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制度不适用于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

表见代理制度不适用于村委会或村民小组

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

篇一: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 A.非表见代理的,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B.一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

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二:试论表见代理

试论表见代理

摘要

维护交易安全和鼓励交易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法律理论和实践中无可回避的课题。在现实生活中交易表现出来的现象并非均为实像。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及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表见代理制度即应运而生。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的原因,对该项制度以国家立法的形式予以确立时间并不很长,理论界虽也多有论述,但仍有很多法律主体对该项制度不甚理解。本文试对表见代理予以论述与探讨。以期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律关系主体有所裨益,对该制度的接受由“实然”继而变为“应然”,

促进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主题词:表见代理交易安全信赖保护可归责性

目录

引言????????????????????????????????1 表见代理制度的概述?????????????????????????1

1、表见代理的概念 ?????????????????????????1

2、表见代理制度在我国立法中的提出?????????????????1

3、表见代理制度的功能??????????????????????

4、表见代理制度的法律价值????????????????????

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

三、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承担及笔者对于该法律后果的理解和认识 ???

(一)代理的法律后果承担????????????????????

1、相对人的后果承担???????????????????????

2、被代理人的后果承担??????????????????????

3、代理人的后果承担???????????????????????

(二)对于该法律后果的理解和认识?????????????????

1、相对人信赖利益应予保护?????????????????????

2、本人在表见代理中确实存在可归责性????????????????

3、代理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理应承担赔偿责

任?????????????结束语??????????????????????????????参考文献?????????????????????????????致谢???????????????????????????????

引言

在古代法律制度中,法律行为实行严格的形式主义,并且必须由当事人亲自为之,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市场的日益扩大,及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事必躬亲已不可能,于是代理制度应运而生。同样,随着代理制度的不断发展,表见代理制度也必然的在不断发展的法律制度中被创设。

一、表见代理制度的概述

1、表见代理的概念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因此而与行为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发生有权代理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

“一般认为,表见代理制度起源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依据《德国民法典》第170条至173条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代理人尽管未获得合法授权,代理行为仍然有效。然而第三人在为法律行为时已知或可得知代理权已经撤销的,则不能认定代理行为有效。《日本民法典》采纳了德国民法的规定,在第109条中明确提到了表见代理的概念,规定‘对于第三者表示给他人代理权的意思者在其代理权范围内,关于他人和第三者之间进行的行为负责。’第110条规

定‘代理人在进行权限外行为场合,第三者有正当理由相信其权限时,准用前条之规定。’”【1】

2、表见代理制度在我国立法中的提出

为了协调代理关系中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对交易中实像和虚像的冲突,表见代理制度应运而生。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没有代理权,但是表面上、客观上存在让无过失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因而该代理行为有效,法律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即相对人基于代理直接要求被代理人承担代理法律行为的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这种制度无疑突破了被代理人原有利益的静的安全的保护,有力的保护了相对人信赖的动的安全(即交易安全)。此一制度的确立,可以大大提高法律主体信赖交易的积极性,进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及市场的繁荣和发展起到重大的社会效果。

表见代理制度在我国立法中到底是何时提出,学界有过相应的争论,大部分

理论者认为,我国立法中对表见代理制度第一次作出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9条。该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此为《合同法》中对表见代理制度的立法规定固然不错,但以此作为是我国立法中对表见代理制度

的第一次提出并规定的观点本人不能赞成和苟同。

事实上,我国早在1986年《民法通则》中对表见代理制度就有了相应的规定,只是在当时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社会对表见代理的法律需要远没有现如今这么多见和普遍,也正因为如此,不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界对其的关注度并不高,研究不多而已。

《民法通则》第66条第一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此款中规定了行为人在无权代理的情形下的三个方面的后果,分别为:①虽无权代理,但事后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此时,代理行为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②行为人为无权代理,事后也没有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此时代理后果并不由被代理人承担,而是由行为人,即无权代理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③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即代理有效。由本人承担有效代理的效果。

笔者认为,以上第③种情形应属表见代理制度在法律中的规定,其完全符合表见代理全部的构成要件,且该规定与《日本民法典》第109条基本一致。关于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下文将专门论述。

1987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一条的规定,也应为关于表见代理制度在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该解释第一条第(一)、第(二)项分别规定:“合同签订人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者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代理权。委托单位对合同签订人签订的合同,应当承担责任。”“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代理权。介绍信中对代理事项、授权范围表达不明的,委托单位对该项合同应当承担责任,合同签订人应付连带责任。”

3、表见代理制度的功能

法律是随着社会关系的复杂化而逐渐丰富和完善的。表见代理制度也是在代理制度不断丰富和完善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形成的,其为个人利益与社会共同利益衡平的一个结果,是动的安全与静的安全在法律制度上的很好的协调。

