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教育工作管理办法
社区教育常规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教育常规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教育工作管理,促进社区居民的教育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教育是指通过对居民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知识水平、文化素养和职业技能,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科学发展、全面提高素质和适应社会需求。
第三条社区教育工作应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促进社区居民全面发展为目标,推动社区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第四条社区教育工作应遵循依法、规范、科学、民主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重点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社区教育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社区教育工作由社区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教育委员会是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教育工作者、教育专家和相关部门代表组成的群众自治组织。
第六条教育委员会设立办公室,由专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落实。
第七条社区教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社区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活动,促进社区教育资源的共享和合作;(三)指导和监督社区教育工作者和机构的工作,开展教育评估;(四)宣传和推广优秀的教育理念和成果;(五)协调解决社区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基本制度第八条社区教育工作应实行分类管理,包括终身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
第九条社区教育工作应注重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居民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的提升。
第十条社区教育工作应注重实践教育和职业教育,提高居民的创新能力和就业能力。
第十一条社区教育工作应注重特殊群体的教育,包括留守儿童、流动人口、残疾人等,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章常规管理第十二条社区教育工作应实行制度化管理,包括教育计划、教育资源、师资队伍、教学质量、教育经费等。
第十三条社区教育计划应明确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和教育评估等,按照年度计划和周期计划制定。
第十四条社区教育资源应包括教育设施、教材教具、教育技术、教育媒体等,保障教育设施的安全和整洁,更新和完善教育设备。
社区教育工作站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社区教育工作站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教育工作站的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社区教育工作站是指以社区为基础,以培养居民的知识和技能为目标,提供教育教学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社区教育工作站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必须遵循教育教学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社区教育工作站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由工作站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社区教育工作站负责制定教育教学管理相关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教育教学计划第六条社区教育工作站应当编制教育教学计划,明确教育教学目标和课程设置。
第七条教育教学计划应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保证教育教学内容的合理性和适切性。
第八条教育教学计划应涵盖各个年龄段和不同层次的培训需求,方便居民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
第九条社区教育工作站应组织专业教师参与教育教学计划的编制,确保其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教育教学课程第十条社区教育工作站应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编写和使用教材,保证教学内容的丰富性和科学性。
第十一条教育教学课程应根据教材内容和学生需求进行安排,结合各类教学资源进行灵活运用。
第十二条教育教学课程应具有一定的教学时间,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学习和实践。
第十三条教育教学课程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鼓励学生进行实践探索和创新实践。
第十四条社区教育工作站应鼓励学生参与社区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第四章教育教学评价第十五条社区教育工作站应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
第十六条教育教学评价应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七条社区教育工作站应定期对教师进行评价,以提高其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十八条社区教育工作站应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教育教学评价结果,接受他们的监督和建议。
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九条社区教育工作站应依法办学,严格遵守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社区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为落实社区教育工作方案, 有效推进社区教育可持续发展, 社区教育管理办公室特制定如下工作管理制度:
一、督导检查制度
社区教育办公室每年两次对基层工作进行全面督察、调研、指导。
内容主要包括有关社区教育的宣传、档案、制度和保障、队伍及建设、基地和网络、教育资源整合利用、各类人群培训及成效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二、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开展大型社区教育宣传活动不得少于两次。
向社区居民宣传理念的同时, 要重点向居民介绍年度内所进行的各教育培训的计划、地点、时间、学习方式等, 扩大参与面。
2.每月上报一次信息。
3、各社区要有固定的社区教育宣传标语、宣传橱窗、板报或专栏, 定期向辖区居民介绍相关知识。
宣传内容要有记载。
三、队伍管理制度
1.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专职管理人员、专兼职教师、志愿者会议, 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内容。
2.工作公开制度
各项工作施行量化管理, 定期予以公布, 年终进行考核。
四、资金使用制度
设社区教育经费投入记录本, 不少项。
五、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要规范。
各社区分别建立社区教育档案, 争取实现与国家标准接轨。
六、常规工作管理制度
各社区建立规格统一的工作原始记录本。
活动事前要有方案, 事后要附小结。
