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规章制度

薪酬规章制度
一、薪酬制度的基本原则。
1. 公平公正,薪酬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评定,确保公平公正。
2. 竞争力,薪酬应当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
3. 激励性,薪酬应当能够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绩效。
二、薪酬制度的设计原则。
1. 差异化,根据员工的不同岗位和工作表现,设计差异化的薪酬方案。
2. 灵活性,薪酬制度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市场和企业情况进行调整。
3. 透明度,薪酬制度应当公开透明,员工应当清楚了解自己的
薪酬构成和评定标准。
三、薪酬制度的执行原则。
1. 绩效考核,薪酬应当与员工的工作绩效挂钩,绩效考核结果应当成为确定薪酬水平的重要依据。
2. 员工参与,薪酬制度的设计和调整应当充分考虑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员工对薪酬制度的认同感。
3. 监督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制度,加强对薪酬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四、薪酬制度的调整原则。
1. 市场导向,薪酬制度的调整应当以市场情况和企业绩效为依据,保持薪酬的竞争力。
2. 公平公正,薪酬调整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3. 风险控制,薪酬调整应当综合考虑企业的经济状况和风险承
受能力,避免因薪酬调整而影响企业的稳定发展。
以上为薪酬规章制度的基本原则、设计原则、执行原则和调整原则,希望员工们能够遵守并严格执行,确保薪酬制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执行。
薪资管理制度

薪资管理制度
目的:通过设定合理的薪酬结构和激励机制,激励职员积极工作,提高绩效表现,达成个人和组公司的目标。
第一条职员的薪资由基本工资、职务补贴、津贴和奖金等三部分组成。
第二条职员的薪资按下列职位及职位等级标准核定,共分12职级,如下表1。
第三条薪资按职位等级说评定最高对最低薪点如下表1。
第四条当本薪资已达该职位等级的最高薪点时,本薪资不再调整。
第五条销售部门的薪资、津贴、奖金等另制定相关制度。
第六条职务补贴见下表1。
第七条津贴调整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准,对评价为优等(S级)和一等(A级)的职员,每年增加津贴,如下表1。
第八条年终奖于每年春节前发放,奖金金额视前一年之公司经营盈余而定,并由总经理、副总及各部门部长参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定。
第九条工作未满半年的职员,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满半年以上未满一年的职员,参加年度绩效考核,其年终奖金酌量发放。
第十条薪资每月发放一次,于次月5日发放。
第十一条薪资的计算自到职之日起算,未满一个月,按实际出勤日数比例计算;离职者支付至离职日。
第十二条加班费计算公式=职员基本工资金额÷8小时×加班时间(以小时为单位)。
第十三条代扣项目:公司和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代扣所得税按国家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执行。
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目的(1)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2)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3)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4)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依据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五条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工资总额第六条人事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第七条人事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第八条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事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年薪制第十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其它人员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公司薪资发放管理制度

公司薪资发放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公司薪资发放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员工按时获得应得的工资和福利,维护员工的基本经济权益,同时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以及合同工。
二、薪资结构公司薪资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费、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部分组成。
其中,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市场行情确定;绩效奖金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评定;加班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津贴补贴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补贴、餐饮补贴等,根据公司政策和员工实际情况发放。
三、薪资发放周期公司实行月薪制,薪资发放周期为每月一次。
正常情况下,员工的工资将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薪资计算与审核各部门需于每月的固定日期前提交员工考勤记录和绩效考核结果至人力资源部门。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核算员工的应发工资,并编制工资表。
工资表经过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门的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薪资发放。
五、薪资发放异常处理如遇薪资发放异常情况,如工资延迟发放、金额错误等,员工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
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接到反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六、薪资保密原则公司尊重员工个人隐私,薪资信息属于个人隐私范畴。
除法律要求或员工本人授权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查询、泄露他人薪资信息。
七、制度的修订与解释公司保留对薪资发放管理制度进行不定期修订的权利。
所有修订内容将通过适当的方式通知全体员工。
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八、附则本薪资发放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重庆科瑞制药有限公司薪酬体系

重庆科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薪酬设计方案公司概况重庆科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有着百年历史的现代医药企业。
其前身为重庆制药厂、重庆制药七厂等。
重庆制药厂由中法、民生、华洋、协和四个厂组成。
四家私营药厂相继于1914年至1949年成立。
100余个品种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营业额超过16亿元。
公司现隶属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属国有控股、国家GMP、GSP认证企业,重庆市百强企业。
旗下有五家制药厂和四家商业公司,公司主要从事中西药品的科研、生产与销售。
连续七年被评为《重庆市工业五十强企业》、并荣获《高新技术企业》、《质量效益型企业》、《文明单位》等称号。
主要有片剂、胶囊剂、粉针剂、软管油膏剂、气雾剂等15个剂型和原料药,300多个品种。
