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新闻发布稿
我国农村失能老人长期照料服务供给不足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我国农村失能老人长期照料服务供给不足的原因分析及对策我国农村失能老人长期照料服务 供给不足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徐星培刘进军(甘肃农业大学兰州730070)摘要:我国对农村失能老人长期照料问题研究较少且无实操经验,必须通过政府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在长期照料服务中政府、养老机构、家庭三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加强农村失能老人长期照料服务体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发挥政府、相关社会组织、村级组织的作用,加快农村失能老人长期照料服务体系的建设。
调整按经济条件对老人进行划分的标准,将老人的健康状况、家庭状况纳入考量,建立失能老人分级管理制度。
利用互联网平台建立失能老人登记制度,从而实现规范、细致的管理。
关键词:失能老人长期照料养老服务业中图分类号:C913. 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 1309(2017)05-0101 -006截至201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 达到2. 22亿,占总人口比重的16. 1%,至2050 年,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将达到1亿。
23随着老 龄人口的不断增长,个人技能的衰退与慢性病的 高发,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口将不断增长,他们需 要得到长期的照料。
特别在我国农村地区,家庭 规模日渐小型化,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传统的 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农村失能老人的长期照 料需求如何得到有效满足,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 与难点。
一'、我国农村失能老人长期照料现状分析(一)概念界定失能老人是指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机体各种功能出现障碍,从而影响个体生活自理 能力的老年人。
23 WHO《建立老年人长期照顾政 策的国际共识》报告中,对“长期照料”也有一个定 义,“长期照料”是指由非正式提供照顾者和专业 人员开展的活动系统,以确保缺乏完全自理能力 的人能根据个人的优先选择最大可能地实现独 立、自主、参与、个人充实和人类尊严。
《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选取了 6项 指标衡量生活自理能力,分别是“吃饭、穿衣、上厕 所、上下床、洗澡、室内走动”。
失能老人调研报告

失能老人调研报告
《失能老人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失能老人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了解失能老人的现状和需求,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首先,我们对失能老人的数量进行了统计。
调研结果显示,失能老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逐年增加,其中以行动不便和认知障碍为主要原因。
这使得失能老人的生活和日常活动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其次,我们针对失能老人的生活状况开展了调查。
调研结果表明,失能老人存在着诸多困难,包括生活自理能力下降、社交活动受限、家庭关爱不足等问题。
与此同时,很多失能老人缺乏有效的照料和关怀,导致他们处于被动状态。
最后,我们对失能老人的需求进行了分析。
调研结果显示,失能老人最迫切的需求包括专业护理服务、心理关怀、康复辅助设备等。
此外,他们也需要社会关爱和支持,以提高生活质量和自尊心。
综上所述,《失能老人调研报告》揭示了失能老人面临的诸多困境和需求,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和解决失能老人的问题。
希望通过这份报告,能够引起更多人对失能老人的关注,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失能老人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关怀服务。
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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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引言 • 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现状 • 城乡失能老年人的养老保障 • 城乡失能老年人的医疗保障 • 城乡失能老年人的社会支持与服务 • 结论与建议
01
引言
研究背景与意义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失能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加,给家庭和 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
研究失能老年人的状况,有助于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为 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04
城乡失能老年人的医疗保障
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与现状
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
01
中国医疗保障体系在逐步完善过程中,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得
到了显著提高。
城乡医疗资源差距逐步缩小
02
随着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增加,城乡医疗资源差距
正在逐步缩小。
老年人医疗保障政策不断完善
03
针对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政策不断出台,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加全
06
结论与建议
主要结论
失能老年人数量庞大,且多数分 布在农村地区。
