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专利服务援助暂行办法

合集下载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研发
投入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08
【摘要】甬科计[2018]22号各区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甬党发(2017)3号)文件精神,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转变财政经费支持方式,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特制定《宁波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
助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19日【总页数】3页(P23-2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91.91
【相关文献】
1.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知识产权(专利)资助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J], ;;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J], ;;;;
3.宁波市贸易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服务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J], ;;
4.宁波市物价局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幼儿园收费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J], ;;;
5.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宁波市科技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科技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科技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6.11.30•【字号】甬科知[2006]116号•【施行日期】2006.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利执法,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科技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甬科知[2006]116号)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三区一岛”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鼓励自主创新,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政策的专利项目,加速专利技术产业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决定》(甬党[2006]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意见》(甬政发[2005]73号)精神,制订了《宁波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助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宁波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鼓励自主创新,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符合本市产业政策的专利项目,加速专利技术产业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以及宁波市《关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决定》(甬党[2006]6号)和《关于进一步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意见》(甬政发[2005]73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事专利技术产业化活动。

第三条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的来源为地方科技创新资金,由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共同管理。

第四条项目资金是一种政府引导性资金,通过吸引地方、企业、科技开发机构和金融机构等渠道的资金投入,支持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并实现产业化,有效支撑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专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专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专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1.26•【字号】甬政发[2001]153号•【施行日期】2001.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利执法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专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01]1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宁波市专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宁波市专利试点工作方案《专利法》实施以来,我市的专利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对促进经济建设,推动科技进步,扩大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于2001年5月确定宁波市为全国专利试点城市。

为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赋予我市的试点任务,切实抓好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工作对促进技术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促进技术创新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导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国家、省和我市关于促进技术创新的一系列部署,将专利工作纳入技术创新的全过程。

积极探索和开拓专利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领域,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推进技术创新和实施科教兴市“一号工程”中的作用,推进城市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开展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专利保护为核心,以专利管理为基础,以体系建设为保障,以专利宣传为先导,以促进技术创新、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为重点,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努力探索,加快发展,全面推进专利管理体系、机制和环境三大建设。

二、发展目标(一)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取得明显增长。

试点期间,全市年均专利申请量增长率达到20%以上,年均专利授权量增长率达到15%以上。

2004年宁波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情况

2004年宁波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情况

2004年宁波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情况一、宁波高技术产业总体运行状况据初步调查,2004年宁波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到1130亿元,同比增长27%,其中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为1125亿元,同比增长26.9%。

高新技术产品利税额达145亿元,同比增长20.5%;出口创汇33亿美元,同比增长43.9%。

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比,宁波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约占工业总产值的33%,与上年相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创汇额占工业出口交货值中的比重达28.2%,比上年提高6.2个百分点。

历年宁波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图二、宁波高技术产业发展八大特点1、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工作卓有成效2004年,根据国家发改委实施的高技术专项计划安排,结合宁波的实际,认真组织项目筛选,共有宁波波导TD-SCDMA收集、逆光宁波立立电子8~12英寸硅外延片等8各项目获得国家批准,项目总投资8.1亿元。

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进我市高技术产业在点上的突破,对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产品升级换代。

2、出口增长强劲,带动作用明显从初步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宁波规模以上企业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创汇额增长远高于产值增长,也高于全市工业出口交货值平均增长速度,其占全市工业出口交货值比重快速提高,达到28.2%。

出口产值占行业销售产值比重也由上两年的20%左右,上升到25%多,呈现明显的出口强劲拉动之势。

3、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不断扩大2004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15家、省级49家、市级57家,到年底全市已拥有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53家、省级237家、市级245家。

同时,全市在超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家数明显增长。

2004年总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上升到93家,比2003年增加了17家,超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总销售收入达323.8亿元;超5亿元的企业也比上年增加1家,达到8家,销售收入总计达到151.2亿元;10亿元以上的企业有2家,销售收入达到112亿元。

关于成立宁波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请示

关于成立宁波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请示

温市科知发[2011]14号关于成立温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通知各区、县(市)科技局,知识产权服务园: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体系,提高企事业单位和权利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转型发展中的助推支撑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7]15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依托温州市知识产权服务园成立温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朱勇敏为中心主任,王学理、王耀章、王钧为副主任,另由服务园招聘若干名工作人员。

特此通知。

附:温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组建方案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附件温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组建方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解决本市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知识产权维权中遇到的困难,帮助他们提高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能力,决定成立温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下称“中心”)。

具体组建方案如下:一、条件建设1.装修办公场地温州市知识产权服务园提供100平米左右的办公室,并负责办公室的装修和设施配置。

2.招聘和培训工作人员温州市知识产权服务园公开招聘3-4人专职人员作为中心工作人员。

服务园负责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及人事管理,市科技局负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及绩效考核。

3、筹建专家团成立由法律、知识产权、技术方面的各界、各行业专家组成的温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团,协助中心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维权援助服务。