“心怀天下,药济苍生”,公司一贯秉承“诚信共赢,服务社会”的办企宗旨,以诚信为本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倡导“价值源于合作,责任成就未来”的理念,提倡企业与员工、与客户共同成长,合作共赢。
企业愿景“龙非池中物”,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始终致力于人类健康事业的科瑞制药,将以“整合资源、提升价值”为科瑞制药的发展战略主题,以“先做强、后做大”为发展原则,用5至10年的时间,通过分阶段进行企业内部管理与市场能力的提升、产品优化与产品资源整合、加强新品研发投入、培育与发展医药流通平台、行业联营与兼并、资本运作与上市融资、并购扩张等举措,致力于将科瑞打造成西部地区的西药制造龙头企业和以医药制造、医药物流为主导、纵向进行中药原材料基地开发、向生物药研发与生产等医药产业延伸的全国性知名医药企业;企业综合实力和品牌影响力挤身全国医药行业先进行列;确保销售规模实现年均30%以上的增长速度,致力于将科瑞打造成实现企业与员工长期共同发展、实现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最大化的上市医药企业。
目录第一章薪酬体系 (01)第二章薪酬结构 (02)第三章决策层管理人员工资制 (04)第四章中高层管理员及一般职能人员工资制 (05)第五章销售部人员工资制 (07)第六章技术研发人员工资制 (10)第七章生产部人员工资制 (13)第八章试用期员工工资制 (15)第九章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制 (15)第十章特别奖励计划 (16)第一章薪酬体系第一条公司薪酬体系包括六种不同类型:(一)与年度整体经营业绩相关的决策层管理人员工资制;(二)与部门管理相关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一般职能人员工资制;(三)与销售业绩相关的营销人员工资制;(四)与研发相关的技术人员工资制;(五)与生产相关的作业人员工资制;(六)试用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制。
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负责人年薪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负责人年薪管理暂行办法2006-10-12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负责人年薪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建立有效的国有重点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监督约束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重点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年薪是依据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责任、经营风险和经营业绩,按年度确定和支付其薪酬的一种分配方式。
第四条年薪管理的基本原则:(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二)年薪与经营风险、责任相一致;(三)年薪与经营业绩挂钩;(四)激励与约束相统一。
第五条市国资委设立国有企业薪酬考核管理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专委会)。
薪酬专委会由市国资委、市级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对市国资委负责。
薪酬专委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草拟企业薪酬制度,审议企业负责人年度薪2酬方案,审议薪酬管理及其相关的重大事项。
薪酬专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考核分配处。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的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年薪和特别奖励三部分构成。
第二章年薪的计算与确定第一节基本薪酬第七条基本薪酬是企业负责人年度基本收入,根据企业所承担的责任、经营规模、本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确定。
基本薪酬不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基本薪酬按企业类别分档确定。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基本薪酬标准的确定见本办法附件。
基本薪酬标准的调整由市国资委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状况拟定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
第二节绩效年薪第八条绩效年薪根据企业类别和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等级综合确定。
根据《重庆市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
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达到D级及其以上的企业负责人可以获得绩效年薪。
企业法定代表人绩效年薪的计算公式为: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基数×调节系数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绩效年薪基数的确定见本办法附件。
薪酬规章制度

薪酬规章制度一、薪酬管理目标。
公司的薪酬管理旨在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薪酬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薪酬结构。
1. 岗位薪酬,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市场行情,制定相应的薪酬水平。
2.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定结果,发放相应的绩效奖金。
3. 福利待遇,公司将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三、薪酬调整。
1. 定期调薪,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年限和市场行情,定期进行薪酬调整。
2. 特殊情况调薪,对于特殊贡献或者特殊情况下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别调薪。
四、薪酬管理流程。
1. 薪酬制定,公司将根据市场行情和员工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薪酬水平和结构。
2. 绩效评定,公司将定期进行员工的绩效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发放绩效奖金。
3. 薪酬调整,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市场行情,定期进行薪酬调整。
4. 薪酬公示,公司将对薪酬制度进行公示,保证员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薪酬管理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司将严格按照薪酬制度进行薪酬管理,保证员工的薪酬公平公正。
2. 竞争力,公司将根据市场行情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制定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
3. 激励机制,公司将通过薪酬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六、薪酬管理责任。
1. 人力资源部门将负责薪酬制度的制定、调整和执行。
2. 相关部门将负责薪酬管理流程的执行和监督。
七、其他事项。
1. 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 公司将定期对薪酬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保证薪酬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以上为公司的薪酬规章制度,希望员工遵守并配合执行,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进步。
