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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法学专业开题报告

2024法学专业开题报告2024法学专业开题报告1一、论文选题的目的、意义(一)选题的目的典当是指借款人向典当行借钱而将自己的财产抵押或质押给典当行,在约定的期限内清偿借款本息赎回原物。
如果超过约定期限则质物直接归属典当行所有或典当行变卖质物充抵借款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典当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通过典当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般在典当期限内约定当户需要按一定比例交纳利息及综合费用给典当行,有时还约定违约金条款来约束当户履行金钱支付义务或偿还当金的义务。
由于典当具有简便、迅速融资的特点,典当行业发展起来,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典当纠纷。
纠纷多发生于典当期限届满或续当期限届满且经过一定期限后当户未按时赎当的情形,此时也称绝当。
《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
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典当纠纷多发生于绝当后是因为:一是《典当管理办法》对于当户在典当期限内以及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利息、综合费用的上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绝当前典当法律关系当事人可以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只要数额没有超过《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即可。
但《典当管理办法》并未明确绝当后利息和综合费用是否应该继续计算以及如何计算问题。
使得实践中认识和做法不一,给典当业务造成了混乱。
二是典当行与当户在典当合同中约定当户迟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违约责任条款的情形下,绝当后典当行主张当户依合同约定承担该违约责任;而当户认为在偿还金钱给付后不再需要另行支付违约金。
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绝当后违约金条款的效力认识和做法也不同,使得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持怀疑态度,上诉现象不断增加。
__以安徽省芜湖市鑫达典当公司与程某、吴某典当纠纷一案为例,分析目前已经形成的对绝当后息、费及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观点,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对今后司法工作有所裨益。
(二)本课题研究的意义1、理论意义我国商务部、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典当管理办法》仅在其第40条规定了绝当的定义。
法学的开题报告

法学的开题报告法学的开题报告一、引言法学作为一门研究法律原理和法律制度的学科,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公正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意义,进而为后续的研究工作提供一个明确的方向。
二、研究对象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法律。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是社会秩序的基石。
它规范了人们的行为,维护了社会的正常运行。
法学通过对法律的研究,探讨法律的产生、发展和实施,以及法律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为法律的完善和实施提供理论依据。
三、研究方法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比较法、历史法、逻辑法、实证法等。
比较法通过对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制度的比较,寻找共同点和差异,为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参考。
历史法则通过对法律的历史演变和发展进行研究,揭示法律的规律性和发展趋势。
逻辑法则通过逻辑分析和推理,研究法律的基本原理和规则。
实证法则通过对法律实施的现状和效果进行实证研究,为法律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实证依据。
四、研究意义1. 促进法律的发展法学的研究可以揭示法律的演变和发展规律,为法律的改革和完善提供理论指导。
通过对法律的研究,可以发现法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促进法律的进步和发展。
2. 维护社会公正法学的研究可以揭示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为社会公正提供理论依据。
法律的公正性是社会稳定和和谐的基础,通过对法律的研究,可以发现法律存在的不公正现象,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维护社会的公正。
3. 保障人权和自由法学的研究可以揭示法律对于人权和自由的保障程度,为人权和自由的实现提供理论支持。
法律是保障人权和自由的重要手段,通过对法律的研究,可以发现法律对于人权和自由的限制,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保障人权和自由的实现。
五、结论法学作为一门研究法律的学科,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公正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法律的研究,可以促进法律的发展,维护社会的公正,保障人权和自由。
因此,深入研究法学,探索法律的本质和规律,对于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法学专业开题报告

2023年法学专业开题报告2023年法学专业开题报告1一、毕业论文选题的目的及其意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1、目的及其意义:人们通常认为家庭是最安全、最温馨的地方。
然而家庭里一旦发生了婚姻暴力,家庭就会变成一个令人恐惧的地方。
家庭暴力中最常见的就是丈夫打妻子,他们完全没有怜香惜玉之情,她们不仅残酷地摧残着妻子娇弱的身体和柔弱的心灵,也断送了自己的幸福。
虽然,人类已经进入了崭新的文明时代,但是最新的调查表明,这样的家庭暴力不仅在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也比比皆是。
由于身边人有过这样的痛苦的经历,我抱着一种很大的好奇心来进行这个论题的研究;而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女性,我同时也抱着一种很深的责任感来对待这个沉重的话题。
