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课成绩评定办法
军训成绩评定标准表

军训成绩评定标准表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军训成绩评定标准,以便对参与军训的学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激励学员积极参与军训活动,提高整体军事素质。
2. 评定标准军训成绩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2.1 出勤率学员的出勤率将被考虑在军训成绩评定中。
出勤率将根据学员在军训期间的参与情况计算,旷课和迟到将影响出勤率得分。
2.2 行为表现学员在军训期间的行为表现将是评定成绩的重要因素之一。
学员的表现将被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来评估:- 纪律性:学员是否严格遵守军训纪律和规定。
- 合作精神:学员是否积极参与团队活动,与队友合作配合。
- 自律能力:学员是否能够按时完成任务,保持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
2.3 军事训练成绩学员在军事训练方面的表现将直接影响军训成绩。
军事训练成绩将根据学员在各项军事课目中的表现来评定,包括但不限于体能测试、射击训练等。
2.4 综合评定根据学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表现,综合评定将在军训成绩评定中起到决定性作用。
综合评定将综合考虑学员的出勤率、行为表现和军事训练成绩,为学员给出最终的军训成绩。
3. 成绩计算方法为确保军训成绩的客观公正,我们将采用以下的成绩计算方法:- 每个评定指标将被赋予相应的权重。
- 学员在每个指标上的得分将与权重相乘,得到加权得分。
- 所有指标的加权得分将被相加,得到学员的总成绩。
4. 结束语本文档所制定的军训成绩评定标准将作为军训活动的参考依据,旨在激励学员全面提高自身的军事素质。
我们期待借助这一评定标准,能够更好地评估学员的军训成绩,进而提升整体军事训练质量。
*以上评定标准和成绩计算方法仅为参考,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
学生军训考核制度

学生军训考核制度
一、成绩考核
参训学生必须善始善终参加军训,军训成绩分为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成绩,军事技能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90-100、良好80-89、中等70-79、合格60-69、不合格59分以下);军事理论成绩采用100分制(60分以上为及格)。
考核成绩载入成绩记分册,并归入学籍档案。
二、考核内容
(一)军事技能训练部分
1、队列单个动作:立正、跨立、稍息;停止间和行进间转法;行进与立定;步伐变换,坐下、蹲下、起立。
2、日常管理教育:军容风纪;行政管理教育;内务卫生;日常生活秩序;日常表现等。
(二)军事理论:按《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中的军事理论教学内容。
三、考核的实施
设立军训团考核组,由军训教官和带队老师组成,按照队列条令、内务条令和有关制度规定及军事理论进行考核。
1、军事技能训练考核,由连队组织考核,考核评判组由连长、排长、指导员组成,军训结束前即考核,考核成绩一般不当场公布。
2、军事理论考核。
军事理论课采取网络视频方式授课,学完规定的课程内容,即在线考试。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学生每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含实践性教学环节),均需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并取得学期成绩,学期期评成绩登入记分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学生成绩考核依据课程性质、特点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
考试和考查的科目按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规定执行,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应由院系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考试方式要服从课程教学目标的需要,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而定。
可采用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或多种方式兼用,笔试又可采用闭卷、开卷、开闭卷结合的方式。
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以闭卷笔试为主要形式,采取闭卷笔试外其它考核方式的,应由主讲教师提出,教研室研究确定,院系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考查课成绩主要根据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实习、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以及平时测验等进行综合评定。
必要时也可兼用笔试、口试或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期末考查。
