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馆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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跆拳道馆人员管理制度

跆拳道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跆拳道馆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和教练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跆拳道馆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教练员、管理员、保洁员等。

第三条跆拳道馆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为学员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教练员管理第四条教练员应具备跆拳道专业资质,持有跆拳道教练资格证书。

第五条教练员应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注重学员技能培养和品德教育。

第六条教练员应按时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七条教练员应关心学员,了解学员需求,及时解决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八条教练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体罚、侮辱学员。

第九条教练员应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三章管理员管理第十条管理员负责跆拳道馆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学员报名、课程安排、场地租赁等。

第十一条管理员应熟悉跆拳道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管理员应热情接待学员,解答学员疑问,为学员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三条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场地设施,确保设施完好,为学员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

第十四条管理员应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四章保洁员管理第十五条保洁员负责跆拳道馆的卫生清洁工作。

第十六条保洁员应保持清洁卫生,确保学员和教练员的生活环境整洁。

第十七条保洁员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五章人员培训第十八条跆拳道馆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九条教练员应参加跆拳道相关培训,提高教学技能。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二十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跆拳道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跆拳道馆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跆拳道馆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跆拳道馆人员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为学员提供优质服务,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学习环境。

武馆考勤制度管理

武馆考勤制度管理

武馆考勤制度管理一、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武馆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教练员、学员的工作学习效率,保障武馆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考勤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武馆教练员和学员的出勤、请假、迟到、早退等行为规范,确保武馆教学秩序和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考勤范围本考勤制度适用于武馆的所有教练员和学员。

三、考勤时间1. 教练员:每天早晨8:00-8:30为教练员签到时间,下午5:00-5:30为教练员签退时间。

2. 学员:每周一至周五下午3:00-3:30为学员签到时间,下午7:00-7:30为学员签退时间。

四、考勤方式1. 教练员:采用指纹识别或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确保教练员的出勤数据准确无误。

2. 学员:采用签名或指纹识别考勤系统,确保学员的出勤数据准确无误。

五、考勤规定1. 教练员:(1)迟到:迟到超过10分钟算作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

(2)早退:早退超过10分钟算作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

(3)请假:教练员请假需提前一天向馆长申请,经馆长批准后方可请假。

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的50%,请假两天及以上扣除当日工资的100%。

2. 学员:(1)迟到:迟到超过10分钟算作迟到,迟到一次罚款20元。

(2)早退:早退超过10分钟算作早退,早退一次罚款20元。

(3)请假:学员请假需提前一天向教练员申请,经教练员批准后方可请假。

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学费的50%,请假两天及以上扣除当日学费的100%。

六、考勤结果运用1. 教练员:每月对教练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将考勤结果作为评价教练员工作态度和业绩的重要依据。

对于考勤不合格的教练员,馆长有权对其进行警告、罚款、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2. 学员:每月对学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将考勤结果作为评价学员学习态度和成绩的重要依据。

对于考勤不合格的学员,教练员有权对其进行警告、罚款、降级或劝退等处理。

七、其他规定1. 教练员和学员需按时到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馆的,需提前向馆长或教练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按照实际情况调整到馆时间。

文江跆拳道员工管理制度

文江跆拳道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江跆拳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中心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员工,包括教练、前台接待、后勤保障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团队凝聚力。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中心规章制度。

第五条员工应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能够积极与同事、学员及家长进行有效沟通。

第六条员工应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员工应爱护中心公共财产,合理使用办公设备,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有序。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需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吸烟、饮酒或进行其他影响工作秩序的行为。

第十一条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中心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十二条前台接待人员应热情、礼貌地接待学员及家长,耐心解答咨询,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三条教练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关心学员成长,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后勤保障人员应做好中心环境卫生、设备维护等工作,保障教学秩序。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对表现优秀、工作成绩显著的员工,中心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影响中心正常运营的员工,中心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七条员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向中心管理层提出申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中心管理层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文江跆拳道员工管理制度旨在为员工提供清晰的工作指南,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为文江跆拳道中心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跆拳道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跆拳道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跆拳道培训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跆拳道培训中心的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跆拳道培训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教练员、教务管理员、市场推广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三、职责与权限1. 教练员:(1)负责跆拳道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2)负责学员的训练、考核和评定;(3)负责学员的技术指导、心理辅导和品德教育;(4)负责教学设备、器材的维护和管理;(5)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培训和活动。