__通过对暴力概念的定义和分类的阐述、产生此种家庭暴力的背景、原因、现状、特点的描述以及一些经典案例的介绍与相关法律的链接,以消除婚姻暴力、保护妇女权益、树立女性自立自强自尊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来构思,并对受虐妇女受害后的法律救济、社会援助和损害赔偿的问题与对施暴者的惩处进行讨论、提出相关对策。
希望能为今后立法的研究、实施和婚姻暴力的预防、制止、干预、治疗提供有益的帮助,也希望通过自身的学习和研究,能以自己微薄的力量为身边的受虐妇女提供咨询和帮助。
男女平等是一种社会进步的标志,只有男女携手起来,才能造就一个和平快乐的世界,对社会是这样,对一个家庭也是这样。
2、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中国关于婚姻暴力的研究:在中国,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后人们开始关注婚姻暴力现象。
一些相关的研究性的__开始发表,婚姻暴力的个案、受虐妇女的生活经历,以及介绍啊国外研究状况的书籍也开始问世,但是作为一个研究领域,能够结合国外有关婚姻暴力研究的最新的理论和方法对中国的现状进行系统研究,应该还是比较欠缺的。
香港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最早的研究是1982年香港妇女议会所主持的一项调查,调查对象是社会服务机构和医院的案主。
最新法学论文开题报告(3篇)

最新法学论文开题报告(3篇)最新法学论文开题报告(一)法律与社会基本知识入门:不同学科:Richard L. Abel (ed.). The Law & Society Reader, New York: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1995. 收录该领域奠基性文章。
Alfonso Morales (ed.), Renascent Pragmatism: Studies in Law and Social Sciences, Burlington, VT: Ashgate, 2003. 哲学、社会学、法学学者论文集。
June Starr, and Jane F. Collier (eds.). History and Power in the Study of Law: New Directions in Legal Anthropology,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9. 人类学、社会学、法学文集。
David S. Clark (ed.). Encyclopedia of Law and Society, Three volumes. Thousand Oaks. CA: Sage Publications, 2007. 百科全书,词条解释通用、权威。
John M. Conley and William M. O Barr, Just Words: Law, Language, and Power, 2nd ed. Chicago, IL: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05. 言辞而已,社会语言学与正义Roger Cotterrell, Law, Culture and Society: Legal ideas in the Mirror of Social Theory, Burlington, VT: Ashgate, 2006. 法社会学诸进路的整合,法理学中基本论争以及有关正义的讨论。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doc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篇一:法学本科开题报告范文XXX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论文(设计)题目:中西方法观念对比学院、系:法学院(法学系)专业 (方向):法学(XXXX法)年级、班: 20XX级法学X班学生姓名:指导教师:XXX年日2345篇二: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篇三:武大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论文题目:关于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学院:学号:_ _ 姓名:__一、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目的:希望通过对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促进司法界对于该类犯罪的关注,进而明确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判决中形成统一的规定。
意义:将促进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形式的进一步的关注,减少该类犯罪司法过程中过多的死刑判决。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雇凶杀人是一种复杂的犯罪现象,其中涉及人员众多,关系复杂,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面临很大的困难,而且目前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并没有对其作出明确规定,理论界对于雇凶杀人犯罪概念的界定、雇凶杀人中各个行为人的法律地位及其作用大小、雇主及被雇佣人的刑事责任程度等问题一直存在争论,相应地,司法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案件的处罚要么过重,死刑适用过多,要么过轻,不足以震慑该类犯罪,因此,如何认定雇凶杀人案件中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大小及其分配,成为目前实务界与理论界共同面对的课题。
目前理论界的讨论大多集中在雇佣犯罪这一整体现象,鲜有学者专门针对雇凶杀人案件进行整体梳理。
相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的颁布,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犯罪形式将展开更进一步的关注的。
三、论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本文主要是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现象着手,主要通过对雇主、转雇人、杀手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分析,指出各个行为人在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和非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中的刑事责任承担依据,对雇凶杀人案件中刑事责任承担的一般原则进行展开论述,并着重针对雇凶杀人犯罪中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进行研究。
法学专业毕业设计开题报告范文

尊敬的评审专家,很荣幸可以在此向您提交我的法学专业毕业设计开题报告。
本文旨在介绍我的研究主题、研究背景和目标、研究方法和预期成果,以及研究的重要性和实用性。
一、研究主题我的研究主题是“探究利益冲突下的知识产权法律适用问题”。