工资报酬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工资报酬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工资报酬管理,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工资报酬管理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建立一套科学、公平、合理的报酬制度,以促进员工的个人能力发挥,达到最优化的劳动力配置。
第二章工资报酬构成第四条员工的工资报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等级确定,按月发放。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按月发放。
3. 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的任务确定,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4. 津贴:包括餐补、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公司规定发放。
5. 补贴:包括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发放。
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调整员工的工资报酬构成,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三章工资计算和发放第六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等级和薪酬结构,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按月固定发放。
第七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员工的绩效工资,按月发放。
第八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的任务,确定员工的奖金发放标准,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和生活需求,确定员工的津贴和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第十条公司将于每月底结算员工的工资报酬,于次月5日前发放到员工的指定银行账户。
第四章工资调整和变动第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等级和薪酬结构,定期对员工的基本工资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的绩效工资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的任务,对员工的奖金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对员工的津贴和补贴进行调整。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成绩进行奖励,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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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总则第一条,按照集团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规章>,为规范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原则本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激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三条,薪酬增长机制1,薪酬总额增长与人工成本控制工资增长要坚持国家规定的“两低于原则”,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相应的工资增长机制。
工资总额的确定要与人工成本的控制紧密相联,加强以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工成本率和劳动分配率为主要监控指标的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长,使企业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2,员工个体增长机制对员工个人工资增长幅度的确定在根据市场价位和员工个人劳动贡献、个人能力的以展来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对本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的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资。
对贡献大的员工,增薪幅度要大;对贡献小的员工,不增薪或减薪。
第四条,根据聘任、管理、考评、薪酬分配一体化的原则,集团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事业部的经理、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由集团公司直接聘请的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绩效等级工资制度。
第五条,各控股子公司、事业部聘任的员工的薪酬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在集团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根据本制度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制定,但需报请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六条,薪酬总额管理与控制集团公司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控制与管理。
集团公司总部与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酬总额均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年度分解计划。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酬总额的控制与管理。
第七条,薪酬类别(见下表)表一、薪酬类别与结构表□年薪制第一条适用范围:1. 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2. 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3. 董事与部门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条工资模式集团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风险收入1,基薪(其标准参照岗位绩效工资)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2,风险收入,在集团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与个人绩效经考评后核算计发。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员工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四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条,年薪制办法另订。
□佣金制度第一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营销部门的员工。
第二条,佣金结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奖金第四条,佣金制度另订□项目工资制第一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研究开发部门(基础研究、新产品开发、战略发展研究、工程项目、技改项目等)的员工。
第二条,项目工资结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项目奖金。
第三条,岗位绩效工资的确定研究开发人员的岗位绩效工资按其所参与的项目的重要性和其在项目中的身份来确定,即其所在岗位的岗位绩效工资的一定比例(比例详见下表二)根据对项目的中间成果、年度研发业绩等的鉴定与考评结果,对项目研究开发人员实行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项目工资制度另订。
□岗位绩效工资制第一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其所在岗位又不宜实行计件和计时工资制度的所有员工。
第二条工资结构工资结构分为基本薪酬与非基本薪酬两大部份:1,基本薪酬采用岗位绩效工资制,其构成包括下列三项:(一)年功工资;(二)岗位工资;(三)绩效工资。
其中(二)与(三)也合称为岗位绩效工资。
