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旱灾害应急预案
某市水旱灾害应急预案

某市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当前,某市正面临持续性的水旱灾害威胁。
经过长时间的高温干旱天气,虽然市区还有储备水源,但已经出现严重的水源短缺,农田也面临大面积干旱,给市民生活和农作物生长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因此,制定一份完善的水旱灾害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应急预案目标该水旱灾害应急预案的目标是:保障市民的正常生活用水,最大限度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迅速部署救灾工作,加强抢险和救援力量,减少灾害对市民生活、财产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主要应急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发布水旱灾害相关预警信息,引导市民节约用水,提醒农民防范干旱灾害。
2. 水源调配和储备:根据人口密度和需求情况,合理调配市区内的水源资源,确保市民正常用水。
同时,组织储备水源,确保供水短缺情况下的应急。
3. 持续供水管理措施:建立并完善市区的供水管网系统,做好供水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水压和断水情况的最小化。
提前与供水企业及时沟通,统筹各方力量,保障市区供水的正常运行。
4. 农田灌溉保障:制定专门的农田灌溉方案,合理安排灌溉时间和地点,提高水利设施的利用率,确保农作物正常生长。
同时,组织农民进行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并推广灌溉技术,提高灌溉效率。
5. 抢险救援和灾后恢复:根据灾情,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协助受灾地区的人员撤离和安置。
灾后,要积极开展灾后恢复工作,帮助农民完成农田修复和重建工作,促进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6. 联防联控和合作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市级联防联控体系,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与协调。
制定应急预案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提高应急响应速度。
四、人员组织和责任分工为保证水旱灾害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需明确人员组织和责任分工。
市水务部门、气象部门、公安部门、供水企业、农业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具体的应急责任。
五、应急预案的评估和演练定期对水旱灾害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演练,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措施、流程和责任分工。
水旱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方案

一、预案背景水旱灾害是自然灾害中常见且危害严重的一种,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极大影响。
为提高应对水旱灾害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和报告水旱灾害信息,确保信息畅通;2. 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3.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响应迅速、有序;4.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预案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水旱灾害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组织体系1. 成立水旱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监测预警组、应急处置组、救援救助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3.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响应流程1. 监测预警组负责收集、分析和上报水旱灾害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2. 指挥部根据水旱灾害信息,启动应急响应,下达应急处置命令;3.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 救援救助组负责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5. 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保障、交通运输、通信保障等工作;6. 宣传报道组负责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六、应急处置措施1. 撤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2. 开展水利工程抢修,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3. 加强水源调度,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4. 组织抗洪救灾物资储备,及时调配物资;5. 加强应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6. 开展灾情评估,为灾后重建提供依据。
七、应急恢复与重建1. 制定灾后重建规划,明确重建目标和任务;2. 加快修复水毁工程,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3. 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4. 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八、预案管理与监督1.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预案;2. 定期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 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预案落实到位。
水旱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通用篇)

水旱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通用篇)一、编制背景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频繁遭受水旱灾害的侵袭,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提高应对水旱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目的1.建立健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水旱灾害的能力。
2.规范水旱灾害防御行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
4.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应对水旱灾害的指导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以及水库溃坝溃决引发的洪水灾害等。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1.成立水旱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值班、信息收集、协调处理等工作。
3.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救援、灾后重建等工作。
五、预防与预警1.预防措施(1)加强监测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开展水旱灾害风险评估,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3)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防洪抗旱能力。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预警级别及发布根据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预警级别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
预警信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
六、应急处置1.江河洪水应急处置(1)调度水利工程,合理控制水位,减轻洪水压力。
(2)组织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确保生命安全。
(3)抢修受损水利设施,恢复正常运行。
2.城市内涝应急处置(1)及时启动排涝设施,减轻内涝影响。
(2)组织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确保生命安全。
(3)抢修受损基础设施,恢复正常运行。
3.山洪灾害应急处置(1)发布预警信息,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
