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自发电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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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供、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施工供、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施工供、用电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施工供、用电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供电安全可靠,提高供电利用效率,保障施工进度正常进行。

2. 施工供、用电应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以人员安全和设备运行可靠为前提,合理使用电力资源。

3. 施工单位应组织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施工现场供、用电的管理工作。

二、施工供电1. 施工供电应根据工地需要,确定合适的供电方式,并向供电企业申请。

2. 施工供电设备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安装在固定的位置,并设立专门的电源管理区域。

3. 施工供电设备的维护、检查和运行应定期进行,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

4. 施工供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力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施工用电1. 施工用电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用电安全和节能环保。

2. 施工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具备安全可靠的性能,不得使用过期、损坏或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3. 施工用电线路应进行合理布置和标识,保证供电及时、稳定,并防止电线、电缆过载、短路等安全隐患。

4. 施工用电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施工供、用电管理1. 施工供、用电管理人员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供、用电管理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供、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施工现场应配备完善的电气安全设施,包括避雷器、漏电保护器、防火设施等,确保施工供、用电的安全性。

4. 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用电记录制度,记录施工用电的情况,包括用电量、电费消耗等,便于管理和控制用电成本。

五、事故应急处理1. 施工现场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2.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包括灭火器、急救箱等,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理。

自发电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自发电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为确保施工现场自发电临时用电的安全、可靠和高效,特制定本自发电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本方案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3)及相关法规、标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

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XXX项目2. 工程地点:XXX3. 工程规模:XXX4. 施工周期:XXX三、自发电临时用电系统组成1. 发电机组:选用移动式柴油发电机,额定功率XXX千瓦,满足施工现场用电需求。

2. 变压器:选用干式变压器,额定容量XXX千伏安,实现电压等级的转换。

3. 配电系统:包括配电箱、配电线路、电缆等,实现电能的传输和分配。

4. 接地系统:包括接地装置、接地线等,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5. 防雷装置:包括避雷针、避雷带等,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

四、自发电临时用电方案1. 确定电源进线:根据施工现场位置,选择合适的电源进线位置,确保电源进线安全、可靠。

2. 变电所或配电室:在施工现场设立变电所或配电室,进行电能的转换和分配。

3. 配电线路:根据用电需求,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合适的导线或电缆,确保线路安全、可靠。

4. 接地设计:根据接地要求,设置接地装置,确保接地电阻值符合规范要求。

5. 防雷设计: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避雷针、避雷带等防雷装置,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

6. 防护措施:包括外电防护、易燃易爆物防护、腐蚀介质防护、机械损伤防护、电磁感应防护、静电防护等。

7. 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包括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安全用电组织措施、电气防火技术措施、电气防火教育制度等。

五、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法规、标准。

2.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 加强电气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4. 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气安全。

六、应急预案1. 发生电气事故时,立即切断电源,确保人员安全。

2. 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电。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原因,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自发电管理制度

自发电管理制度

自发电管理制度
1、凡需要安装自发电的用户,必须向供电所提出申请,并
报送自发电电气主接线图纸、机组设备参数和技术资料,经供电所审核批准后,方可由具有进网施工作业资格的
人员进行施工。

2、自发电机级安装结束必须经供电所验收合格后,签订安
全运行协议,并有经考核合格的运行人员,方可投运发
电。

3、自发电用户必须安装4级双隔离开关,有完好的防误操
作闭锁装置,防止向电网倒送电力;自发电机组作为自
备电源应单独架,严禁全胜双电源供电;禁止与电力线
路同杆架设或交叉跨越;禁止自发电机级与电网合用接
地装置和中性线。

4、自发电用户应装设灵敏可靠的触电保护器,并在发电机
出口设有功、无功电能计量装置。

5、自发电用户必须接受供电所的技术监督和运行调度的
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向外户转供,一经发现,供电所有权停止供电和处理。

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完全由用户承担,供电所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6、供电所对辖区内的自发电用户,按上述规定每年检查验
收一次,做好记录,并签订安全协议。

项目部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办法范文

项目部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办法范文

项目部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办法范文一、概述为了保障项目部施工过程中的用电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项目部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二、管理责任1. 项目部管理者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用电管理办法,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2. 项目部管理者要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并进行日常的检查和评估。

