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简答题

合集下载

(完整版)刑事诉讼法简答题(汇总)

(完整版)刑事诉讼法简答题(汇总)

(3(提起的条件不同: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有极严格的条件限制,即必须是经过法定主体认真审查,有充分的根据和理由认为原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才能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而欧哲抗诉就能引起,不论其上诉有无理由或抗诉理由是否充分,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必须对案件进行审理。

(4(有无提起的期限要求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法律没有规定期限,只有在发现新罪或需要改无罪为有罪时,才受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

而引起第二审程序的上诉或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逾期而又无正当理由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审理案件的法院不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的法院,既可以是原审的第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也可以是提审的任何上级人民法院。

按照第二审程序审判案件的法院,则只能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6(适用刑罚有无加刑限制不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而按照第二审程序审判的案件,则必须严格遵守上诉不加刑原则,即在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审判监督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相比,尽管两者均属特殊审判程序,但是,它们在适用对象、有权审理的法院、以及审理后所作的裁判效力等方面都有不同。

审理监督程序适用的是一切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对这些案件可以依法由各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或裁定取决于原审裁判的程序和审级。

而死刑复核程序则只适用于未生效的死刑(含死缓)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立即执行死刑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后才能执行。

刑事诉讼法学名词解释与简答题复习

刑事诉讼法学名词解释与简答题复习

刑事诉讼法学名词解释与简答题复习一、名词解释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沂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2.证明对象,是指司法人员和诉讼当事人及其律师在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各种案件事实。

4.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5.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或审判的顺利进行,依法责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6.第二审程序,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或人民检察院因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提起上诉或抗诉的案件,依法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7.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8.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

9.犯罪嫌疑人,是指因涉嫌犯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和被检察机关审查是否提起诉讼的人。

10.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1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物品。

12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13.当事人,是指与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在诉讼中分别处于控诉或者辩护地位的主要诉讼当事人。

14.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某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刑事诉讼法简答题63题

刑事诉讼法简答题63题

刑事诉讼法简答题63题1、什么是刑爭诉讼?刑爭诉讼有哪些特点?答:(1)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2)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

(3)依法进行,即必须严格按照刑爭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

(4)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题。

(5)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

(6)目的是通过准确、及时、介法地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出追究,从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2、简述外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答:将弹劾式诉讼的优心和纠问式诉讼制度的优点结合而成的一种诉讼制度。

特点1、侦控审分离:2、对被告人实行无罪推定,被告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3、自由心证制度。

3、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答:(1)加强惩罚犯罪,同时重视保障人权。

(2)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贵、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机制。

(3)确立了一系列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刑爭诉讼原则。

(4)实行职权主义与当爭人主义柑结合的诉讼模式。

(5)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刑爭诉讼的法律监督权。

(6)规定了一些符介我国实际情况的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

如两审终审制、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等。

4、简述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答:(1)侦查;(2)审查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侦査监骨(3)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审判监督;(4)执行监督.5、简述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诉讼权利答: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有:⑴请求立案;(2)申请回避;⑶委托代理人;(4)要求赔偿损失:(5)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6)有权参加法庭调査与法庭辩论:(7)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诸求人民检察院抗诉:(8)对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

刑事诉讼法简答题(汇总)

刑事诉讼法简答题(汇总)

刑事诉讼法简答题(汇总)简答题1、提起公诉必须具备什么条件?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2、不起诉的种类和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我国的不起诉分为三种:法定不起诉、酌量不起诉、疑案不起诉。

这三种不起诉的条件分别是:(1)法定不起诉,即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足以证实犯罪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酌量不起诉,即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不起诉的条件,具体涉及10个刑法条款(参见教材第348页),只要具备这10个条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就可决定不起诉。

(3)疑案不起诉,即证据不足的不起诉的条件是: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这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体现。

3、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是什么?死刑复核程序以其独特的审判对象和核准权的专属等特有性,既区别于普通程序,又不向于其他特殊程序。

它的特点是:(1)它有特定的审理对象。

凡是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因为后者仅只是执行死刑的一种独特方式),才需要经过这一程序。

(2)它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

判处死刑的案件只有经过复核核准以后才能交付执行,从这个意义上说,死刑复核程序是两审终审制度的一个例外。

(3)它的进行一般在死刑判决之后,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之前。

相比较而言,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理时间是在起诉之后,判决之前;审判监督程序则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