在当今社会,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它直接关系到创新和知识的产权保护,维护制造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也会遇到许多利益冲突下的知识产权问题。
因此,我选择了这个主题,希望能够探索在不同利益冲突下,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问题,为政府、企业、个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思路和方法。
二、研究背景和目标在当今知识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要,但同事面临着许多问题。
例如,企业利用了他人的知识产权,然而却并没有得到授权,如何平衡被侵犯者及侵犯者的利益,实现透明、公正的法律适用,一直是一个难题。
所以,我的目标是在探讨利益冲突下的知识产权法律适用问题时,更加深入的考虑利益关系的构成、权利的冲突形成,以及在实践中对这些问题的法律解决方法探究。
三、研究方法和预期成果本研究将通过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等多种形式进行研究。
我将综合运用大量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了解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到具体的案例中进行分析,探究利益冲突下的知识产权法律适用问题。
最终,我的预期研究成果包括以下内容:1.了解丰富的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知识,对市场需求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建议;2.对于实际问题,如何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关系的分析方法和法律适用解决方案进行探究;3.基于法律和实务,深入分析并总结知识产权案例,以提供思路和方法。
四、研究的重要性和实用性人们在现实中会遇到许多知识产权的纠纷和利益冲突问题,同时,解决这些问题一直是非常复杂和困难的。
因此,本研究对于解决利益冲突下的知识产权法律适用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除此之外,我们也可以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方面的研究,深化法律理论研究、优化法律实践及完善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法学开题报告

法学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法学是一门研究社会规范与规则制定的学科,主要研究法律的形成、实施和效果。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法学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选择了“法学开题报告”作为研究的主题,旨在探讨法学领域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以及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本研究的目的在于对法学研究的现状进行调查分析,了解当前法学研究的热点与问题,为未来的研究提供参考和指导。
同时,通过对法学研究的展望,可以为法学学科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建议,促进法学研究的创新与深入。
三、研究方法与步骤本研究采用了文献综述法和访谈调查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首先,通过收集与法学研究相关的文献资料,对法学研究的现状进行总结和归纳。
然后,对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访谈,探讨他们对于法学研究的看法和建议。
最后,通过对文献综述和访谈结果的分析和比较,提出对法学研究的展望和建议。
四、研究内容与重点本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学研究的现状、法学研究的热点和问题,以及法学研究的展望。
其中,法学研究的现状包括了法学研究的领域和范围、研究方法与手段等方面的内容。
法学研究的热点和问题包括了当前比较关注的法学研究方向、难点和争议等问题。
法学研究的展望则从学科发展的角度分析了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和发展趋势。
五、预期研究结果与意义本研究预期将总结和归纳当前法学研究的热点和问题,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参考和指导。
同时,通过对法学研究的展望,可以为法学学科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建议,促进法学研究的创新与深入。
这对于提升法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推动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六、研究计划与进度安排本研究计划共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收集和整理与法学研究相关的文献资料;2. 阅读和分析文献资料,总结和归纳法学研究的现状;3. 设计访谈调查的问卷,并邀请法学领域专家学者参与访谈;4. 对访谈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总结法学研究的热点和问题;5. 结合文献综述和访谈结果,提出法学研究的展望和建议;6. 撰写研究报告,并进行修订和完善。
法学开题报告范文精选5篇

法学开题报告范文精选5篇开题报告是指开题者对科研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是随着现代科学研究活动计划性的增强和科研选题程序化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
法学开题报告要怎么写呢?小编精选了一些法学开题报告优秀范例,一起来看看吧。
毕业论文答辩致谢词大学毕业论文评语法学开题报告1一、选题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动态(一)研究目的与意义1、研究目的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流动人口大量增多。
随着人口流动所带来的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本文在研究了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流动人口及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现状,得出完善受教育权益保障迫在眉睫。
其次,分析了我国在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建设成就及法律保障存在的漏洞或不足。
再次,根据问题结合原因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提出建议。
2、研究意义我国的流动人口是 20 世纪 80 年代中叶出现的,是在改革开放的国家政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特有现象。
