只要到达临界位置,即可相应防突预警。
第十六条:在区域验证的煤巷掘进工作面还应当至少打1个超前距
不小于10 m的超前钻孔或者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的立即执行防突预警制度。
矿井调度室接到井下汇报或发现有煤与瓦斯突出时,必须及时向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报告。
调度室应建立煤与瓦斯突出预警处置专门台帐,必须做好跟踪调度和处理记录,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煤与瓦斯突出预警原因及处理情况。
现煤与瓦斯突出预警异常信息时,矿长必须召开分析会,况书面报集团公
出并将分析处理情
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