(4)它的核准权有专属。

有权进行死刑复核的机关由法律专门规定,在我国,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刑诉法试题及答案

刑诉法试题及答案

刑诉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哪项不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B. 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C. 公开审判原则D. 无罪推定原则答案:D2. 刑事诉讼中,下列哪项不属于侦查机关的职责?A. 收集证据B. 讯问犯罪嫌疑人C. 决定是否起诉D. 询问证人答案:C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哪项不是审判机关的职责?A. 审理案件B. 决定是否逮捕C. 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D. 作出判决答案:B4. 在刑事诉讼中,下列哪项不是检察机关的职责?A. 批准逮捕B. 提起公诉C. 决定是否立案侦查D. 执行判决答案:D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哪项不是当事人的权利?A. 委托辩护人B. 提出上诉C. 申请回避D. 决定是否起诉答案:D6. 在刑事诉讼中,下列哪项不是证人的权利?A. 拒绝作证B. 要求保密C. 要求补偿D. 要求保护答案:A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哪项不是辩护人的权利?A. 会见犯罪嫌疑人B. 阅卷C. 向法庭提出意见D. 决定是否起诉答案:D8. 在刑事诉讼中,下列哪项不是被害人的权利?A. 申请回避B.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C. 要求赔偿D. 决定是否立案答案:D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哪项不是强制措施?A. 拘留B. 逮捕C. 监视居住D. 罚款答案:D10. 在刑事诉讼中,下列哪项不是侦查措施?A. 搜查B. 扣押C. 冻结财产D. 罚款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哪些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B. 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C. 公开审判原则D. 无罪推定原则答案:ABCD2. 在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是侦查机关的职责?A. 收集证据B. 讯问犯罪嫌疑人C. 决定是否起诉D. 询问证人答案:ABD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哪些是审判机关的职责?A. 审理案件B. 决定是否逮捕C. 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D. 作出判决答案:ACD4. 在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是检察机关的职责?A. 批准逮捕B. 提起公诉C. 决定是否立案侦查D. 执行判决答案:ABC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哪些是当事人的权利?A. 委托辩护人B. 提出上诉C. 申请回避D. 决定是否起诉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无罪推定原则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

刑诉法试题及答案

刑诉法试题及答案

刑诉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是:A. 侦查机关立案之日起B. 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C. 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第一次讯问之日起D. 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之日起答案:B2. 根据刑事诉讼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B. 公开审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C. 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受到两次以上的刑事追究D.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1. 刑事诉讼中,哪些人员可以作为证人?A. 被害人B. 犯罪嫌疑人C. 被告人D. 证人答案:A、D2. 刑事诉讼中,哪些证据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A. 物证B. 书证C. 证人证言D. 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答案:A、B、C三、判断题1.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

()答案:错误2.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经过二审程序。

()答案:正确四、简答题1. 简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特殊保护措施。

答案: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特殊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在讯问时应当有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陪同;在审判时应当采取适合未成年人的方式进行;在判决时应当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犯罪的具体情况。

2. 简述刑事诉讼中证据的种类及其特点。

答案:刑事诉讼中证据主要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等。

每种证据都有其特点,如物证和书证具有客观性,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可能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案件的关键证据,鉴定意见具有专业性,勘验、检查笔录则具有现场性。

五、案例分析题案例:某日,甲因与乙发生争执,持刀将乙刺伤。

事后,甲被警方抓获并被起诉。

在庭审过程中,甲的辩护律师提出甲有精神病史,请求法院对甲进行精神病鉴定。

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考试简答题

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考试简答题

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考试简答题1、程序本身有哪些价值:(1)保证实体价值的实现。

程序的设计和实施公正,那么实体结论才会是公正的。

(2)程序公正本身直接体现出民主法治人权和文明的精神,它不仅依附于实现实体公正而存在,本身就是社会正义的一种重要内容。

(3)终局性,保证诉讼的效率,维护司法权威。

(4)增加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实体结果的可接受程度。

2、简答禁止强迫自证其罪的含义:(1)禁止强迫自证其罪是公民的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是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最低限度程序保障之一。