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动民工群体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出现的特殊群体,也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一个问题。
本文主要从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现状分析出发,探究目前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缺损的原因,有利于明确我国当前面临的保障困境,探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对策,促进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
有助于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实现教育和社会的公平,并对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及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1、国内研究动态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农民工大军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大批农民工涌入城市,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以下是我国学者的主要观点:陈信勇,蓝邓骏在《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应然与实然》一文指出当前流动人口子女权益缺损主要有几点表现:1.入学条件遭受不公正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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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既是文献调研的聚焦点,又是学位研究工作展开的散射点,对研究工作起到定位作用。
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法学专业开题报告,欢迎阅读借鉴。
题目:绝当法律问题研究--基于鑫达典当公司诉程正刚、吴爱英典当纠纷案分析一、选题的目的、意义(一)选题的目的典当是指借款人向典当行借钱而将自己的财产抵押或质押给典当行,在约定的期限内清偿借款本息赎回原物。
如果超过约定期限则质物直接归属典当行所有或典当行变卖质物充抵借款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典当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通过典当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般在典当期限内约定当户需要按一定比例交纳利息及综合费用给典当行,有时还约定违约金条款来约束当户履行金钱支付义务或偿还当金的义务。
由于典当具有简便、迅速融资的特点,典当行业发展起来,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典当纠纷。
纠纷多发生于典当期限届满或续当期限届满且经过一定期限后当户未按时赎当的情形,此时也称绝当。
《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
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典当纠纷多发生于绝当后是因为:一是《典当管理办法》对于当户在典当期限内以及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利息、综合费用的上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绝当前典当法律关系当事人可以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只要数额没有超过《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即可。
但《典当管理办法》并未明确绝当后利息和综合费用是否应该继续计算以及如何计算问题。
使得实践中认识和做法不一,给典当业务造成了混乱。
二是典当行与当户在典当合同中约定当户迟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违约责任条款的情形下,绝当后典当行主张当户依合同约定承担该违约责任;而当户认为在偿还金钱给付后不再需要另行支付违约金。
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绝当后违约金条款的效力认识和做法也不同,使得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持怀疑态度,上诉现象不断增加。
本文以安徽省芜湖市鑫达典当公司与程某、吴某典当纠纷一案为例,分析目前已经形成的对绝当后息、费及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观点,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对今后司法工作有所裨益。
(二)本课题研究的意义1、理论意义我国商务部、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典当管理办法》仅在其第40条规定了绝当的定义。
但是绝当后,当户是否需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若需要支付以什么标准支付,究竟怎样去认识和理解违约金条款的效力。
已成为相关绝当合同纠纷必须要解决的理论课题。
我国法律对此方面的规定存在一定的缺陷空白和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这就决定了当出现典当合同法律纠纷时,司法工作者没有明确的法律及理论标准。
探讨和分析绝当后息、费问题,绝当与违约金条款的相关问题,有助于各国相关法律的更新,与时俱进,更为典当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的保护提供了理论基础。
2、现实意义本文所研究的鑫达典当公司与程某、吴某典当纠纷一案,近年来已成为颇为常见的绝当纠纷主题。
实践中许多典当行在绝当后故意不处置当物实现债权,以此圈住当户,目的就是延长绝当后至清偿借款的期间,以求获取更多的息、费。
如果不支持利息及适当的违约金有时又会造成当户违约成本少于守约,不利于典当行。
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对于绝当后相关问题的研究,找到合法合理的依据来平衡各方利益。
二、本选题所涉及的法律规定综述(一)《典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当物的估价金额及当金数额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
房地产的当金数额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估价金额可以作为确定当金数额的参考。
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十七条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
