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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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指南

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指南

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指南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医疗废弃物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提高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指南。

一、总则(一)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二)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当遵循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安全处置的原则。

(三)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工作人员和患者垃圾分类意识。

二、分类标准1.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等;2.湿垃圾(可回收物):包括废弃的纸张、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等可回收物;3.干垃圾(其他垃圾):包括除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可堆肥垃圾之外的生活废弃物;4.可堆肥垃圾:包括厨余垃圾、绿化垃圾等。

(二)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分类进行细化,制定具体分类标准。

三、分类收集与储存(一)医疗机构应当在明显位置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根据不同类别垃圾的特点,采用合适的收集、储存方式。

(二)有害垃圾应当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并定期交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处理。

(三)湿垃圾(可回收物)应当分别收集,定期交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处理。

(四)干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堆肥垃圾,应当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分类运输与处置(一)医疗机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分类要求,进行垃圾运输和处置。

(二)医疗机构应当对垃圾运输单位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三)医疗机构应当对垃圾处置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垃圾得到合法、安全、环保的处理。

五、管理与监督(一)医疗机构应当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制度,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及收集服务标准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及收集服务标准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及收集服务标准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垃圾处理问题日益突出。

特别是医院作为特殊场所,每天产生大量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

垃圾分类和收集是垃圾处理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降低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制定至关重要。

二、分类标准医院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应参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类:1.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纺织品等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

2.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等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废弃物。

3. 餐厨垃圾:包括食堂、餐厅产生的食物残渣、废弃蔬菜、瓜果皮等有机垃圾。

4. 其他垃圾:包括无法归入以上三类的废弃物,如砖瓦陶瓷、卫生间废纸等。

三、收集服务要求1. 垃圾桶设置:医院应根据垃圾分类类别,在各个区域设置相应颜色的垃圾桶,明确标识各类垃圾桶,并配备足够的垃圾桶数量。

2. 分类投放:医院员工和患者应根据垃圾分类标准,将垃圾准确投放至对应垃圾桶。

医务人员应积极引导患者和家属正确投放垃圾,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3. 分类收集:医院应配备专业的垃圾分类收集人员,按照分类标准对垃圾桶进行定期清理和收集。

对于有害垃圾,应采取专门措施进行安全收集和运输,防止污染环境和伤害人员。

4. 分类运输:医院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工具,将分类后的垃圾运输至指定处理场所。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垃圾泄漏、交叉污染等现象发生。

5. 分类处理:医院应将分类后的垃圾交由专业处理机构进行处理,确保可回收物得到充分利用,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餐厨垃圾得到资源化利用,其他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

四、管理要求1. 组织管理:医院应成立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推进。

2. 培训宣传:医院应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和患者的垃圾分类意识和能力。

(完整版)医疗垃圾分类处理规定

(完整版)医疗垃圾分类处理规定
除可回收医疗废物、医疗垃圾、放射性垃圾、医疗锐器以外的垃圾
沾染化疗药物的医疗器械等用于患者的被血液体液污染或工作人员医疗护理操作使用的一次性用品以及排空完整的药品液体玻璃瓶锐器除外圾医疗黄色医疗锐器锐器锐器盒可回收蓝色可回收垃圾垃圾生活黑色生活垃圾垃圾各类裸露的针头刀片破碎安1
(二)医疗垃圾分类处理规定
垃圾分类
垃圾桶(袋)
颜色
标识
垃圾范围
备注
放射性
垃圾
4、消毒用棉签、纱球、敷料
5.沾染化疗药物的医疗器械等
用于患者的、被血液、体液污染或工作人员医疗护理操作使用的一次性用品,以及排空、完整的药品、液体玻璃瓶(锐器除外)
医疗锐器黄色锐器盒 Nhomakorabea医疗锐器
各类裸露的针头、刀片、破碎安瓿等
1.不包括完整的药品玻璃瓶
2.破碎体温计(水银已被回收)
可回收
垃圾
蓝色
可回收
垃圾
1.塑料制品:未沾染病人血液、体液的液体袋、输液瓶等
2.玻璃制品:输液瓶
3.各种物品的外包装(胶袋、纸盒等)
1.为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塑料制品。
2.排空的(残留液体小于原容积的3%)完整药品玻璃瓶、液体玻璃瓶等
生活
垃圾
黑色
生活
垃圾
1.未沾染患者体液血液的口罩、帽子、一次性治疗巾、纸尿布、一次性床单、手套
红色
放射性
垃圾
具有放射性污染的垃圾
放入专用铅制垃圾桶内,收送到放射性废物库集中处理




医疗垃圾
黄色
医疗垃圾
1.一次性塑料和橡胶用品:如各种引流管、排空的引流袋、输液器、废弃的输血袋
2.带有保护装置的一次性采血针头、废弃的体外循环及血滤管路

医院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医院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医院生活垃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生活垃圾的管理,保护环境,防止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处理活动。

