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五篇)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一、本单位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者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上报给单位疫情报告管理人员。
三、报告病种为传染病报告卡正面列出的报告病种。
四、由本单位负责传染病管理的科室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等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五、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____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____、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____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____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六、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内容要真实、详细,对____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
疫情管理人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报告后,要在传染病登记本的相应位置加盖“疫情已报”章。
定期核查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给予补报和订正。
七、对初诊者必须全部报告,即报告率____%,复诊者可不报告(在登记本上注明)。
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
八、网络直报人员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薄和肺结核转诊登记薄,保存传染病报告卡____年。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二)一、总则为了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和控制工作,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和国家社会的公共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报告范围和要求1.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以及各级各类传染病监测单位。
2. 报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类传染病的发病情况、病例信息、疫情信息、传染病疫苗接种情况等。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本(5篇)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本一、引言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是指在国家、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对各类传染病的发生、传播和控制进行有效监测和防控。
为了加强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本登记报告制度范本。
二、基本原则1. 法定原则: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基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传染病防治法》等。
2. 及时原则: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准确地登记报告发生的传染病病例,确保信息的及时性。
3. 保密原则:对个人隐私及病情信息应严格保密,确保机构及从业人员积极性的同时保护患者权益。
三、登记报告流程1. 确诊流程:(1)医疗机构应及时向所在地疾控机构报告发现的疑似病例,并进行必要的初步调查和采样工作。
(2)疾控机构收到疑似病例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确定是否为确诊病例。
(3)医疗机构根据疾控机构的确定结果,及时将确诊病例报告给疾控机构,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传染病登记报告表。
2. 填报流程:(1)医疗机构应按照疾控机构的要求,填写传染病登记报告表。
(2)传染病登记报告表应包括发病人员的基本信息、发病情况、流行病学史等相关内容。
(3)医疗机构应将填写完整的传染病登记报告表报送给疾控机构,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报告要求1. 完整性:传染病登记报告表应准确记录发病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情描述、流行病学史等重要内容,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2. 清晰性:传染病登记报告表应采用简洁明了的语言,信息排版清晰,便于阅读和理解。
3. 一致性:传染病登记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应按照疾控机构的要求统一规范,确保一致性和可比性。
五、报告审核1. 疾控机构应设立专门的传染病登记报告审核机构,负责审核医疗机构上报的传染病登记报告表。
2. 传染病登记报告审核机构应对登记报告表的内容进行细致审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如发现传染病登记报告表填写不规范或信息有误的,应及时与医疗机构联系予以纠正。
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一、门诊日志的书写、传染病疫情的登记、填卡报卡制度:1、门诊日志的书写:要严格按规定书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诊断、就诊日期和初诊或复诊七项,不能缺项、缺页、错项;字迹要工整、清晰可辩,诊断项明确,特别强调的是如诊断是传染病及传染病疑似病例一定要记录详细地址。
2、发现传染病或及传染病疑似病例时,应及时进行传染病登记。
3、发现传染病或及传染病疑似病例时,应及时、准确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字迹清楚、无逻辑错误),填卡项目包括报告类别、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户口地址、现住地址、病名、发病日期、初诊日期、既往史(病毒性肝炎)、报告日期、报告单位和报告人(≤14岁加填家长姓名)等。
4、临床科室、检验室等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本,记录项目和内容与门诊日志登记本一致,在发现传染病及疑似病例时,必须进行传染病登记。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在诊疗事情中,若发现《中华群众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敷陈的各类传染病,必需按规定敷陈,并填写传染病敷XXX,并及时向卫生院防疫科敷陈。
2、对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必需立刻敷陈卫生院防疫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敷XXX,卫生院防疫科接到敷陈后,必需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3、对乙类传染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按甲类办)及丙类传染病在每天下午5时前向卫生院防疫科敷陈,卫生院防疫科接到传染病敷陈卡后做好疫情登记,并于当天进行网络直报。
4、所有的传染病均需进行网络直报,其具体规定是: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2小时内;乙类、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5、对突发事件或传染病暴发时,不管甲、乙和丙类均要马上报告,卫生院防疫科接到报告后立刻电话通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进行网络直报。
6、如发生漏报现象,一经核查,追究当事人责任。
2024年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文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1. 疫情管理人员应全面掌握《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指南,确保本院疫情报告工作的合规性。
2. 本单位采用网络直报方式上报传染病疫情信息,并按规范进行电话报告。
3. 报告流程如下:首诊医生或其他职责人员填写报告卡(同时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接收并登记—>通过网络直报(按需向县疾控中心电话报告)。
4. 报告病种与时限规定:发现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中的肺结核、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须在2小时内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
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应及时报告,并通过疫情监测系统录入。
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及特定病原携带者,应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疫情监测系统报告。
对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告。