现代社会,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需要商品的快速频繁流动,以推动社会进步。由于相对人基于主观信赖而与代理人为法律行为时,如果一味的将无权代理行为的后果归于无效,善意相对人的期待利益得不到保护,会让法律关系主体由于对法律后果的无法预见而影响其对交易的行为积极性,甚至使生活其中的人在生活交往中因自己的无从把握而人人自危,更无随意自由交易可言。如此以往必然

会阻碍到社会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

表见代理制度作为重要的民商事法律制度之一,其产生于社会关系的发展,同时其作为一项行为规则,为人们对代理制度的信任无疑起到重要作用,让人们自己有所信赖,并基于此信赖而有所把握。表见代理制度对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笔者认为其对社会发展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

(1)维护交易安全的功能

早期代理制度从单纯保护被代理人静的安全角度出发,被代理人只对有权代理行为负担法律后果,第三人即使无过错也可能承担无权代理的后果,于保护交易安全甚为不利。【2】

交易安全亦称为“动的安全”是与静的安全相对立的法的安全的一种。然而,代理制度以私法自治的扩张和补充为目的,其使行使行为者与行为后果的承担者相分离,构成对交易安全的极大威胁,这一点在无权代理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因此法律上通过设立表见代理制度,使本人承担因表见代理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使善意相对人的期待利益得以成功的实现,有效的维护了交易安全。

(2)鼓励交易和倡导效率

如果没有表见代理制度,如上文所述,在交易中,相对人需要对代理人的代理权仔细审核,查得细之又细,以确保

代理人确为绝对的有权代理。至此,相对人对每次交易才有安全感,才能放心的与相对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如此的话,必然会使所有的交易进展缓慢甚至由于相对人无法预见的情形而不敢贸然交易,以此而使交易无法进行。而且,一律否认无权代理对本人的效力,不一定完全符合本人的意志,也会造成社会资源不必要的浪费,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所应倡导的效率(益)原则。以此,建立表见代理制度可以使相对人只要尽到善意无过失的法律义务,就可放心大胆的与代理人进行法律行为,显然能够起到鼓励交易和倡导效率的功效。

(3)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生活中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已不完全为实像,实像和虚像都存在于我们的实际生活。所谓虚像,是指“社会现象中常有看起来如此,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之情形”,是相对于实像而言的,所谓实像,是指交易诸事项的本来面貌。【3】假如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即本人及代理人给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且相对人亦属善意无过失,那么法律就应当保护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此为法律公平价值的应有体现,否则对相对人相当的不公平。据此,表见代理制度的设立,就解决了此问题,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4)维护和确保代理制度的存在和发展

代理制度出现在近代资本主义社会,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易活动相对简单,范围有限,当事人凭借个人能力足以应付与己有关的各种事务,因而也无必要建立代理制度。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商业交易频繁,规模不断扩大,各种企业组织形式的出现使社会关系更加错综复杂,社会分工愈加细密,事必躬亲地处理各种事务已不可能,加之资本主义私法自治理念的形成与确立,通过他人代为办理各项事务,可以克服民事主体年龄、精神状态、健康、知识、时间等条件所带来的限制,而且也可以全面适应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需要。代理法律制度随之而在资本主义国家产生。

代理制度的产生和存在无疑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能充分促进人类社会的快速发展。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关系随之也愈亦复杂,正如上文所述,虚像已充斥我们的生活。在如此复杂的生活社会中,代理制度当然要应时而得到相应的发展,否则,社会主体会对代理制度产生怀疑,进而敬畏。因本人不承当无权代理的后果而使相对人不敢或者不愿跟代理人进行交易,降低代理制度的信用。表见代理制度的设立,从法律上维护了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让相对人对自己的法律行为有了充分的信赖,其合法的信赖利益能充分的得到法律的保护。

篇三:表见代理合同有效吗

篇一:效力待定合同与表见代理的区别效力待定合同与表见代理的区别:

