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4篇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4篇小学寄宿生生活费资助实施方案1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寄宿生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创建平安校园,为广大寄宿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根据国家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精神,为落实对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解决家庭贫困学生上学问题,减轻农民负担,客观公正的落实贫困生救助资金的合理发放,帮助贫困寄宿生顺利完成学业,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助范围根据xx财教【20XX】33号文件规定,原则上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寄宿生人数的XX%的比例确定资助范围,切实保证在校寄宿的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获得生活补助,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二、资助标准标准:小学\d{2,3}元/生,初中\d{2,3}元/生。
各相关学校要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的资助范围和标准认真实施,及时、足额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给贫困寄宿生,不得擅自扣减补助标准。
三、资助对象评选条件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寄宿生。
条件:申请困难寄宿生生活费需满足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2、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学生;3、孤儿或残疾学生;4、农村计生家庭子女;5、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五军人子女;6、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学生。
原则上对以上1-6种困难学生优先进行资助。
上学期全校寄宿生总人数为XXX人(上学期的指标数),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寄宿生人数的XX%的比例资助人数为XXX人(本学期比例后的指标数),剩余XXX人未受生活补助。
四、资助原则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坚持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受助学生指标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
3、转出寄宿生指标按有关程序调整给其他符合条件贫困寄宿生原则。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样本(3篇)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样本___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实施方案许堡小学___-2-28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通渭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实施细则,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军信副组长:杨淑敏成员。
赵娟娟赵晓岚丁钰丽张亚萍杨淑敏王慧春刘晓慧牛平霞王吉鸿。
二、补助对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享受低保的家庭子女;(二)孤儿或单亲家庭学生;(三)父母或本人残疾的学生;(四)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五)因___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六)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领证户的学生;(七)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天___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___天计算,小学生每年分别补助___元,资金由中央、省级和市(州)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分担。
四、工作程序1、宣传发动。
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
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
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初审。
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公示申请学生___(人数控制在在校住宿生的范围之内,公示期为___天)。
4、调查核实。
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要___教师进行入户调查,并与村委会达成一致意见。
5、填写申请表。
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由学校召开学生大会,在会上由校长公布补助学生___并在公示栏公示后(公示期为___天),由班主任领取申请表发放给学生,并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
6、签领资金。
学校收到资金后,___受助学生签领生活费补助资金,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领取花名册必须由受助对象本人或家长(监护人)签字。
2024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2024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随着教育的普及,贫困学生的教育问题愈发凸显。
为了让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本校制定了一项针对贫困学生的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此方案旨在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支持,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一、补助对象本方案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学费及生活费的学生。
具体标准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收入水平、负债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
二、补助标准学费补助: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学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学费总额的50%。
生活费补助: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生活费补助金额,每月最高不超过1000元。
三、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贫困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学院审核: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核,初步确定补助名单。
学校审批:学校对各学院的申请名单进行审批,确定最终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
公示与发放:学校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款项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四、监督与管理学校设立贫困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确保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规范。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防止虚假申请。
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学校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用于贫困学生的学习与生活。
对于违规使用资金的学生,将取消其补助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补助款项。
学校定期公布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师生举报违规行为。
学校建立贫困学生档案,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其学习和生活状况,确保资助效果。
对于学业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将给予额外奖励,以激励其继续努力。
学校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等的沟通合作,争取更多的资助资源,扩大贫困学生受益面。
同时积极宣传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贫困学生成长的良好氛围。
学校加强对贫困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其心理素质和自我调适能力。
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一、前言贫困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仍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如何帮助贫困学生解决生活难题已成为教育机构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本文旨在探讨贫困学生生活补助的实施方案,从政策层面和实施层面进行分析,提供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以期对促进贫困学生的教育和生活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政策层面1.国家政策我国自2004年起开始实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并于2011年颁布了《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国家助学金的分类、申请条件和程序、资助标准、监管等方面的内容。
目前,国家助学金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最为基本、最为广泛的学生资助形式之一。
2.地方政策各地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针对贫困学生的助学措施也有所不同。
例如,北京市对于低保户子女,它将给予资助,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上海市将给予资助,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