5. 特定病种的确认需经过指定单位认可:脊髓灰质炎需经国家确认实验室审核确认。
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结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确认单位或实验室审核确认。
艾滋病应由省级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6. 每月5日前,需核查上月及本月已报告病例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需修正诊断、病例分类、死亡等信息,需进行订正报告。
7. 对于在自查、检查或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应立即补充录入系统。
2024年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文(二)1. 各医疗机构被指定为责任疫情报告单位,负责其责任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2. 承担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控制人员及卫生监督人员,均被明确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3. 医疗保健人员在遇到法定传染病时,需及时且认真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附上相应的医嘱。
4. 对于医务人员报告的疑似病例,需及时填写订正卡;同时,应定期核查门诊日志,确保每位就诊病人的信息完整无误。
对于核查中发现的漏报、误报病例,需立即进行补报和订正。
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5篇)

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引言:公共卫生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基础,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则是对公众健康构成最直接且严重的威胁之一。
为了防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扩散,各国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登记、报告制度。
一、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1. 传染病的定义与分类传染病是指由病原体引起并能通过传染途径进行传播的疾病。
根据病原体的性质和传播途径,传染病可以分为空气传播病、飞沫传播病、接触传播病、食物传播病和水源传播病等。
2. 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对象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对象主要包括医务人员、卫生监督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以及公众等。
3. 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内容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内容应包括患者个人信息、发病情况、传染途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结果等。
4. 传染病的登记、报告流程传染病的登记、报告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监测和筛查:医务人员、卫生监督人员等在日常工作中对患者进行监测和筛查,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
(2)诊断和报告: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传染病的诊断,并报告给相关部门。
(3)登记和调查:相关部门对报告的传染病病例进行登记,并根据需要展开流行病学调查,了解疫情的源头和传播途径。
(4)防控和隔离:根据登记和调查的结果,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包括对患者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和隔离等。
(5)疫情通报和发布:相关部门将疫情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及时通报给上级部门和公众,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5.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的重要性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可以及时发现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2)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与分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影响面广、危害大且危及公共健康的突发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可以分为突发传染病事件、突发环境事件、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等。
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公共场所、工矿企业、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等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传染病登记报告职责1. 医疗机构:负责传染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报告工作。
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传染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分析预测、预防控制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等工作。
3. 采供血机构:负责血液及其制品的采集、供应和传染病病原体的检测、报告工作。
4. 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学生、儿童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预防控制工作。
5. 公共场所、工矿企业、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等:负责本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疫情。
四、传染病登记报告内容1. 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等。
2. 传染病诊断信息:疾病名称、诊断时间、诊断依据等。
3. 传染病接触者信息:接触者姓名、关系、接触时间、接触地点等。
4. 疫情相关信息:疫情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数、疫情发展趋势等。
五、传染病登记报告流程1. 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时,医疗机构应立即进行诊断和治疗,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2. 医疗机构将传染病报告卡及时上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上传至全国传染病信息管理系统。
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疫情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4.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上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通报相关单位。
5.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对传染病疫情进行分析和预测,提出预防控制建议。
六、传染病登记报告时限1.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患者或疑似患者,应立即报告。
2. 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和规定报告的丙类传染病患者,应在24小时内报告。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文(4篇)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控制和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工作。
第三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范围内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第二章传染病登记第四条医疗机构、监狱、学校、托幼机构等单位及时将确诊或疑似传染病病例信息报送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病患进行登记,并及时报送本机构的登记信息至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例信息数据库,保存各类传染病病例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传染病防控专业人员,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本机构的传染病登记信息,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相关数据支持。
第三章传染病报告第九条医疗机构、监狱、学校、托幼机构等单位应当及时将发现的传染病病例报告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提供详细的病例信息。
