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合集下载

gb1557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粉尘防爆的安全总则,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粉尘爆炸的控制、除尘系统、粉尘控制与清理、设备设施检修和个体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及工艺设计、生产加工、存储、设备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烟花爆竹、火炸药和强氧化剂的粉尘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爆炸性环境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设备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要求GB/T1791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8154监控式抑爆装置技术要求GB/T24626耐爆炸设备GB/T25445抑制爆炸系统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可燃性粉尘:在大气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纤维或飞絮。

爆炸性环境: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存在可燃性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惰化: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惰性物质,使粉尘/空气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技术抑爆:爆炸初始阶段,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隔爆:爆炸发生后,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阻止爆炸传播,将爆炸阻隔在一定范围内的技术。

泄爆:围包体内发生爆炸时,在爆炸压力达到围包体的极限强度之前,使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燃烧产物和未燃烧物通过围包体上预先设置的薄弱部位向无危险方向泄出,使围包体不致被破坏的控爆技术。

gb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惰化:
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惰性物质,使粉尘/空气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技术
抑爆:
爆炸初始阶段,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隔爆:
爆炸发生后,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阻止爆炸传播,将爆炸阻隔在一定范围内的技术。
泄爆:
围包体内发生爆炸时,在爆炸压力达到围包体的极限强度之前,使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燃烧产物和未燃烧物通过围包体上预先设置的薄弱部位向无危险方向泄出,使围包体不致被破坏的控爆技术。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宜为框架结构的单层建筑,其屋顶宜用轻型结构,如为多层建应采用框架结构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应设置符合GB50016等要求的泄爆面积。
对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工程及工艺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应符合标准规定;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置在露天场所;如厂房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置在建筑物内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墙。
——金属粉末干磨设备应设置温度监测装置,当金属粉末温度超过规定值时应自动停机。
防止电弧和电火花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建构筑物应按GB50057中有关规定采取相应防雷措施
当存在静电引燃危险时,应符合GB12158相关要求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应采取防静电直接接地措施;不便或工艺不不准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
企业应开展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及培训,普及粉尘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法规、标准,使员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粉尘危险岗位的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检维修人员应进行专项粉尘防爆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企业应编制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为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范围广泛,特别适用于工业生产中使用粉尘的作业场所。

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规程,确保工作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作前的准备1. 在工作开始前,员工应参加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了解粉尘的性质、防爆措施以及相关应急处理措施。

2. 在操作区域内,应明确标识有关安全标志和禁止标志。

避免发生意外情况。

3. 在工作中使用的所有设备和工具都应符合安全要求,包括有防爆性能的设备和工具。

4. 在操作区域内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和防爆隔离设施,确保粉尘不会扩散到其他区域。

第三章粉尘的处理和清理1. 在生产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粉尘过量堆积。

及时清理粉尘以保持工作场所的干净和安全。

2. 在清理粉尘时,应使用专门的清洁工具,避免使用易燃物质和产生火花的工具。

3. 清理粉尘时应穿戴防护装备,包括防爆服、防爆手套、防护眼镜等。

确保人员安全。

第四章设备和工具的使用1. 在操作设备和工具前,应检查其防爆性能是否符合要求,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 设备和工具的操作应符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要求,不能随意操作和改变工作方式。

3. 在设备和工具使用过程中,应加强观察,并随时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止操作,并进行处理。

4. 使用设备和工具时应注意避免产生火花、静电等可能引起粉尘爆炸的因素。

遵守防静电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第五章紧急情况处理1. 在发生粉尘爆炸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人员。

2. 在紧急情况中,人员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应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并戴上防护装备。

3. 在紧急情况处理过程中,应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应急小组负责处理,其他人员应配合和支持应急小组的工作。

4. 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及时进行调查和分析,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第六章安全管理1. 所有员工都应参与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粉尘爆炸事故的严重性和防范措施。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1、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存有粉尘爆炸危险场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

2、岗位安全作业职责2.1、负责本岗位日常的粉尘清理,做好交接班的粉尘清扫记录;2.2、负责本岗位设备操作或其他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3、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3、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粉尘未及时清理,形成粉尘云或粉尘层,遇引火源引起燃烧或爆炸,伤及作业人员及周边人员。

爆炸造成重企业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4.1 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及防尘口罩。

4.2离开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粉尘进行彻底清理,并及时清洗身体接触粉尘的各个部位,避免粉尘吸入体内。

5 作业安全要求5.1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5.1.1检查粉尘是否进行认真的清扫,符合要求后在交接班上签字确认。