三、实施层面1.落实真正的公平贫困学生补助实际效果的关键是制定一套完整的标准,根据贫困程度和家庭收入情况,明确资助的金额和资助的范围。
此外,要确保资助的公平性,即同等条件下,每位学生都能平等获得资助。
只有从根本上解决了公平问题,才能更好地实现补助政策的目标。
2.建立健全的申请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申请和监督机制是确保补助政策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
要制定相关的申请流程和标准,并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工作内容。
申请审核和资助分配要公开透明,确保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同时,要加强监督机制,密切关注资助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追踪评估资助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提高贫困学生的自我发展能力在给予学生资助的同时,要注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
除了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学习资助,还要引导学生独立处理并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他们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
这样不仅能够有效改善贫困学生的生活条件,也能够更好地促进他们的个人成长和发展。
四、结语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制度已经逐渐健全,对于解决贫困学生面临的生存问题和发展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XX学校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XX学校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一、补助目的本实施方案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缓解生活压力,提高生活质量,更好地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
二、补助对象本次生活费补助的对象包括以下两类学生: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即家庭经济状况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贫困线以下,且无法承担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的学生。
2.家庭突发事故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家庭成员突患重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家庭经济状况骤然恶化的学生。
三、补助标准本次生活费补助的标准如下:1.按照学生的家庭收入状况进行补助,具体标准为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贫困线的学生可获得全额补助,家庭收入在贫困线以上的学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可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助。
2.按照学生的实际需要进行补助,即学生因特殊情况(如残疾、孤儿等)导致生活费用支出高于正常水平,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额外的生活费补助。
四、补助申请及审核1.申请流程: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贫困证明、突发事故证明等)。
班主任将申请材料汇总后上报至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审核。
2.审核标准: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申请理由以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五、补助发放1.发放方式:经审核通过后,学校将生活费补助直接汇入受助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由学生自主到财务部门提取。
2.发放时间:生活费补助原则上按学年发放,每年秋季和春季学期各发放一次。
对于家庭突发事故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临时性生活费补助,审核通过后可立即发放。
六、监督与违规处理1.监督方式:学校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学生资助中心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同时接受师生和社会的举报和投诉。
2.违规处理:对于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受助资格,并视情况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24年片区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2024年片区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在片区贫困寄宿生的生活中,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有限,生活费用相对较低。
为了确保贫困寄宿生能够有基本的生活保障,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生活幸福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资金来源实施该方案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以及其他合法合规的途径。
三、资助对象1. 对象范围:面向2024年度高中、大学贫困寄宿生。
2. 定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获得资助:(1)家庭贫困,无力支付全部生活费用;(2)家庭成员重病或残疾,无法照顾学生生活;(3)其他特殊困境;四、资助标准1. 生活费用:根据不同地区的物价水平、学生所在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资助标准,确保贫困寄宿生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 生活费用补助发放周期:(1)高中生:每月发放一次;(2)大学生:每学期发放一次,分两次发放。
五、申请和审核1. 申请条件:(1)符合资助对象的要求;(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贫困证明、疾病证明等;(3)申请书,包括个人简介、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等。
2. 申请程序:(1)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材料;(2)经学校核实后,形成初步名单;(3)将初步名单向相关部门提交,并组织专家对资助对象进行进一步审核。
六、发放与管理1. 发放程序:(1)资助名单经专家审核通过后,形成最终名单;(2)资助款项由相关部门统一发放。
2. 资助款项管理:(1)资助款项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管理;(2)建立资助款项使用台账,明确流向;(3)定期对资助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审计。
七、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1)学校及家长代表可以对资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2)设立举报投诉渠道,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与举报。
2. 评估方式:(1)定期进行效果评估,了解资助对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2)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改进资助方案的具体实施。
八、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社会公众宣传该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校园通告、媒体报道、社交媒体传播等,让更多有需要的学生了解到该资助政策。
新版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新版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贫困问题依然存在,而家庭贫困的儿童更是面临着较大的学习和生活困难。
为了帮助这些贫困学生,提高其学习成绩和生活品质,教育部门出台了新版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一、方案背景为了全面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负担,促进其良好的身心健康发展,教育部门针对贫困寄宿生推出了新版的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该方案侧重于提高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为贫困寄宿生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扶助,让他们在学校中得到更好的成长和发展。
二、方案内容1. 补助标准新版方案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3000元,其中学费补助为1500元,生活费补助为1500元。
补助资金通过各省级教育部门统一拨付到学校,学校将资金按规定拨付到符合条件的学生。
2. 补助范围新版方案将补助范围扩大至初中和高中三年级以上的所有寄宿生,无论是新入学还是已在校就读。
同时,方案还特别针对具有困难的残疾学生、单亲家庭学生、重病学生、低保对象等特殊贫困学生,提供更多的生活、营养等方面的扶助。
3. 补助形式在资金使用方面,学校应先按规定为学生缴纳学费,在学校统一餐厅供应一日三餐的饮食,为学生提供寄宿舍室、寝具、洗浴设施等生活必需品,同时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增加特殊补助,确保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4. 责任分工方案中明确规定了贫困生保障工作的主体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和措施的职责,地方和学校负责发现、审核、推荐以及后续跟进服务和管理工作。
同时,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加强对学生生活补助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补助资金使用正确、透明、公开。
三、方案意义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的推出,为我国贫困学生提供了更全面、更高效、更实质的扶贫措施,有利于解决学生家庭贫困、饮食不足、住宿不良等问题,减轻了学生和家庭的经济负担,让他们能够更好地投入到学习和成长中,同时促进了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2023年贫困生补助实施方案

2023年贫困生补助实施方案一、方案背景在现代社会中,贫困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对于贫困生来说,他们在教育方面面临很大的困难。