考查的要求和方法要和考试有所区别,平时测验要少而精,一般随堂进行。
课程结束时需要兼用笔试等考核方式进行的,其成绩所占比例不应超过50%。
每学期的课程结束性考试,一般安排在期末进行。
考试课程的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查课程的期末考核由各院系自行安排,一般在考试周的前一周内进行。
由于分段教学,在学期进行中结束的课程,需安排考核的,应在制定上报教学执行计划时,同时提出考核申请,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安排。
一学期内结束的课程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跨学期的课程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学年论文(专题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实践环节均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
课程考试前,各任课教师需严格审查学生的考核资格,若学生在一学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参与该课程的正常考试。
1.无故旷课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2.缺交作业(含实验报告)达到应交量的三分之一者;3.抄袭他人作业或者实习报告等,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任课教师对无考核资格的学生应在考核前两周填写《黄淮学院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学生登记审批表》(见附件5)在经所在院系和教务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考核前一周通知学生本人。
中山大学学生军事课成绩评定办法

武装〔2012〕8号军事课(军训)是高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接受国防教育、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方式,是实践育人的主要形式之一,其育人功能和实践意义日益得到体现。
中山大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将其列为本科公共必修课程,占3个学分,并按规定完成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的时数及内容。
为推动军事课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改进课程教学与管理,全面、准确、客观地考核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客观、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课程成绩,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军事课由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两部分组成,课程总成绩为100分,其中技能训练成绩占40%,军事理论成绩占60%。
计算公式:总成绩=技能训练成绩×40%+军事理论成绩×60%第二条对学生成绩进行考核和评定的部门是武装部(军事教研室)、各院系和其他教学单位。
由武装部(军事教研室)进行成绩汇总并报学校教务处。
第三条技能训练成绩评定办法:(一)技能训练成绩由各院系根据学生参训的整体表现情况评定,整体表现情况包括出勤率、训练表现以及奖惩情况,各院系统计汇总后报武装部(军事教研室)。
(二)军事技能训练期间,副排长负责做好本排学生的考勤记录。
关于请假,短期(半天以内)病假由教官直接批假,并让副排长做好记录;长期(1天及以上)病假和事假,则需按照军训请假流程规定执行。
学生提交的请假申请和证明材料先提交各学院审批再报武装部审批备案,同时各院系应做好记录,以便最终进行成绩评定。
训练结束后,各副排长协助做好技能训练成绩的评定。
(三)技能训练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其中基础分值(即每个学生的初始分)85分,再根据学生出勤率、训练表现和奖惩情况加、减分后得出实际分数。
(四)加分条件和标准1.考勤全勤者加5分。
2.军训过程中参加各类比赛(军歌大赛、定向越野赛、军人形象大赛、军事百科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获得团体赛一、二、三等奖及其他奖项者,分别加4、3、2、2分/次;获得小团队及个人赛一、二、三等奖及其他奖项者,分别加5、4、3、3分/次;积极参与但未获奖者,每次加1分。
军事训练成绩评定表

军事训练成绩评定表
填写要求
个人信息
- 姓名:填写士兵的姓名。
- 日期:填写评定成绩的日期。
军事训练项目
在下面的表格中,将记录各个军事训练项目的成绩。
评分标准
每个军事训练项目都有相应的评分标准。
请根据每个项目的表
现和要求,给出评分。
- 体能训练: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给出评分,如长跑时间、引体
向上次数等。
- 射击训练:根据射击命中率和成绩给出评分,如靶心次数和
命中的环数等。
- 战术训练:根据完成战术任务的效果和成绩给出评分,如完
成时间、指示的准确性等。
- 装备使用训练:根据对各种装备的正确使用和操作给出评分,如武器组装拆卸、通信设备操作等。