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水旱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地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2.1 组织体系:成立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2.2 职责:(1)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方案,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防御工作。
(2)水利部门:负责水旱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抢险、水利工程调度等工作。
(3)气象部门:负责水旱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为水旱灾害防御提供气象服务。
(4)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开展应急抢险救援。
(5)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水旱灾害防御相关工作。
三、监测预警3.1 监测: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加强水旱灾害监测,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旱情变化。
3.2 预报: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水旱灾害天气的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3 预警: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关注预警信息,及时采取防御措施。
四、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根据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4.2 响应程序:(1)Ⅰ级响应:发生重大水旱灾害时,启动Ⅰ级响应,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2)Ⅱ级响应:发生较大水旱灾害时,启动Ⅱ级响应,领导小组负责协调。
(3)Ⅲ级响应:发生一般水旱灾害时,启动Ⅲ级响应,相关部门负责应对。
(4)Ⅳ级响应:发生较小水旱灾害时,启动Ⅳ级响应,相关部门负责应对。
4.3 应急措施:(1)水利部门:加强水利工程调度,确保水库、堤防、涵闸等设施安全运行。
(2)气象部门:加强气象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五、后期处置5.1 灾情评估:灾害发生后,及时开展灾情评估,为灾后重建提供依据。
抗旱救灾应急预案(通用5篇)

抗旱救灾应急预案(通用5篇)抗旱救灾应急预案1一、总则为了有效应对和减轻因干旱天气造成的各类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抗旱工作的组织化、科学化水平,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域内发生的各类干旱灾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抗旱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抗旱工作。
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实施和监督。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抗旱工作的具体实施。
水利部门负责水资源调度和水利工程建设;农业部门负责农业生产和农村抗旱工作;气象部门负责气象监测和预警;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其他部门按照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
三、监测与预警1、气象部门加强干旱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水利部门加强水资源监测,及时掌握水源地、水库、河流等水资源状况,为抗旱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监测数据,分析旱情发展趋势,提出抗旱措施建议,并向抗旱指挥部报告。
四、应急响应根据干旱程度和发展趋势,抗旱指挥部将抗旱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分别对应不同的旱情程度和应对措施。
Ⅳ级响应:当发生轻度干旱时,启动Ⅳ级响应。
主要措施包括加强水资源调度,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组织农业抗旱,减轻旱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Ⅲ级响应:当发生中度干旱时,启动Ⅲ级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抗旱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抗旱意识;组织应急队伍,做好抗旱抢险准备。
Ⅱ级响应:当发生重度干旱时,启动Ⅱ级响应。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抗旱物资储备和调配;开展抗旱救灾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Ⅰ级响应:当发生特重干旱时,启动Ⅰ级响应。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全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抗旱救灾工作;实施紧急救援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后期处置1、抗旱工作结束后,抗旱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抗旱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2、对在抗旱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抗旱工作应急预案

抗旱工作应急预案抗旱工作应急预案范文(精选20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
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店铺收集整理的抗旱工作应急预案范文(精选20篇),欢迎大家分享。
抗旱工作应急预案1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
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
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
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
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防汛抗旱指挥部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水旱灾害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水旱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在水旱灾害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水旱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值班、信息收集、会商分析、应急响应、应急物资调配等工作。
3.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预警组:负责监测、收集、分析、评估水旱灾害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救援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3)转移安置组:负责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安置,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4)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力量,保障受灾群众医疗救治。
(5)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应急物资储备、调配、供应等工作。
(6)通信保障组:负责确保应急处置期间通信畅通。
四、预警与响应1. 预警:根据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按照预警级别,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 响应:(1)Ⅰ级响应:当发生特大水旱灾害时,启动Ⅰ级响应。
指挥部全体成员到位,各工作组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全力开展救援工作。
(2)Ⅱ级响应:当发生重大水旱灾害时,启动Ⅱ级响应。
指挥部部分成员到位,各工作组进入应急状态,全力开展救援工作。
(3)Ⅲ级响应:当发生较大水旱灾害时,启动Ⅲ级响应。
指挥部部分成员到位,各工作组进入应急状态,全力开展救援工作。
(4)Ⅳ级响应:当发生一般水旱灾害时,启动Ⅳ级响应。
指挥部部分成员到位,各工作组进入应急状态,全力开展救援工作。
五、应急处置1. 救援组负责组织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救援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生命安全。