为了落实国家扶贫政策,提高贫困生的受教育机会和生活水平,制定2023年贫困生补助实施方案,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二、补助对象1. 乡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国家贫困线标准的学生;2.城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国家贫困线标准的学生;3. 孤残、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国家贫困线标准的学生。
三、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贫困线标准来确定贫困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并参照当地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制定综合补助标准。
1. 乡村学生每月补助标准为人民币500元;2. 城市学生每月补助标准为人民币800元;3. 孤残、残疾学生每月补助标准为人民币1000元。
四、补助资金来源1. 中央财政资金:中央政府将拨出一定的资金来支持贫困生的教育补助工作。
2.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各地方政府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拨出一定量的财政资金来配合中央政府的资金,以确保贫困生补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社会捐助资金:在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参与贫困生补助工作中,将征集和接受社会的捐助资金用于贫困生的教育补助。
五、补助管理机构1.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贫困生补助工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2. 家庭经济困难审查机构:负责对申请贫困生补助的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审查,确保资助对象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3. 学校:负责实施贫困生补助政策,保证资助对象的权益,同时对资助对象进行必要的培养和引导,提高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能力。
六、补助申请和审批1. 学生及其家长填写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身份证明、残疾证明等。
2. 学校组织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进行审核,确保资助对象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3. 学校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报送给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负责最终的审批和下发补助资金。
七、补助管理与监督1. 学校要建立贫困生补助资金的专项账户,确保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用于贫困生的教育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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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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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是“两免一补”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将这件实事办好,现根据衡阳市财政局和衡阳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根据省、衡阳市有关精神,我市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分三年逐步落实到位。
到20XX年,争取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金额达到200元。
二、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享受“两免一补”优惠政策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
(二)补助标准:20XX年:每生每年50元。
20XX年:每生每年100元。
20XX年:每生每年200元。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1、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在耒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2、明确各部门职责。
财政部门负责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统筹管理,在信用联社设立“耒阳市财政帮困保学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确保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按时到位;会同教育部门确定贫困学生的标准和范围,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等。
教育部门负责收集涉及“两免一补”政策的有关基础数据,确定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资助对象;负责汇总贫困学生名册。
补助金额经相关部门审核和领导批示后,由财政局教科文办公室直接将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每万人口0.5万元的财政助学金、“一费制”中每生每期4元的特困保学金、社
会各界捐赠等)拨付到受援捐赠中心专户,由中心专户拨付到各中学、教育办,再由教育办拨付到各小学。
救助受援捐赠中心作为专门面向社会接受捐资助学的事业机构,要加大对上级政府救助中小学贫困生政策的宣传,加强对中小学贫困生情况的调查和摸底,建立起动态的中小学贫困生电子信息档案库。
要通过“一帮一”、“手拉手”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广泛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对中小学生的救助和捐赠。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
要在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的过程中,让学生、家长、老师充分了解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的有关政策精神,让这项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组织申请。
各中学、教育办要认真负责地对本单位贫困生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按规定的资助条件,确定援助意向。
组织希望获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助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南省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申请表》,然后上报救助受援捐赠中心。
资助人数不得少于下达的资助计划人数。
不允许按在校生平均分配救助名额、轮流资助贫困学生或将贫困学生人为集中在某个年级段的做法。
受援捐赠中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分布情况,统筹兼顾,将
资助名额分配到各学校。
名额分配向贫困乡倾斜,并优先资助孤儿、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无力负担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
财政供养人员(不含城市低保人员)家庭的学生、农村比较富裕家庭的学生,不得纳入救助范围。
3、评审小组审核。
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成由行政代表、学生家长、村(居)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评审小组,对申请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
4、受助对象公示。
各学校要根据救助受援捐赠中心下达的资助名额,将拟受助学生名单及困难情况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乡镇及村组范围内予以公示,同时要公开享受资助的条件、金额,以及资助的申请、审核、批准、监督和申诉等工作程序,公示期为7天。
5、申报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各学校要立即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核确定。
6、发放。
财政部门在每年秋季将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及时拨付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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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立台帐。
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工作结束后,学校应认真组织填写《湖南省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学生名册》,并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和班主任分别签字后,报送市救助受援捐赠中心。
市救助受援捐赠中心于规定时间内,将《湖南省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学生名册》分类装订成册,上报地市救助受援捐赠中心,最后将贫困学生数据更新录入网站数据库,建立动态的贫困学生信息档案。
五、工作要求
1、紧抠政策,确保“两免一补”资金筹措到位。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市从今年开始要逐步启动适当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及我市学生人数推算,资金缺口很大。
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开源节流”,整合各种助学资源。
一是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整合不同渠道的扶贫助学资金和社会捐资助学资金,统筹规划,合理
安排,集中使用,改变原有多项助学资金分散管理的模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
二是要广开筹资门路,多辟助学渠道,广泛开展社会募捐,积极筹措新的资金。
2、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管理。
财政、教育部门要及时掌握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工作进展情况,严防贪污、截留、挪用现象。
对助学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助学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处,将送交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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