- 纪律训练:根据士兵在训练期间的纪律表现给出评分,如遵
守指令、规范着装等。
- 协同作战训练:根据协同作战的配合和团队协作能力给出评分,如组织行动、沟通协调等。
总成绩和评价
根据各个军事训练项目的评分,计算出总成绩,并给出相应的
评价。
- 总成绩:将各个项目的得分相加得到总成绩。
- 评价:根据总成绩的高低,给出相应的评价,如优秀、良好、及格等。
结论
军事训练成绩评定表是对士兵军事训练表现进行评估的重要工具。
通过填写和分析此表格,可以帮助军事训练管理者和士兵了解
训练的效果和个人进步情况,为后续的训练提供参考和改进方向。
为了保持高效和公正,请确保填写的成绩真实可靠,并按照评分标
准进行评定。
军事理论考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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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军事理论课的考核方式
(二)实训作业占50% 根据实训安排,对学生在线递交的作业给 予评审,并在后台逐一对学生给予评分,每 次作业设定一定权重,几次作业权重总计为 100%。 (按照作业的内容完整、资料翔实可靠,观点 正确等标准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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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军事理论课的考核方式
奖励分: 在线学习时间较长。该分数由老师视情况评定。 最高分不超过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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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军事理论课的考核方式
(一)平时考核占 50% 主要从出勤率、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在 线测试情况考察: 1、在线时间即出勤率完整(30%)(考察规 定的每章节在线时间:不低于40分钟,其中 浏览各章节的PPT时间,不少于10分钟)。 2、学习态度、学习纪律:作业由自己独立完 成,无抄袭现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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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
网络学习对学生学习的自主性、自觉性 要求较高。希望同学们能按照课程要求完成 各项学习任务。 在整个学习过程中老师会尽力帮助同学 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完成军事理论课程的学 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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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老师对每一位学生在线学习情况的评定依据
任课老师在后台,通过数据统计功能, 能够看到每位同学的学习状况,系统是自动 记录每个学生在每个章节或视频的停留时间 的。视频不要求同学们每一个都看,但PPT 课件需要大家都要看,每个章节浏览一遍大 概要10分钟左右。也就是说,对10章课件内 容的浏览时间不得低于100分钟。如果课件浏 览时间不够,那这部分成绩也是不可能及格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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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络学习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2、作业完成的不及时。如果不能按时提交作 业,其后果就是系统在规定时间关闭,作业 交不上去,缺少一次作业就可能导致最终的 成绩不及格。
北京xx大学新生军事技能训练成绩考核细则

北京XX大学
新生军事技能训练成绩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军事技能训练考核内容包括军事训练、作风纪律和内务卫生三项,各项考核评分标准具体是:
1.队列训练考核评分标准
2.作风纪律考核评分标准
内务卫生考核评分标准
二、考核方法
各连连长、指导员负责组织,排长参加,并吸收部分学生骨干组成考
核小组,指定一名考核记分员,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评判打分。
三、加分项R
为鼓励在军训期间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设立加分项目,加分项目累计不超过5分,具体项目及记分标准为:
1.班长(学生干部)每人加1分;副排长(学生干部)每人加2分;
2.在团、营、连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中荣获前三名(或三等奖)以上的集体或个人每人加2分;
3.凡参加阅兵式表演项目的集体每人加1分;
4.军训期间的好人好事(特殊表现者)视情况每人加2-5分。
四、考核要求
1.严格执行考试规则和纪律,防止弄假作弊;