(2)首先,这一原则适用于任何提供言词证据的人,任何人对可能使本人陷入不利境地的问题,都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其次,这一原则的核心要求是非强制性。

再次,该原则避免了被告人在受到强迫的情况下作出有罪供述,是被告人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法律保障。

(3)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旨在承认、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人格尊严和诉讼主体地位,使控辩双方成为平等的参与者,使被告人能积极参与到裁判制作过程中而不是被动的接受追诉官员的任意摆布,甚至成为协助检察官控告自己的工具。

3、在何种情况下法院应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公诉人出庭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儿没有委托辩护人。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

(4)被告人由于心理或生理条件的限制,不利于行使辩护权。

4、我国公诉案的证明责任是怎样分配的:(1)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处于控方的地位,公诉人负有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

(2)公诉案件中收集证据的责任主要由侦查机关承担,通过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察、检验、搜查、扣押证物、书证、鉴定等侦查措施,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

(3)法庭审判阶段,公诉人有举证则责任,应向法庭提出证据,证明起诉书对被告人控诉的犯罪事实。

举证方式变现为,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向法庭出示证物、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以及勘察、检验笔录和其他方式作为证据的文书。

自考-刑事诉讼法-简答题-复习重点

自考-刑事诉讼法-简答题-复习重点
1 什么是刑事诉讼?刑事诉讼 有哪些特点?答:刑事诉讼是国 家专门机关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 的活动。广义的刑事诉讼,是指 国家为实行刑罚权的全部诉讼行 为。狭义的刑事诉讼是专指审判 程序而言。它的特点是:(1)刑 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 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 (2)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是在当事 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 行。(3)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 进行。(4)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 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 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受到刑 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 题,它是贯彻落实国家刑罚权, 解决被告人定罪量刑问题的一项 特定的国家活动。(5)刑事诉讼 必须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或曰 诉讼“模式”)下进行。(6)刑 事诉讼是准确、及时、合法地揭 露、证实犯罪,依法惩罚犯罪, 同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 究,以达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 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目的。
23 试述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 答:其权利主要是:(1)依法执 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 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涉;(2)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6 条的规 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 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 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 术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 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 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 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辩护律师从审查起诉阶段 始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 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 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 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 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 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 料。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 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 见。(5)在法院审判阶段,辩护 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 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 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 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 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 权利。(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 上诉的权利。(8)有要求公安司 法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 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 除强制措施的权利。(9)拒绝辩 护的权利。其主要义务是:(1) 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 要遵守看管场所的规定。(2)参 加法庭审判过程,要遵守法庭规 则。(3)辩护律师未经人民检察 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向被 害人及被害人提供的主人收集与 本案有关的材料;(4)辩护律师 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串供、隐匿、毁灭、 伪造证据,不得威胁、引诱证人 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及进行其他 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否则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5) 由于审判方式的改革,吸取控辩 式诉讼的一些方法,辩护人包括 辩护律师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 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 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和 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 宣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什么是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答:(1)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2)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

(3)依法进行,即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

(4)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题。

(5)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

(6)目的是通过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从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2、简述外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答:将弹劾式诉讼的优点和纠问式诉讼制度的优点结合而成的一种诉讼制度。

特点1、侦控审分离;2、对被告人实行无罪推定,被告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3、自由心证制度。

3、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答:(1)加强惩罚犯罪,同时重视保障人权。

(2)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机制。

(3)确立了一系列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诉讼原则。

(4)实行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相结合的诉讼模式。

(5)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

(6)规定了一些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

如两审终审制、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等。

4、简述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答:(1)侦查;(2)审查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侦查监督(3)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审判监督;(4)执行监督.5、简述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诉讼权利答: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有:(1)请求立案;(2)申请回避;(3)委托代理人;(4)要求赔偿损失;(5)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6)有权参加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7)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8)对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

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

6、简述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权利义务答:(1)申请回避;(2)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3)有权参加法庭调查;(4)有权参加法庭辩论;(5)有权向法庭作最后陈述;(6)有权提起上诉;(7)有权提出申诉;(8)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对自诉人提起反诉7、被害人享有的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的诉讼权利有哪些?答:(1)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申请回避的权利及申请复议的权利;(3)对于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4)法庭调查权,陈述权;物证辨认权;发表意见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权,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5)法庭辩论权,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与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展开互相辩论;(6)依法提出申诉权,等等。