5.1.2检查除尘系统是否工作正常。

5.1.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明显且便于取用。

5.2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5.3 作业后的作业安全要求6 岗位应急要求6.1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发生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后,应当依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机,切断现场所有电源开关,通知现场及附近人员紧急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工厂)相关负责人报告。

6.2安全员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开展自救工作,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3铝镁合金粉尘发生事故不得使用干粉灭火器,水,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6.4周边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机断电,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车间当班带班人员(带班室电话-----);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工厂东北大门处集合。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一、前言
在粉尘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粉尘的防爆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程,规范粉尘防爆安全操作。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粉尘生产和加工的员工、技术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三、安全操作规程
1. 在粉尘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严禁吸烟、明火和静电产生的操作。

2. 生产和加工现场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粉尘堆积。

3. 使用防爆设备和工具,如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灯具等。

4. 定期进行粉尘防爆安全培训,了解粉尘的特性和防爆措施。

5. 发现粉尘积累和异味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人员处理。

6. 确保设备、仪器的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四、应急处置
1. 如果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应立即停止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操作,并通知应急处理人员。

2. 疏散人员到安全地点,远离爆炸现场,等待救援。

3. 启动应急处理预案,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尽快控制爆炸源。

五、管理责任
相关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粉尘防爆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员工遵守规程,做到安全生产。

六、后记
粉尘防爆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安全工作,需要员工和管理人员共同努力,做到“安全第一”,不断完善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防爆安全操作水平。

本规程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对粉尘防爆安全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粉尘防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粉尘防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粉尘防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个体防护措施:1.1作业人员应佩戴好耳塞、防尘口罩、安全帽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1.2作业人员不应穿着化纤类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2.作业要点2.1涉爆粉尘场所、岗位作业人员需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2作业前检查粉尘作业场地,确保操作工位整洁,安全通道畅通,照明灯具无尘,电气线路绝缘层完好,防静电连接完好,除尘器温度报警器、压差报警器正常。

如有异常,应立即处理。

2.3有下列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a.除尘器温度探测报警器、压差报警器报警;b.除尘管道、除尘器的任何部位破损,粉尘外泄;c.粉尘区域电机表面温升异常;d.发现有事故征兆(异味、火花、冒烟等);e.其他影响安全作业的情形。

2.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前,应触摸静电导除装置,正确穿戴工作服和防尘口罩,不应穿着化纤制品衣裤。

2.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应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禁随意停用除尘及防爆设备。

2.6粉尘作业区域应当保证每班清理。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墙体、梁、支架、地面和设备等表面积聚的粉尘应及时清扫,从设备和管道中溢出或堵塞的物料应及时清扫,防止粉尘积聚。

清扫时,应避免二次扬尘,不能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粉尘,最好采取负压方式清扫。

如必须采用喷吹方式,清灰气源应采用氮气、二氧化碳或其他惰性气体,以防止清灰过程粉尘爆炸。

2.7严禁锁闭、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2.8粉尘爆炸场所不应存在明火,当需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a、严格按照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行作业审批手续,由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并取得动火审批作业证;b、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作业场所10 m范围内的可燃粉尘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c、动火作业区段内涉粉作业设备应停止运行;d、动火作业的区段应与其他区段有效分开或隔断;e、动火作业后应全面检查设备内外部,确保无热熔焊渣遗留,防止粉尘阴燃;f、动火作业期间和作业完成后的冷却期间,不应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一、前言粉尘爆炸是一种常见却又极其危险的工业事故。

在某些工作场所,如粉煤灰处理厂、面粉加工厂、化工厂等,粉尘积累到一定程度,并在遇到点火源时,会发生可怕的爆炸事故。

为了保障员工和工作场所的安全,制定《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以规范粉尘防爆工作的安全操作。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员工的人身安全置于首要位置,任何工作都不能以牺牲员工安全为代价。

2. 风险评估:在进行任何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了解可能存在的爆炸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 预防为主:应该采取预防措施,尽可能消除或减小爆炸的可能性,例如定期清理粉尘、拆除潜在的粉尘积累区域等。

4. 急救措施: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时,应立即进行紧急救援,保护受伤人员的生命安全。