2. 教务管理员:(1)负责学员报名、报名信息录入和学员档案管理;(2)负责课程安排、学员考勤和教学进度跟踪;(3)负责教学资料的整理和归档;(4)负责学员家长沟通,解答家长疑问;(5)协助教练员开展教学工作。

3. 市场推广人员:(1)负责跆拳道培训中心的品牌推广、市场调研和竞争分析;(2)负责制定市场推广方案,并组织实施;(3)负责招生宣传、学员招募和活动策划;(4)负责与学员、家长保持良好沟通,维护中心形象;(5)协助教务管理员开展教学工作。

4. 后勤保障人员:(1)负责跆拳道培训中心的场地、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2)负责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3)负责学员、教师的生活保障和服务;(4)负责中心日常行政事务的处理;(5)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各项工作。

四、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2. 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员、家长和同事;3. 认真履行职责,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教学质量;4. 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中心商业机密;5. 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培训和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五、考核与奖惩1. 中心将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2. 对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和调整;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辞退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跆拳道培训中心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跆拳道馆内员工管理制度

跆拳道馆内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跆拳道馆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跆拳道馆全体员工,包括教练、助教、前台接待、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确保跆拳道馆的稳定发展。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四条教练应具备跆拳道专业资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五条教练需参加馆内定期举办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六条教练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第七条教练需关心学员,尊重学员,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员。

第八条教练应定期与学员家长沟通,了解学员情况,共同促进学员成长。

第三章员工行为规范第九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员工应团结协作,互相尊重,共同维护馆内和谐氛围。

第十一条员工应诚实守信,不欺骗、不误导学员及家长。

第十二条员工应廉洁自律,不得收受学员及家长的财物。

第十三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穿着整洁,仪容端庄。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四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五条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六条员工请假期间,应将工作交接给同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薪酬福利第十七条员工薪酬根据岗位、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因素确定。

第十八条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产假等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馆内定期举办员工培训、团队建设等活动,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跆拳道馆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跆拳道道馆员工规章制度

跆拳道道馆员工规章制度

跆拳道道馆员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跆拳道道馆员工的行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跆拳道道馆员工应遵守本制度,加强自身修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遵守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团结同事,为道馆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跆拳道道馆所有员工,包括教练、助教、助理、管理员等。

第四条跆拳道道馆员工应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严守本制度,言行合乎规范,勤勉务实,为人师表。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五条跆拳道道馆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表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六条跆拳道道馆员工应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忠诚敬业,勤勉务实,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第七条跆拳道道馆员工应保守机密,不得私自泄露学员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道馆的商业机密。

第八条跆拳道道馆员工应尊重师长,听从上级的指挥,服从工作安排。

第九条跆拳道道馆员工应注重团队合作,互相支持,共同进步,做到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第十条跆拳道道馆员工应尊重学员,耐心倾听学员的问题,积极协助学员解决问题,为学员提供真诚的帮助。

第十一条跆拳道道馆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严禁打架斗殴,严禁使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第三章奖惩制度第十二条跆拳道道馆员工表现突出者将给予奖励,奖励形式包括表扬、加薪、晋升等。

第十三条跆拳道道馆员工表现不端者将受到惩罚,惩罚形式包括警告、扣发工资、停职直至解雇等。

第十四条跆拳道道馆员工如果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应承担相应责任,由公司依据事实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跆拳道道馆员工如果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公司有权解雇其职务,情节特别恶劣的,还可能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六条跆拳道道馆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七条跆拳道道馆员工应高度重视技术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十八条跆拳道道馆员工应维护道馆的形象,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卫生,爱护公共财物,做到节约用水用电。