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负担重,尤 其是农村地区的家庭照护负担更
为突出。
失能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和福利制 度存在明显不足,尤其是在农村
地区,医疗资源匮乏且分散。
政策建议
完善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支持 政策。
建立家庭照护服务补贴制度, 为失能老年人的家庭照护提供 资金支持。
城乡失能老年人养老保障的挑战与问题
养老保障资金压力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推进, 失能老年人数量的不断增加, 养老保障资金面临着越来越大
的压力。
养老服务供需矛盾
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供需矛盾较为 突出,尤其是在城乡地区,养老服 务资源短缺、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 比较普遍。
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

《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研究报告2006年,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委托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具体承担《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任务。
此次调查是在2000年首次进行《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的。
本次追踪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6月1日零时。
抽样调查结果中个人问卷的有效样本为19947人,社区调查问卷为2874份。
本次调查按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加权后的结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可信性和代表性。
通过调查,全面了解了近年来我国城乡老年人基本状况的变化和老年人养老保障与服务需求的增长情况,也深入掌握了城乡老龄事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党和国家研究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本次追踪调查的主要数据结果以下公布的为本次调查经加权处理后的数据(截至2006年6月1日零时)。
1、老年人口基本背景情况(1)老年人总数及城乡分布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为14657万人(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到2006年底增长为14901万人)。
其中城市老年人3856万人,占26.3%,农村老年人10801万人,占73.7%;按户籍分类,非农业老年人口4019人,占27.5%,农业老年人口10619人,占72.5%。
(2)老年人性别和年龄结构老年人口中,男性占48.9%,女性占51.1%,女性老年人略多于男性老年人。
按照年龄结构分组,全国60-64岁老年人占全部老年人的比例为30.3%,65-69岁占25.5%,70-74岁占20.6%,75-79岁占13.1%,80岁及以上占10.5%。
(3)老年人口的教育程度从受教育程度上看,城市没上过学的老年人占16.4%,私塾占2.4%,小学占34.1%,初中占23.9%,高中(中专)占15.9%,大专以上占7.3%;农村没上过学的老年人占51.4%,私塾占4.1%,小学占34.7%,初中占8.3%,高中(中专)占1.3%,大专以上占0.2%。
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发布

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发布2016-10-10 13:40:00 来源:央广网央广网北京10月10日消息(记者李玲燕)据老年之声报道,“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是针对我国老年人生活状况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法定国情调查,对全面了解和准确判断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趋势,找准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升老龄工作科学决策水平,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调查时点为2015年8月1日0时。
调查对象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的60周岁及以上中国公民。
调查范围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除外)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样本涉及466个县(市、区)的1864个乡镇(街道)7456个村(居)委会。
调查样本规模为22.368万,抽样比约为1.0‰。
调查结果显示,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国家战略,采取了一系列发展老龄事业的政策举措,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积极作为,社会各界广泛支持,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取得重大成就,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一、我国老年人口变动趋势中蕴含着整体向好的新变化调查结果显示,老年人口变动趋势中蕴含着整体向好的新变化。
一是老年人口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
2015年,城镇老年人口占全国老年人口的52.0%,农村老年人口占48.0%。
十五年间,老年人口的城镇化水平提高了17.8个百分点。
二是女性老年人口占比逐渐提升。
2015年,女性老年人口占全国老年人口的52.2%,男性老年人口占47.8%。
与2000年比较,我国女性老年人口比例上升了1个百分点,城镇女性老年人的比例上升更为明显。
三是老年人口年龄结构相对年轻。
2015年,低龄(60-69岁)老年人口占56.1%,中龄(70-79岁)老年人口占30.0%,高龄(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13.9%。
《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研究报告

