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拟处理意见听证会结果告知书
河南泌阳一高:17名学生舞弊被勒令退学

新学期已经开学⼗多天,绝⼤多数学⽣已经开始新学期的校园⽣活,可是,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第⼀⾼级中学(以下简称“泌阳⼀⾼”)17名该上⾼⼆、⾼三的学⽣,现在还在校外徘徊,不能进教室上课。
泌阳⼀⾼这17名⾼中⽣不能⼊学的原因是:期末考试时携带⼿机作弊,被校⽅勒令退学。
今年7⽉10⽇⾄12⽇,泌阳⼀⾼组织⾼⼀、⾼⼆年级进⾏期末升级考试,参加考试的16名⾼⼀学⽣和1名⾼⼆学⽣,携带⼿机进⼊考场,利⽤⼿机短信传答案,甚⾄⽤⼿机上查找答案作弊,被监考⽼师发现。
该校⼀位张姓副校长说:“我们在考前要求每个学⽣签订《诚信考试书》,并多次强调考场纪律。
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发现了17名考⽣携带⼿机进考场作弊。
” 7⽉13⽇,校⽅根据《校园⾏为规范》、《保证书》和《诚信考试书》的相关规定,勒令作弊学⽣退学。
在今年期末升级考试之前,泌阳⼀⾼开始实⾏“考前保证制”,考⽣在考试前签订了《保证书》和《诚信考试书》。
《保证书》中对学⽣的包括着装、发型、胸卡佩戴、课间操、周⼀升旗、稳重出⾏、远离⼿机、拒绝恋情等15项内容进⾏详细规定。
《保证书》上写有学⽣的姓名、班级和家长的签字。
该校⼀名负责⼈说,泌阳⼀⾼有9000多名在校学⽣,教学质量在当地数⼀数⼆,没有严格的校规考纪,不可能出好成绩。
⼀名⾼三学⽣家长说,他们知道孩⼦考试作弊不对,也应该受到处罚,成绩按零分处理,警告、写检查都⾏,但这些孩⼦正处于⼈⽣关键时期,希望学校再给孩⼦⼀次改过⾃新的机会。
泌阳⼀⾼则认为,学校作出的处分没有错。
该校⼀名负责⼈说,发现学⽣考试作弊后,他们只是作出了勒令退学的处理,还保留着学⽣的学籍,这些学⽣还可到其他⾼中上学。
但家长们认为,环境变化,对学⽣的学习会有影响。
该校主管学⽣⼯作的学⽣处主任王道坚告诉记者,学⽣使⽤⼿机作弊的现象之前也发⽣过,这次之所以处罚严厉,是因为这⼀情况越来越严重,到了不得不严厉制⽌的时候。
“虽然家长希望能给孩⼦⼀个机会,但学⽣作弊与学校的规章制度相冲突。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呈报表(学籍、考试用表)

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年月日
备注:违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违纪处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学生违规处分适用本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呈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院系及专业个人电话学号籍贯省县(市)
家庭住址
学生违纪行为简述
调查经办人签名:年月日
院系处理依据及建议
根据
之规定,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建议给予处分。
院系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
关于给予倪明等同学处分决定-河海大学(精)

河海大学部门文件河海计信[2006] 9号关于给予学生倪明记过处分的决定各单位:倪明,男,学号03062220,计算机及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工程专业2003级学生。
在4月25日《DSP技术与应用》课程的考试中,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纸条。
其行为违反《河海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考试纪律及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第十条第3项的规定,构成考试作弊。
在处理倪明考试作弊行为的过程中,倪明提出申辩。
该生承认所犯错误,态度诚恳,我院听取了其申辩要求。
根据《河海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考试纪律及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学生倪明记过处分,取消其该次考试成绩。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处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河海大学计算机及信息工程学院二○○六年五月九日主题词:学生处分决定河海大学计算机及信息工程学院2006年5月10日印发录入:吴洪彪校对:卞风燕河海大学部门文件河海计信[2006]10号关于给予学生张青龙记过处分的决定各单位:张青龙,男,学号01062127,计算机及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工程专业2002级学生。
在4月25日《DSP技术与应用》课程的考试中,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纸条。
其行为违反《河海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考试纪律及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第十条第3项的规定,构成考试作弊。
在处理张青龙考试作弊行为的过程中,张青龙提出申辩。
计算机及信息工程学院听取了其申辩要求,认为其申辩理由不能成立。
根据《河海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考试纪律及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学生张青龙记过处分,取消其该次考试成绩。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处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河海大学计算机及信息工程学院二○○六年五月九日主题词:学生处分决定河海大学计算机及信息工程学院2006年5月10日印发录入:吴洪彪校对:卞风燕河海大学部门文件河海计信[2006]11号关于给予学生蔡磊记过处分的决定各单位:蔡磊,男,学号03062127,计算机及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工程专业2003级学生。
首都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分决定书

首都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分决定书
籍处分,由院系提出,经教务处、学生处复核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2.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期限原则上为6个月,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期限原则上为12个月。
处分期满,学生表现较好、无再次违纪的,由学生本人申请,按学校规定程序解除处分。
3.学生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本处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期满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
4.本处分决定书一式四份,正反面打印,送达学生本人一份,教务处、学生处各存一份,院系存入学生档案一份。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违纪舞弊情况通报(二)(期末考作弊处分流程)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违纪舞弊情况通报(二)中英文两版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违纪舞弊情况通报(二)Announcement on Cheating and Misconduct in Final Exams of the Second Semester of the 2021-2022 Academic Year (II)近日,随着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结束,各大高校相继发布了关于考试违纪舞弊情况的通报。
为了维护教育公平,严肃考风考纪,防止不正之风蔓延,教育部门采取了更加严格的监控和管理措施。
然而,尽管有多方努力,仍然有部分学生在考试中出现了违纪舞弊行为。
Recently, with the conclusion of the final exams for the second semester of the 2021-2022 academic year, various universities have successively released announcements regarding cheating and misconduct during the exams. To maintain educational fairness, uphold exam discipline, and prevent unethical practices from spreading, the education authorities have implemented stricter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However, despite these efforts, some students still engaged in cheating and misconduct during the exams.据悉,本次通报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违纪舞弊行为:1. 使用电子设备作弊:部分学生利用智能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在考试过程中进行信息查询或与外界联系。
国家教育考试违纪舞弊典型案例汇编