社区教育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社区教育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一、社区教育管理机构(一)社区教育委员会1.社区教育委员会是社区教育的管理机构,由社区居民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社区教育的总体规划、政策和方案。
2.社区教育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地推动社区教育工作。
3.社区教育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和总结上一年度的工作,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二)社区教育办公室1.社区教育办公室是社区教育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社区教育工作。
2.社区教育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教育管理工作。
3.社区教育办公室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社区教育项目管理(一)社区文化活动1.社区文化活动是社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
2.社区文化活动应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和兴趣,精心策划和组织,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3.社区文化活动可以包括文艺演出、书画展览、手工制作等内容,丰富多彩,让社区居民享受文化盛宴。
(二)社区教育讲座1.社区教育讲座是社区教育的重要形式,旨在向社区居民传播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
2.社区教育讲座应邀请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讲师,结合社区实际需求,选择适当的主题和内容。
3.社区教育讲座的时间和地点应合理安排,方便居民参与,确保效果和效益。
(三)社区义工培训1.社区义工是社区教育的重要力量,他们无私奉献,为社区居民提供帮助和服务。
2.社区义工培训应注重培养义工的专业技能和道德素养,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3.社区义工培训的内容可以包括人际沟通、心理辅导、急救护理等方面,全面提升义工的能力和水平。
三、社区教育资金管理(一)社区教育资金来源1.社区教育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企业赞助等途径,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社区教育资金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规定,进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社区教育经费管理1.社区教育经费应编制详细的预算,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社区教育管理制度

社区教育管理制度社区教育是指在社区范围内对居民进行全面教育的一种教育形式。
为了保证社区教育的有效运行和管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社区教育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社区教育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法。
一、组织结构为了更好地管理社区教育,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组织结构。
社区教育管理机构应该由社区教育委员会、教育办公室和各项教育活动的负责人组成。
社区教育委员会负责制定教育政策和规划,教育办公室协助委员会的工作,并负责具体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项教育活动的负责人负责具体项目的执行和管理。
二、教育计划社区教育计划是社区教育管理的核心。
在制定教育计划时,应充分考虑社区居民的需求和特点,将教育内容分为职业教育、文化教育、健康教育等不同领域,并制定相应的教育目标和实施方案。
教育计划应该具有连续性和适应性,可以根据居民需求进行调整和改进。
三、教师培训为了提高社区教育的质量,必须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工作。
社区教师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教育能力,能够根据居民的需求进行教学工作。
教师培训可以通过开展教育讲座、培训班和研讨会等形式进行,还可以与相关机构合作,提供专业的培训课程和资料。
四、资源建设社区教育的资源包括场地、设备和教材等方面。
社区应该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为社区教育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备。
同时,可以征集社区居民捐赠的教材和学习资料,建立一个资源共享的平台,方便社区居民的学习和教育活动。
五、宣传推广在社区教育管理中,宣传推广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通过多种渠道,如社区广播、社区公告栏、社区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向居民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对社区教育的认知和参与度。
此外,可以邀请媒体参与报道和宣传,扩大社区教育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六、评估与改进社区教育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通过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教学质量评估等方式,了解社区教育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同时,鼓励教师和居民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社区教育的发展。
社区教育学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教育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社区教育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教育学校的全体师生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社区教育学校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践,强化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第四条社区教育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校务委员会下设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财务处等部门,分别负责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后勤保障和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活动,检查教学质量,开展教学研究。
第七条学生处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包括学籍管理、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等。
第八条后勤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等。
第九条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三、教育教学管理第十条社区教育学校根据居民需求,开设各类课程,包括文化教育、职业技能、兴趣爱好等。
第十一条教学内容应紧密结合实际,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十二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学水平较高,热爱教育事业。
