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整治工作方案与电力设施安全治理方案4篇汇编
电力设施整治工作方案

电力设施整治工作方案电力设施整治工作方案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增长,电力已成为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电力设施的完备性和稳定性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质量。
为了保障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服务,各地政府部门和电力企业一直在加大电力设施的整治工作。
本文将从工作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中给出具体步骤和建议。
一、工作目标制定电力设施整治工作方案的首要目标是为保障国家运行中电力设施安全和稳定性,为经济和社会生产的需求提供保障。
其次,通过完善和更新电力设施,提高整体效率和降低维护成本,提升用户满意度并提高企业形象和形势。
二、工作内容1.制定整治方案,建立工作目录本阶段的工作主要是根据电力设施的范畴和厂商的资源情况,确定整治的目标,然后建立工作目录,详细记录电路、变压器、电缆、线路、备用电源等电力设施的情况,为后续的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2.整治方案的执行在方案的明确的基础上,根据设施的具体情况制定整治执行方案。
在制定整治方案时应充分调查研究当地电力设施的情况,书写方案应具备清晰明了、具体可行、有针对性和可衡量等特点。
同时,为确保质量和效益,还要加强现场管理和组织协调,对整治结果进行检查,纠正错误并汇总分析工作。
3.声势宣传电力设施的整治涉及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营造高度的社会舆论氛围对于整治工作的推进至关重要。
因此,搭建好舆情平台和宣传介质、对整治目标和整体效益加以提示,在整治的过程中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推介,以提高广大人民对电力设施整治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三、工作计划整治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和人力物力资源的投入,因此,应按照总体时间安排制定一个明确的工作计划,确保整治的顺利推进和高效完成。
在制定计划时应充分考虑企业资源的配置,要合理分配资源,确保完成工作的客观条件和可靠性。
四、工作保障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的同时,需要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整治中需要使用的设备和人员、电力设施的管理、维修和保养等,均应予以规划和设置相应的人力和物力资源。
《电力设施保护与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精品文档电力设施保护与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区电力设施保护与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证我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全区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安全可靠用电,特制订本方案。
一、电力设施保护与电力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坚决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行为,及时侦破盗窃电力设施案件。
(二)及时整治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各类安全隐患,重点是未经许可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的施工作业;供电线路走廊违章建筑、违章堆放货物、违章作业;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外力破坏电力设施(如吊车碰线、刨缆、垂钓、放风筝等);高压走廊影响安全距离的树木;变电站周边环境等。
(三)加强发电厂重要设施如水电厂水库大坝、火电厂储煤场的安全隐患治理。
(四)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化企业等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击非法供电。
(五)加快电力走廊生物防火林带试点建设工作。
(六)切实加强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
二、整治时间与步骤(一)部署发动阶段(1月4月)。
制定全区电力设施保护与电力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自查阶段(5月至10月)。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摸底工作,对发现的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和电力运行安全隐患要分门别类进行梳理,特别是对线路下存在的未经许可施工、违章建筑、违章作业、违章植树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安全隐患,要认真填报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自查汇总表(见附件)。
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15日前报区电力电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个人立即整改,并加强后期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保障安全生产。
(三)小结评估阶段(11月至12月)。
区电力电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今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评估今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对未达到整治目标的进行综合治理并通报区政府办、区安办。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安全治理方案

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安全治理方案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安全治理是保障电力系统正常运行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
针对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安全治理的问题,我们需要制定一套全面、科学、高效的方案来提升电力设施的安全性和电力公共安全的治理水平。
一、电力设施保护方案1. 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明确设施保护的基本原则和管理要求,为电力设施保护提供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2. 提升电力设施的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修补设施存在的漏洞和缺陷,提升设施的抗灾能力和安全防范水平。
在重要的电力设施周边设置防火墙和防爆装置,加强设施周边的安全防范措施。
3. 强化电力设施的监控和管理建立电力设施的实时监控系统,可以通过视频监控、智能感应等技术手段监测设施的运行状态和异常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巡查和维护,及时清理杂物、消除积水等隐患,保持设施的良好状态。
4. 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开展电力设施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对电力设施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建立电力设施安全知识普及平台,加强对公众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二、电力公共安全治理方案1. 建立电力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电力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部门的责任和协调机制,确保在电力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科学、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置。
建立完善的电力事故报告和统计制度,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总结并推广有效的事故处理经验。
2. 提升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加大对电力设备的更新和升级力度,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加强对电力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加强对电力设备的巡查和保养,及时排除设备的故障和隐患。
制定完善的电力供应保障机制,确保在重要场所和关键时刻能够及时供电。
3. 完善电力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对电力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电力设施保护与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与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安全治理方案汇编

电力设施保护与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与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安全治理方案汇编电力设施保护与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区电力设施保护与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证我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全区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安全可靠用电,特制订本方案。