第十条个人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将发现的传染病病例报告给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提供详细的病例信息。
第十一条家庭、社区或其他单位应当及时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的传染病病例,提供详细的病例信息。
第十二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各单位报告传染病病例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第四章信息共享与交流第十三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共享平台,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享传染病登记和报告信息。
第十四条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向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省内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定期组织传染病防控经验交流会议。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对在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医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本(3篇)

医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本为了及时掌握本院的传染病情况,保护医院员工和患者的健康与安全,制定了医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科室和员工,并由医务部负责执行和监督实施。
1. 目的和原则本制度目的在于建立一个完善的传染病报告登记系统,实现以下原则:1.1 及时:医务人员和患者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和登记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例。
1.2 准确: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1.3 保密: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隐私和机密信息。
2. 报告范围和内容2.1 报告范围:包括所有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例,不论是否为职业相关性传染病。
2.2 报告内容:报告应包括患者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病情报道(症状、体温、病程等)、实验室检查结果、传染源和暴露史等资料。
3. 报告渠道和方式3.1 渠道:3.1.1 门诊:门诊医生应当即时报告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病例。
3.1.2 住院病区:住院护士长应当及时报告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病例。
3.2 方式: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在线系统等方式报告。
3.3 责任人员:各科室负责人应监督和组织本科室医务人员履行报告责任,确保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报告处理和反馈4.1 报告处理:4.1.1 报告登记:医务部应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系统,负责登记和管理传染病报告信息。
4.1.2 核实和调查:医务部应及时核实和调查传染病病例,确保相关防控措施的实施。
4.2 反馈:4.2.1 传染病报告通告:医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发布传染病报告通告,向院内员工提供传染病情况和防控措施的信息。
4.2.2 个案通知:针对确诊传染病病例,医务部应及时通知相关医务人员和患者,并指导他们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5. 法律责任和奖罚措施5.1 各科室负责人:对未履行报告责任的科室负责人将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5.2 相关医务人员和患者:提供虚假报告或隐瞒传染病情况的医务人员和患者将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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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为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如下:一、我园由专人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
二、传染病报告员有权对全园进行传染病预防、治疗实施监督,定期检查,有权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
三、传染病报告员应有传染病登记本,做好登记项目齐全、材料完整。
四、幼儿园要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要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并及时上报。
五、传染病报告员必须按照法定时间进行传染病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或谎报疫情。
六、传染病报告要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出入登记制度一、出入校门登记的时段:正常学校工作日或学习日,即早晨师生到校时间至下午师生放学或退班时间止。
以当时学校的作息时间表为准,中午午休时间除外。
二、出入校门登记的流程:(一)教职工除受学校领导临时委派因公外出以外,因私临时外出都必须到校长室请假登记,并告知当日值日领导,归校后主动销假。
(二)在校学生因病、因事必须请假者,要据实写出《请假条》交给班主任老师(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口头请假),待班主任核实批准后,填写《学生请假离校凭证》及《存根》,然后找总务主任,交上《学生请假离校凭证》,再由总务主任登记后开门放行。
学生如遇班主任不在,可找其副班主任请假。
(三)外来人员要进入校园,与之相关人员必须要征得学校相关领导的同意和批准,方可通知门卫开门放入,并据实填写《外来人员入校登记》。
三、对相关责任人的要求:1、校长在登记教师临时请假外出时,要在当天的《教师签到簿》“备注”一栏内,注明请假事由及离校、归校时间。
将其作为教师考勤的一部分,计入出勤统计中。
2、班主任老师是班级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对学生的外出请假登记制度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其纳入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中,并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要严格规范班级学生外出请假制度,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门卫是学校校门定时封闭式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忠于职守,按时开锁校门。
要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经过学校相关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开锁校门。
对学生的外出与外来人员的进入,必须严格执行登记手续,切不可随意简化程序,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对于因私外出或因私接见外来人员的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事。
不经请假、批准不得随意外出或接待、会见、带入外来人员,同时要自行负责及时开锁校门。
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校园封闭不及时而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负,学校还将根据责任予以处罚。
晨午检制度幼儿园是群体集聚的场所,一些群体性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个体传染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切实执行好晨午检制度,对于确保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
因此,特制订本制度如下:一、晨、午检采用值班教师在园大门口接待检查的方式,保证检查到每一位幼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晨、午间入园时,负责晨午检人员应向家长询问幼儿健康状况,并按程序对幼儿进行检查及对在园幼儿进行健康观察。
三、对幼儿晨、午检的程序为:(1)一看:一般情况(精神状态、面色是否正常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手、足、口腔部位皮肤有无疱疹等);(2)二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3)三测:有无发热(可疑者测量体温)(4)四访:询问周围邻居幼儿有无患病情况及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迅速处理。
(5)五记:根据晨检情况做好当天记录,对缺课幼儿要追查到每个人;并注明缺课原因。
四、各班教师在各项活动中注意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园长并送往当地医院。