2,非基本薪酬,即津贴,包括有加班津贴、高温津贴、倒班津贴、全勤奖金以及其他经集团公司认定的津贴;第三条,年功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2,年功工资根据本公司工作的实际年功长短,员工连续工龄每满一年按5.00元计算。
3,年功工资的增加均以满周年后的次月起计算。
4,新进员工一年内不能享受年功工资,满一年后的次月开始享受年功工资,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年功工资;5,年满55周岁的所有员工不再计算年功工资。
第四条,岗位绩效工资。
1,根据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环境确定,集团公司薪酬等级见表三、表四、表五、表六;2,根据集团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3,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等别,核定岗位绩效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等,经1年考核,再调整薪等;4,根据变岗变薪(级)原则,晋升增薪(等),降级减薪(等)。
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5,除副总经理外的所有副职(含助理职)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计算公式为:专职副职(含助理职)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正职岗位绩效工资标准*0.8。
兼职(同时兼职一科长或主管职位)的副职(含助理职)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所兼职主管或科长职位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1.2(或比照确定其工资序列)。
6,年满55周岁的非年薪制员工的岗位绩效工资计算公式:年满55周岁的非年薪制员工的岗位绩效工资=54周岁时的岗位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之和*0.6。
第五条加班津帖(一),公司因工作上的需要,而要求员工于法定休假日继续完成勤务时,则应依照员工加班时间,采用计时制方式计算应支付的加班津贴。
(二),除法定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日期加班应支付加班工资外,其余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申报、审批、发放加班津贴。
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在适当的时候安排补休。
(三),员工出差期间,遇有法定休假日,不发加班工资,在其回公司后在适当的时候安排补休。
第六条,高温津贴第七条,倒班津贴公司为倒班员工支付倒班津贴,其标准中班为1.7元、夜班为2.4元。
第八条,全勤奖金全勤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在每一全勤奖金计算期间内(一季)的全勤者(无迟到、早退、旷工、私自外出、请假以及经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况,并且绩效考评分平均在80分以上)而设立的奖励项目,其给付标准为每一全勤奖金计算期间(一季)全勤奖金额为50元。
□简单计时、计件工资制第一条,适用范围非正式员工、离退休返聘人员以及一部份可以实行简单计时、计件工资制岗位的正式员工。
第二条,计件工资按月发放,其计算公式为:计件工资额=计件单价*实际件数,计件单价见<计件单价表>。
第三条,计时工资实行日工资月发制,其计算公式为:计时工资额=计时单价(日工资单价)*实际工作时(日)数,计件单价见<计时单价表>。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须会同各业务部门、财务部对这些实行简单计时计件工资的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工作态度、各种休假(出勤)、加班情况进行汇总,确定在其实发工资额。
第五条,计件工资岗位执行计件工资制,其岗位工资将作为加班、休假等计发待遇的基数。
第六条,计件工资员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七条,简单计时、计件工资办法另订。
□薪酬调整第一条,薪酬在适当期内应予以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确定性调薪与临时调薪两类。
调薪原则上每年一次,每年的3月1日为薪酬调整日。
但是当物价指数急剧变化(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以及公司认为有特别的必要时,也可以进行临时性薪酬调整。
第二条,确定性调薪也称定期调薪,包括自动调薪和考核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一)自动调薪,即员工年功调薪。
(二)考核调薪考核的原则是,对于基本薪酬中的岗位绩效工资,根据人力资源部评估的员工的年度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的考核结果,符合加薪条件的员工给予员工所在岗位的岗位绩效工资的10%*12个月的标准,与年终奖一同一次性给付。
不能累积。
第三条,新进员工,原则上均自所派任职位的第一薪等起薪,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提高其支薪薪等一至二等。
1,其所具工作经验,已超过该等所需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2,所具能力特别优异,且为本公司甚难罗致的人才。
第四条,对权任者的薪酬确定各职位在职员工的资格,应符合于该职位“任职资格”的规定。
其因工作需要,致在职者的资格,未能完全符合规定者,应予权任。
权任期中,支给职位对应薪级80%的薪水。
权任以一年为原则,权任期满成绩合于工作要求者,可免除权任,并改支该职位对应的薪级。
第五条,职位变动时的薪酬调整(横向调整):1,由低薪级职位,调任高薪级职位工作,应改支所调任职位对应的薪级,薪等不变。
2,由高薪级职位,调任低薪级职位工作;应改支该低薪级职位对应的薪级,薪等不变。
第六条,晋职与降职时的薪酬调整(即纵向调整)分为两种情况:1,同一职级的不同等的晋职与降职,则按同一级工资的对应的等作出薪酬调整(即纵向调整);2,跨职级晋职或降职,则调整为相应职级的对应职位的薪级的第一等起薪。
第六条临时调薪(一)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进行临时调薪,其标准由集团公司董事全与工会召开联席会议确定:1,公司经营效益发行重大变化;2,社会物价水平的提高或降低;3,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变化与工资行情变化;4,其他集团公司认定的情况变化。
(二)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由其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申请临时调薪(纵向调整),以兹鼓励。
1,有特殊功劳表现。
2,中途录用的员工、具有优秀的技能与成绩。
3,为同行业间竞相争取的人才。
4,其他总经理认可的情况。
□年终奖金第一条,年终奖金每年发放一次。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对企业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二条,年终奖金兑现的前提集团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等经济效益指标达到了董事会的要求,对于凡没有达到分解指标要求的各部门、事业部、分公司一律不予发放。
第三条,年终奖金支付的标准:1,签订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经营管理人员与销售人员按事先约定的标准兑现;2,其他员工的发放标准:个人本年度平均月工资额*加发月数*员工年度考核系数。
第四条,年终奖金计算期间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第五条,年终奖金的发放,与一年第12月岗位绩效工资一同或单独发放,但最迟也得在春节前五天汇到员工工资账户上。
第六条,年终奖金领取的资格1,在年终奖金计算期间,对于已离职者或于领取当月申请离职者,则取消其年终奖金领取资格;2,在年终奖金计算期间,实际工作时间不足三个月者,取消其年终奖金领取资格。
□新进员工试用期的薪酬第一条,初次任职者试用期工资标准1,招聘时有薪酬协议的按协议执行;2,招聘时没有薪酬协议的初次任职者有二种情况:(1),从全日制学校毕业分配进入公司的初次任职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标准按所在岗位的月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者则按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见下表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