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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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所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建筑物、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目标和基本要求第四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是防范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最大限度保障施工人员及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推进。

第六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形成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第七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注重预防,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施工作业的安全性。

第三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八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设立安全部门,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和经验。

第十条安全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培训制度等。

第十一条安全部门应当与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等相关方进行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阶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南;(二)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的设置;(三)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安全检查和评估的方法和频次;(六)施工现场的监控和记录。

第十三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器材,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注重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排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建筑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以安全为前提,优质、高效、环保、文明为目标。

第四条建筑项目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分工负责原则,共同参与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

第五条建筑施工项目的所有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第六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建筑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置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建筑施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负责建筑安全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建筑施工项目应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第九条建筑施工项目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交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第十条建筑施工项目应制定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项目应建立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隐患。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十二条建筑施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向施工现场所有参建单位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责任人心中明白。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由施工单位制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项目的所有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安全操作和施工质量。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项目涉及高空作业、电焊、起重等特殊作业时,必须经过专门的操作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殊作业。

基建安全管理制度模版(2篇)

基建安全管理制度模版(2篇)

基建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基建安全,防止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基建项目,包括建筑、设备、交通等。

第三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基建项目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违反本制度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基建项目管理第一节前期准备第六条基建项目启动前,项目部门应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案,包括项目目标、进度计划、风险分析等。

第七条基建项目部门应确定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并组建安全管理组织,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基建项目部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节施工管理第九条基建项目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第十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通道和应急通道。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立警示线和安全防护设施,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施工员工必须参加基本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证书。

第三节设备管理第十四条基建项目部门应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设备,并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测。

第十五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第十六条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发生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机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节交通管理第十七条基建项目部门应制定详细的交通管理方案,确保施工现场的交通秩序。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合理的交通警示标志和指示牌,指引交通方向。

第十九条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确保机械设备和人员的安全通行。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临时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停车标志,确保停车秩序。

第三十一条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节应急管理第三十二条基建项目部门应建立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应对突发事件。

第三十三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应急设备,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

第三十四条基建项目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精选3篇)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11、工程质量验收包括采、掘工作面开工、复工、竣工、停工四项验收。

2、采掘工作面的验收由矿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执行开(复)、停(竣)工。

3、验收由业务科室参加。

包括生产科、机电科、安监处、调度室、电力科、运输科、通风科、自动化。

4、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参加单位有一项验收不合格,不予通过验收。

5、参加验收人员必须严格对照开(复)、停(竣)工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能够现场进行整改的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现场整改的问题填写验收报告,并不予通过验收,复验收推迟进行。

6、开(复)、停(竣)工验收前,施工队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程、措施。

要求有记录、有签名,并提前送交生产科。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21依据和目的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立项工程并由基建办负责的基建项目3工作职责3.1根据公司建设需要,负责拟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年度计划。

3.2负责编制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地质勘察、立项、报审、报建、招(邀、议)标、施工、验收、工程决算审计等基建过程的管理工作。

3.3负责制定施工计划,督办、检查工程进度实施情况。

3.4积极与工程监理方配合,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5负责处理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协调工作。

4工作内容4.1工程管理制度4.1合同管理4.1.1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4.1.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4.1.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2工程材料、设备管理4.2.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

基建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基建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建单位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及生产场所,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基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基建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八条基建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条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对施工现场、生产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消防、用电、设备、施工安全等方面。

第十三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隐患消除。

第五章安全生产防护措施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防护网、警示标志等。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高空作业、爆破作业、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保障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紧急疏散通道等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七条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八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九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责任,严肃处理。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为加强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阶段。

3.基建工程项目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组织与责任1.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基建工程的安全生产,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

2.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确保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3.项目部领导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参与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责任到人、追究到底。

2.安全监督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巡视,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

3.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建立科学、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应急措施,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4.安全培训制度:对参与基建工程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安全信息收集、统计和分析体系,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和警示信息。

6.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和维护工程安全设施,保障工程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四、基建工程安全生产措施1.施工现场管理: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巡查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安全防护设施: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合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3.人员作业安全: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减少人为失误。

4.机械设备安全:保养、维护机械设备,建立完善的维修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5.材料管理安全: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和鉴定,建立材料台账,避免使用不合格材料对工程安全造成影响。

6.施工工艺安全: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流程,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因工艺不当而引发事故。

基建科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基建科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基建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经常对全厂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期修理,使其经常保持符合安全要求。

(2)对新建、扩建、改建、大修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时,要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应保证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卫生标准,并保证施工中的安全。

(3)保证按期完成已经批准的安技措施,并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严格遵守我厂各项有关规章制度、发生事故时,按合同协议处理。

(4)及时清除工场房顶垃圾,常保持下水道畅通。

做好防雨,防洪工作。

施工中须占用厂内道路的,应事先取得保卫科消防人员的同意后方准施工。

(5)严格贯彻“三同时”。

施工中如需变更设计上的安全设施和有关安全项目时,除经设计部门同意外,还须取得安技部门的同意。

(6)凡动用生产设备、管线、电器,或破损生产区地面时,施工前应和有关生产部门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施工。

(7)施工中,若在厂规定的禁火区动火时,应事先取得消防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8)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火灾爆炸,施工质量等事故,负责组织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报安技科和有关单位。

(9)设计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上级机关颁布的防火、防爆、工厂卫生、环境保护、防震等各项安全技术规定、规范指示和要求,各项设计任务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10)对因设计不周,不符合安全要求而发生的事故,以及因图纸不清或错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负责。

基建科安全生产责任制(2)是指在基础设施建设科技领域,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和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权力和义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基建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责任,确保责任的明确化、层级化和分工明确。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权限和义务,确保责任的落实和责任主体的履责。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基建工程的安全生产,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和进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基建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供应商及各类人员。

第三条基础工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前期调研、规划设计、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所有参与基建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意识,保证安全生产。

第五条委托施工的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共同承担基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委托施工的单位应当明确责任,在施工单位确定之际,依法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定专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并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材料和设备,确保施工工程的安全性。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安全操作和措施的掌握。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委托施工的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共同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工艺、时间节点和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委托施工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监察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持续监督和巡查。

第十九条安全监督人员应当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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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1777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Management system for safety production of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院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基建部门代表学院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有:
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6、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5)实施爆破作业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三、定期对基建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区域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意见,抓好落实。

四、对出现责任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应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入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五、认真做好安全监督记录,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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