8、简述自诉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权利义务答(1)起诉权(2)自诉人负责举证责任。

(3)一般情况下,作为自诉案件允许双方和解;(4)一般情况下,这里有接受被调解权(5)辩论权(6)有上诉权(7)自诉人如果经过法庭的两次合法传唤,仍然是没有出庭的情况下,这里按照撤诉处理。

9、对年哪些人可以扭送公检法机关处理?答:(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通缉在案(3)越狱逃跑(4)正在被追捕的10、简述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特点?答:(1)它是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原则,包含着丰富的诉讼原理,体现了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

(2)它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具有法律效力。

(3)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对于所有参加到诉讼的国家机关和个人都是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11、简述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含义。

答:分工负责,就是刑事诉讼中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别按照原先法律的规定来行使职权,各尽其职,不可混淆也不可代替。

(二)互相配合,就是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个机关应当是通力合作,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

(三)互相制约,就是公检法机关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基础上,不仅仅是应当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且对于其他机关发生的错误和偏差应当予以纠正。

12、简述公开审判的原则答:审判公开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进行,既要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又要允许记者采访和报道。

审判公开原则有例外情况,下列案件不公开审理:(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13、简述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答:(1)只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有权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但是,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监狱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2)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行使职权,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

(3)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三机关只能分别行使各自的职权,不能混淆或相互取代。

防止混淆刑事诉讼的职能分工,防止公、检、法三机关的权力不受制约。

14、简述依照法定情形不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

答:(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15、列举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答:1,贪污贿赂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4,对于其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16、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答:自诉案件17、确定管辖的原则有哪些?答:(1)依法管辖的原则(2)准确及时的原则(3)便利诉讼的原则(4)维护合法权益的原则(5)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原则18、回避的理由答:(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5)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

19、辩护人的诉讼义务是什么?答:(1)律师在接受委托或者被指定辩护人以后,有义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

(2)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及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3)保密义务(4)辩护人应该遵守诉讼纪律(5)不得私自接受委托20、辩护人的诉讼权利?答:(1)职务保障权(2)阅卷权(3)会见通信权(《刑事诉讼法》第36条)(4)调查证据权(5)提出辩护意见权(6)获得出庭通知权(7)出庭辩护权(8)拒绝辩护权(9)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权(10)其他权利21、什么是强制措施?强制措施与刑罚、行政处罚的区别有哪些?答:(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各种方法和措施。

(2)强制措施与刑罚的区别1)性质不同2)法律根据不同3)主体不同4)对象不同5)时间不同6)稳定程度不同7)法律后果不同(3)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的区别1)性质不同2)法律依据不同3)主体不同4)对象不同5)稳定性不同22、论述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条件。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在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3、逮捕的条件答: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24、保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答:(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25、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答:(1)合法性原则(2)必要性原则(3)相当性原则(4)适时变更原则(5)人道原则26、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的区别是什么?答:(1)刑事拘留不同于行政拘留1)法律性质不同2)法律根据不同3)适用对象不同4)羁押期限不同(2)不同于司法拘留1)法律性质不同2)法律根据不同3)主体不同4)对象不同5)期限不同6)与判决的关系不同27、诉讼中止与诉讼终止区别有哪些?答(1)二者各自适用不同的前提条件。

(2)两者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3)二者适用不同的程序。

28、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答:“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可见,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必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2)必须是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3)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是物质上的损失。

29、证据的概念和特征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30、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应当遵循的规则?答(1)必须严格遵守运用证据的一般规则。

即A一切证据材料所表明的事实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B一切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主要事实存在客观联系。

C 间接证据的收集程序必须合法,方法必须科学。

(2)间接证据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即所有涉及案情的各个方面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3)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以及间接证据相互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

如果存在矛盾,应当继续收集新的证据,使矛盾得到合理排除(4)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

31、公诉案件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答:由控诉方来承担。

但是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案件,就财产或者指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差额巨大的部分,本人必须说明,否则按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予以处理。

32、简述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答:立案、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33、简述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答:审判权;强制措施;调查、核实证据权利;执行权、提出再审权35、立案有哪些条件?答:犯罪事实;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属于管辖范围36、简述控告人对不立案的救济措施。

答: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