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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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2、国家单位的干部、职工由科以上单位领导或保卫科、股审查,并加盖公章;科级单位领导由主管单位领导审查;居民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查,农村户口所在派出所审批,并加盖公章。
边境通行证申请表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籍贯
工作
单位
职业
申请
理由
身份证
号码
所需
时间
自201年月日起
至201年月日止
现住
地址
前往
地点
同Hale Waihona Puke 行人姓名性别
年龄
与持证人关系
单位保卫科(股)
或公安派出所意见
主
管
单
位
意
见
发证单位
审批意见
注:1、同行人栏是指15周岁以下的人不单独发证;须由家人或监护人携带同行;每证可带2人;办证时需交一寸相片1张。
边境通行证申请表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籍贯
工作
单位
职业
申请
理由
身份证
号码
所需
时间
自201年月日起
至201年月日止
现住
地址
前往
地点
同Hale Waihona Puke 行人姓名性别
年龄
与持证人关系
单位保卫科(股)
或公安派出所意见
主
管
单
位
意
见
发证单位
审批意见
注:1、同行人栏是指15周岁以下的人不单独发证;须由家人或监护人携带同行;每证可带2人;办证时需交一寸相片1张。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制
办理事项:
申请领取《边境通行证》的人员应当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保卫(人事)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二)企业单位设保卫部门的,由保卫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未设保卫部门的,由企业法人提出审核意见;
(三)其他人员由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审核意见;
(四)已在边境管理区务工的人员还应当出具劳动部门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单位证明。
(五)近期彩色二寸免冠照片二张。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承诺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审批意见
(加盖公章)
通行证
顺序号
通行证
证件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人联系电话)
达川区公安局行政审批室监制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籍贯
照 片(彩色免冠一寸照片)
出生年月日
民族
职业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址
前往地点
前往事由
前往起
止日期
年月日起
年月日止
个人承诺
禁止一切社会团体或个人随意在自然保护区开展旅游、探险、非法穿越等活动。凡是出租车、私家车载客前往自然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护区的一律必须先行前往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本人承诺自愿申请前往,以往无犯罪记录前科,前往边境地区也不会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后果及责任自己负责。
审核人
审批意见
(加盖公章)
通行证
顺序号
通行证
证件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人联系电话)
达川区公安局行政审批室监制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籍贯
照 片(彩色免冠一寸照片)
出生年月日
民族
职业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址
前往地点
前往事由
前往起
止日期
年月日起
年月日止
个人承诺
禁止一切社会团体或个人随意在自然保护区开展旅游、探险、非法穿越等活动。凡是出租车、私家车载客前往自然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护区的一律必须先行前往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本人承诺自愿申请前往,以往无犯罪记录前科,前往边境地区也不会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后果及责任自己负责。
边境通行证申请表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样表)
边境通行证号码: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 生
日 期
一寸
彩色
照片
工 作
单 位
具体单位名称/无业/待业/退休/学生等
联 系
电 话
身 份
号 码
常 住
地 址
申 请
事 由
前 往
地 点
西藏全境/珠峰大本营/林芝地区/阿里地区/山南地区/日喀则
新疆全境/喀什地区/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伊犁地区
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有效期不得超过3个月,可多次往返使用。
3、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单独签发证件,可与持证人偕行,但不得超过二人。
起 止
时 间
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 止(最长不超过3个月)
同
行
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与持证人的关系
公 意
安
派
XXX (加盖公章)
X年X月X日
公 意
安
主
管
部
门 见
签名:
年 月 日
说
明
1.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彩色一寸照片2张(同时前往新疆、西藏两地的,需提供3张照片)办理证件。
边境通行证号码: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 生
日 期
一寸
彩色
照片
工 作
单 位
具体单位名称/无业/待业/退休/学生等
联 系
电 话
身 份
号 码
常 住
地 址
申 请
事 由
前 往
地 点
西藏全境/珠峰大本营/林芝地区/阿里地区/山南地区/日喀则
新疆全境/喀什地区/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伊犁地区
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有效期不得超过3个月,可多次往返使用。
3、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单独签发证件,可与持证人偕行,但不得超过二人。
起 止
时 间
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 止(最长不超过3个月)
同
行
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与持证人的关系
公 意
安
派
XXX (加盖公章)
X年X月X日
公 意
安
主
管
部
门 见
签名:
年 月 日
说
明
1.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彩色一寸照片2张(同时前往新疆、西藏两地的,需提供3张照片)办理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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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填姓名性别出诞辰
公民身期籍
份证贯
号
职工作单
位务户籍地
址
申请理
由
前去地起止日点期
自己简
历
家庭成员单位
、职业
申请人所在单位建议
公
安
派
出
所
意
见
负责人署名(盖公
章):
负责人署名(盖公
章):
发证机
关建议
签发人署名(盖公章):
发证日
期证件有效期
备
注
说明:
1.此表请双面打印。
2.正面各项目由申请人据实填写,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笔迹要清楚。
3.如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申请人所在单位建议”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签订建议并盖印。
4.“公安派出所建议”需核查申请人能否有公安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