专家团成员采用自愿申报、公正审核、择优选择、动态进出的工作机制。

4、落实建设和运行经费中心办公场地建设经费从服务园建设经费中支出,日常运行办公经费按年度预算从市级科技经费中安排支出。

二、维权援助中心的主要工作任务1、设立“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号码,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申请授权的程序与法律状态、纠纷处理和诉讼咨询,接受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举报投诉及推介服务机构等服务;2、组织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及赔偿额估算的参考意见;3、依据《温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我市经济、社会影响大的企业涉外专利维权诉讼,诉讼胜诉的,根据企业申请,提供适当的项目补贴资助;4、协调有关机构,研究促进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合理解决的方案;5、对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滥用知识产权和不侵权诉讼的案件,组织研讨论证并提供咨询意见;6、为重大的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论证和知识产权预警服务;7、对各类文化活动、展会、博览会和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事项,组织提供快捷的法律状态查询及侵权判定等服务;8、积极承担温州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等相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委托的其它服务项目。

第三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目录.doc

第三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目录.doc

2004年第三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目录发文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号:甬府法告[2004]4号发布日期:2004-10-1执行日期:2004-10-1生效日期:1900-1-1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为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行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省政府第119号令)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甬政发[2002]54号)的规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报送市人民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下列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直属单位于2004年7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附规范性文件目录),经依法审查,合法、适当,可以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

二、对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直属单位制定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经审查认为不适当或不合法的,已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通知发文机关予以修改或废止。

对修改后的规范性文件,发文机关按规定已重新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并经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依法审查,合法、适当的,可以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并列入本次公布文件目录。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报送市政府备案;未按规定报送备案或备案后经审查不合法、不适当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

二○○四年十月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处附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号文件名称制定机关1 甬烟专[2004]10号宁波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波市烟草专卖局2 甬科知[2004]7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专利服务援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波市科学技术局3 甬科计[2004]109号关于加强科技统计健全企业研发投入管理的若干意见宁波市科学技术局4 甬海[2004]71号甬财政农[2004]37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5 甬工商市[2004]160号关于加强商品展销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6 甬公通字[2004]15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安局行政许可网上公布和受理制度的通知宁波市公安局7 甬劳社老[2004]143号关于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8 甬劳社老[2004]149号关于发给小集体移交人员死亡丧葬费的通知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9 甬劳社劳薪[2004]156号关于促进驻甬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工作的通知宁波市劳动局宁波市人事局宁波市财政局10 甬城管法[2004]6号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扣押(暂扣)和罚没物品处置管理办法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1 甬城管法[2004]154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市政公用设施维修项目招标投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波市城市管理局12 甬城管法[2004]15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程》的通知宁波市城市管理局13 甬旅字[2004]1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旅行社分支机构管理的通知宁波市旅游局14 甬建交[2004]324号关于实行宁波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15 镇政发[2004]16号宁波市镇海区关于继续鼓励外经贸发展若干意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16 镇政办发[2003]145号关于镇海区农村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暂行)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7 镇政办发[2003]90号关于印发镇海区菜市场蔬菜农药残留量监测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8 镇政办发[2003]143号关于镇海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住宅用房拆迁安置的实施办法(暂行)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9 镇政发[2004]35号关于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若干意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20 镇政办发[2003]142号关于镇海区征地综合补偿标准的实施办法(暂行)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1 镇政发[2003]111号关于印发镇海区规划控制区内宅基地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22 镇政发[2004]26号关于印发《宁波市镇海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23 镇政发[2004]40号关于印发撤村建居集体土地权属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24 镇政办发[2003]141号关于镇海区明确规划控制区范围的有关意见(暂行)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5 镇政办发[2004]60号关于明确镇海区规划控制区分步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6 北区政发[2004]29号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江北区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工作的补充意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27 北区政办发[2004]65号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加强民办幼托机构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8 仑政办[2004]85号转发区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北仑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9 仑政办[2004]98号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30 余政办发[2004]91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工作的若干意见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1 余政办发[2004]111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2 余政办发[2004]137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3 余政办发[2004]130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妥善处理原姚江第三水产养殖场渔业水域设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4 余政办发[2004]135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双溪口水库建设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5 余政办发[2004]141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提高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6 余政发[2004]71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余姚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余姚市人民政府。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助 , 累 计 企 业 年度 最 高 补 助 金 额 不 超 过 20 0 万 元 。 具
根 据 《 关 于 进 一 步 强化 科 技 创 新 推 进政 经 费 支 持 方 式 , 提 高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 制 定 本
? 2 3 *
部 门 文件
办 法 。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所称 研 发 投 入 是指 企 业 在 研发
创 新 时 , 自 筹 资 金 ( 不 包 括 来 自 政 府 资 助 的 资 金 )
推 动 各项 重 点 工 作 落 实 。
三 (

建立 机制 、
落实 报 备。
市 级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和市 直部 门 依据 有关 规定 ,
对区县
市 (

政 府 专
项工作 进行督 查 ,
需要区县
市 (

政 府 负 责 人 汇 报
工 作 和 实 地 陪 同 的 , 应 在 组 织 实 施 前 报 市 政 府 分 管
领导同意 ,
并提 前一 周 向 市 政府 办公 厅
督 査 室 (