跆拳道馆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跆拳道馆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跆拳道馆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总则1.学校所有员工的考勤采取以考勤机记录数据位主,手工考勤记录为辅的办法; 1.1.2学校的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1.1.3如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及工作时间外值班或工作,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调整员工的工作班次,员工应服从调整;工作时间1.2.1内勤人员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为15:00-18:00,其他员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班时间,如有变动应报办公室由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1.2.2考勤周期为自然月:每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指纹考勤1.3.1考勤机放在学校指定地点,考勤记录作为员工工资核算依据,员工应该妥善保护考勤机;1.3.2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1.3.3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若各部门有什么变化,及个人有什么变动如换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到办公室由考勤员留存备查,否则将按旷工处理;1.3.4例会考勤1.学校每位成员应积极准时参加例会;2.学校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迟到一次罚款10元,不参加者且没有请假者扣发当日工资;1.3.5教练员训练考勤1.每周的周三上午9:00-11:00和周四下午的2:30-4:30为学校在职教练员的训练时间,这也是工作的一部分,完全按照正常的考勤制度管理;迟到、早退1.4.1行政人员上班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1.4.2教练员规定上课前半个小时签到,在签到时间迟到的一次罚款10元;在正式上课时间迟到的按1元/分钟计算;旷工1.5.1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视为旷工假满未提前申请续假的员工,视为旷工请事假员工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表的,该部门负责人必须在上午9:00以前代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因紧急情况须在当日请事假的,必须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假满上班的员工必须在当日12:00之前到行政办公室销假,否则视为旷工请病假3含天以上的员工销假时,必须出示二级医院的休息证明或病历本,后补无效,否则视为旷工;请假制度1.6.1事假、病假要提前5个小时向各主管负责人请假,经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存档保存1.6.2缺勤的教练员所应扣除工资的80%补助给替补教练员,其余20%由办公室保存作为员工活动经费,若替补教练当日属于正常上班时间,则只补助10元车补,其余由办公室保存作为员工活动经费;1.6.3婚假只针对员工个人,25岁以下的员工可享受7天的带薪假期,25岁以上的可享受10天的带薪假期;1.6.4病假扣除基本工资/30N,事假要扣除金额为当月工资/30N,处罚1.6.1旷工第一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30%,第二天为当月绩效工资的60%;连续三天或当月累计达三天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按天发放,且三天以上含三天公司有权予以辞退;1.6.2凡因为迟到早退而被处罚的员工若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办公室提出申请,逾期再报者一律不再受理;奖励1.7.1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记录的员工,均不能参与优秀、先进员工的评选活动;公休1.从2010年1月1号起,凡道一跆拳道学校正式员工,每年每个员工有5天的公休即带薪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半年为2天,下半年为3天;2.公休必须连休且不累计;3.公休不得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连休;4.若需公休需在公休所在月的前一个月的25号前提出申请,由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公休;。

跆拳道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跆拳道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跆拳道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跆拳道作为一种综合性的格斗运动,是一门技艺高超的武术,也是一项强调纪律和道德的训练。

为了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规范员工的行为举止,制定一套跆拳道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跆拳道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从拳馆纪律、培训要求、员工激励措施以及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拳馆纪律为了确保拳馆内部秩序的良好,员工必须遵守以下纪律:1. 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每月由拳馆经理进行考勤核实。

2. 员工在场内需着合适的运动装备,保持整洁干净的仪容仪表。

3. 不得私自带入非必要之物品进入拳馆,如食品、饮料等。

4. 员工应保持礼貌待人,不得辱骂、恶语相向或进行恶搞、欺负行为。

5. 严禁吸烟、喝酒或吸食任何毒品,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6. 在公共区域要保持卫生,遵守垃圾分类制度。

二、培训要求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培养团队精神,拳馆将制定以下培训要求:1. 所有新员工必须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