3. 项目部安全员要负责安全用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4. 施工单位要配备专职电工,在施工现场实施用电监护,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

三、电气设备的选用与验收1.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需要和用电负荷确定所需的电气设备,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2. 项目部在购买电气设备前,要对供货商的资质进行核实,严格按照合同规定验收设备。

3. 项目部要对接收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测,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四、电线电缆的敷设与维护1.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电线电缆进行敷设。

2. 电线电缆敷设前,要对线缆的外观和绝缘层进行检查,确保没有损坏或裸露的情况。

3. 电线电缆在敷设过程中要避免与其他材料或设备相互搭接,确保安全可靠。

4. 电线电缆的使用寿命到期或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更换或修复,确保用电安全。

五、用电回路的管理1. 项目部要建立用电回路的清单,明确每个回路的用途和负荷,避免过量使用导致过载。

2. 项目部应定期检查回路开关和保护装置的运行状态,确保其正常工作。

3. 项目部要对每个用电回路进行编号,建立完善的电路图,方便排查故障和维修。

六、用电工具和设备的使用安全1. 项目部要保证用电工具和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必要的检测和维护。

2. 用电工具和设备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外观、绝缘性能等。

3. 用电工具和设备使用过程中,要保持清洁、干燥,并妥善保管,禁止出现损坏或丢失现象。

七、应急措施和事故处理1. 项目部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处理电气事故的程序和责任。

施工发电机管理指引(三篇)

施工发电机管理指引(三篇)

施工发电机管理指引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发电机使用的管理,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修定本管理指引,供参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1、适用于主体进场后施工现场未开通临时用电或电源容量不足供电不稳的情况。

2、适用于开盘、临电交楼期间电源容量不足的情况。

3、本指引不适用于桩基施工,由桩基单位自发电的情况,应由桩基础单位报价并纳入合同。

二、专人管理工程部应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发电机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1、发电机进退场管理台帐的建立;2、发电机进场验收;3、发电机使用监督和记录;4、发电机柴油使用监督及台帐登入等。

三、发电机使用的申请、批复管理1、工程部应根据合同及施工方案的要求制定发电机使用方案,报工程技术部审批后执行。

方案要点包括:(1)技术要点:使用发电机的原因、用电设备清单及其负荷的大小、发电机供电的施工部位、发电机位置布置、线路走向布置等;(2)经济要点:对发电机的使用成本进行测算,包括租赁成本和油耗成本;(3)管理措施: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发电机使用管理要求。

2、发电机使用方案须报集团管理中心审批的情况(审批表格见附件四):(1)现场周边无临电负荷,主体单位需长期使用发电机的(签发开工令算起2个月以上);(2)开盘销售需使用发电机供电的;(3)交楼临电负荷容量不足需使用发电机供电的。

3、其它技术要求:(1)发电机额定功率应与实际负荷相匹配,不得大于实际最大负荷的2倍;(2)现场发电机的使用需根据施工方案的实际用电负荷分批进场;(3)需长期使用发电机项目,为满足夜间施工照明及现场负荷较小的情况,在配备满足高峰用电发电机的同时要求配备小功率发电机(新增小发电机须进行成本测算)。

四、发电机进出场管理及设备管理1、进场使用的发电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合格证或检验合格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方可进场。

验收内容应包含发电机合格证或检验合格报告、进场发电机与申请书内规格型号是否一致、发电机馈线配电系统的布置等。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办法---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办法---2

2)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3)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4)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5)在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触及外物。

6)一次侧由50V以上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50V以下电压的降压变压器,如采用双重绝缘或有接地金属屏蔽层的变压器,此时二次侧不得接地。

如采用普通变压器,则应将二次侧中性线或一个相线就近直接接地。

或通过专用接地线与附近变电所接地网相连。

7)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8)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9)接地装置的设置应考虑土壤干燥或冻结等季节变化的影响(见下表),接地电阻在四季中均应符合4.3.3中的要求,但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只考虑在雷雨季节中土壤干燥状态的影响。

