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监管
进出口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进出口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对于列入《进出口商品检验种类表》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依法实施检验。
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主管机关是国商品检验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检局及其分支机构负责管理该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国家商检部门根据《商检法》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制定、调整、公布《种类表》。
(一)适用范围目前,列入《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共18类,涉及海关税则税号200 余个。
凡是列入《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在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前,必须向商检机构申请商品检验。
对暂时进出口货物、非销售用的展览品、陈列品、保税仓库货物、来料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样品和礼品、免税品、免税外汇商品以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除另有规定外,免予法定商品检验。
(二)有关手续及通关要求列入《种类表》的进口商品,收货人必须向卸货口岸或者到达地的商检机构办理登记,海关凭商检机构在报关单上加盖的“已接受登记”印章验放。
进口商品办理登记后,收货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或商检机构规定的检验地点、时间内,持有关单证向商检机构报验。
列入《种类表》的出口商品,发货人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持合同等必要单证,向商检机构报验,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放行单或者在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放行。
实施进出口商检的商品,若属国家规定应实施其他管制的,如许可管理、动植检,食检的,进出口货物通关时,还应办理相关的进出境手续。
二、动植物检疫制度为了防止动植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入、传出,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维护我国的对外贸易信誉,《中。
对外贸易管制与海关监管—进出口检验检疫制度

进出境食品检验
对出入境的运输工具、货物、 对进出口食品、食品添加剂
运输容器以及口岸的公共场所 及与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符合
、环境、生活设施、生产设备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
进行卫生检查、鉴定、评价和 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合
采样检验
同要求监督抽检
检查要 求不同
主体不 同
列入《法检目录》和 法律规定的实施法定 检验;其他是否检验 由货主自行决定
01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是指由海关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我国政府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 约协定,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及其包装物、交通运输工具、运输设备和进出境人员实施检验、检疫监督 管理的法律依据和行政措施的总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已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 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海关商品检验司
属于法定检验性质,不存在自行决定检验检疫与否的情形
海关动植物检疫司
海关卫生检疫司
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依据不 出口商品检验法》及
同 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 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卫 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法
进出口商品食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检疫制度的区别
范围和 检查重 点不同来自进出境商品检验检验进出境商品的质 量、规格、数量、重 量、包装以及是否符 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动植物检验检疫
对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 品可能带来动物传染病、寄 生虫病、植物危险性病、虫 、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将 星检查监督
国境卫生监督
法定检验商品范围: 进口旧机电产品
请简述商品检验检疫的方法

请简述商品检验检疫的方法
商品检验检疫是指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查和监管,以确保其符
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健康。
商品检验检疫
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文件审核,首先对商品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包括进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等,以确认商品的品名、数量、规格、产地、包装等信息是否与标准相符。
2. 抽样检验,针对部分商品进行抽样检验,通过实验室分析、
化验等手段,对商品的质量、成分、含量、卫生指标等进行检测,
以确定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外观检查,对商品的外观、包装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标注有关法定标识和警示标识,以及是否存在伪劣商品。
4. 检疫处理,针对可能携带有害生物的商品,如动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处理,包括检疫消毒、隔离等,以防止传播疾病、有
害生物入侵。
5. 监管抽查,对已放行的商品进行监管抽查,以确保商品的质
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商品检验检疫的方法综合运用了文件审核、抽样检验、外观检查、检疫处理和监管抽查等手段,以全面保障进出口商
品的质量和安全。
这些方法的实施有助于防止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公共安全。
监督检验检疫方案