第三条医院生活垃圾管理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分类与投放第五条医院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几类:(一)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容器、废矿物油容器等;(二)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纺织品等可回收的废弃物;(三)湿垃圾(厨余垃圾):包括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茶叶渣等;(四)干垃圾(其他垃圾):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设置明显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引导员工和患者进行分类投放。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提高分类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收集与运输第八条医疗机构应根据分类结果,分别收集各类生活垃圾。

第九条有害垃圾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交有资质的企业进行专门处理。

第十条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应按照规定的频次和路线,交由有资质的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进行收集和运输。

第四章处理与利用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进行处理,确保处理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积极推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生活垃圾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管理档案,记录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卫生行政部门。

通过以上的制度,医院可以更好地管理生活垃圾,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

(完整版)医疗垃圾分类处理规定

(完整版)医疗垃圾分类处理规定
2.破碎体温计(水银已被回收)
可回收
垃圾
蓝色
可回收
垃圾
1.塑料制品:未沾染病人血液、体液的液体袋、输液瓶等
2.玻璃制品:输液瓶
3.各种物品的外包装(胶袋、纸盒等)
1.为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塑料制品。
2.排空的(残留液体小于原容积的3%)完整药品玻璃瓶、液体玻璃瓶等
生活
垃圾
黑色
生活
垃圾
1.未沾染患者体液血液的口罩、帽子、一次性治疗巾、纸尿布、一次性床单、手套
除可回收医疗废物、医疗垃圾、放射性垃圾、医疗锐器以外的垃圾
3.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注射器、手套、口罩、帽子、垫巾、一次性床单等
4、消毒用棉签、纱球、敷料
5.沾染化疗药物的医疗器械等
用于患者的、被血液、体液污染或工作人员医疗护理操作使用的一次性用品,以及排空、完整的药品、液体玻璃瓶(锐器除外)
医疗锐器
黄色
锐器盒
医疗锐器
各类裸露的针头、刀片、破碎安瓿等
1.不包括完整的药品玻璃瓶
(二)医疗垃圾分类处理规定
垃圾分类
垃圾桶(袋)
颜色
红色
放射性
垃圾
具有放射性污染的垃圾
放入专用铅制垃圾桶内,收送到放射性废物库集中处理




医疗垃圾
黄色
医疗垃圾
1.一次性塑料和橡胶用品:如各种引流管、排空的引流袋、输液器、废弃的输血袋
2.带有保护装置的一次性采血针头、废弃的体外循环及血滤管路

医疗废物分类、包装和处理规定

医疗废物分类、包装和处理规定

医疗废物分类、包装和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和处理工作,保障医院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维护环境卫生,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医疗废物依照其特性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五类:—类别一:感染性废物(包含病理性废物)—类别二:化学性废物—类别三:放射性废物—类别四:药物废物—类别五:其他废物各类别废物的具体定义和处理要求如下:1. 类别一:感染性废物(包含病理性废物)1.1 感染性废物包含与感染性疾病患者相关的废弃物品,如含有病原体或疑似病原体的细胞、组织、液体、分泌物等。

1.2 病理性废物指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以及尸体等。

1.3 医院应设立特地的收集容器,对感染性废物进行封闭、密封和二次包装,并在容器上做出明显标识。

1.4 感染性废物应直接送往医废处理中心进行高效消毒、灭菌和安全处理。

2. 类别二:化学性废物2.1 化学性废物包含含有有害化学物质的废弃物品,如废弃药品、废液、废溶剂等。

2.2 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并在容器上明确标识有关化学品的名称、浓度等信息。

2.3 化学性废物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合理包装,并交由具备合法资质的医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3. 类别三:放射性废物3.1 放射性废物教唆用放射性物质进行医疗、科研等活动产生的废弃物品,包含荧光屏、射线防护用品等。

3.2 放射性废物应在使用后置于特地的密闭容器中,并通过专用管道或设备进行处理,确保不泄漏。

3.3 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法规要求,交由具备合法资质的放射性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4. 类别四:药物废物4.1 药物废物包含医疗机构内过期、损坏、剩余的药物及药品包装料子等废弃物品。

4.2 药物废物应集中存放,与其他废物分开,并在容器上明确标明药物的名称、规格、剩余量等信息。

4.3 医院应与相关药品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委托其进行药品废物的回收与处理。

5. 类别五:其他废物5.1 其他废物包含医院内产生的一般生活废弃物、非感染性医疗废物等。

医疗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定

医疗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定

医疗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和生活垃圾的处理越来越重视。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各地纷纷出台医疗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定。

下面是一份医疗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定的示范文件,旨在引导人们正确分类处理医疗生活垃圾。

一、医疗垃圾分类处理原则1.危险垃圾和非危险垃圾分开处理。

危险垃圾是指含有有害物质的垃圾,如污染物、药品包装物等。

非危险垃圾是指未经特殊处理可以直接处理或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垃圾。

二、医疗垃圾的分类处理1.医疗垃圾主要包括废旧医疗设备、医药废品、医疗废水等。

2.废旧医疗设备应尽量进行二次利用或回收处理,以减少资源浪费。

如不能回收利用,则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医药废品应按照其性质进行分类处理。

弃药应收集后送至指定药店或回收站点,由专门机构进行处理。

过期药品应在指定时间内交还给制药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4.医疗废水应经过专业处理后排放,不得直接进入自然水体。

