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02.打桩及基础垫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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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建筑物首层面积(首层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计算)以m2计算。

2、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基础垫层底面积是指垫层与地基相接的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m3计算。

4、人工挖桩孔土方按图示桩的不同断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含扩大头进入持力层部分)以m3计算。

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m3计算。

6、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的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的钻孔总长度以m计算。

8、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的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10、土(石)方回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场地回填以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计算;室内回填以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基础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计算。

二、说明1、土壤及岩石(普氏)的分类可按(附表一)确定。

2、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3、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

4、挖土方适用于±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的挖土或山坡切土,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以上的挖土,其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5、挖基础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等。

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基础垫层底表面是指垫层与地基相接的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

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6、设计要求采用减震孔方式减弱爆破震动波时,可按预裂爆破项目编码列项。

7、土方开挖中,根据施工要求的放坡、操作工作面和机械挖土进出施工工作面的坡道等增加的工程量,可包括在挖基础土方报价内。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一、工程量计算规则1、桩基工程的土壤级别鉴别可按(附表二)土质级别的规定和鉴别方法进行确定。

2打桩及基础垫层-工程量计算规则

2打桩及基础垫层-工程量计算规则

打桩及基础垫层-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打桩1、打预制钢筋砼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管桩的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砼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2、接桩:按每个接头计算。

3、送桩:以送桩长度(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500mm)乘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4、打孔沉管、夯扩灌注桩:(1)灌注砼、砂、碎石桩使用活瓣桩尖时,单打、复打桩体积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另加250mm(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要求)乘以标准管外径以立方米计算。

使用预制钢筋砼桩尖时,单打、复打桩体积均按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250mm乘以标准管外径以立方米计算。

(2)打孔、沉管灌注桩空沉管部分,按空沉管的实体积计算。

(3)夯扩桩体积分别按每次设计夯扩前投料长度(不包括预制桩尖)乘以标准管内径体积计算,最后管内灌注砼按设计桩长另加250mm乘以标准管外径体积计算。

(4)打孔灌注桩、夯扩桩使用预制钢筋砼桩尖的,桩尖个数另列项目计算,单打、复打的桩尖按单打、复打次数之和计算(每只桩尖30元)。

5、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1)钻土孔与钻岩石孔工程量应分别计算。

土与岩石地层分类详见附表。

钻土孔自自然地面至岩石表面之深度乘设计桩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钻岩石孔以入岩深度乘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砼灌入量以设计桩长(含桩尖长)另加一个直径(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乘桩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地下室基础超灌高度按现场具体情况另行计算。

(3)泥浆外运的体积等于钻孔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6、凿灌注砼桩头按立方米计算,凿、截断预制方(管)桩均以根计算。

7、深层搅拌桩、粉喷桩加固地基,按设计长度另加500mm(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要求)乘以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双轴的工程量不得重复计算),群桩间的搭接不扣除。

8、人工挖孔灌注砼桩中挖井坑土、挖井坑岩石、砖砌井壁、砼井壁、井壁内灌注砼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

全国统⼀建筑⼯程预算⼯程量计算规则完整《全国统⼀建筑⼯程预算⼯程量计算规则》GJDGZ-101-95第⼀章总则1条为统⼀⼯业与民⽤建筑预算⼯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2条本规则适⽤于⼯业与民⽤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图设计阶段编制⼯程量预算及⼯程量清单,也适⽤于⼯程设计变更后的⼯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全国统⼀建筑⼯程基础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3条建筑⼯程预算⼯程量除依据《全国统⼀建筑⼯程基础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件:1、经审定的施⼯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的施⼯组织设计或施⼯技术措施⽅案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件4条本规则的计算尺⼨,⼀设计图纸表⽰的尺⼨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为准除另有规定外,⼯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1、以体积计算的为⽴⽅⽶(m3)2、以⾯积计算的为平⽅⽶(㎡)3、以长度计算的为⽶(m)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汇总⼯程量时,其准确取值:⽴⽅⽶、平⽅⽶、⽶以下取两位;吨以下取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5条计算⼯程量时,应以施⼯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章建筑⾯积计算规则第⼀节计算建筑⾯积的范围1条单层建筑物不论其⾼度如何,均按⼀层计算建筑⾯积。

其建筑⾯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平⾯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层建筑⾯积以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层及⼆层以上应计算建筑⾯积。

⾼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须分别计算建筑⾯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条多层建筑物建筑⾯积,按各层建筑⾯积之和计算,其⾸层建筑⾯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平⾯积计算,⼆层及⼆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平⾯积计算。

3条同⼀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积。

4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建筑⾯积,按其⼝上外墙外围⽔平⾯积计算。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建筑工程量进行计算和测算的统一规范。

这些规则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公共设施等。

根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工程量计算主要包括工程总量计算和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两个方面。

工程总量计算是指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总体计算和评估,包括建筑面积、体积、长度等指标的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是指对工程项目的各个分部分项进行独立计算,包括各个构件、设备、装饰等的数量和规格确定。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还提供了详细的测量和计算方法,包括测量精度要求、计算公式、计量单位等。

在进行工程量计算时,需要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和设计图纸,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量取和计算。

此外,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还规定了工程量计算的分类和编码系统,以方便工程量的管理和统计。

根据规则的要求,每个项目都会被赋予唯一的编码,方便对工程量进行识别和跟踪。

总之,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建筑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标准,提高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为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管理提供依据。

仿古计算规则

仿古计算规则

仿古建筑定额第01册通用项目第01章土石方、打桩、基础垫层工程一、平整场地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

