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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模版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模版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保障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安全和经济合理性,提高药品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药店等。

第三条药品遴选及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药品供应的充足性、持续性和合理性。

第四条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禁任何形式的贿赂、回扣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本制度的遴选和采购程序应当公示,并通过合法、公正的竞争方式进行。

第二章药品遴选第六条药品遴选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身的临床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选择上市药品和医保药品的过程。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药品遴选委员会,负责药品遴选工作。

药品遴选委员会成员应包括临床科室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质控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第八条药品遴选委员会应制定药物目录,并定期更新。

药物目录应根据临床需要、疗效和安全性等因素进行评估,并与相关科室共同制定。

第九条药品遴选应征求专家意见,重大药品遴选应征询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意见。

第十条药品遴选应综合考虑价格、质量、供应能力等因素,确保药品的合理价格和优质供应。

第三章药品采购第十一条药品采购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药品遴选结果,采购药品的过程。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药品采购委员会,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药品采购委员会成员应包括临床科室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应依法依规进行,严禁违法行为。

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合规审查机制,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并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药品采购应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进行,确保公平竞争和优质供应。

第十五条药品采购应以合理价格为前提,同时兼顾药品质量、供应能力等因素。

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将采购结果通知供应商,并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

第四章药品库存管理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药品库存,并定期进行库存清点。

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医院药品遴选制度药品的使用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根据临床药物治疗安全有效和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严格认真落实国家药品管理的各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药物遴选制度如下:一、遴选原则1、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的省网目录内遴选药品,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特点,严格执行卫生部令第53号《处方管理办法》中第四章第16条的规定:“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按照国家和省卫计委有关政策规范制订。

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患者。

2、参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收录的药品认真实施遴选制度,保证基本药物在医院药品应用中的比例。

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调整应原则上从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挂网目录中遴选,优先选取国家基本药物685目录中药品。

中药饮片遴选,从《河南省中药饮片处方用名目录(2016年版)》内遴选。

3、保证重点专科使用的药物品种齐全,以满足临床科室基本用药需求为前提。

4、属于新药的,由临床科室讨论并由临床科室主任提交申请报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评决定。

5、属于老药淘汰的,由药剂科根据医院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重点遴选药品范围1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

2.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化学药品,并且新增适应症无替代药品。

3.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如序贯疗法等)补充剂型的不足。

4.支持我院重点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所必须的药品。

5.配合医改及降低药占比的低价格的药品。

6.补充医保备药率不足的问题,入选的药品一般应是医保目录内药品。

7.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必备药品。

三、程序与方法1.新药是指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

药品遴选制度及程序

药品遴选制度及程序

药品遴选制度为加强我院药品管理,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优化用药结构,促进药品管理及临床合理应用,结合临床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遴选原则1.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目录内收录的品种,原则上选用《陕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目录》内的药品,特殊情况除外。

2.遴选药品以安全、有效、经济、适宜为原则。

优先考虑疗效可靠、毒副作用小、经济适用的品种。

3.贯彻落实国家《处方管理办法》药品“一品双规”规定(含儿科规格时,可适当放宽)。

4.本院未常规使用过的药品,或本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规格、生产企业,或因不良事件等原因,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均按新药管理。

5.不予引进品种范围:(1)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的药品。

(2)疗效不确切,作用机理不明确的药品。

(3)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毒副作用大的药品。

二、遴选方法1.由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讨论决定,药剂科具体承办。

2.按照遴选原则,药剂科应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临床科室意见,对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进行动态管理。

3.属于各专科新药的,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4.经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品种方可采购。

三、遴选程序1.临床科室应充分考虑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药品不良反应及学科特点等,经科室讨论后,填写《新药申购审批表》,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

2.药剂科对申请表整理汇总,进行初步遴选,遴选合格的药品报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3.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经申请科室介绍药品基本信息后,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讨论,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通过的药品由药剂科汇总,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确认后方可采购。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范文(3篇)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范文(3篇)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范文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临床用药需要,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院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除放射性药品、临床检验试剂外)。

其他科室无权采购任何药品。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药品遴选与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

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联席会,负责对本院药品采购制度的执行、药品质量与使用、药品配送企业的信誉度进行讨论与评估,并作相关的决定。

三、遴选原则:医院所有药品,必须经过招标采购(除毒、麻、精、放、解毒类药品外),中标药品按合理用药、规范用药、一品两规的原则,在确保同种药品选用中低价位药品的前提下,兼顾不同的用药层次和药品的质量层次要求,保证覆盖全部医保目录及农合目录,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

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四、药库每月根据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制定采购计划,经药剂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所有药品必须经由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的配送企业采购供应。

五、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业务员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明及业务资格证明(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交药剂科备案。

首次进入医院的新品规药品,必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药品注册批件、药品检验报告及相关物价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