无权代理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无权代理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案件实例 关某原为成都某公司的业务员,2009年7月被公司解聘。2011年8月,关某伪造该公司的公章。同月,以该公司的名义与绵阳一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公司向绵阳公司购买价值300万元的货物一批,货到付款。该合同订立后,绵阳公司积极组织货源,并发函成都公司询问有关交货事宜。该成都公司遂答复称其不知该合同,并要求绵阳公司不要向其发货。绵阳公司接到该成都公司的答复后,认为其与该成都公司的合同有效,并按合同的约定交货。但该成都公司拒绝接受,绵阳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该成都公司履行合同,支付货款。 案件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该成都公司的公章是关某伪造的,关某以该成都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系无权代理。该无权代理合同签订后,绵阳公司向成都公司询问相关发货事宜时,成都公司明确表明成都公司没有签订该合同,这意味着成都拒绝追认该无权代理合同,该合同为无效合同。绵阳公司向法院请求成都公司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遂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讲解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做出法律行为。需要注意的是这儿的无权代理不包括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而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 无权代理合同主要指以下几种:①根本无代理权限而签订的合同,是指签订合同的人根本就没有经过被代理人的授权,就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情形。②超越代理权限而签订的合同,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是有真实的代理关系存在的,但是代理人超越了被代理人的授权,而与他人签订了合同。③代理关系终止后签订的合同,指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原来有代理关系,但行为人在代理关系消灭后,行为人仍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他人签订代理合同的情形。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合同法解释(二)》第十二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合伙人制度合同范本

合伙人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系一家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系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____________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拟入职到甲方公司从事__________相关工作。 甲乙双方本着互信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就乙方入职甲方从事________业务及相关合伙机制事宜,达成共识,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实施合伙机制的目的 1、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结构,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2、倡导价值导向的绩效文化,建立股东、公司与员工个人三方之间的利益共享和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管理团队的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合伙人机制主要内容 2.1 乙方自愿以员工身份入职到甲方从事________工作,根据其销售业绩销售一定比例的业绩分红收益。 2.2 乙方参与合伙人机制的资格与条件 乙方获准参与甲方合伙人机制的考核与分配,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资格与条件:(1)乙方自愿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项规章、工作制度、管理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已发布并实施的制度或将来发布并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 (2)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乙方在公司全职工作,且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在公司领取薪酬。 2.3 乙方作为甲方合伙人机制的参与方,仅依照本协议约定享有其经营业绩分红收益,不具有甲方法律意义上的股东或者出资人身份,也不能参与甲方经营管理、政策、活动制度等事务。 第三条分红收益安排 3.1 分红收益计算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每月________收入(以实际回款时间和金额为准)的______%享有分红收益,即:乙方月度分红收益=甲方月度________收入×______%。 3.2 分红收益的结算与支付 甲方按月结算并支付乙方应得分红收益,相应月度的分红收益于次月20日前存入乙方指定账户(如遇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乙方分红收益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3.3 分红收益结算与支付的条件 乙方获取公司分红收益应当满足下列条件:甲方公司及业务持续、正常运营,且月销售收入大于____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有效期限

合伙协议(范本)

合伙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合伙事务,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 住址: 出资额: 类型: 经营范围: 第二条合伙期限【】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条各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姓名出资额(单位:万元 ) 比例出资方式 姓名出资额(单位:万元 ) 比例出资方式 姓名出资额(单位:万元 ) 比例出资方式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并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条合伙企业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计算该年度企业利润,所获利

润优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资成本,利润分配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对合伙企业利润进行分配; (二)合伙人投资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即各合伙人各自享有三分之一的利润分配额。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二)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即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委托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七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合同案例分析

合同案例分析ppt 合同法案例课件 1、甲汽车销售公司与乙汽车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轿车买卖合同。由于甲公司的业务员丁某对汽车型号不太熟悉,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将甲公司原先想买的B型号轿车写成了A型号轿车。虽然乙公司提供的型号不是甲公司原想购买的B型号轿车,但A型号轿车销量也不错。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了货款。(1)丁某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上的什么行为?其效力如何? (2)甲公司在支付货款后是否还能行使撤销权? (1)丁某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行为。 重大误解行为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有关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思想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案中,丁某对购买标的发生了误解,并且价值巨大,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 (2)甲公司不能再行使撤销权。 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有关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

灭。本案中,甲公司在明知车型有错的情况下,仍按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货款,应视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 2、张某系甲商贸公司员工,曾长期代表甲商贸公司充当采购员与乙家电生产厂家进行购销家电活动。2010年3月,张某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甲商贸公司开除。但是,甲商贸公司并未收回给张某开出的仍然有效的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张某凭此介绍信以甲公司的名义又与乙家电厂家签订了10万元的家电购买合同,并约定在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乙家电厂家在与张某签订合同时,并未得知张某已被开除一事。乙家电厂家在向张某交货一个月后,张某仍未付款,也不知其下落。乙家电厂家于是向甲商贸公司要求支付10万元货款,甲商贸公司以张某已被开除与其无关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发生争执。 (1)张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2)甲商贸公司是否应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 (1)张某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案中,张某被甲公司开除后,实际上代理权已经终止,但甲公司却并未收回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也未通知乙家电厂家。乙厂家在善意、无过失的情况下与张某签订了合同,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属于表见代理。 (2)甲公司应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

合伙协议_工商登记(标准)