其工程量按建筑物(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增加2m计算。

围墙的平整场地按中心线每边各增加1m计算。

二、挖沟槽底宽在3m以上,地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平整场地厚度在30cm以上者,均按挖土方计算。

凡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按挖地槽计算。

凡图示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挖土按挖地坑计算。

三、挖沟槽、地坑及土方需放坡者,可按下表规定的放坡起点及放坡系数计算工程量。

放坡起点,混凝土垫层由垫层底面开始放坡,灰土垫层由垫层上表面开始放坡,无垫层的由底面开始放坡。

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因土质不好,地基处理采用挖土、换土时,其放坡起点应从实际挖深开始。

四、外墙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的中心线计算,内墙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的沟槽净长线计算,其宽度及地坑底面积均按设计图纸计算。

基础工程施工中需要增加的工作面,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五、取弃土或松动土壤回填时,只计算运输的工程量;取堆积二个月以上的弃土,除计算运输工程量以外,还应按一类土计算挖土工程量;取自然土回填时,除计算运输工程量外,还应按土壤类别计算挖土工程量。

六、室内回填土体积,按承重墙或墙厚在18cm以上的墙间净面积乘以厚度计算,不扣除垛、柱、附墙烟囱和间壁墙等所占的面积。

七、基础垫层体积的计算规定如下: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垫层净长线计算。

八、打桩工程,石、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全长(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截面面积计算;方、圆木桩的体积按全长(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截面面积计算,圆木按木材材积表计算。

第02章砌筑工程一、标准砖墙体厚度,按下列规定计算:二、檐高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高度计算。

三、通过墙基、墙身的孔洞或其他空洞的面积,每个在0.3m2以内者不予扣除,如超过0.3m2应予以扣除。

四、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设计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020年(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2020年(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工程计算规则建筑工程计算规则 (1)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2)第二章桩基础工程 (6)第三章砌筑工程 (9)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2)第五章厂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17)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 (21)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23)第八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26)第九章模板工程 (28)第十章脚手架工程 (30)第十一章混凝土泵送增加费 (33)第十二章垂直运输工程 (34)第十三章材料二次运输 (35)第十四章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 (36)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1.1 土方1.1.1 土壤分类:详见《计价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1.1.2 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30cm内的挖、填、运、找平。

1.1.3 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人工挖土方时如地表水需要排除时,另行计算。

1.1.4 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1.1.5 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相应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3。

1.1.6 支挡土板定额子目分为密板和疏板,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30cm;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1.1.7 在有挡土板支撑下采用人工挖土方时,人工乘以系数1.2。

1.1.8 机械挖不到的地方,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计算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以下规定计算工程量:1.挖地下室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5%计,人工挖土方5%计算。

2. 非地下室挖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3%计,人工挖土方7%计算。

1.1.9 土壤含水率定额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机械挖湿土时按定额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1.1.10 机械挖桩间土方时,按定额相应子目的工、料、机乘以系数1.1。

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及规则

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及规则

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及规则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方法及规则: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S=(A+4)×(B+4)=S底+2L外+16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开挖土方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槽底面积应以槽底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

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

式中:V 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如右图: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

桩基础与垫层工程

桩基础与垫层工程
第一节 桩基础与垫层工程定额项目的划分及相关知识
第一节 桩基础与垫层工程定额项目的划分及相关知识
5、钢板桩
用作水上、水下构筑物或深基础施工中的维护结构,具有强度高、结合紧密、不漏水、施工简便、施工速度快、可减少基坑开挖土方工程量,多临时工程可多次使用。截面形式有U型和Z型。
桩基础一、二级土的划分见定额。
夯扩桩夯扩部分体积如设计无具体尺寸的,每根桩暂按1.7m3计算。
基础垫层需支模板时,可执行模板项目。
项目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钢筋混凝土方桩
150 m3
震动灌注混凝土桩
60 m3
灌注砂桩
60 m3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00 m3
潜水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00 m3
钢筋混凝土管桩
50 m3
钢筋混凝土板桩
第一节 桩基础与垫层工程定额项目的划分及相关知识
无论是方桩还是管桩均由桩尖和桩身组成。方桩常用截面有250×250;300×300;350×350;400×400四种,每节6-12m。管桩直径一般为300-600,每节4-12m。桩尖另用钢板制作。 3、常见桩基础的施工方法 1)桩的施工包括制做(或购成品桩)、运输、沉桩(打桩)三个过程。 当单节桩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接桩;当桩顶标高要求低于桩架操作平台下时,由于打桩机的安装和操作要求,桩锤不能直接锤击到桩头,而必须把另一根桩(也称冲桩、送桩器)接到桩。
硫磺胶泥法---上节桩预留钢筋插入下节桩预留孔灌入硫磺胶泥。
沉桩的方法主要有: 锤击沉桩、静力压桩、振动沉桩。其中:
锤击沉桩:最普通的施工方法,用落锤、柴油锤等桩锤,利用锤的冲击能克服对桩的桩阻力,使桩沉
到预定深度。 静力压桩:借助压桩机的总重量将桩压入土中,使桩沉到预定深度,适用于软土层。 振动沉桩:利用大功率电动振动器的振动桩锤使桩较快沉入土中,适用于砂土层。 3)沉桩的施工工艺:桩机就位、吊桩、打桩、送桩、接桩、拔桩、截桩等。 4、现场灌注混凝土桩 按设计要求先在地基中形成桩孔,然后在孔内灌注混凝土制成混凝土桩或放下钢筋笼制成钢筋混凝土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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