《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研究报告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研究报告一、引言1.1 研究背景1.2 研究目的1.3 研究方法二、调查概况2.1 调查对象2.2 调查时间和地点2.3 调查内容2.4 调查样本2.5 数据收集和处理三、老年人口状况分析3.1 城市老年人口概况3.1.1 城市老年人口比例变化3.1.2 城市老年人口居住状况3.1.3 城市老年人口社会保障情况3.2 农村老年人口概况3.2.1 农村老年人口比例变化3.2.2 农村老年人口居住状况3.2.3 农村老年人口养老保障情况四、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调查4.1 健康状况概述4.2 老年人慢性病调查4.2.1 常见慢性病患病率4.2.2 常见慢性病防控情况4.3 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调查4.3.1 老年人突发事件应对准备程度4.3.2 老年人突发事件应对实际情况五、老年人生活状态调查5.1 社交活动情况5.2 文化娱乐活动情况5.3 经济状况调查5.3.1 老年人经济来源5.3.2 老年人经济状况评估5.4 心理健康状况调查5.4.1 心理健康问题概述5.4.2 心理健康支持情况六、老年人对社会关注问题调查6.1 社会福利保障问题调查6.1.1 社会福利保障问题认知情况 6.1.2 社会福利保障问题期望情况6.2 养老服务问题调查6.2.1 养老服务需求情况6.2.2 养老服务满意度情况6.3 医疗卫生问题调查6.3.1 老年人医疗需求情况6.3.2 老年人医疗满意度情况七、研究结论与建议7.1 结论总结7.2 建议和政策建议八、附件附件一、调查问卷附件二、数据分析结果表格九、法律名词及注释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21年通过的现行法律,以保护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为目的。
9.2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6年通过的法律,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的全面发展和参与社会生活。
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9.10•【文号】•【施行日期】2024.09.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2024年9月10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民政部部长陆治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请审议。
发展养老服务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任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多次研究部署、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指明了养老服务工作的形势趋势、目标任务、重要意义,为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李强总理多次作出部署,要求重点解决好老年人居家养老、就医用药、康养照护等急难愁盼问题。
谌贻琴国务委员多次研究、提出明确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关心养老服务工作,通过立法修法、执法检查、重点督办建议、听取审议报告、专题调研等方式,持续给予养老服务工作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
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推动我国养老服务从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为主向服务全体老年人转变,从机构养老为主向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转变,从政府供给为主向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供给转变,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一)制度体系更加完备。
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次修订、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养老服务法已列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规划》以及《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项目。
失能老人调研报告

失能老人调研报告失能老人(老人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身体机能有所退化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群体。
针对失能老人的调研旨在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需求和现存问题,为制定相关政策和提供适当的服务提供参考。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失能老人的生活状况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失能老人普遍存在独居的情况。
由于子女外出工作或照顾生活,老人失去了日常亲人的陪伴和照料。
独处的环境使得老人心理感到孤独,缺乏关爱和温暖。
其次,失能老人的行动能力受到限制。
老年人在年龄和身体状况上逐渐出现退化,导致他们无法完成一些日常活动。
例如:上下楼梯、走远距离、穿衣服等。
行动能力的下降使他们更加依赖别人的帮助,同时也让他们更为容易受到伤害。
此外,失能老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较高。
由于身体原因,老人更容易患病或受伤,需要定期就医或者购买药物。
然而,由于缺乏交通工具或无法独立前往医院,老人往往面临接受医疗服务的困难。
最后,经济收入问题也是失能老人面临的难题。
许多失能老人因为没有劳动能力而失去了经济来源,仅仅依靠退休金生活。
然而,由于医疗费用增加和生活费用上升,往往难以满足生活的基本需求。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该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首先,需要构建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失能老人提供经济上的保障,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需求。
同时,应该加强社区和社会组织对失能老人的关爱和陪伴,组织相关的娱乐活动和社交活动,缓解他们的孤独感。