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

血液制品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签发”证。

六、对无审批报告自行采购的药品,药库不得入库。

新药采购执行医院“新药临床使用审批制度”。

特殊专科药品、急救药品经主管院长审批,可优先采购,但配送企业如非指定公司,必须资证齐全。

七、严禁药品配送企业业务员的临床不正当宣传行为及药剂科人员的统方与收受药品回扣行为。

基本药物遴选制度

基本药物遴选制度

基本药物遴选制度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要求,为了对我中心药品供应品规实行总量控制,满足医保临床用药需求,有序、合理、及时、规范地引进新药,提高本中心的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一、遴选原则一、入选药品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并符合“一品两规”的要求;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2、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保证临床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3、保证我中心品种齐全,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二、重点遴选药品范围一、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2、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化学药品,并且新增适应症无替代药品;3、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如序贯疗法等补充剂型的不足;4、支持我中心重点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所必须的药品;5、配合医改及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的低价格的药品;6、针对医保备药率不足的问题,入选的药品一般应是兼顾医保的药物;7、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必备药品;三、程序与方法一、新药是指本中心未使用过的药品;本中心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规格,或因各种不良事件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亦按新药管理;2、各临床、医技科室可以根据实际用药情况,经过缜密调查、认真研究,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慎重提出新药的采购申请;3、新药申请须由临床科室主任负责填写新药申请表;4、申请表内容包括:药品基本信息、申购理由等;5、业务部、药剂科对新药申请表进行审查,药剂科对已受理的申请进行筛查,并在新药申请表中注明意见;6、药剂科将新药申请表汇总,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决定;7、中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召集会议进行讨论遴选,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作为新药引进使用,列入中心药品采购目录;四、药品淘汰一、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批准文号的药品,按规定淘汰;2、省统一招标采购落标品种,按规定予以淘汰;3、在用药品,如符合以下条件者,应予以淘汰;一药品虽然有效但毒副反应大,对患者有不可逆转的危害性;2药品虽有一定疗效,但有一定的毒副反应,且目前已有较好的药品可以代替;3药品无疗效或疗效不确,较长时间药厂不生产,医生也已不用的;4已进入医院药品目录,但长期6个月滞销不用的;。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药品遴选及采购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药品遴选、采购流程、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等,旨在规范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工作程序,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经济合理。

第三条医院内所有涉及药品遴选及采购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药品遴选第四条药品遴选是指医院根据临床需要,经过科学评估、筛选,并确保药品安全有效性,选择适用的药品。

第五条医院药品遴选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遴选委员会,由药学部门主任担任主任委员,相关科室和专家组成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药品遴选委员会根据医院的临床需求和药品目录要求,对药品进行评估和筛选,提出药品采购建议。

第七条药品遴选应当充分考虑药品的疗效、安全性、价格、供应保障等因素,并选择具备合规资质的供应商。

第八条药品遴选过程中,应当密切关注药品的质量安全,要求供应商提供药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并进行严格审核和抽样检验,确保药品的合规性。

第九条药品遴选委员会应当定期评估已遴选的药品,减少不良反应和药品使用风险。

第十条药品遴选委员会应当建立药品遴选记录,包括药品遴选过程、遴选依据等,做到遴选过程透明、可查。

第三章药品采购第十一条药品采购是指医院根据药品遴选结果,与供应商签订合同,购买合格药品。

第十二条药品采购工作由采购部门负责,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和责任。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程序应包括需求估计、询价比价、供应商筛选、合同签订、验收等环节。

第十四条医院的药品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供应商和医院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药品采购合同应当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质量要求等内容,并经供应商和医院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药品采购验收应当由药学部门牵头,按照国家药典和相关药品验收标准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医院抗菌药物遴选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遴选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遴选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抗菌药物的有效利用率,降低细菌耐药性,确保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减少医院感染,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临床科室,涉及医院内敛、门诊及急诊科室。

三、遴选管理原则1. 根据临床需要选用抗菌药物,并进行合理使用。

2. 遴选抗菌药物应根据患者病情、病原菌的药敏试验结果以及制定的治疗方案筛选。

3. 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加强抗菌药物的使用监测,及时进行病原菌监测。

4. 抗菌药物遴选应综合考虑抗菌谱、药物毒性、耐药性情况、药效、禁忌症等因素。

5. 加强抗菌药物使用规范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

6. 抗菌药物的选择和使用应尽可能减少细菌的耐药性,尽可能降低药物的毒副作用。

四、抗菌药物遴选流程1. 临床科室应安排专门的医师负责抗菌药物的遴选工作,由该科室内科主任或专责人审批签字。

2. 临床科室开展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先进行临床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根据检测结果选用敏感或中等灵敏度的抗菌药物。

3. 选择抗菌药物后,应根据患者的情况和病情调整给药途径、用药时间、给药剂量等。

4. 科室应对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监测和评估,记录患者的治疗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五、抗菌药物管理制度1. 由医院药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抗菌药物管理规范和标准,对抗菌药物的进销存进行监管。