监督检验检疫方案
概述
国家对商品质量和疾病防控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要求,为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国家实施了监督检验检疫制度。
监督检验检疫方案是执行监督检验检疫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商品质量和人民健康的关键保障措施。
监督检验检疫方案的主要内容
1.抽样检验: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抽样检验,用以确保商品质量符合国家
标准;
2.检疫审批:对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审批,用以防止病毒、有
害生物等进入国内;
3.认证审核:对出口商品进行认证审核,用以确保出口商品符合国际贸
易标准和国家标准;
4.监控检验:对国内生产、销售的商品进行监控检验,防止不合格产品
流入市场造成人员伤害。
监督检验检疫方案的实施
1.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和发布监督检验检疫方案;
2.由相关部门负责执行监督检验检疫方案,对进出口产品进行检验检疫
审批;
3.对检验中检出的不合格产品,由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进行处置,防止不
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并保护消费者健康。
监督检验检疫方案的重要性
监督检验检疫方案是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措施,它对于标准化管理和监管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过监督检验检疫方案的贯彻实施,能够有效减少不合格产品的流入市场,保障人民健康,推动商品质量提升,促进国家质量安全体系的建设。
结论
监督检验检疫方案是我国保障人民健康和提高商品质量的重要保障措施,对于
推动质量安全监管和标准化管理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相关部门应持续加强监管工作,确保监督检验检疫方案的有效执行,保障人民健康和国家经济发展。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规。
它确保了食品安全的质量,并保护了消费者的健康。
本篇文章将深入探讨这项管理办法的重要性以及它的主要内容。
一、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管理意义在现代社会中,人们越来越注重食品安全问题。
而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管理工作,就是针对进出口贸易过程中食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这项管理工作的目的是确保食品可以在安全、卫生、稳定的状态下流通市场,进而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管理还带有重要的经济意义。
从全球范畴来看,进出口贸易对于国家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而对于一些食品资源不足的地区,它们需要进口大量以满足本地的市场需求。
但是,在进口食品的时候质量安全问题就会成为一个关键的问题。
如果消费者对于进口食品质量存在疑虑,则这些产品就很难在市场上销售成功。
因此,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管理,不仅是保障公众健康,也同时是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管理内容1、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在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管理工作中,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证件。
开展经营进出口食品业务前,必须先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目前,我国要求企业要获得外贸经营权,才能从事食品的进出口贸易。
而获得经营权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具备一定的资质或技术实力等。
此外,企业在申领经营许可证时,还需要提交企业证照档案、生产生活卫生和环境卫生资质等方面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企业的食品质量和安全达到一定的标准。
2、进口食品的检验进口食品在进入国内市场之前,必须经过一系列的检验工作。
检验的内容包括食品的成分、添加剂、营养价值以及微生物等多个方面。
根据检验结果,对于不合格的进口食品进行退运或销毁。
同时,在进口食品的过程中,还应加强对于贸易商的管理监督,以防止成品食品的衍生问题。
3、检验检疫标志在检验检疫工作中,检验检疫标志充当了不容忽视的角色。
贴上检验检疫标志,表示食品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安全卫生要求。
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和报关.

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和报关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一)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1.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对买卖双方成交的商品,由具有权威的检验检疫机构对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卫生、安全及装运条件进行检验并对涉及人、动植物的传染病、病虫害、疫情等进行检疫的工作。
通常习惯称为商检工作。
2.出人境检验检疫是指作为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以保护国家整体利益和社会效益为衡量标准,以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惯例或进口国法规要求为准则,对出人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及其事项等进行检验检疫、管理及认证,并提供官方检验检疫证明、居间检验检疫公证和鉴定证明的全部活动。
(二)商检机构的主要任务我国商检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法定检验、实施监督管理和提供公证鉴定服务(1)法定检验又称强制性检验,是指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由国家行政执法机构依照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实施的强制性检验。
(2)监督管理(3)公证鉴定服务(三)检验机构及其业务范围1.检验机构的种类:官方检验机构、半官方检验机构和非官方检验机构三种。
(1)官方检验机构:官方检验机构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投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检验工作实施法定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的机构。
(2)半官方检验机构:半官方检验机构是指由国家批准设立的公证检验机构。
它由政府授权,使其代表政府行使商品检验鉴定工作或某一方面检验管理工作,作为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有效依据。
(3)非官方检验机构:是指由私人创办的、具有专业检验鉴定技术能力的公证行或检验公司,如英国劳氏船级社。
2.我国的商品检验机构及其业务范围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的业务范围: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进口商品认证管理、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出口商品质量许可、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检验、外商投资财产鉴定、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和卫生检疫与处理。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依据)为保证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和其他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国家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适用范围)检验检疫机构和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人员要求) 检验检疫机构从事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的人员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企业要求)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诚实、守信,并对其生产经营的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检验检疫机构实施“优良企业名单”和“违规企业名单”制度。
第六条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履行对进出口食品的监督职责,具有下列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和其他相关材料;(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非法生产的农业投入和工具、设备;(四)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第二章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第七条(检验检疫标准)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国家技术规范和中国与出口国家或地区签订的协议的强制性要求、议定书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
中国尚未制定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进口食品,应当符合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标准。
第八条(风险评估)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对第一批具有动植物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风险的进口食品进行了风险评估,对出口国家或者地区的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管理体系进行评估。
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

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是指为保障国内市场的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检验机构与人员的建设、检验流程与标准的制定以及结果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
其次,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需要完善检验机构与人员的建设。
在我国,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承担主要由国家质检总局直属的检验机构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机构负责。
这些机构和人员需要具备较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才能够准确判断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因此,国家需要加大对检验机构和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力度,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素质,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此外,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还需要制定相关的检验流程与标准。
在检验流程方面,需要规定进出口商品的检验要求、检验程序、样品采集、检测分析等具体操作步骤。
在检验标准方面,则需要根据商品的种类和特性,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以确保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同时,还需要建立质量安全数据库,记录和归档检验结果,供参考和查询。
最后,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需要进行结果的监督和管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其下属机构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结果进行抽查和监督,确保相关的检验和评价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管,定期对机构的设施、人员、仪器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评估和审核,以提高检验机构的水平和信誉度。
综上所述,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是保障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完善的检验机构与人员建设、科学的检验流程与标准以及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可以有效地防范和控制进出口商品的质量风险,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