2. 转移安置组负责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安置,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3. 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力量,保障受灾群众医疗救治。
4. 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应急物资储备、调配、供应等工作。
有关抗旱应急预案(精选5篇)

有关抗旱应急预案(精选5篇)有关抗旱应急预案(精选5篇)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抗旱应急预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抗旱应急预案1为保证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洪涝旱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结合桐木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方针和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
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
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我镇防汛抗旱应急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桐木镇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总指挥:严鹏程第一副总指挥:李子米副总指挥:郭德福彭柏林李孝亮崔昆山彭略聂俊甘剑易传瑶黄娇柳义成宋树荣黎华生黎友成郑席标李龙圣王其伟施怡权何宏宽成员:易生根高维生肖维科崔江闽阳耀松彭伟林陈小强冯光山黄贤福阳珊明郑伟柳锡良彭小波钟林阳增春钟文炳各村村委会(社区)主任指挥部下设防汛抗旱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由易生根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传达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防汛抗旱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洪涝及旱情灾害防御方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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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旱灾害应急预案.水旱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及时、有效处置本校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水旱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1.2编制原则1.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1.2.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建立健全水旱灾害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1.2.3属地管理,先期处置。
发生或可能发生水旱灾害,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先期组织应急处置。
1.2.4分级响应、分级负责。
根据水旱灾害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1.2.5加强监控、科学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对汛情、旱情进行监控。
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提高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技术和水平。
1.3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甘肃省防洪条例》、《永昌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本县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水旱灾害,适用本预案。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1组织机构与职责2.1.1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是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应对全县水旱灾害的领导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水旱处置工作。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2.1.2县防指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武部部长,县财政局局长,县发改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文体广播电.视局、县粮食局、县农办、县农机服务中心、县水管中心、县电力局、县气象局、县石油公司、县电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人担任。
2.1.3县防指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在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时,决定启动县水旱灾害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各级有关部门在处置水旱灾害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负责与有关邻县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处置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水旱灾害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1.4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
主要职责:负责县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县人民政府、县防县防指决执行县人民政府、指提出处置水旱灾害建议,定;向州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州防指)报告我县有关水旱灾害信息;负责全县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水旱灾害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提供水旱灾害应急处置保障,负责组织建设应急综合保障体系;按照州防指和县人民政府、县防指的指令,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县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1.5县防指聘请有关专家组成水旱灾害专家咨询组,为县防指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1.6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职责县水利局:协调防汛抗旱工作;提供水情、旱情、工情;负责防洪、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并组织对病险水库(水电)工程的监测处理和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通信方案。
密切监视系统内水库(水电)所在流域的雨情、水情以及工程运行情况变化,及时向县防指报告有关情况。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安排防洪抗旱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抗洪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
县人武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和抗旱骨干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急难险重抗洪救灾工作。
县经贸局:负责所辖工矿企业的防灾保安并及时收集统计工矿企业的洪涝灾情,协调抗洪救灾电力计划。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破坏防洪设施的犯罪分子,协同防汛抗灾指挥机构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防汛抗旱治安保卫工作,协助做好河湖清障及抢险救灾工作。
县民政局;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调查核实灾情协调灾区开展生产自救。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汛抗旱经费,配合县防汛办及时下达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经费并监督使用。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崩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和预防工作。