其次,应该建设无障碍的公共设施,为失能老人提供便捷的出行条件,确保他们能够自由活动和参与社会生活。
此外,还需提供医疗服务的上门接送服务,方便老人就医。
各级政府和社区应该加大对护理院、养老院的投入,提供合适的庇护场所和专业的护理人员。
最后,应该开展相关的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失能老人的关注和尊重程度。
将社会认知度和对老人残疾的了解程度提高,减少对他们的歧视,创造一个尊重、关爱、和谐的社会环境。
总之,失能老人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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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新闻发布稿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张恺悌(2011年3月1日)为了摸清全国失能老年人基本状况,提出失能老年人照料对策,2010年全国老龄办和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开展了全国失能老年人状况专题研究。
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不断深入发展,失能老年人规模不断扩大,根据调查预测,2010年末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0%。
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1080万,占总体老年人口6.23 %。
到2015年,即“十二五”期末,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4000万人,比2010年增加700万人,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5%,失能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进一步提高。
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达1240万人左右,占总体老年人口的6.05%,比2010年增加160万人,所占老年人比例下降0.18个百分点。
庞大的失能老年群体,特别是完全失能老年群体,日常生活活动必须有人照料,这就需要大量的社会照料资源。
然而,我国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劳动力人口的迁移,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尤其是计划生育政策不断深入贯彻实施,使得建立在多子女条件下的传统家庭照料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研究城乡失能老年人,特别是日常生活活动需要照料的完全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状况,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积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政治、经济、社会等资源,为完全失能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基本社会保护,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使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内在要求。
以下着重对完全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状况进行介绍。
1一、城乡完全失能老年人基本特征分城乡来看,我国城乡完全失能老年人占老年人的比例,分别为5.0%和6.9%,农村高于城市。
按照国际通行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量表(ADLs)“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和洗澡”六项指标,一到两项“做不了”的,定义为“轻度失能”;三到四项“做不了”的定义为“中度失能”;五到六项“做不了”的定义为“重度失能”。
完全失能老年人中,84.3%的为轻度失能,中度和重度失能的比例,分别为5.1%和10.6%。
其中,农村轻度完全失能老年人的比重高于城市13个百分点,而城市中度和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的比重分别比农村高出5个百分点和8个百分点。
分地区来看,东北地区完全老年人失能的比例最高,为8.8%;其次是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分别为7.4%和6.7%;而东部地区完全失能的比例最小,为4.8%。
不论是那个地区,完全失能老年人中,轻度失能的比例都是最高。
完全失能老年人的健康特征来看,城乡完全失能老年人自评差的比例高达近七成。
超过八成的城乡完全失能老年人自报患有慢性病。
完全失能老年人的孤独感则更为严重,城乡完全失能老年人常常感到孤独的比例分别达到了41.1%和50.9%。
城乡完全失能老年人具有中度以上抑郁症状的比例分别达到 45.9%。
特别是中、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的心理抑郁状况则更为严重。
二、完全失能老年人的支持网络(一)家庭的支持城市完全失能老年人中,有照料需求的占77.1%;农村完全失能老人中,有照料需求的占61.8 %。
农村完全失能老年人照料需求从2000年到2006年相对上升了51.0%,显著大于城市完全失能老人照料需求相对增长的15.2%。
2城乡完全失能老年人的照料主要依靠传统家庭成员,按照介入和承担责任的顺序依次为:配偶、儿子、媳妇、女儿。
不过,配偶在照料中的作用随着失能老年人年龄的增加而弱化。
传统照料模式中角色相对恒定,儿子、媳妇在农村中占据最重要的位置;城市中儿子依然占重要的位置,而女儿与媳妇的作用相近。
农村中儿子在完全失能老年人传统照料中的位置难以替代。
(二)社区与非政府组织的支持由于二元结构的性质,城乡失能老年人自身的资源禀赋有很大差异。
城市中有便利的交通以及公共产品资源丰富方面的优势,因此城市失能老人在寻求社会支持中还会有更多的选择。
居家养老服务已经在各城市社区逐步推广,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在为失能老人提供各种社会服务方面,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
农村地区居住分散,传统家庭照料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的支持单一而且薄弱。
传统伦理、熟人关系以及价值交换是农村失能老年人寻求帮助的主要方式。
但大多数农村失能老年人,尤其是西北地区农村的失能老年人经济状况不好,缺乏交换的本钱,如果子女再外出打工处境就更为艰难。