一、电力设施保护与电力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坚决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行为,及时侦破盗窃电力设施案件。
(二)及时整治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各类安全隐患,重点是未经许可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的施工作业;供电线路走廊违章建筑、违章堆放货物、违章作业;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外力破坏电力设施(如吊车碰线、刨缆、垂钓、放风筝等);高压走廊影响安全距离的树木;变电站周边环境等。
(三)加强发电厂重要设施如水电厂水库大坝、火电厂储煤场的安全隐患治理。
(四)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化企业等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击非法供电。
(五)加快电力走廊生物防火林带试点建设工作。
(六)切实加强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
二、整治时间与步骤(一)部署发动阶段(1月4月)。
制定全区电力设施保护与电力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自查阶段(5月至10月)。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摸底工作,对发现的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和电力运行安全隐患要分门别类进行梳理,特别是对线路下存在的未经许可施工、违章建筑、违章作业、违章植树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安全隐患,要认真填报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自查汇总表(见附件)。
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15日前报区电力电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个人立即整改,并加强后期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保障安全生产。
(三)小结评估阶段(11月至12月)。
区电力电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今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评估今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对未达到整治目标的进行综合治理并通报区政府办、区安办。
电力设施保护与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电力设施保护与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序言为了更好地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和消除安全隐患,我单位制定了电力设施保护与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本方案旨在对各类电力设施的保护和安全进行全面的规划和具体的操作指导,为保障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总体情况本单位在地方电网中负责运行一个10kV变电站,此变电站的开关柜数量为3个,主接线方式为环网供电。
此外,变电站周围由单线供电的中低压线路数量也比较多,其中有一些线路存在老化和维护不及时的风险。
同时,本单位还管理了多个中低压变电站和配电站。
二、存在的问题1、变电站设备老化和维护不及时的问题,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不充分。
2、电力设施存在未盖好盖板、进出线以及隔离开关悬挂草等现象,存在安全隐患。
3、变电站周围的低压线路数量较多,有一些线路存在老化和维护不及时的风险。
三、工作目标1、保障变电站设备的正常运行。
2、消除电力设施的安全隐患。
3、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4、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工作内容1、加强设备维护(1)建立设备维护管理台账,定期开展设备维护工作。
(2)制定设备维护标准和操作规程,明确每项维护内容和时间,确保设备维护全面、及时、规范。
(3)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2、加强电力设施的日常巡查(1)建立电力设施巡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定期巡查电力设施,并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2)确定巡查区域范围和巡查路线,制定巡查指导手册,确保巡查全面细致。
(3)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建立问题清单,并按照清单逐一处理。
3、加强电力设施安全管理(1)建立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管理有法可依。
(2)组织技术鉴定和安全评估,规范电力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3)开展电力设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4、完善事故处理体系(1)及时开展设备巡查、故障排查和处理工作。
(2)建立配电设备及时检修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电力设施保护与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电力设施保护与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
电力系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行业之一,为保证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电网设施的安全稳定性,必须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与安全整治工作。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电力系统的关注度提高,各类电力设施安全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这就要求电力部门在电力设施的保护与安全整治方面做出更为有效的工作。
二、工作目标
1. 确保电网设施的安全稳定,降低电力故障率;
2. 有效提高电力设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加强电务人员的安全意识,推进电力安全文化建设;
4. 推动电力设施智能化升级,提高电网管理水平。
三、工作措施
1. 加强设施巡检。
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巡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并及时更新电力设施管理信息系统。
2. 严格施工管理。
在施工工作中,加强对建设机械设备的动态控制,保证施工时的稳定性,加强电线电缆的防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3. 推行智能化管理。
采用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实现电力设施的远程监测和控制,并通过大数据分析和预测来提前发现故障,避免事故发生。
电力设施保护与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电力设施保护与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桌面上,我拿起笔,思绪如潮水般涌来。
关于电力设施保护与安全整治,这可是个大事,得好好梳理一番。
一、工作背景与目标电力设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电和工业生产。
近年来,电力设施安全事故频发,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此次整治工作,旨在提高电力设施的安全性能,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1.工作背景(1)电力设施安全事故频发,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影响。
(2)电力设施保护意识不足,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
(3)电力设施安全整治工作缺乏系统性和长期性。
2.工作目标(1)提高电力设施安全性能,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2)增强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
(3)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安全整治长效机制。
二、工作内容与措施电力设施保护与安全整治,得从源头抓起,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措施。
1.工作内容(1)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
(2)电力设施保护措施制定与落实。
2.工作措施(1)组织专业人员对电力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制定电力设施保护措施,包括防雷、防潮、防腐蚀等。
(3)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知识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
(4)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安全整治工作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电力设施保护与安全整治,得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工作步骤(1)成立电力设施保护与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2)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制定电力设施保护措施,加强宣传教育。
(4)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安全整治工作制度。