2.严格执行成绩评定标准,严格进行成绩登记,不得虚报。
五、考核成绩
优秀:思想作风端正,组织纪律严格,训练刻苦,有较强的团队意识,综合表现突出(优秀学员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训人数5%)。
良好:思想作风端正,组织纪律严格,训练刻苦,综合表现较好。
中等:思想作风端正,组织纪律较为严格,训练刻苦,综合表现
一般。
及格:思想端正,训练刻苦,能够完成各项训练任务。
不及格:训练较差,未能按时完成训练要求。
六、其他
军事技能训练期间考核成绩不及格者,需来年重修;毕业前军事技能训练课程仍不及格者,不予发放毕业证。
军事理论课素质考评

军事理论课素质考评1.考评目的素质考评项目的设立旨在鼓励团队协作精神,激发学生创新能力。
军事理论教研室根据学生素质成果评定分数,比例为军事理论课最终成绩的30%。
2.素质成果素质成果包括:(1)课题研究(2)素质作品以上(1)、(2)两项,学生任选其一,完成考评。
3.分组完成学生采取自由分组的形式,以小组为单位协作完成素质考评。
小组的规模一般为3人以上,5人以下,每组设组长一名,自行确定小组名称。
4素质评分学生素质成果提交后,军事理论教研室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评分。
评分满分为30分,24分以上为优秀素质成果,优秀比例不超过30%。
6.表彰奖励为激励学生创作积极性,各学院对于创意优秀、制作精美、特色鲜明的素质成果,可在素质评优的基础上,将该成果提交至军事理论教研室,参加评选奖励。
评奖环节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对成果突出的学生颁发证书,给予奖励。
评奖结束后,军事理论教研室将参评作品发还各学院。
课题研究7.成果形式各小组选定课题后,应认真组织理论研究,并按时间节点提交研究成果,成果形式为(1)论文(2)调查报告任选其一,研究成果应不少于3000字,包括中英文摘要、引注及参考文献,并按照规范的论文格式提交。
素质作品8.素质作品学生采取个人独创或团队协作的方式,选定并完成某一军事、国防题材的素质创新项目,并提交原创性的素质作品。
学生可以发挥想象,结合本专业特点及个人兴趣爱好确定素质作品的主题。
素质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品:(1)实践类作品:军事模型、设计图纸、地图、宣传画及其他美术作品等;(2)电子类作品: flash动画、专题电子课件、数码DV 作品、未来武器构想图、武器技术革新方案等;学生作品可以是上述类型的作品,也可以是上述类型的结合。
9. 作品制作10. 作品提交实践类作品应提交作品实物,电子类作品提交电子文件,文字方案类作品提交电子版文件及打印稿各一份。
素质作品以鼓励原创为根本原则,文字方案类作品引用他人观点的,应标明出处,杜绝一切形式的剽窃及单一模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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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市学院学生军事课成绩评定办法(试行)
(2013年版,社科部思政系)
军事课(军训)是高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接受国防教育、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方式,是实践育人的主要形式之一,其育人功能和实践意义日益得到体现。
郑州城市学院按照《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将其列为本科公共必修课程,占2个学分,并按规定完成技能训练和理论教学的时数及内容。
为推动军事课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改进课程教学与管理,全面、准确、客观地考核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客观、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课程成绩,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军事课由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两部分组成,课程总成绩为100分,其中技能训练成绩占60%,军事理论成绩占40%。
计算公式:总成绩=技能训练成绩*60%+军事理论成绩*40%
第二条对学生成绩进行考核和评定的部门是武装部(军事教研室)、各院系、其他教学单位。
由武装部(军事教研室)进行成绩汇总、报学校教务处。
第三条技能训练成绩评定办法:
(一)技能训练成绩由武装部(军事教研室)根据学生参训的整体表现情况进行评定,整体表现情况包括出勤率、训练表现以及奖惩情况。
(二)技能训练期间,承训教官(排长)做好考勤记录和部分请假事宜,指短期(1天以内)病假,由教官直接批假并做好记录;辅导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部分请假事宜,指长期(1天以上)病假和事假,各院系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批并报武装部备案,再将假条交给教官以便其做好考勤记录。
训练结束时,教官将全部假条和考勤表交回武装部备案。
(三)军事技能训练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其中基础分值(即每个学生的初始分)85分,再根据学生出勤率、训练表现和奖惩情况加、减分后得出实际分数。
实际分数封顶不封底,直至减到0分为止。