第十三条教师应按时到岗,认真备课,上好每一节课,及时批改作业,关心学员成长。
第十四条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学员的互动交流,鼓励学员积极参与,提高学员的学习兴趣。
四、学生管理第十五条社区教育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员修满规定学分后方可结业。
第十六条学员应遵守学校纪律,按时上课,认真完成作业,积极参加各类活动。
第十七条学员应尊重教师,团结同学,文明礼貌,维护学校形象。
第十八条学校应定期对学员进行思想教育,关注学员心理健康,提高学员综合素质。
五、后勤保障与管理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应加强设备维护,确保教学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保持校园环境卫生,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收支透明、规范。
六、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社区教育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教育工作站的管理,提高社区教育工作质量,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工作站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社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教育工作站的所有工作人员、志愿者及服务对象。
第三条社区教育工作站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社区;(二)注重实效,提升素质;(三)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四)创新机制,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社区教育工作站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协调、指导、监督社区教育工作站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一)社区主任或副主任;(二)教育行政部门代表;(三)社区学校校长;(四)社区居民代表;(五)其他相关部门代表。
第六条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社区教育工作规划;(二)协调、指导、监督社区教育工作;(三)审核、批准社区教育工作站的工作计划;(四)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工作评估;(五)协调解决社区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社区教育工作站设立站长、副站长,负责日常工作。
第八条站长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社区教育工作规划;(二)组织实施社区教育工作;(三)协调、管理社区教育工作站工作人员;(四)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活动;(五)向上级部门汇报社区教育工作情况。
第九条副站长的主要职责:(一)协助站长开展工作;(二)负责社区教育工作站的日常管理;(三)协助站长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活动;(四)负责社区教育工作站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条社区教育工作站应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制度:(一)工作计划制度;(二)工作总结制度;(三)信息报送制度;(四)财务管理制度;(五)资产管理制度;(六)工作人员考核制度;(七)志愿者管理制度;(八)服务对象管理制度;(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工作计划制度:(一)社区教育工作站应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二)年度工作计划应包括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进度安排等;(三)工作计划应报送管理委员会审批。
社区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社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社区居民的教育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坚持以人为本,以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2.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素养和职业技能。
3. 建立健全社区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三、管理职责1. 社区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社区教育教学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2. 社区学校、培训机构等教育教学机构负责教育教学活动的具体实施。
3. 社区居民参与教育教学活动,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教育教学内容1. 开展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老年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
2. 针对社区居民的需求,开设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兴趣爱好培养、文化知识普及等课程。
3. 定期举办各类讲座、研讨会、实践活动等,丰富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教育教学管理制度1. 教学计划:社区教育管理部门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制定年度教育教学计划,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 教师管理:社区学校、培训机构等教育教学机构应选聘具备相应资格的教师,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3. 学生管理:社区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招生、学籍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
4. 教学资源:社区教育管理部门应合理配置教育教学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 教学设施:社区学校、培训机构等教育教学机构应保障教学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6. 教学评估:社区教育管理部门定期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六、经费管理1. 社区教育教学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助、居民缴费等。
2. 社区教育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3. 社区教育教学经费主要用于教师工资、教学设施维护、课程开发、宣传推广等方面。
七、监督与检查1. 社区教育管理部门对社区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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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店镇社区教育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发展优质社区教育,让广大社区居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和条件,探索发展优质社区教育的机会和条件,探索发展优质社区教育的工作思路,推进社区教育蓬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教育工作的指导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和国家教育方针,以“大力发展社区教育”为目标要求,坚持把社区教育放在社区建设的中心地位,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第三条:社区教育工作的总任务