接地装置的季节系数ψ值注:大地比较干燥时,则取表中的较小值,比较潮湿时,则取表中较大值。

10)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

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11)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大于12m时,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

1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

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4.3.2保护接零1)正常情况下,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3)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4)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6)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施工供、用电管理制度范文

施工供、用电管理制度范文

施工供、用电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施工供、用电是施工现场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合理的供、用电管理对于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施工供、用电的安全、高效、经济,制定本施工供、用电管理制度。

二、施工供电管理1. 施工供电方案的编制施工单位在施工前,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供电方案,明确供电线路、供电容量、电缆敷设方案等。

供电方案应在施工前报送项目经理进行审批,并按照审批方案执行。

2. 施工进场前的配线准备在施工进场前,施工单位应配备合适的电缆及电线,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同时,需进行人员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电缆敷设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

3. 施工现场电源的接入施工单位需按照供电方案要求,与供电部门联系,接入施工现场的电源。

接入前需进行电源的检查和试运行,确保供电正常,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4.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检验维护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同时,对于故障设备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以免影响施工进程。

5.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的维护施工单位应定期巡查用电线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线路短路、漏电等安全隐患。

对于老化线路和疑似故障线路,需及时更换或修复。

三、施工用电管理1. 施工用电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单位应制定用电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施工人员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应注意的事项,如避免超负荷使用、禁止乱接乱用电源等。

并进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2. 施工用电计划的制定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度和用电设备需求,合理制定用电计划。

计划包括用电设备的调度安排、用电量的控制等。

用电计划应提前与供电部门沟通,确保供电的充足性和稳定性。

3. 施工用电设备的合理使用施工单位应对用电设备的使用进行合理规划,避免设备的过度使用或浪费。

对于不需要用电的设备、设施,应及时关闭电源,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4. 施工人员的用电安全培训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用电安全培训,教育其正确使用电器设备、正确操作电源开关、正确处理电器故障等。

垃圾焚烧发电厂施工用电管理制度(4篇)

垃圾焚烧发电厂施工用电管理制度(4篇)

垃圾焚烧发电厂施工用电管理制度一、总则垃圾焚烧发电厂施工用电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垃圾焚烧发电厂施工期间的用电行为,合理利用电力资源,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稳定和经济合理使用,以及落实环保和节能要求,提高施工效益和电力供应可靠性。

二、施工用电策划1. 施工方应根据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实际用电需求和设备情况,制定施工用电策划方案,明确用电方式、用电负荷、用电时段、用电设备及线路等,确保施工用电的合理配置和科学管理。

2. 施工用电策划方案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后方可实施,必要时可与供电部门协商制定用电计划。

三、设备安装与用电1. 设备安装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用电安全可靠。

2. 设备用电前,施工人员应进行相关设备的检查与测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3. 设备用电时,施工人员要合理控制电流负荷,以避免超负荷运行和电力供应不足。

四、电气线路和设备维护1. 电气线路的敷设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相关电气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可靠。

2. 施工人员应定期巡视电气线路和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维修,确保施工用电的正常运行。

五、用电监控与节能1. 施工方应配备用电监控系统,并设置相应的警报和报警机制,确保及时掌握用电负荷和电力供应情况。

2. 施工方应制定用电记录制度,记录用电量、用电时段、用电设备等相关信息,用于分析和优化用电方案。

3. 施工方应积极采取节能措施,如合理调整用电时段、减少用电负荷、优化用电设备配置等,以降低用电成本和减少能源消耗。

六、电力安全与应急措施1. 施工方应加强电力安全管理,做好用电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2. 施工方应制定电力应急措施和逃生预案,确保在突发的电力故障和事故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安全,降低事故风险。

七、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施工方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责令整改、停工整顿、处罚等,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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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自发电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轨道交通工程成本控制,节约自发电费用,针对新开工线路,各项目管理单位要提前谋划、统筹考虑,按时提供施工临电,尽量不使用自发电。

第二条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施工单位自发电管理和审批程序,合理补偿施工单位自发电费用,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施工自发电工作管理办法。

第三条自发电申请适用条件:控制性工程及抢险类工程项目。

第四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将自发电工作列入中心总经理办公会议题,明确自发电工程项目及预计自发电持续时间和预算。