(四)加分条件和标准
1.考勤全勤者加5分。
2.军训过程中参加各类比赛(军歌大赛、定向越野赛、军人形象大赛、军事百科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获得团体赛一、二、三等奖及其他奖项者,分别加4、3、2、2分/次;获得小团队及个人赛一、二、三等奖及其他奖项者,分别加5、4、3、3分/次;积极参与但未获奖者,每次加1分。
此项目加分个人累计不超过8分。
3.担任军训副排长、班长、通讯员且工作认真负责者加3分。
4.撰写军训文稿且被《军训风采》刊登者,每篇文章加3分;课程学习期间,在校内外报刊杂志上发表国防教育领域论文者,每篇文章加5分。
此项目加分个人累计不超过6分。
5.获得“军训之星”、“优秀射手”等称号者加3分。
6. 军容风纪抽查达到军人标准者加2分。
(五)减分条件和标准
1.无故旷训者,技能训练成绩作0分处理。
2. 无故迟到早退5次及以下者,每次扣5分;无故迟到、早退超过5次者,技能训练成绩以60分记。
3.请私假1次且请假时间1天以上2天及以内者,扣3分;请私假2次或3次且请假时间累计不超过2天者,扣5分;请私假超过三次或者请私假时间累计超过2天少于5天者,扣10分;请私假时间累计超过5天者,扣15分。
4.请假理由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技能训练成绩作0分处理。
5.有下列情节之一者每次扣10分:
(1)军训期间故意不服从教官或辅导员管理且恶意顶撞者;
(2)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者;
(3)出言不逊,辱骂殴打同学或他人者;
(4)严重违反相关纪律或规定且情节严重者。
(5)故意损坏军训公共设施或物资者;
6.有下列情节之一者每次扣5分: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着装或仪容者;
(2)内务检查不合格者;
(3)无故不参加早操、晚训、集体活动者;
(4)违反相关纪律或规定且情节较轻者。
第四条军事理论成绩评定办法:
(一)军事理论成绩由武装部(军事教研室)根据学生的到课率、课堂表现和理论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二)授课老师做好军事理论教学的考勤和课堂表现记录,辅导员做好思想教育、协助教学及考察工作。
(三)军事理论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其中平时成绩为30分、考试成绩占70%。
计算公式:军事理论成绩=平时成绩*30%+考试成绩*70%
(四)平时成绩根据学生出勤率和课堂表现情况进行评定,在20分的基础上实行减分制,具体的减分条件和标准如下:
1.无故旷课3次以上者,军事理论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2.无故旷课3次者,扣20分;无故旷课2次者,扣15分;无故旷课1次者,扣10分。
3.请私假10节课以上者,扣20分;请私假6节课以上10节课及以下者,扣15分;请私假3节课以上6节课及以下者,扣10分;请私假3节课及以下者,扣5分。
4.故意扰乱课堂秩序者,扣10分。
5.不按要求完成授课老师布置的作业者,扣5分。
(五)考试作弊一经发现成绩作0分处理。
第五条重大疾病或生理缺陷学生成绩评定办法:
(一)因重大疾病住院不能参加整个军事课课程学习者,需申请缓修,参加翌年的军事理论学习和考试,其技能训练成绩按其所在专业学生技能训练成绩的平均分记,军事理论成绩按上述军事理论成绩评定办法评定。
(二)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获批不参加技能训练者,编入特殊连排,进行一些室内活动或低强度训练,并按规定参加军事理论的学习和考试。
其课程成绩按上述办法进行评定。
(三)技能训练途中因重大疾病住院者,适用于第五条第(一)点。
(四)技能训练途中因疾病不适宜继续参加常规训练者,申请获批后可转入特殊连排,适用于第五条第(二)点。
(五)参加完技能训练,在军事理论学习期间因重大疾病住院者,需申请军事理论缓考,翌年参加军事理论考试,保留其军事技能训练成绩、军事理论学习记录,并按上述办法进行课程成绩评定。
第六条公事假学生成绩评定办法:
(一)公事假的范畴如下:代表学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交流研讨学习、比赛、社会实践活动等;组织或参加以学校名义举办的大型活动、比赛。
(二)因公事假不参加整个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含理论考试)者,其军事课总成绩按其所在专业学生该门课程的平均分记;或由学生申请缓修。
(三)因公事假不参加整个军事技能训练者,其技能训练成绩按其所在专业学生技能训练成绩的平均分记。
(四)因公事假不参加军事理论教学(含理论考试)者,其军事理论成绩按其所在专业学生军事理论成绩的平均分记。
(五)请公事假的假期没有涵盖整个技能训练或者军事理论教学(含理论考试)者,不扣分,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课程成绩评定。
第七条学生个人对成绩如有异议,可向武装部(军事教研室)提出申请进行复查。
成绩复查步骤:学生填写军事课成绩复查申请表→签署院系意见、加盖院系公章→送武装部(军事教研室)→武装部(军事教研室)批复,并将批复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同意则复查成绩,否则申请无效。
第八条军事课成绩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九条本办法由武装部(军事教研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