2. 医院应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及时进行调查和整改。

3. 推行“限定使用”制度,对一些特殊抗菌药物或用药指征进行管理,单位内使用的抗菌药物必须经过审批。

4.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5. 鼓励医务人员参加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培训,提高其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

六、药事管理部门的职责1. 药事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制定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措施。

2. 对医院内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遴选管理,规范药品采购程序,保障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和安全,提升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药品遴选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遴选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过程合法、合规、透明。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品遴选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流程和必要的程序,确保有效实施。

第五条医疗机构药品遴选管理工作应与药品采购、药品调拨、药品使用配套,形成完整的药品管理体系。

第二章药品遴选的程序与方法第六条医疗机构药品遴选程序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制定药品遴选计划:医疗机构应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制定药品遴选计划。

药品遴选计划应包括药品遴选范围、要求、流程、时间安排等内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发布招标公告:医疗机构应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药品遴选的目的、要求、范围、流程、要求的药品质量标准等内容,并公布药品遴选的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

(三)投标报名:有意参与药品遴选的供应商应按照公告的要求进行投标报名。

(四)评标和中标: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评标,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遴选到合适的药品供应商。

(五)签订采购合同:医疗机构应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药品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采购。

(六)验收与入库:医疗机构应按照合同要求对所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并将合格的药品及时入库。

第七条在药品遴选过程中,应采用公开、透明、竞争的原则,确保药品供应商能够公平竞争,并获得合理的利益回报。

第八条医疗机构在药品遴选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药品采购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三章药品遴选的管理要求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品遴选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工作职责、流程和必要的程序等。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药品遴选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药品遴选工作的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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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遴选制度精选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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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为了促进医院药品管理及医疗技术整体水平提高,根据我院的临床实际,制定我院药物遴选制度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

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以现用的《医院基本药物处方集》为基础,参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河南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保证医院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3、保证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4、贯彻落实国家《处方管理办法》药品一品双规制度的规定。

重点遴选药品范围
1、国家批准生产的新药,特别是国家一类新药。

2、支持我院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所必须的药品。

3、兼顾医保、农合的药物。

4、各临床专科需要,体现二级医院治疗水平的药品。

5、从《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中遴选。

三、程序与方法
1、由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药剂科具体承办。

2、按照入选的基本原则,药剂科应以不同的形式不定期地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做好定期修订准备工作。

3、属于各专科新药的,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4、属于老药淘汰的,由药剂科根据医院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淘汰。

5、如需调整药品目录,增补、替换、淘汰药品品种,应由单位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表决决定,参会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半数以上参会委员以实名方式投票赞成方可实施。

调整结果应当形成书面资料存档备查。

新药遴选原则
1.新药遴选工作应在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药剂科负责,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2.遴选的药品须充分考虑到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3.入选药品的厂商应是具备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企业,须选择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销售商,并提供厂商(GMP)、销售商(GSP)的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4.参考国家药监总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确保临床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

保证各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满足需求的前提。

遴选程序
1、主治医师根据临床需求填写?新药引进申请表?,报科室负责人审批签字。

2、药剂科科长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药品的合法性;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资质;是否符合网上集中采购相关规定;与在用同类药品相比有无优势或替换必要;药品费别、价格情况等),对未指定规格、生产企业的药品提出若干推荐产品备选。

3、报送药品质量监督领导小组,对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合法性,药品引进理由,生产及经营企业资质等进行再次复查,通过复查的由药品质量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确认。

4、原则上经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开会,对申请新药引进的药品逐品种讨论,表决。

对表决通过品种即日起纳入肿瘤医院相应的药品目录。

药品采购交药剂科按常规采购流程进行。

5、为方便临床用药,可在前三步完成后,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同意后直接进入常规采购流程。

然后在下一次药事会议上对之前所有新药引进品种再次集中讨论、表决。

临时用药审批制度
为了保证部分患者能够及时使用我院《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根据临床实际情况,患者所需药品为我院《药品供应目录》以外的药品或我院从未使用过的新药。

2、对于下列特殊急用情况,临床科室可提出临时采购药品申请,说明理由并注明用药数量,经药剂科长审核及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同意后,由药剂科负责组织购进,以保证临床急需或特殊需求:
①临床特殊患者需要;
②特殊病情需要;
③临床某类药品短缺,急需补充;
④临床急于用新上市药品确定新的治疗方案等。

3、为避免过期失效等损失,申请人要负责所申购药品的使用。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按治疗指南和专家组指定的品种采购。

二、审批程序
1、主治医师根据病人情况按照表格内容要求负责填写?临时采购药品申请单?,如果所需药品有规格和生产厂家要求,请务必注明。

2、报药剂科科长审核。

3、经主管院长批准、签字。

4、交药剂科办公室采购。

5、如临床急需或其他特殊情况,可口头通知采购,但用药后必须补办上述程序。

6、临时申购药品由申请医生负责用完;特殊情况下(发生不良反应、患者转院或死亡等)不能用完的药品需及时反馈,便于药剂科及时处理。

XX市XX医院
XX年XX月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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