三、操作规程1. 工作前准备(1)员工应接受粉尘防爆安全培训,了解各种粉尘爆炸的危害及预防措施。

(2)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爆服、防爆靴、防护眼镜、口罩等。

(3)检查工作区域是否存在粉尘积累,如有应及时清理。

(4)确保使用的设备符合粉尘防爆要求,如使用防爆电器、灯具等。

2. 粉尘清理操作(1)将粉尘清理工作列为演练计划,定期进行。

(2)清理粉尘前,关闭所有可以引发火花的设备,如电源开关、机械设备等。

(3)使用防爆吸尘器、湿拖等工具,将粉尘彻底清理干净。

(4)清理过程中禁止吸烟,并确保场内禁止明火。

3. 粉尘处理操作(1)采取措施防止粉尘积累,如定期清理、设立防尘隔离区等。

(2)使用密闭容器正确存储粉尘废料,防止粉尘松散和扩散。

(3)定期清理粉尘收集容器,并妥善处理,避免再次产生爆炸危险。

4. 火源控制(1)禁止使用明火或高温设备,如明火烛台、电焊等。

(2)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灯具,定期检查其运行正常。

(3)避免使用不合格、老化的电气设备,以免发生火花引发爆炸。

(4)电气维修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5. 事故应急处置(1)在发生粉尘爆炸事故时,员工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行动,寻找避难场所。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粉尘防爆的安全总则,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粉尘爆炸的控制、除尘系统、粉尘控制与清理、设备设施检修和个体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及工艺设计、生产加工、存储、设备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烟花爆竹、火炸药和强氧化剂的粉尘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836.15爆炸性环境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476.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设备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要求GB/T1791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8154监控式抑爆装置技术要求GB/T24626耐爆炸设备GB/T25445抑制爆炸系统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可燃性粉尘:在大气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纤维或飞絮。

3.2爆炸性环境: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3.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存在可燃性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3.4惰化: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惰性物质,使粉尘/空气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技术3.5抑爆:爆炸初始阶段,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3.6隔爆:爆炸发生后,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阻止爆炸传播,将爆炸阻隔在一定范围内的技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粮食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为规范粮食粉尘防爆安全操作、消除作业安全隐患,现制定粮食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1、涉及粉尘防爆的作业包括:粮食装卸、清筒、动火、散粮设备维修等。

2、粮食粉尘防爆是指:预防粮食粉尘燃烧、爆炸并使粉尘燃烧、爆炸发生时损失减少的技术。

3、动火作业是指: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切割、焊接、磨削、几其它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粮食输运作业
1、作业人员应穿着防静电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散粮作业区。

2、严禁携带香烟、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作业区域
2、中控工确认各岗位所有设备完好后,启动散粮进仓系统(空压机、除尘器设备提前15分钟开机及滞后15分钟关机),开始进行进出仓作业。

4、除铁器必须无负荷启动,即先启动除铁器的皮带,后开动输料皮带机,经常注意除铁器是否有效吸、充铁性物质,发生故障要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及时清除除铁器吸附的铁块。

5、作业时,应检查输送带有无跑偏,托辊、滚筒有无卡滞不转等异常现象,有异响、异味、跑偏、卡滞不转和过热时应即停机,检修好后方准继续运行。

6、作业中,如确认某储料斗不继续作业时(包括交班及全船完工),
彻底清干净斗内杂物、余料及积尘,其中一人负责安全监控,一人负责清理工作。

7、工作时要巡视除尘系统的运行情况(如脉冲阀是否漏气、袋室结露情况是否存在、布袋有无破损、除尘管道有无堵塞烂等现象)。

做好有关记录。

8、作业时,应安排专人负责安全质量监控管理工作,注意各集尘箱积尘情况,如出现满泄,应及时安排人员入包,通知当值仓库员做好接收工作。

9、全船作业完毕后,彻底清干净前沿各储料斗及地面的杂物、余料及积尘等。

清筒作业
1、筒仓清筒作业所有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必须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的防爆型产品。

2、进筒前应检查防爆灯具使用状态是否符合防爆要求,损坏要立即更换,电气设施损坏要立即修复。

3、筒仓的粉尘清扫工具必须使用铜、铝制工具,严禁使用铁制工具,防止产生火花。

严禁使用铁器敲击墙壁、除尘管道及其它物体。

动火作业
1、作业前,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先到散粮作业部现场当班中队办公室报到并递交《动火作业许可证》等证件给予中队长核查,当班中队长必须按要求认真核查动火作业人员所持相关证件有效性。

现场《动火作业许可证》必须持有申请动火部门、分公司劳动安全部、分公司主
管副经理批准的签字盖章;许可证的时间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2、散粮作业系统内的电子秤、除尘器(包括集尘管道)、空压机、电房、熏蒸设备、斗提机、中控室、筒仓、装船机、电动葫芦、电梯、发放站溜管、密封式皮带输送机、皮带输送机输送管道、缓冲仓以及散粮作业系统内设备涉及的管道需要动火时,动火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到散粮现场作业中队报到,中队指定一名管理人员负责对动火作业施工队的每个人员进行安全核查,杜绝携带火种、香烟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施工人员进入。