县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洪安全和城区排涝,参与指导城镇居民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公路、水运交通工程及设施的防洪安全。
汛期优先运送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物资、卫生防疫人员,为紧急抢险和人员撤离及时协调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县农业局;及时掌握并提供遭受洪涝、干旱灾害的情况,负责农业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县林业局: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和汛期漂竹、木的管理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县环保局:监督检查山洪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山洪灾害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组织对重大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估工作。
县文体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报到。
县粮食局:负责组织防汛抗旱中和灾后的粮食等物资的调配和供应。
县农办:协调抗洪抗旱所需的救灾资金和物资,研究制定支援灾区的各项政策措施。
县农机服务中心:负责抗旱油料、机具的及时供应和抗旱机具的维修。
县电力局:保障防洪抗旱、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
县水管中心:负责所辖电站(水库)的运行安全和县防指防洪调度命令的实施。
汛期确保所辖电站(水库)在防洪限制水位下运行。
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通讯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排除通讯线路故障,确保防汛抗旱信息及进、准确传递。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分析发展趋势,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提供天气预报和相关气象资料。
县石油公司:负责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油料的及时供应。
2.2应急联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求,驻穗人民解放军、民兵、预备役人员、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省、州驻穗单位参与配合开展应处置工作。
3、信息处理3.1信息平台3.1.1依托“三穗县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管理系统”、“三穗县气象决策服务系统”、三穗县水文水情实时处理系统“,建立”三穗县水旱灾害预警决策服务系统“,该系统由县防汛办负责维护和管理。
3.1.2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收集、传递、报送气象水旱信息(含监测、预警信息);应通过“三穗县水旱灾害预警决策服务系统”传输和处理。
联接县、乡二级人民政府及其防汛办、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实现省、州、县三级水旱灾害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3.2信息处理3.3.1县防汛办负责全县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的接报,研究判断和处理工作,根据对事件的发生,持续时间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向县防指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3.2.2县防汛办按照监测、预警接警传递和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县防指报送水旱灾害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2.3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水旱灾害发生后,事发乡镇防汛办应按规定及时将信息报县防汛办,并随时续报现场采集相关动态信息;需报州有关部门的,由县防汛办按有关规定报送。
4、预测、预警和御灾机制4.1信息监测与报告水利、水文、气象、电力等部门负责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的常规信息监测,一旦出现水旱灾害征兆,第一时间内通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工情、灾情,并洪水、县防汛办负责发布防御暴雨、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干旱的通报、通知、负责收集、处理、研究判断水旱灾情,重大信息及时向州防办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和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4.2预警级别的确定及发布4.2.1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报的降雨量、江河洪水水位(流量)或持续干旱天数,水旱灾害预警级别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发布红色预警信号;重大(Ⅱ级),发布橙色预警信号;较大(Ⅲ级),发布黄色信号;一般(Ⅳ级),发布蓝色预警信号。
(具体预警级别标准见本预案“附录9.1”)红色、橙色预警信号由省防指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黄色预警信号由州防指报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蓝色预警信号由事地县市区防指报经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批准后发布。
4.3预警行动预警发出后,事发地有关部门应加强值班,并按相应预案做好防御准备和处置,密切监视江河洪水和天气变化情况,分析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及时发出通报,做好群众转移疏散的准备工作。
5、应急响应5.1分级响应5.1.1发生水旱灾害,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各级水旱应急预案处置,上级预案的启动是在下级预案先行响应状态的基础上进行启动,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继续处于启动状态。
根据江河洪水水位(流量)、城镇受淹状况、水库因灾死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受旱天数、险情、.水害灾害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具体灾害级别标准详见本预案“附录9.2)。
发生较大(Ⅲ级)、重大(Ⅱ级)或特别重大(Ⅰ级)水旱灾害时,启动本预案;发生一般水旱灾害(Ⅳ级)时,启动乡镇级预案,根据处置工作需要,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决定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5.1.2发生跨区域水旱灾害时,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与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联系,沟通信息,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5.2基本应急程序水旱灾害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应立即将事件情况报告同级防汛办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开展先行处置工作;各级防汛办立即向本级防指报告防指决定启动相应应事件情况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急预案后,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汛办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并调配所需应急资源;现场指挥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由现场指挥部向本级防指请求实施扩大应急。
应急处置结束后,转入后期处置工作阶段。
5.3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特别重、重大和较大水旱灾害发生后,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第一响应,立即组织实施抗灾抢险等方面的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将事件情况报告县防汛为,县防汛办提出启动本预案及成立现场指挥部的建议方案报县防指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后,现场指挥部及县防指各成员单位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5.3.1迅速调派救援队伍,时适开展抢险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