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甲方:广州市商品房开发商(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购房者(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为向乙方销售商品房,为确保乙方交付预售款项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的义务1. 甲方将在乙方购买商品房时,按照政府部门规定,在银行开立专用款账户(以下简称“账户”)。
2. 甲方应在与乙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同时,将该账户信息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在交付预售款项时使用。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时间,在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交付预售款项。
2. 乙方应在交付预售款项时,通过转账等合法方式将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提供交易凭证给甲方。
3.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交付预售款项,甲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已支付的定金或违约金。
第三条账户监管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一经开户,即享有账户资金的监管权。
2. 乙方对账户的操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非法转移、挪用账户资金。
3. 甲方对账户的运营负主要责任,应确保账户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4. 甲方有权根据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随时查询和汇报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
5. 甲方有权就账户监管事宜与乙方进行合理的沟通和交流,并及时解答乙方提出的相关问题。
第四条账户资金的使用1. 甲方承诺,账户资金只限于相关商品房预售款项的收付和相关费用的支付。
2. 如账户资金未按约定用于相关用途,甲方将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乙方。
3. 乙方对账户资金的使用具有监督权,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账户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协议的解除1. 本协议一经签署生效,并在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作为附件。
2. 双方一致同意,在商品房销售合同履行完毕之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2. 如发生甲乙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裁决。
商品房屋预售款专用帐户监督管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乙方:丙方:根据《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规定,各方现就上表所列商品房屋项目预售款的收取、划拨、使用订立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各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依法监督管理商品房屋预售款专用帐户以及乙方、丙方收取、使用、拨付商品房屋预售款的行为。
2、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以及丙方开设商品房屋预售款专用帐户之后,方可予以丙方办理商品房屋预售许可。
3、甲方可以按照《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规定,收取丙方申请使用的预售款数额的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用。
4、丙方应当遵守《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甲方、乙方监督,主动要求预购人将购房款存入商品房屋预售款专用帐户,切实保障预购人合法权益。
5、乙方应当协助甲方监督丙方收取预售款的行为,发现存入预售款数额与预购人选定的付款方式不符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丙方应当在要求使用商品房屋预售款专用帐户内的预售款之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使用申请,甲方应当在收到丙方使用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符合申请使用规定条件的,甲方应当及时办理拨付核准手续,乙方应当及时予以拨付。
未能符合申请使用规定条件的,甲方应当以书面方式说明不予使用的理由,乙方不得予以拨付。
商品房屋预售款专用帐户不得支取现金。
7、乙方应当协助甲方监督丙方申请使用预售款的行为,严格按照甲方核准的拨付数额进行拨付。
8、乙方须于每月15日之前将上月商品房屋预售款专用帐户的收支情况以报表形式由分行汇总后报甲方。
9、丙方与预购人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向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提交乙方向预购人出具的预售款存入商品房屋预售款专用帐户的凭证。
10、商品房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前,商品房屋预售款专用帐户内的预售款只能用于支付商品房屋项目工程进度款及法定税费,或购买商品房屋项目建设所需的建筑材料、设施设备,不得挪作他用。
11、商品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确权之后,丙方可持商品房屋项目确权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办理商品房屋预售款专用帐户解除监控手续。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范本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范本一、协议目的为了加强对广州市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监管,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预售款项的安全和合规使用,特制定本协议。
二、协议双方甲方:广州市商品房开发商(以下简称“开发商”)乙方:购房者(以下简称“购房者”)三、协议内容1. 开发商应依法在广州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购房者的要求开设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并在账户开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账户信息书面通知购房者。
2. 购房者应在收到账户信息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前往指定银行办理账户开户手续,并在账户开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账户信息书面通知开发商。
3. 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应设有单独的账户名称,账户不得与开发商的其他账户混用。
4. 开发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商品房预售专用款项存入购房者指定的账户,并在存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存款凭证或银行回单副本交予购房者。
5. 购房者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将预售款项按期存入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并在存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存款凭证或银行回单副本交予开发商。
6. 开发商应对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进行定期核查,确保账户内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7. 若购房者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存入预售款项,开发商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保护自身的权益。
8. 若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预售款项存入购房者指定的账户,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保护自身的权益。
9. 开发商和购房者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和存款凭证,如有遗失或泄露,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0. 开发商和购房者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确保商品房预售款项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四、协议生效与变更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约定的商品房预售期限。
2. 本协议如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五、协议解除与终止1.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3) 双方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对方提出解除要求并经过合理通知后,对方未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改正。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甲方:[卖方姓名/公司名称]
乙方:[买方姓名/公司名称]
一、背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作为商品房的卖方,乙方作为商品房的买方,双方就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事宜达成协议,共同遵守。
二、交纳预售款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进度和时间,将预售款汇入指定的监管账户,以确保预售款的安全。
三、监管账户
1.甲方应在乙方签订购房合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监管账户的基本信息,包括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并确保该账户为专门用于监管预售款的账户。
四、监管义务