报 备 , 经 审 核 后 实 施 , 督 査 结 果 书 面 报 市 政 府 办 公
部门 文件
厅 督 ( 査 室 ) 。 市 级 多 个 部 门 对 相 近 或 交 叉 的 工 作
事 项进 行督査 的 ,
应 加 强协 调配 合 ,
宁 波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宁 波 市 财 政 局
年 2 0 1 8 3 月 1 9 日
挪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韻暂行办法
第一 条
第一章
总则国 家 创 新 型 城 市 建 设 的 意 见 》

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甬科计[2010]118号

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甬科计[2010]118号

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甬科计[2010]118号)各县(市)区科技局、“五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其中的17个文件予以废除,具体见附件《宁波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现将该《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附件:宁波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一、继续有效文件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时间备注1扶持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甬科社[2010]88号甬财政教[2010]817号2010-08-022宁波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甬科高[2010]41号2010-05-103宁波市农村科技创新创业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甬科社[2010]53号甬财政教[2010]470号2010-05-184宁波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规划(2009-2015年)甬科知[2009]136号2009-11-035宁波市星火示范基地评估办法(试行)甬科社[2009]63号2009-06-016宁波市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甬科合[2009]61号2009-06-01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4月修订)甬科计[2009]15号2009-04-038宁波市专利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甬科知[2009]14号2009-03-269宁波市科技研发投入资助计划实施办法(2009年3月修订)甬科计[2009]13号2009-03-2410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监督办法(试行)甬科计[2008]124号2008-09-1011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甬科计[2004]187号2004-12-212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甬科高[2008]128号2008-09-17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计[2008]110号2008-08-0814宁波市网上技术市场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甬科合[2008]57号2008-05-1615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甬科计[2008]60号2008-05-1416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甬科计[2005]172号2005-12-0717宁波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科计[2007]135号2007-11-0118宁波市技术交易中介和发明专利代理经费补助暂行办法甬科计[2007]145号2007-11-14宁波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管理办法甬科计[2007]35号2007-04-2320宁波市星火示范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甬科社[2006]60号2006-06-2821关于我市科技成果鉴定改革的意见甬科计[2007]22号2007-03-1522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甬科计[2006]140号2006-12-0423宁波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甬科计[2006]132号2006-11-2424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技术开发费有关财务税收政策的实施意见甬科计[2006]131号2006-11-22宁波市星火计划实施暂行办法甬科社[2005]129号2005-10-1326宁波市专利服务援助暂行办法甬科知[2004]79号2004-06-1527宁波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办法甬科计[2005]173号2005-12-0728贯彻关于进一步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意见实施细则甬科计[2006]18、甬财政教[2006]127号2006-03-1329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科高[2005]88号2005-06-2830宁波市技术市场管理实施办法甬科成〔2001〕1012001-06-14关于科技行政事务委托科技中介机构办理的暂行办法甬科计[2003]1642003-10-2832关于加强科技成果管理的若干意见甬科计[2003]159号2003-10-1033宁波市科技项目经费资助暂行办法甬科计字[2003]1162003-08-1134宁波市新产品试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甬科计〔2003〕33号2003-03-05二、失效或废除文件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失效时间备注1宁波市网上技术市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甬科合〔2008〕43号2009-6-12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甬科计[2007]42号2009-4-3新文件代替3宁波市专利申请与产业化示范资助办法甬财政教[2003]4102009-3-26新文件代替4宁波市专利示范试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甬科知[2006]113号2009-3-26新文件代替5宁波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助暂行办法甬科知[2006]116号2009-3-26新文件代替6宁波市科技研发投入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甬科计[2008]12号2009-3-24新文件代替7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暂行办法甬科高〔2006〕83号2008-9-178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甬科高[2006]161号2008-8-8新文件代替9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评估办法(试行)甬科高〔2005〕127号2008-8-8新文件代替10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重点研发项目经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甬科计[2006]12号2008-1-31新文件代替11宁波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科计[2005]77号2007-11-1新文件代替12宁波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运行管理办法(试行)2007-4-23新文件代替13宁波市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甬科社〔2007〕146号新文件代替14宁波市农村科技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及补助办法(试行)甬科社〔2007〕153号2010-8-2新文件代替15宁波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甬科社[2006]59号甬财政教[2006]434号2010-5-18新文件代替16关于加强科技统计健全企业研发投入管理的若干意见甬科计[2004]109号废除17关于加强市级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甬科计〔2003〕89号废除——结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波市专利服务援助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甬科知[2004]79号
【发布部门】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04.06.15
【实施日期】2004.06.1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失效]
宁波市专利服务援助暂行办法
(甬科知[2004]79号2004年06月15日)
第一条为规范专利服务援助,依据《宁波市专利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利服务援助,指由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组织专利服务机构,为具备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免缴国内专利申请代理费用的服务。

专利服务机构从事专利服务援助须经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定。

第三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专利服务援助,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暂住证的;
(二)所提供的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设计需要申请专利予以保护的;
(三)因经济困难而无能力支付专利服务费用的。

经济困难的确定,参照申请人户籍、出具暂住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专利服务援助,应当向专利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暂住证;
(二)由县(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