不同区域的社区在应对失能老年人问题的时候采用的策略也不相同:东部多数社区的政府资金到位,服务项目可以正常开展,服务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中部地区大多数社区由于面临较多的老年人子女下岗、失业问题,以及社区服务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多采取帮助申请贫困救助的方式,在收入方面而非服务方面进行补偿。
西部地区城市社区遇到的问题与中部地区类似,还有针对村改居、征地等敏感问题产生的新城市居民中的失能老人,在解决办法上也多采取救助的方式给予一定的服务补贴,更多的解决途径则是把期望放在国家加快兴办养老护理机构上。
大多数农村社区为失能老人做的事情主要是让失能老人优先享受农村低保。
也有3些社区能为失能老人提供担水、找医生、拿药、干农活,收种庄稼等服务和帮助,但更多的还是基本依赖家庭成员独力承担失能老人的照料。
(三)养老机构的支持《2009年民政事业统计报告》显示,全国老年人的收养机构有将近4万家,总床位数为266.2万左右,实际收养老年人的人数为210.9万,其中收养的失能老年人规模约在24万至35万之间,只占全部收养老年人数的17%。
抽样调查显示,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中失能老年人占全部收养老年人的比例分别为:社会福利院23.8%,城镇老年福利院20.1%,农村五保供养机构5.7%,其他公办收养机构30%,民办养老机构37.6%,家庭自办收养机构25.2%。
养老机构的设施与人员状况。
在养老机构中,配备有医疗室的机构不足六成,其中政府办机构为52.1%,民办机构为56.0%,农村五保供养机构仅占41.7%;而配备康复理疗室的机构不足两成,其中民办机构高于政府办机构。
占比重22.3%的养老机构既没有单独的医疗室,也没有专业医护人员;农村情况最为严重,西部农村的养老机构超过60%缺少专业医护人员。
在医生的配备上,有超过五成的养老机构是空白,且民办养老机构的医生平均数量多于政府办机构,城市养老机构多于农村,东部和中部优于东北和西部;经过护理及相关专业系统训练的护理员不超过30%,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的不足三分之一。
在养老机构收住对象的定位上,近一半的机构表示只接收自理老人或以接收自理老人为主,不收住失能老人。
城市中有将近三分之二的养老机构,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对老人入住不以失能作为限制条件;但在农村养老机构中这个比例则降为30.4%,有超过四成以上的农村养老机构明确表示只接收自理老人。
在养老机构能否提供专业化的长期照护服务方面,公开表示可以提供专业护理服4务的公办养老机构不到四成,而民办养老机构则高达92.9%。
从城乡来看,城市状况明显好于农村,超过八成的城市养老机构能提供专业护理服务,农村则仅有四成。
当机构收住的自理老人逐渐失能时,近九成的机构继续让老人住在机构中,并提供照料服务,但也有少部分养老机构要求甚至驱逐失能老人退出本机构。
在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方面,接受调查的养老机构表示最大困难是资金紧张,包括争取政府资金投入非常困难;其次就是护理方面的困难,包括熟练护工短缺、护理设施设备缺乏等;同时也有相当数量的民办养老机构反映政府的支持政策不到位或者相关制度和规定难以有效执行。
养老机构中入住老年人的状况,在城市养老机构收住的老年人中,近七成是非农业户口,三成为农业户口;85.2%的老人是自费入住,一成多是民政优抚或扶助对象。
从入住的城市养老机构性质来看,79.5%民政优抚或扶助对象所住的养老机构是政府办的,而自费入住的老人有七成多入住的是民办养老机构。
在农村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中,74.4%的老人属于民政优抚或扶助对象,近一成是自费入住的老人。
城市地区入住的老年人多是自费,而农村中民政优抚对象东、中、西部都超过了70%,西部农村甚至达到80%以上。
大部分城市养老机构入住的老年人都不想给子女添麻烦,且大部分老人由于丧偶而入住机构。
从居住条件看,老年人居住在三人以上多人间的比例东部、中部城市高于西部和东北城市,城市又明显高于农村。
三、现有社会支持网络面临的挑战(一)完全失能老年人规模巨大与区域分布不平衡并存完全失能老年人规模不断增加,农村高于城市,东北地区完全失能老年人比例最大。
由于老龄群体中高龄老年人比例的上升,由此就造成中度和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5的相对比例增大、绝对数上升,而且这一趋势今后三、五十年内不仅不会缓解,还要进一步加重。
加之城乡差异、区域差异凸显,那么对农村完全失能老年人的困境和东北、西北等完全失能比例高发地区的问题尤其应当引起高度关注。
(二)传统家庭支持功能弱化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传统家庭照料的人力资源出现匮乏,随着“独生子女”成为家庭主力的时代到来,我国几千年来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将面临巨大的挑战。
由于受多元文化的影响,特别是受家庭规模小型化的现实和发展趋势的影响,不仅空巢家庭老人身边无子女照料,而且大量和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由于子女工作、生活压力的增大,也很难得到儿女和其他家庭成员的精心照护。
加之完全失能老人对长期照料护理有较高的专业化、规范化要求,更使得子女对于承担家庭长期照料护理力不从心,难以为继。
(三)社会养老服务的体制性障碍问题突出当前,社区、老年人收养机构,非政府组织以及政府构成了完全失能老年人家庭以外的责任主体,但从完全失能老年人的整个社会支持网络来看,他们从家庭以外能够获得的支持是非常有限的。
首先是社区养老服务受到资金、场地、人员的限制,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参差不齐。
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对社区服务的资金投入十分有限,城市社区用于照护完全失能老年人的机构设施严重不足,中、西部地区大多几近空白。
加之城市中有限的场地空间限制了社区服务的规模和发展。
农村社区普遍没有或很少有社区照护服务,邻里之间互助更多是建立在交换基础上的。
城乡社区专业化养老护理人员严重短缺,各类志愿服务也呈现出大起大落的波动状态,很难保证服务提供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持久性。
其次是城乡养老机构对完全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服务也存在诸多问题。
城市收养6完全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主要是民非机构或民营机构,而很多政府办的养老机构更倾向收养健康、生活能够自理的老年人,由此使得政府对于完全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支持的定位出现错位现象。
农村养老收机构主要执行政府对“五保”的收养政策,基本未能在对完全失能老年人提供社会照护支持方面做出制度安排,也基本没有在设备添置和人员安排上做好收住完全失能老年人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