1.甲方应确保所收取的预售款全部存入监管账户,不得挪作他用。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监管账户的开户证明、预售款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监管机构
1.乙方和甲方共同委托[监管机构名称]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进行
预售款的监管。
2.[监管机构名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规则,及时对实际收入和支出进行监管,并向乙方出具监管证明。
六、监管证明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监管机构名称]出具的监管证明,证明预售款的安全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解释、履行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终止于预售款支付完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完整版

编号:_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开发企业):乙方(监管银行):甲方开发并拟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建筑物名称为,坐落,拟预售楼栋号,拟预售面积万平米。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同意严格遵照《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签订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对上述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存入、支取进行监管。
甲方授权乙方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账务信息及相关业务数据传送至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用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二、甲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全部购房款,全部存入其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名称(开发企业名称+建筑物名称):;账号: 。
三、乙方严格监管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预售项目重点监管额度,并监督甲方预售资金入账情况。
乙方发现甲方预售资金未按时、足额存入专用账户的,将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四、甲方按照项目用款计划中确定的用款节点申请使用被监管的预售资金。
专用账户内资金超出剩余工程建设节点用款额度后,甲方可向乙方申请支取超出部分的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或偿还开发贷款。
如甲方以该预售项目向乙方申请并使用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则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资金在转出时,须征得乙方同意并转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封闭管理账户。
该项目完成初始登记前,专用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低于重点监管额度的5%。
五、甲方申请使用被监管的预售资金时,应向乙方提交以下材料:(一)地下结构完成节点,提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二)建设层数达、、节点,提交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相应层数的《主体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三)主体结构完成节点,提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四)竣工验收备案节点,提交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章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合同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甲方:乙方:内万:一、三方基本情况(一)甲方系具体实施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的部门。
(二)乙方系银行的分支机构,经三方同意,是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的开户银行。
(三)丙方系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存续的公司,具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是本合同商品房预售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
二、预售商品房概况(一)项目名称:(雅居)(二)座落位置:以南,以西,以东,(三)房屋用途:住宅、商业(四)房屋幢数:,套数:,面积:平方米(最终以实际监管的套数、面积为准)。
三、预售款监管范围凡本协议所称商品房预售款具体包括:预售人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岀售时,由承购人支付的定金、预付款、房价款(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保证金等各种款项。
四、预售款监管 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邢台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具体要求签订本协议2、甲方将核准的《建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通知书》 管账户账号通知书》、《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注销通知书》中预留印鉴交乙方备案。
3、丙方同意并保证本协议项下的商品房预售款全部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并存入为该项目设立的 预售款监管账户。
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名称:账号: 。
4、 如乙方与丙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且该贷款进入监管账户并用于本项目的,乙方可按照原签订借款合同中的约定从监管账户中划转利息及相关费用(对贷款本金划转,三方另行约定),但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备案,同时告知丙方,否则不得划转。
5、 乙方须凭《商品房预售款缴款单》将承购人缴交的所有购房款全部划入监管专用账户,不得擅自支付给丙方或转作他用。
6、 丙方在使用预售款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填写《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资金拨付申请表》 ,并根据不同用途分别提交相关资料。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7.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附件:
1.项目பைடு நூலகம்售许可证
2.监管账户信息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4.监管费用支付凭证
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的监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之日止。
四、监管费用
4.1甲方应按约定的费率向乙方支付监管费用。
4.2监管费用由甲方在项目预售款中直接扣除,由乙方收取。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划拨预售款,直至甲方改正违约行为。
5.2乙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预售款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鉴于:
甲方(以下简称“开发商”)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拥有合法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正在开发位于__________的商品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乙方(以下简称“监管机构”)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具备预售款监管资质和能力;
二、预售款监管
2.1乙方对甲方预售款进行监管,确保预售款专款专用,用于项目的建设。
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监管三方协议书范本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监管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乙方:(监控银行)丙方:(预售人)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行为,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位于市市(市、区),项目名称为楼盘的预售资金收存和使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丙方在乙方开设预售商品房售房款专用帐户,其帐号为。
乙、丙方同意由甲方按照《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依法行使对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进行监管。
二、乙方应按银行业务的有关规定,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便当事人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取业务。
三、丙方应要求预购人按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付款时间,将预售资金直接缴入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
四、丙方应将该项目全部的预售资金(含定金)及银行提供给购房人的按揭贷款存入专用帐户,不得另设非专用帐户。
五、乙方收到预售资金时,应向购房人出具缴款凭证;丙方凭乙方出具的缴款凭证,换发不动产售房发票。
六、丙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日内应为预购人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时,丙方应同时附送监控银行出具给预购人的预售资金存入监控专户的凭证(即送票回执复印件,原件核对)。