第五条项目管理单位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先批准,后实施”的原则。

按照本管理办法办理自发电审批及费用支付的相关工作,未经批准自行实施的,不予计量。

第六条发电机停用时间为施工临电开通供电日期。

如施工临电开通后仍需使用发电机的,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管辖工程且必须使用发电机的在施项目。

第二章自发电审批流程
第八条申请自发电审批要按照公司工程洽商审批程序及相关规定办理,项目管理单位前期部、工程部、合同部等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履行。

第九条施工单位提出并填写自发电申请,编制《施工使用发电机计划表》(附件3),填写工程洽商相关文件,在自发电申请及计划表中说明使用发电机的理由、发电机布置图、对控制性工程的影响、预计增加的费用等。

第十条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必要时)和项目管理单位甲方代表以及前期工作部相关人员对《施工使用发电机计划表》进行预审,形成会议纪要(明确施工临电未引入原因并注明施工临电计划接通时间)。

根据纪要分别在《工程洽商审批表》上填写意见交甲方代表。

会议纪要作为审批表的附件。

第十一条甲方代表作为项目管理单位首办负责人,按照项目管理单位工程洽商审批流程组织办理后续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使用发电机过程中,要求每台发电机上均应安装电表,同时建立好自发电使用记录及相关台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使用的型号规格、进出场时间、施工部位、发电数量及完成主要实物工程量等,使用记录应每周五上报甲方代表(一式三份),审核确认后三方分别留存,后补资料一律无效。

第十三条根据现场确认的《发电机使用记录》(附件4)填
写《洽商工程量确认单》(计量支付报表中2-14-3)。

第十四条现场确认及审批完成后,按《计量支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程序由甲方代表牵头办理自发电洽商费用的计量支付。

第十五条施工自发电停止使用确认程序
施工临电接入现场后,由项目管理单位前期工作部相关人员填写施工临电接入单(附件6),项目管理单位相关领导签署意见,由前期工作部留存并抄送至项目管理单位相关部门及参建单位。

接入单作为洽商记录的一部分。

第三章自发电费用的计量
第十六条自发电费用采用完成实物工程量计量法予以补偿
1、自发电补偿费用的确定
自发电补偿费用=实物工程量总耗电量*补偿单价,其中:(1)实物工程量总耗电量:以签认的、使用自发电完成的实物工程量作为计量基数(措施费用、专项工作费、当期未办理变更洽商手续的工程不计算),乘以每单位实物工程量耗电量标准,核算出所签认实物工程量的总耗电量;
(2)补偿单价:为投标期北京市造价信息电费单价与发电机发电单价之差;发电机单价根据造价信息中人工与燃料单价的变化情况,拟每年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调整一次。

(3)自发电费用不计取管理费、利润与规费,仅计取税金。

(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耗电量标准及补偿单价标准(见附
表7)。

2、自发电补偿费用的办理程序:
(1)实物工程量的签认:施工单位于每季度末月25日,随同工程当月计量报表,申报本季度使用发电机所完成的实物工程量一式五份,格式见计量支付管理办法,依次报送监理、项目管理单位工程部进行审核。

(2)补偿费用审批:施工单位按照经项目管理单位审批后的完成实物工程量,按照前述计算方法申报当季度自发电补偿费用一式五份,格式见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及附件8,依次报送监理、项目管理单位合同部进行审核。

(3)自发电补偿费用审批完毕后,纳入季度末月计量支付工程款一并支付(运用投资管理软件的线路,费用的审核与支付流程与工程洽商费用相同)。

(4)工程结算时,自发电补偿费用以工程施工期间累计补偿费用为准,不再调整。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已进入结算阶段的线路,仍然按照《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自发电计价暂行规定》执行,严格审核。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涉及的有关施工自发电的其他事项由各项目管理单位自行确定。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其他在施线路尚未按照《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自发电计价暂行规定》办理手续的,参照
此办法执行。

附件:1、自发电审批管理流程
2、施工自发电申请单
3、施工使用发电机计划表
4、发电机使用记录
5、工程洽商费用报审表
6、施工临电接入单
7、自发电费用补偿项目及标准一览表
8、自发电费用补偿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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