2. 拳馆将组织定期技能培训,以提升员工的跆拳道技术水平。

3. 拳馆鼓励员工主动学习,参加相关培训课程,并提供学习经费支持。

4. 员工需遵守保密协议,不得将拳馆内部信息泄漏给外部人员。

三、员工激励措施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拳馆将采取以下措施:1. 拳馆将设立员工表彰制度,对突出表现的员工进行奖励,如表扬信、荣誉证书等;2. 给予员工晋升机会,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能力提供晋升岗位;3. 拳馆将定期组织员工活动,增强员工之间的沟通与凝聚力;4. 对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四、风险防范跆拳道是一项高风险的运动,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拳馆将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 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如头盔、护胸、护腿等,员工在训练或比赛时必须佩戴。

2.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3. 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确保员工身体状况良好。

4. 拳馆将购买相关的保险,以应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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跆拳道馆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1 总则
1.1.1 学校所有员工的考勤采取以考勤机记录数据位主,手工考勤记录为辅的办法。

1.1.2 学校的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1.1.3如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及工作时间外值班或工作,员工应积极配合。

公司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调整员工的工作班次,员工应服从调整。

1.2 工作时间
1.2.1 内勤人员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为15:00-18:00),其他员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班时间,如有变动应报办公室由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1.2.2 考勤周期为自然月:每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

1.3 指纹考勤
1.3.1 考勤机放在学校指定地点,考勤记录作为员工工资核算依据,员工应该妥善保护考勤机。

1.3.2 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

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1.3.3 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若各部门有什么变化,及个人有什么变动(如换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到办公室由考勤员留存备查,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1.3.4 例会考勤
1. 学校每位成员应积极准时参加例会。

2. 学校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迟到一次罚款10元,不参加者且没有请假者扣发当日工资。

1.3.5 教练员训练考勤
1. 每周的周三上午9:00-11:00和周四下午的2:30-4:30为学校在职教练员的训练时间,这也是工作的一部分,完全按照正常的考勤制度管理。

1.4 迟到、早退
1.4.1 行政人员上班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
1.4.2 教练员规定上课前半个小时签到,在签到时间迟到的一次罚款10元;在正式上课时间迟到的按1元/分钟计算。

1.5 旷工
1.5.1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视为旷工
1.5.2 假满未提前申请续假的员工,视为旷工
1.5.3 请事假员工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表》的,该部门负责人必
须在上午9:00以前代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1.5.4 因紧急情况须在当日请事假的,必须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

否则视为旷工
1.5.5 假满上班的员工必须在当日12:00之前到行政办公室销假,否则视为旷工
1.5.6 请病假3(含)天以上的员工销假时,必须出示二级医院的休息证明或病历本,后补无效,否则视为旷工。

1.6 请假制度
1.6.1 事假、病假要提前5个小时向各主管负责人请假,经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存档保存
1.6.2 缺勤的教练员所应扣除工资的80%补助给替补教练员,其余20%由办公室保存作为员工活动经费,若替补教练当日属于正常上班时间,则只补助10元车补,其余由办公室保存作为员工活动经费。

1.6.3 婚假只针对员工个人,25岁以下的员工可享受7天的带薪假期,25岁以上的可享受10天的带薪假期。

1.6.4 病假扣除(基本工资/30)*N,事假要扣除金额为(当月工资/30)*N,
1.6 处罚
1.6.1 旷工第一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30%,第二天为当月绩效工资的60%;连续三天或当月累计达三天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按天发放,且三天以上(含三天)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1.6.2 凡因为迟到早退而被处罚的员工若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办公室提出申请,逾期再报者一律不再受理。

1.7 奖励
1.7.1 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记录的员工,均不能参与优秀、先进员工的评选活动。

1.8 公休
1. 从2010年1月1号起,凡道一跆拳道学校正式员工,每年每个员工有5天的公休即带薪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半年为2天,下半年为3天。

2. 公休必须连休且不累计。

3. 公休不得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连休。

4. 若需公休需在公休所在月的前一个月的25号前提出申请,由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公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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