(重点部位或设备临时动火作业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3、检查风、电焊机设备、线路及各种仪表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包括焊枪、风枪)。

检查电线、焊钳是否存在裸露,各种仪表有无失效。

风焊机的乙炔瓶与氧气瓶必须按规定的距离放置。

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要大于5米,乙炔瓶与氧气瓶与动火点的距离要大于10米。

4、检查动火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条件:
4.1、作业点10米范围内所有可燃物尽可能移出作业场所,不能移走的可燃建筑或物体必须用非可燃性材料加以保护,并由专人配备消防器材进行全过程监控;
4.2、作业点10米范围内(包括楼面)应打扫干净,并用水冲洗淋湿;
4.3、作业现场10米范围内的全部楼面和墙壁上的孔洞,通风除尘吸口都要严密堵塞,防止火苗侵入;
4.4、凡要动火焊接和切割的设备内壁必须清除积尘并用水冲洗淋湿,与其它密封容器相连的管道,必须拆除一段管道,并用难燃性材料将管道,密封容器的端口封闭,使动火部位与管道、密封容器完全隔断开;
4.5、凡可拆卸的设备、管道的维修,一律拆下并搬运到远离圆筒仓的安全地区进行动火作业;
4.6、作业现场的窗户、门口、泄爆口一律要打开;
4.7、在储气罐15米以内禁止动火作业;
4.8、筒仓范围内有散粮进、出仓作业时,未经特别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严禁动火;
4.9、动火作业点必须配备适量和适用的有效灭火器材及供水设施,以方便对作业点边操作边浇水,确保作业现场及时冷却和淋灭火星。

㈣施工需要使用的易燃气体(如乙炔瓶、氧气瓶等)和易燃材料(如油漆、溶剂等)必须当天使用,当天清离筒仓范围,绝不能留存在筒仓范围。

5、作业结束后,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及清理干净现场,动火人员和看火人员要共同熄灭残余火迹,清扫作业现场,用水淋湿作业现场周围,检查确认无残留火迹,看火人员留在现场监控至少一小时以上,重点部位要留人观察现场4小时以上,经检查确认安全方准撤离现场,并在动火后的8至24小时内进行定时检查,确保安全。

散粮设备维修作业:
1、在爆炸性粉尘环境进行施工和装卸设备维修前,爆炸性粉尘浓度
应低于爆炸下限的25%。

2、维修使用的移动式电器设备的防爆形式、防护等级、适宜场所及温度组别应符合粮食粉尘防爆的标准,维修设备外壳防护等级IP65。

3、防爆灯具温度等级采用T4(最高表面温度小于等于200℃),灯具外壳防护等级IP65。

4、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必须由熟悉防爆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

施工及装卸设备维修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技能,应了解有关粉尘防爆知识。

5、施工及维修作业时,应设专业人员进行监护。

6、施工及维修作业时,在有积尘的情况下,不应进行金属敲击。

7、施工及维修作业结束后清理现场,确保无阴燃和无明火等隐患存在。

8、施工作业过程中,应控制粉尘的产生。

做好现场安全监护,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消防用水。

9、维修前:
9.1应清理维修区域的积尘,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和消防用水。

9.2明火作业前,应将明火作业点半径10m范围内清扫干净,应用阻燃材料覆盖或隔离维修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应用阻燃材料覆盖所有仓及容器开设的通风孔、各类电缆接口。

9.3所有可能落入炽热物件的部位应覆盖或隔离。

9.4维修作业区域应通风良好。

9.5切断被维修设备的电源。

9.6应保证施工环境通风良好;应做好通风工作,不宜在封闭的环境下明火作业。

10、维修过程
10.1维修区域与非维修区域应隔离。

10.2维修作业时,应有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10.3维修所产生的热能,应控制在维修区域内,不应传递到非维修区域。

11、维修结束
11.1清理维修区域所有的物品。

11.2条件允许的维修区域,对作业点四周进行喷水,清除地面、设备及管道周围、墙体等处的积尘。

11.3拆掉隔离材料前,应确保维修区域内安全畅通。

11.4焊接地线应连接在同一焊接母材上。

12、维修后的设备应不低于原防爆等级。

13、散粮爆炸性粉尘环境区域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