三、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1.可回收垃圾包括纸张、塑料、玻璃等。

居民应将可回收垃圾分类投放至指定的回收桶内,方便回收单位进行收集和处理。

2.厨余垃圾包括食品残渣、植物废料等。

应尽量实行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并加强生活垃圾减量。

居民可选择自行进行堆肥处理,或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3.其他垃圾包括纺织品、家电、杂物等。

应将其他垃圾投放至指定的垃圾桶中,并安排专车进行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收集和处理。

四、垃圾收集和处理机构的责任1.垃圾收集和处理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垃圾收集和处理方案,并确保全面覆盖并按时执行。

2.垃圾收集和处理机构应建立垃圾收集和处理数据监测系统,定期报告相关数据和处理情况。

3.垃圾收集和处理机构应不断加强垃圾分类处理技术研究,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和无害化处理能力。

医疗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正确分类处理垃圾。

同时,应加强垃圾收集和处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疗垃圾分类处置制度

医疗垃圾分类处置制度

医疗垃圾分类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内医疗垃圾的分类处理工作,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业标准,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人员参加的医疗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第二章垃圾分类原则第三条分类原则医疗垃圾依照垃圾来源、危害程度和处理方式进行分类,分为一般垃圾、感染性垃圾、化学品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和尖锐器械五大类。

第四条分类标识医院将在每个垃圾投放点设置分类标识牌,清楚标注垃圾类别,以便员工正确投放医疗垃圾。

第三章垃圾分类具体要求第五条一般垃圾一般垃圾是指不具备感染性、化学性、放射性或尖锐刺伤不安全的废弃物,包含日常生活垃圾及相应的办公废纸等。

员工应将一般垃圾投放到专置的一般垃圾桶内。

第六条感染性垃圾感染性垃圾是指患者或疑似患者使用的导管、敷料及其他具有潜在传染性的物品,以及与病原有接触机会的物品。

感染性垃圾应经过专用容器暂存,并定期进行密封和无菌处理,然后交由专业医疗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第七条化学品废弃物化学品废弃物是指医院内使用的有害化学药品和相关的废弃物。

员工在使用化学药品后,应将废弃物置于专用容器内,不得随便丢弃,并尽快交由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八条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是指医院内使用的放射性药品和相关的废弃物。

员工在使用放射性药品后,应将废弃物置于专用容器内,严禁私自处理,必需交由具备放射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第九条尖锐器械尖锐器械是指带有锋利部分的医疗器械,如手术刀片、针头等。

员工使用完尖锐器械后,必需将其放入专用的尖锐器械容器中,严禁随便丢弃或重新使用。

第十条特殊部位废物医院内某些特定部位的废弃物,如胃液、血液等,由于其特殊性质,应依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和专家引导进行处理,并交由专业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第四章处理流程和责任第十一条临床科室责任临床科室负责将产生的医疗垃圾分类,存放在指定的场合,并定期进行清理,在医院内部进行初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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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4类。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可回收:
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废纸:主要包括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等。

但是,要注意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塑料:各种塑料袋、塑料泡沫、塑料包装、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塑料牙刷、塑料杯子、矿泉水瓶等。

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暖瓶等。

金属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

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洗脸巾、书包、鞋等。

这些垃圾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

如每回收1吨废纸可造好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74%;每回收1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0.7吨二级原料;每回收1吨废钢铁可炼好钢0.9吨,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47%,减少空气污染75%,减少97%的水污染和固体废物。

不可回收:
厨余垃圾
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

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6~0.7吨有机肥料。

其它垃圾:
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及果壳、尘土。

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事实上,大棒骨因为“难腐蚀”被列入“其它垃圾”。

玉米核、坚果壳、果核、鸡骨等则是餐厨垃圾。

卫生纸:厕纸、卫生纸遇水即溶,不算可回收的“纸张”,类似的还有陶器、烟盒等。

餐厨垃圾装袋:常用的塑料袋,即使是可以降解的也远比餐厨垃圾更难腐蚀。

此外塑料袋本身是可回收垃圾。

正确做法应该是将餐厨垃圾倒入垃圾桶,塑料袋另扔进“可回收垃圾”桶。

果壳:在垃圾分类中,“果壳瓜皮”的标识就是花生壳,的确属于厨余垃圾。

家里用剩的废弃食用油,也归类在“厨房垃圾”。

尘土:在垃圾分类中,尘土属于“其它垃圾”,但残枝落叶属于“厨房垃圾”,包括家里开败的鲜花等。

有毒有害垃圾:
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包括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部分家电、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

这些垃圾一般使用单独回收或填埋处理。

对于有害垃圾,医疗机构应当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进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医疗机构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对于可回收物,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

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

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

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
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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