2.时间安排(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即日起至2023年5月1日。
(2)安全隐患排查: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3)制定保护措施: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4)建立健全工作制度: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电力设备安全保护整治方案

电力设备安全保护整治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保障电力安全生产精神,切实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保电力可靠供应和电力设施安全,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的,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行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和输电线路畅通。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日常工作机构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整治工作。
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排专人和专项经费,认真履行职责,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和完善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制度,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企业积极配合、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履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职责(一)各、国有农牧场负责辖区内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组织沿线人民群众保护电力设施。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检查辖区内电力设施保护情况,配合公安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非法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对沿线群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经济局要充分发挥电力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电力企业制定电力设施保护措施和规定。
(三)公安局要加大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
加强对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品收购站点,坚决依法取缔未经批准设立的非法收购点,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超范围经营的收购点。
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实施群防群治,公布涉电违法犯罪的举报电话,建立健全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奖励制度,对破获涉电重大案件提供重要线索或举报有功、有立功表现的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建设局、规划局在组织政工程建设施工时,要注意保护地下电缆和配电设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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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整治工作方案与电力设施安全治理方案4篇汇编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整治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分局统一协调各班组以及公安、建设、林业、国土、工商、安全等管理部门,坚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重点治理的原则,扎实做好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二、工作重点工作重点是整治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和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分局决定成立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王骏、张晓蔷副组长:马宏继、蒙静组员:班宇波、尹玉川、薛贵春、介武林、杨跃飞、温建军四、工作要求1、全面排查隐患,建立隐患挡案,重点治理,要将严重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全部清理、整改完毕。
2、各班组、站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履行各自职能,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圆满完成。
3、各组、站要建立电力设施保护长效机制,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到班组日常工作中,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海南分局xx年一月十一日电力设施安全治理方案4篇第一篇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整治一批长期无法彻底治理的历史遗留隐患;及时阻止和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设、违章种植高杆植物、违章开挖取土、违章开山采矿、违章填埋堆物等违章行为;排查地下电力管线以及与其相邻的油、气等管道,对威胁电网安全运行的地下电力管线及时进行治理。
促进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建立电力设施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全县电网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
二、工作内容(一)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设施工造成的安全隐患。
违章开挖、取土危及电力电缆和电力线路杆塔及其拉线基础牢固稳定;违章开山、采矿爆破损害电力设施;违章施工作业造成路面及附属设施(如路灯杆、广告指示牌等)与电力线路相互妨碍,以及造成电力线路不满足跨越道路要求;电力线路走廊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与导线安全距离不足的安全隐患;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及附近大型机械(塔吊、吊车、挖掘机、水泥灌车等)施工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
(二)电力线路保护区违章种植高杆植物。
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已种植的树、竹及保护区外种植的树、竹等高杆植物已接近带电导线或近期生长可能接近导线,导致安全距离不足,可能引发放电短路跳闸的安全隐患。
(三)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周围违章搭盖和开挖取土。
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周围存在违章或临时简易搭盖房、排污源,以及影响变电站设施和进站道路基础牢固稳定的开挖取土等安全隐患。
(四)电力电缆通道安全隐患。
电力管线与燃气、污水、通信等其他管道同沟、交叉、临近敷设时,安全距离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防火隔离、易燃易爆物清理、消防装置等防护措施未落实,存在塌方、火灾、积水、有害气体、外力破坏等安全隐患;直埋电缆标识不清晰,埋设深度不符合规程要求。
(五)漂浮异物隐患。
电力线路保护区及附近易被风卷起的广告条幅、树木断枝、广告牌宣传纸、塑料大棚、泡沫废料等飘落在带电设备上易发生设备放电跳闸停电事故。
三、工作步骤本次专项行动既要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又要结合电力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和各地的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专项行动时间从20**年6月1日至10月20日,分四个阶段实施:(一)工作部署阶段:(20**年6月1日—6月20日)各镇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列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计划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二)自查摸底阶段:(20**年6月21日—7月15日)由各镇牵头,供电公司配合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排查整治范围内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全方位排查,根据隐患可能引发事故的大小和对电力设施危及程度,列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附表汇总造册。
于7月15日前将《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报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治理阶段:(20**年7月16日—9月25日)根据隐患排查情况,按照《关于全省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的意见》(皖安监二〔20**〕56号)文件精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安监部门牵头,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责任人。
将重大安全隐患根据隐患处理难易程度,分别列入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隐患治理项目;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本级政府难以消除的隐患报上级政府挂牌督办。