五、对在园幼儿的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由检查者负责记录,登记在《晨午检记录》上。
备课制度一、各班教师每学期在保教主任和后勤主任的组织下制定教学计划,再根据学期计划制定月、周、日、半日活动计划等。
并把每周计划与每周五放学前交入幼儿园办公室。
二、教师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备课时不能大声喧哗,或闲聊一些私人的问题,以免影响他人,更不能查阅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
三、教师以个人备课为主,因人施教,注意个体差异,根据幼儿的不同发展水平,设计不同的教学形式,用不同的方式教育幼儿。
四、教学设计要以目标为指导,重难点突出,动静结合,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应根据具体的情况更新、调整活动内容,以便更加的促进幼儿的发展。
五、教师的教案要每周批阅一次,园长不定时抽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教案展览活动。
六、作好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明确做到五备:备教材、备教法、备幼儿、备教案、备教具,学具。
七、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及评议,课后与老师及时交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学期末及时上缴个人的听课记录,由主任签字交档案员存档。
八、园内每学期组织(1—2)次教师公开课,个别老师的观摩课,课后进行及时的评议、总结,使教师的教学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班级安全制度一、遵守儿童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让幼儿学会保护自己。
二、老师提开水壶或开水桶均加盖,要注意周围的孩子,暖水瓶要放到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三、儿童不得接近有火、有电、有煤气、有热水的地方。
四、教育儿童不玩小刀玻璃片等危险物品,晨、午检时,注意发现儿童衣袋里有无不安全物品。
五、儿童在大型玩具上活动前,老师要先做场地安全检查,对幼儿做必要的提醒。
儿童活动中,老师要注意照顾、保护。
六、外出活动时,要有足够人员照顾幼儿,要清点人数。
孩子均要在老师的视线内。
横过马路时,排四路纵队,老师要严密注意来往车辆,以保证孩子的绝对安全。
外出时,要带上必备用品,如:纸巾、药油、止血贴等。
七、教育儿童不要攀爬在窗台及楼道杆上游戏或向下张望,以免发生摔伤事故。
八、老师对儿童不要拖、拉、拽,防止发生关节脱臼。
九、教育儿童不要把纸团、扣子等塞在鼻、耳里;也不要把扣子、别针等危险物品放在嘴里。
十、儿童哭泣时不要吃东西。
十一、谨防儿童走失或被拐带。
外出活动时,随时清点人数,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儿童人数。
十二、家长必须持“接送卡”接送幼儿,值班老师绝对不允许将幼儿交给陌生人或不经值班园长同意交给无“接送卡”的人,违者追究责任。
十三、经常检查幼儿活动室内外场地及各种大型玩具的安全情况,管理人员每周小检一次,每月大检一次,发现损坏及时修理,未修好之前停止使用。
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安全管理制度,成立幼儿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实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岗位职责中。
二、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预防异物入耳、鼻及气管以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保健员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不准吃错药。
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不得存放、使用过期的药品,消毒药品专人管理。
四、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各班根据实际通过游戏、儿歌、故事、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进行防拐骗、绑架等自我防护意识的培养,开辟专栏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有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五、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业务学习。
每学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培训及演练(如:消防演练等)。
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对场地进行全面考察,考虑周详。
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七、幼儿来园、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
外来人员来访的一律要求实行登记。
坚持规范使用“代接条”,凡幼儿呼不出称谓者及未成年人不得带幼儿离园。
八、下班后,各班教师要负责关好门窗,整理好教室内的物品。
及时关灯,电视、风扇、饮水机等电器插头应拔下。
门卫或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严防各类事件的发生。
九、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实行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制度,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幼儿园内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应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报当地的有关部门,不得漏报。
教研工作制度一、园长应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教研组长应站在全园、全组的角度,认真制定、实施教研计划、并做好记录总结工作。
二、要加强自身修养、事事先思与人、先说与人、先行与人、团结全组人员、促进班组文明建设。
三、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理论和经验、承担指导教研组成员的业务指导工作。
定期查看教学计划、跟看半日活动及组织教师交流观摩、研讨评估等。
四、园长应开展全园的园本教研工作、同时带领教研组成员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五、根据园务计划、组织大型主题活动(如家长会、主题班会、主题活动等)发动组内教师共同研究、献技献策。
六、负责教师每日日常保教工作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均衡性的设置,并做好本组资料积累、整理工作。
教师岗位责任制度一、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学生,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才兼备、素质全面、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教师要努力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使自己成为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教学艺术、作风扎实、品德高尚的合格教师。
在工作中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体罚学生。
三、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遵循整体性原则、教育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启发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巩固性原则、直观性原则。
四、教师的教学工作分为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课内外辅导、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等环节。
五、教师要积极参加在职进修。
学历不合格的教师要通过参加函授、电大、高等教育、自学教育以及到高等院校培训等途径,力争达标。
学历合格的教师要不断更新知识。
同时通过开展以老带新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六、教师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因病因事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不论时间长短,都必须办理书面申请到教导处登记,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审批程序及权限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积极参加各种教研活动,钻研教育理论,总结交流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学论文,并且在每学期结束前写出一篇教学工作总结上交学校。
写教学反思,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八、在职教师不得擅自谋求第二职业,未经允许,不得到外校(单位)兼课,不得在校集中学生有偿补课。
或强求学生到教师家补课,不许向家长、学生推销产品,非审定目录教辅材料。
未经教导处允许,不得擅自换课或弃课。
交接班、带班、值班制度为保证保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班教师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记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