坚持终身教育理念,以社区全体成员为对象,以提高社区居民的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社区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为目的;以实现天岗湖的老百姓“有其学,优其学,乐其学,终身学”为目标,关注弱势群体的教育学习需求,广泛开展适合各类人群需要的教育培训活动,满足社区居民对优质社区教育的学习需求,满足社区文明进步的需求。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社区教育工作的架构是:镇党委、镇政府是社区教育的领导主体和社区教育的管理主体,镇辖区内其它部门是社区教育的参与主体,镇社区教育学校是社区教育的实施主体。
成立镇社区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社区教育的实施和执行机构。
第五条:建立镇社区教育学校,社区教育工作站,形成区、镇、社区(村)三级教育培训网络作为社区教育实施培训的机构。
第六条:设立社区教育顾问团。
聘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为社区教育顾问,对社区教育工作进行指导。
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成立晓店镇社区教育委员会,领导全镇的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对全镇社区教育重大事务的决策和指挥。
第八条:镇社区教育办公室为镇社区教育委员会的下设机构,由镇社区教育干部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湖滨社会教育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具体职责为:
1.在镇社区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全镇社区教育工作。
2.制定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巩固工作成果。
3.协调镇人民政府对镇社区教育学校、村(社区)教育工作站的社区教育工作进行工作检查评估。
4.负责组织社区教育科研工作,不断提高工作品位。
5.负责全镇社区教育档案的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第九条:镇社区教育委员会是市社区教育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工作职责为: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区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领导好本区域内社区教育工作。
2.有计划地推进全民教育、终身教育、优质教育体系的构建,
制定社区教育发展规划,表彰先进。
3.对社区教育实施科学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
4.确保财政每年按常住人口人均1.3元的标准设立社区教育专项经费,落实到位。
5.根据市社区教育规划和镇社区建设发展需要,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对本镇的社区教育工作加强管理,落实社区教育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总结表彰先进。
7.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社区教育经费专款专用,努力多渠道筹措社区教育经费。
8.定期并及时向市社区教育委员会和社区居民提供相关信息,组织开展辖区内大型社区教育活动。
9.指导辖区内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的社区教育工作,总结经验并及时交流推广,不断创新社区教育特色。
10.加强社区学校和居民学习点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再就业培训教育、流动人口教育、科普教育、家庭教育、法制教育、早期教育、青少年素质教育、老年教育等丰富多彩的社区教育学习、培训、活动。
11.负责本辖区社区教育档案管理及保管工作。
第四章制度
第十条:镇社区教育委员会每年至少二次专题研究社区教育发展工作,推进社区教育持续发展。
每年举行一次社区教育工作总结,表彰对社区教育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宣传和表彰。
第十一条:镇社区教育办公室每年年初写出工作计划,年底交出总结。
第十二条:实施晓店镇居民终身学习制度,各类人员学习培训指导标准,动态开发社区教育课程制度等。
第十三条:建立并坚持对社区教育进行年督导制度。
第五章队伍
第十四条:选派热爱社区教育、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中小学教师3-5从事社区教育工作,在镇社区教育办公室安排下开展工作;每年12月对其从事社区教育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重视抓好社区教育管理干部、专职社区教育老师的培训,选派他们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提升社区教育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建立镇社区教育人力资源库,组织社区内各行业优秀人才形成晓店镇社区教育专家队伍,以推进社区教育各类培训活动的开展。
试行建立志愿者登记建库制度,不断扩大志愿者队伍,使志愿者队伍占本区域居民人口的10%。
第十七条:以专兼职社区教育管理者、工作者为主体开展社区教育科研,做到教育科研为社区教育决策服务;为社区教育发展服务;为社区居民服务;为社区发展服务。
第六章基地
第十八条:建立镇社区教育学校、村社区工作站;形成镇村两级教育基地,其规模和条件与本地区社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主要职责为满足社区居民基本的学习需求。
第十九条:镇社区教育委员会统筹和优化配置自有教育资源。
通过多种形式满足社区居民对优质社区教育的需求。
第二十条:充分发挥社区中文化设施,普通中小学(教育、体育)、医院、司法等教育资源的作用,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第七章教育培训活动
第二十一条:大力发展0-6岁早期教育、岗位继续教育、下岗再就业培训教育、流动人口教育、老年教育、残障人员教育、科普教育、家庭教育、法制教育、富余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教育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开拓创新,扩大居民接受社区教育的覆盖面,努力使广大居民享受终身学习。
第二十二条:开展学习型社区的创建工作,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商贸一条街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针对社区居民不断变化的学习需求,动态开发社区教育课程,形成晓店镇社区教育课程建设的特色。
第八章学习服务
第二十四条:晓店镇常住人口、流动人口都可以享受晓店镇社区教育服务,特别贯彻弱势群体优先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实行社区居民终身学习绿色通行制度,居民可在辖区内的社区教育学校、村工作站、中小学等享受社区教育服务。
第二十六条:在社区教育工作中实行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充分调动居民参与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九章经费
第二十七条:由晓店镇政府专项拨款,按每年人均1.3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第二十八条:建立多渠道筹措社区教育经费的体制,资金使用结构合理,投资效益较高。
第二十九条:社区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经费管理规范,审计制度健全。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修订及解释权在晓店镇社区教育委员会。
晓店镇社区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