国家教育考试违纪舞弊典型案例汇编引言回望历史,中国选拔人才的考试传统由来已久,隋时开科举制度之先河,直到清末光绪三十一年废除,历时整一千三百年,通过自由报名、公开考试的办法,达到平等竞争、择优取仕的目的。
社会各阶层的人,无论出身、门第、贫富、地域,都可以参加考试,一旦中举及第,则一跃而可以进入这个庞大政治社会的统治层,光耀门楣,名利双收。
“金榜题名”是古代士人最倾尽全力追求的人生理想。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这种选拔制度带来的另一面,就是无数人挤在一条路、一扇门前,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而奋力拼搏。
有的人轻易入选,有的人到老也榜上无名,还有人像“范进中举”那样被刺激疯了;人性在稀少的机遇和现实的名利面前,是非常具有灵活性和变通性的,各种考场舞弊手段,应运而生;加上封建官僚社会,吏治腐败,一些官员利用职权,上下其手,从中渔利,自科举制度诞生始,到其结束,舞弊之风始终无法禁绝。
统治者也深深了解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历代以来,科举考试时的防范措施都极其严密,对于舞弊更是严惩不贷。
实际上,再严酷的手段也不能完全制止科举中舞弊现象的出现,徇私受贿、替考、挟带、买号等现象层出不穷,考生作弊的花招也穷极智巧。
从1952年起,我国教育部明确规定,全国高等学校一律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除了因为“文革”而中断的十年,高考一直是我国最重要、影响最大的选拔性考试,虽然时代不一样了,考试目的也有所变化,不再是学而优则仕,而是为了让优秀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但追本溯源,在某些方面,和从前的科举制度,还是有共通的、可以相互比较之处。
社会总是要择优录取,优胜劣汰,这是个普遍的法则。
不可否认,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社会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国家,高考是件能够影响人们终生的关卡,随之而伴生的,就是种种出于利害关系,由复杂人性所造就的矛盾冲突,舞弊现象就是其中难以真正完全消除的一项。
时代在进步,不能再要求今天的高考像过去的科举那样,对舞弊者残酷处罚,但是也不能轻易忽视。
高考加分调查不能成为烂尾新闻

两篇评论:高考加分调查不能成为烂尾新闻晨雾 / 转帖北京青年报:放弃加分背后的违法犯罪不能放过今日社评本报评论员樊大彧在教育部和纪检部门督导下,对加分事件的全面核查工作,要走出法不责众的误区,要彻查损害高考公平的窝案,并以此提高违法成本,震慑不法之徒。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昨天透露,河南高考替考事件目前已查明涉案人员共计35人,其中被替考考生10人,“枪手”11人,对在校大学生“枪手”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开除学籍。
关于河南、辽宁部分高中体育特长加分资格人数过多问题,续梅表示,将进行彻查,绝不姑息。
(相关报道见A13版)河南杞县、通许县高考替考事件和河南、辽宁体育特长加分事件,同为今年高考后媒体曝光的破坏高考公平事件,但截至目前,两类事件的处置力度却大不相同。
由于媒体记者在暗访中获得了直接、有力的音视频证据,河南替考事件从案发伊始,就准确地被当作一起刑事案件来处置,替考组织者涉嫌伪造、变更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其涉嫌犯罪的特征明显。
对于被替考考生和“枪手”,教育部的处置态度也很明确。
按照有关规定,在校大学生“枪手”应一律开除学籍,被替考考生应给予停止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
然而,对于发生在河南、辽宁两地的体育特长加分事件,有关部门的态度却始终暧昧。
7月5日,辽宁省有关加分问题联合调查组对外公布,全省1072名高考体优生中,270名考生放弃加分资格,他们将按取消后的成绩参加高考录取。
随后,河南有关部门也宣布,凡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的考生,将按高考正常成绩录取。
两地政府部门网开一面的做法,无疑是为了挽救“大多数”,只要主动放弃通过欺诈手段获取的加分资格,就可既往不咎。
假体优生“退分”可以得到赦免,如果以此类推,贪官退钱、小偷退赃就都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了。
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应该取消其当年考试、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应取消学籍。
河南、辽宁两地有关部门作出的“宽大处理”,明显于法无据。
河北工业大学考试违规处理规定(试行)

河北工业大学考试违规处理规定(试行)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及学校有关规定,参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以及考务工作的有关人员。
第二条考试过程中,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非考试所需物品(如手机、呼机及无线接收器等通讯设备,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电子词典等,学校指定型号的外语考试听力耳机除外)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考试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考场所在教学楼内喧哗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六)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在考试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或者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的;(九)有其他违反考场规则行为但尚未构成作弊的。
学生凡违反上述条款之一者,该课程的成绩记为无效,并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三条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经监考教师提示或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仍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其中,通讯设备电源未关闭且没有放置指定位置的,视同考试中使用通讯设备;(五)由他人代替考试的和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学生本人未到考场参加考试,而出现有其姓名的试卷,则视同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有其他作弊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