(四)督查验收阶段:(20**年9月26日—10月25日)各镇负责对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复查,确保安全隐患全面治理到位。
并于10月22日前将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总结(含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报送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责任分工(一)电力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多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整治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及时将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
将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各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内容,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实施群防群治,综合治理。
(三)公安部门。
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保障隐患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打击、报复、围攻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国土资源部门。
积极配合电力企业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属地护线巡查工作,努力构建国土资源执法与电力设施保护联合巡查机制,实现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与电力设施保护属地护线巡查信息交流共享,及时发现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安全隐患,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五)规划、城建部门。
负责将电力设施建设与改造纳入城乡规划,预留出电力设施保护区和输电线路通道。
在审批有电力线路经过的规划建设项目时,应当避开依法设立的电力设施保护区、输变电设施通道,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批准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六)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协调处理已建或在建公路与电力设施相互妨碍的问题,协助对相关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七)水利部门。
负责协调处理水利工程与电力设施相互妨碍和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对违法进入电力设施保护区采砂作业的,及时进行查处。
(八)林业部门。
负责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林木种植纳入林业规划和林业行政执法及管理检查范围,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符合电力设施保护要求,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林木清障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指导林农在依法划定的架空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林木应符合电力设施保护安全距离要求;对已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高大树木,林业主管部门应配合电力部门指导树木产权人逐步进行采伐、移栽或更换低矮树种。
(九)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负责将电力设施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到特种机械操作人员取证和年审培训考试中。
配合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特种车辆作业人员宣传培训,建立特种机械操作人员档案。
(十)安全监管部门。
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将电力设施安全工作纳入综合监督管理范围。
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长效工作机制,对电力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或造成人员、重大经济损失,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电力企业(或电力设施产权人)自身难以排除,应当依法及时督促地方政府和隐患责任单位整改消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逐级挂牌督办。
(十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
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且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
(十二)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是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健全安全隐患管理制度。
定期巡查安全隐患,发现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的,应及时送达消除安全隐患告知书,同时对当事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分类,确定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一隐患一专报制度。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加强监测,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隐患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影响。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要把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列入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认真研究制订本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形成工作协调网络,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对挂牌督办及隐患整治完成情况,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以及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目标考核。
对排查不认真、统计不及时、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主体责任。
供电公司和电力专变、专线用户是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健全安全隐患管理制度。
定期巡查安全隐患,发现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的,应及时处理。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分类,确定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一隐患一专报制度,及时将隐患报告政府。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加强监测,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隐患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影响。
(三)强化电力行政执法。
各镇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充分发挥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多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整治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及时将整治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通报给本级政府领导和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四)强化安全监管。
按照《省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领导和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对电力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或造成人员、重大经济损失,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电力企业(或电力设施产权人)自身难以排除,应当依法及时整改消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逐级挂牌督办。
(五)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导向作用,及时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对危及、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信息交流。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县隐患数据库,完善隐患管理和报送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
各镇要指定专人上报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通报全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