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及填表说明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填表说明》(样表)

附件 1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根据实际情况勾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填表说明一、填表须知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
(一)纳税人按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填报对应栏次;纳税人不享受的项目,无需填报。
纳税人未填报的项目,默认为不享受。
(二)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填报本表时,对各专项附加扣除,首次报送的,在“首次报送”前的框内划“√”。
继续报送本表且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前的框内划“√”;发生变化的,在“有变化”前的框内划“√”,并填写发生变化的扣除项目信息。
(三)身份证件号码应从左向右顶格填写,位数不满18位的,需在空白格处划“/”。
(四)如各类扣除项目的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多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二、适用范围(一)本表适用于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自然人纳税人填写。
选择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享受的,纳税人填写后报送至扣缴义务人;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填写后报送至税务机关。
(二)纳税人首次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应将本人所涉及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内各信息项填写完整。
纳税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此表相关信息项,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纳税人在以后纳税年度继续申报扣除的,应对扣除事项有无变化进行确认。
三、各栏填写说明(一)表头项目填报日期:纳税人填写本表时的日期。
扣除年度:填写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
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公民身份号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表内基础信息栏纳税人信息:填写纳税人有效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
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及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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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按照《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票面信息填写,逐票分行录入(或填写);
2.清单“合计”栏数据中的“税额”应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7栏“税额”数据一致。
附件1: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及填表说明
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
纳税人名称(盖章):纳税人识别号:
主管税务机关名称:主管税务机关代码:
纳税申报日期:年月日税款所属期:年月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共页,第页)
扣缴人纳税人识别号
扣缴人名称
征பைடு நூலகம்机关名称
代扣代缴项目
代扣代缴凭证编号
税额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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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及填表说明[修订]
![《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及填表说明[修订]](https://img.taocdn.com/s3/m/6ac2f2046fdb6f1aff00bed5b9f3f90f77c64d57.png)
附件1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表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人、扣缴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时使用。
二、有关栏目填写说明:(一)“缴纳(扣缴)人名称”:填写缴纳(扣缴)人名称全称,即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上注明的名称。
(二)“缴纳(扣缴)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缴纳(扣缴)人确定的号码,即税务登记证号码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号码。
(三)“身份证件名称”: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四)“登记注册类型”、“注册地址”: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时填报的“登记注册类型”、“注册地址”。
(五)“隶属关系”:缴纳人隶属关系确定和清晰的,填写本栏。
缴纳人为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则本栏填写“中央”,“中央投资比例”栏填写100%;缴纳人为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则本栏填写“地方”,“地方投资比例”栏填写100%;缴纳人为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其它等,则本栏填写“无隶属关系”,“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栏填写100%。
(六)“中央投资比例”、“地方投资比例”、“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缴纳人有多种投资主体,无确定和清晰隶属关系的,不填写“隶属关系”栏,分别填写各投资主体在缴纳人中的投资比例。
其中,“中央投资比例”填写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在缴纳人中的投资比例;“地方投资比例”填写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在缴纳人中的投资比例;“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填写无隶属关系主体(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其它等)在缴纳人中的投资比例。
(七)税务机关填写项目,按有关税费政策进行判定后填写。
(八)若仅具有扣缴行为,不填写隶属关系、各投资主体投资比例等栏次。
三、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受理后留存一份,退缴纳人或扣缴人一份。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附件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以下简称本表及填写说明)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一、名词解释(一)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货物”,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物。
(二)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劳务”,是指增值税的应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是指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
(四)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确定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其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项目。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本表“货物及劳务”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各项目应分别填写。
(一)“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填写本期销售货物及劳务、发生应税行为适用3%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括应税行为适用5%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查补销售额。
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数据一致。
(五)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
(六)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七)第4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填写本期发生应税行为适用5%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
纳税人发生适用5%征收率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16栏数据一致。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要点说明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要点说明一、原增值税纳税人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同注意事项(一)自 2013 年 9 月 1 日起,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包括试点前的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均应使用新的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如纳税人当期申报抵扣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的,应同时填报《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抵扣清单》(见省局公告,目前待下发)。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仅限于适用差额征税试点纳税人填写,如当期有扣除项目应同时填报《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见省局公告,目前待下发)。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6)《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纳税人申报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除相应填报《附列资料二》外,应同时填报该表。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仅限于差额征税的试点纳税人填写,如当期有扣除项目应同时填报《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见省局公告,目前待下发)。
(3)如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有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包含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免的购置税控收款机的增值税税额。
其抵减、抵免增值税应纳税额情况,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予以反映。
纳税人应按先附表后主表的顺序填报,主表数据多为附表数据自动计算或系统自动读入,并与附表数据进行逻辑关系校验。
在录入数据时,系统会将是否自动计算、是否允许修改等栏次按不同颜色显示,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只需对主表个别数据进行录入或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及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及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及填报说明一、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为规范扣缴义务人的扣缴行为,提高扣缴效率,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方便扣缴义务人及时了解扣缴税款的情况而设计的一种通用申报表。
该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以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为支付方式的各类应税所得的扣缴申报。
二、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的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按年度填写。
如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报类型”:填写“一般扣缴义务人”或“非居民企业扣缴义务人”。
3、“电子钥匙签名”:填写使用电子钥匙进行电子签名时的个人密码。
(二)表内项目1、“所得类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各类应税所得的名称填写。
2、“所得项目”:按各类应税所得对应的收入名称填写,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
3、“所得支付金额”:填写各类应税所得的支付金额,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4、“所得期间”:填写各类应税所得的支付期间,格式为“年月”。
如2022年1月、2022年2月等。
5、“年所得额”:填写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各类应税所得的年所得额。
6、“应纳税额”:填写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各类应税所得的应纳税额。
7、“减免税额”:填写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各类应税所得的减免税额。
8、“已缴税额”:填写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各类应税所得已缴纳的税额。
9、“抵补金额”:填写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各类应税所得的抵补金额。
(三)表尾项目1、“合计行”:对所有应税所得的各项数据进行汇总,是各分类数据的总计。
2、“总计行”:对全部应税所得的各项数据进行汇总,是各项数据的总计。
三、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的填报注意事项1、申报表必须按照填表说明准确、完整地填写,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
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
(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实际电话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退)税数据。
(十三)“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以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免)税数据。
(十四)“本年累计”列:除第13栏、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第20、25、32、36、38栏外,“本年累计”列中其他各栏次,均填写本年度内各月“本月数”之和。
(十五)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
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内容及填列方法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内容及填列方法展开全文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应交增值税”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如下:1、“年初末抵扣数”项目,反映企业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本项目以“-”号填列。
2、“销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庆收取的增值税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3、“出口退税”项目,反映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退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4、“进项税额转出”项目,反映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的记录填列。
5、“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多交的增值税。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6、“进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7、“已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已交税金”专栏的记录填列。
8、“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减免税款”专栏的记录填列。
9、“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10、“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未交的增值税。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未交增值税”各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有关记录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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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附列资料
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
缴纳义务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费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缴纳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时,作为申报表附列资料,填列按规定允许扣除项目的明细时使用。
二、有关填写说明:
(一)“缴纳义务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缴纳义务人确定的号码,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缴纳义务人名称”,填写缴纳义务人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三)“费款所属期”,与主表申报表所属期相同。
(四)“填表日期”,指缴纳义务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五)本清单按照缴纳义务人取得的合法有效凭证内容填写,其中“凭证种类”为“发票”的,必须填写“开票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均为价税合计金额。
三、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四、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受理审核后留存一份,退缴纳义务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