典当当金利息不得预扣。
第三十八条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
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
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
续当时,当户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第四十条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
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当户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还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罚息水平、典当行制定的费用标准和逾期天数,补交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
第四十三条典当行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绝当物品:(一)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
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
(二)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一百八十六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判。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三、选题在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你个人拟形成的新见解(一)国内状况近年来绝当后息费的计算问题受到关注,国内各学者竞相对此问题发表了个人看法,如在《人民法院案例选》中朱晓华法官提出:绝当后,双方典当关系终止,用户不需要再支付综合费;而利息的计算方式应该以合同中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违约金是否承担要看双方是否约定,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双方若约定了该条款,绝当后当户就应该缴纳违约金。
数额可以依申请调整。
赵静在《绝当后用户不还款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一文中指出《典当管理办法》之所以设置绝当制度,也是平衡典当行与当户之间利益的需要。
绝当后,原来的典当关系结束,一旦绝当,当户不应当再承担清偿责任,典当公司应当按法定程序及时处理绝当品,从处理绝当品所得中优先收回当金本息,当户有要求返还绝当品处理所得扣除债务后剩余部分的权利。
绝当后用户不还款的行为不构成违约,所以不用支付违约金。
(二)国外状况在绝当物的处理方面,新加坡最有特色的规定是:典当行在拍卖会上也可以举牌竞价,典当行既是绝当拍品的委托人,又是绝当拍品的竞买人、买受人。
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为了保护典当行的合法权益。
因为绝当物品如果无人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那么该物品的所有权就无法转移。
我国《典当管理办法》没有规定绝当后当物的处理程序,极易造成典当行故意不变现,延长费用的收取期间。
同时我国典当法律也应该规定当户不配合当物变现的救济程序。
(三)个人拟形成的新见解本文通过对安徽鑫达典当公司与程某、吴某典当纠纷一案进行分析,解决案例中的争议问题。
最终对绝当后息、费条款的适用规则;绝当后违约金条款如何适用和数额的确定做具体的论述继而提出自己的看法。
四、的结构、基本框架、主要论点、论据和研究方法【一】基本框架构造本文拟采用四段式来进行论述。
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安徽省鑫达典当公司诉程某、吴某典当纠纷一案的基本案情和争议点。
第二部分对绝当与利息条款加以论述。
第三部分对绝当与综合费用条款加以论述。
第四部分对绝当后违约金条款效力的认定问题加以论述。
【二】的主要内容序言一、鑫达典当公司诉程正刚、吴爱英典当纠纷一案的基本案情和争议点(一)基本案情2008年6月20日,原告(安徽省芜湖市鑫达典当有限公司)与二被告(程正刚、吴爱英,二人系夫妻关系)签订《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一份,其中第二条抵押房地产约定:二被告以其所拥有的坐落于泾县泾川镇叶挺路地号为3-4-64泾国用(2008)第1512号权证编号为房地权泾川2008字第013187号、建筑面积为120.95平方米的住房进行抵押,向原告借款。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费用。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借款金额为225730元;月综合费率为2.7%,月利率为1.1%;借款期限自2008年6月20日至2008年9月19日。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乙方违反第四、条规定及补充协议规定必须按借款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逾期还款5 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超过5天甲方可通过拍卖、变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变卖、拍卖或诉讼期、执行期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
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合同约定可以重复计算。
2008年6月20日,二被告出具借条给原告,借款载明:今借款到安徽省芜湖市鑫达典当有限公司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柒佰叁拾元整。
注:已注入中行泾县支行乐荣贵的账户。
借款人:程正刚、吴爱英2008年6月20日.原告将典当期限内的综合费用18280元扣除后将余款207450元划入被告指定的账户。
同日,原告与二被告办理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二被告取得当金后,未按合同续当,也未赎当,仅将利息及综合费用付至2008年12月21日。
原告在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1)被告立即给付借款225730元及其利息、综合费用(利息及综合费用计算到借款还清为止)。
(2)或依法判被告变卖抵押房产归还上诉借款。
(3)被告承担违约金45146元并支付原告支付的律师费5000元。
(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1)其未收到原告的典当款;(2)《典当管理办法》也规定,超过6个月没有赎当或续当的,为绝当。
被告应及时处理当物,不再收取综合费用。
(3)认为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过高,如应承担违约责任,则法院应对违约金调低至银行同期贷款的利息补偿原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