七、乙方为丙方办理预售资金拨付时,应凭丙方出具的甲方核准意见办理拨付手续。
拨付金额以甲方核准同意支付数额为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拨付。
八、丙方使用预售资金,只能按甲方批准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九、若工程总造价变更,丙方须及时将变更情况报甲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十、甲方应在收到丙方使用预售资金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不同意使用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三方基本情况
(一)甲方系具体实施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的部门。
(二)乙方系银行的分支机构,经三方同意,是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的开户银行。
(三)丙方系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存续的公司,具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是本合同商品房预售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
二、预售商品房概况
(一)项目名称:(雅居)
(二)座落位置:以南,以西,以东,(三)房屋用途:住宅、商业
(四)房屋幢数:,套数:,面积:平方米(最终以实际监管的套数、面积为准)。
三、预售款监管范围
凡本协议所称商品房预售款具体包括:预售人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出售时,由承购人支付的定金、预付款、房价款(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保证金等各种款项。
四、预售款监管
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邢台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具体要求签订本协议。
2、甲方将核准的《建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通知书》、《商品房预售款拨付通知书》、《变更监管账户账号通知书》、《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注销通知书》中预留印鉴交乙方备案。
3、丙方同意并保证本协议项下的商品房预售款全部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并存入为该项目设立的预售款监管账户。
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名称:,
账号:。
4、如乙方与丙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且该贷款进入监管账户并用于本项目的,乙方可按照原签订借款合同中的约定从监管账户中划转利息及相关费用(对贷款本金划转,三方另行约定),但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备案,同时告知丙方,否则不得划转。
5、乙方须凭《商品房预售款缴款单》将承购人缴交的所有购房款全部划入监管专用账户,不得擅自支付给丙方或转作他用。
6、丙方在使用预售款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填写《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资金拨付申请表》,并根据不同用途分别提交相关资料。
7、甲方在受理丙方拨付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资金拨付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告知丙方,并出具《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资金不予拨付通知书》。
8、乙方在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时,应要求丙方出具甲方核发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资金拨付通知书》。
根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资金拨付通知书》所载明的用款用途、金额及时向丙方划款。
9、丙方申请使用预售资金时,须提供上一次资金使用情况及证明。
10、承购人需贷款购买商品房,而贷款银行非监管开户银行的,丙方负责告知贷款银行须将贷款拨至监管账户。
11、承购人用银行按揭贷款的,按贷款金额的10%提取保证金,经甲方同意后,予以拨付到银行的保证金专用账户。
12、丙方与承购人达成退房协议并已办理相关退房手续的,丙方向甲方提交退房退款申请书,申请解除退款部分的监管。
经甲方核实符合条件的,在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解除该部分房款的监管,给承购人办理退款手续。
1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预售款监管工作,按甲方核准的拨付额给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手续,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交监管账户的预售款收存拨付明细情况。
14、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办理初始登记即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丙方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监管账户销户手续。
经甲方审核批准销户的,丙方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资金注消监管通知书》,向乙方办理账户取消监管手续。
15、各级人民法院、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封、冻结或划转丙方预售款专用账户时,事后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五、预售款的收取
(一)丙方不得收取购房款;
(二)乙方应将购房款全部纳入监管账户;
(三)预售款缴付程序:
1、承购人未采取按揭贷款缴付预售款的。
(1)丙方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承购人持丙方开具的《商品房预售款缴款单》到乙方直接交存监管账户。
(2)乙方按照承购人所持的缴款凭证收取房价款,并向承购人出具缴款单回执或银行进账单(缴款回单)。
(3)丙方凭乙方出具的缴款单回执及银行进账单(缴款回单)为承购人换领缴款票据。
(4)丙方与承购人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在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同时附送《承购人缴款明细表》。
2、承购人采取按揭贷款交付预售款的:
(1)丙方持与承购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甲方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2)丙方告知承购人在乙方的账户全称及账号。
承购人持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将贷款直接划转至乙方的监管账户。
六、预售款使用范围及条件
本协议所称预售款只能用于预售商品房项目在竣工之前,购买项目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法定税费、根据工程进度同比例支付的土地出让费用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
根据不同用途分别提交以下资料:
1、用于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的,提供由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签章的工程建设进度证明,并由监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
2、用于支付购买建筑材料、设备等配套设施的,应提供采购合同;
3、用于支付税款的,应提供税收缴款书备案;
4、用于支付设计、监理、销售代理、广告等单位费用和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应当提供合同书或缴费通知;
5、用于支付与预售项目相关的在建工程贷款还款、付息费用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申请拨付土地出让费用的,按监管的预售项目所占土地使用面积的额度核定,并按工程建设进度分期拨付。
7、申请支付经营管理费用的,按提供的每月预售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予以拨付。
七、如丙方以在建工程为抵押获取借款,必须同样遵从上述协议内容。
八、违约责任
1、丙方有下列行为的,监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期限改正,暂停商品房预售,并依照《邢台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在网上公示其不良行为,记入不良档案。
(1)直接收存预售款,或向承购人以集资、借款、会员费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逃避资金监管;
(2)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工程建设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或擅自挪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内的款项;
(3)其它违约行为。
2、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取消乙方开立预售款监管账户业务。
(1)乙方未将购房款全部划入监管专用账户或擅自拨付丙方专用账户内款项;
(2)乙方未按《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资金拨付通知书》所载明的用款用途、金额向丙方划款;(3)乙方未积极配合甲方开展预售款监管工作的。
3、甲方工作人员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九、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自协议项目办理初始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时为止。
如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届满前确需要提前终止的,必须在丙方签订新的《邢台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后,本协议方能终止履行。
十、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3、甲方授权邢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负责履行本协议内容。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