合伙协议 第一条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签订如下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有限合伙人愿自觉遵守本协议,依法纳税,守法经营。本企业经营期限为【五】年。 第三条企业名称:。 第四条经营场所: 第五条合伙目的: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积极引入竞争机制,繁荣杭州市场,为发展杭州经济服务。 第六条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和咨询 (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第七条合伙人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第八条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由合伙人以补充合同方式另行约定。 2、企业在经营期限内不定期进行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 3、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有限 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伙事务的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一个合伙人为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 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3、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执行事务合伙人执 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4、根据合伙人要求,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 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 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6、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企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 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委托。 7、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表决权;除法律、 法规、规章和本协议另有规定以外,决议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 但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企业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7)修改合伙企业协议内容。 8、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损害合伙 企业利益。有限合伙人除外。 9、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 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产生,并且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充分执行本合伙协议; 2、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3、接受全体合伙人委托,对企业的经营负责; 4、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第十一条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和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1、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向合伙人报告工作 2、执行全体合伙人的决议; 3、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拟定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6、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其他职权。 违约处理方法: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企业债务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中委托代理人应负什么责任

合同中委托代理人应负什么责任 篇一: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及其责任的承担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及其责任的承担 摘要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及其责任的承担,笔者认为不应简单地一概而论,而应该针对解除权行使时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赔偿损失的范围。 关键词任意解除权违约责任损害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近年来,随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的逐年上升,关于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尤以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而引发的纠纷最为常见。针对此类纠纷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笔者愿与各位业内人士共同探讨。 一、什么是委托合同当事人的任意解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委托他人处理事务,他人同意为其处理事务的协议。在委托合同关系中,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称委托人,接受委托的人称受托人。 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委托人之所以选定某一特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情,是以了解并相信受托人的品行,能力,经验为前提的,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并愿意为委托人处理事物,也

是以了解并相信委托人的信用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双方的信任与自愿,委托合同不可能成立。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 由于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和受托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如果一方不守信用,失信于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因此,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即只要一方想终止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且不须有任何的理由。 由此可知,任意解除权是法律赋予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不管相对人是否同意,委托合同有无期限,委托事务的处理是否告一段落, 委托合同是有偿还是无偿,也不管是否具有一定的理由,双方均得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是否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是《合同法》从实际出发,对合同解除的效力所作的比较灵 篇二:委托代理人合同 委托代理人合同 签订事项:债务咨询代理 一、债务信息: 1、债权人姓名:地址: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范本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563 (协议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范本 标准版本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范本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协议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 第二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五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 出资方式:计人民币万元。 (二)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 出资方式:计人民币万元。 (三)合伙人于年月日前缴付出资。 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出资额中以实物出资的;合伙企业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实物过户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出资额中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合伙企业应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知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新增资金,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最新合伙人合作协议书范本

------------------------------ 精选公文范文 ----------------------------- 最新合伙人合作协议书范本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 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最新合伙人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本一:合伙人合作协议书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_________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第四条合伙期限,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________元 ;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 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 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 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 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 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第七条入

合同委托代理人[工作范文]

合同委托代理人 篇一: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受托单位:(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二、委托方式:全权委托 三、收费金额: 四、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甲方支付官查询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合格后付清剩余 五、甲方按照省建设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向乙方相关文件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如未按时提供资料造成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负责将相关资料整理完全,在办理过程中必须保证甲方的企业和个人资料完整,对知悉的商业机密严加保密,不得外泄。 七、协议期限:乙方于年在之前完成委托。未按该协议时间完成,乙方将退还甲方所付的全部费用和文件资料。(特殊情况除外) 八、在办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协作,如有未尽

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地址: 电话: 日电话:地址:乙方: 篇二: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代理协议书 代理人: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如果是法人单位的,则应写明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 被代理人: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如果是法人单位的,则应写明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 代表人与被代理人经过协商,达成委托代理协议如下:第一条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下列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的权限和具体内容) 第二条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实施的行

合同授权委托书怎么写

合同授权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职务:受委托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兹委托代理委托人签订与关于合同授予代理权如下:1、代为洽谈协议,商定协议内容;2、作为代理人在签署协议;受托人在行使本委托书下的委托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至协议签订日期止。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年月日签合同委托书范本(个人的委托代理人用)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复印件附后)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复印件附后)性别: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委托________代理我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法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由我方负责执行,承担责任。 授予代理权如下:1、代理我方进行合同谈判,商定合同内容,作为我方代理人在合同上 签字;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至____________止。 委托人:______年月日授权委托合同书范本2017-05-14 8:30 | #2楼授权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被授权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一、授权依据本授权委托书依据上 述双方于200 年月日共同签署并已生效的《》(填写合同编号、名称)出具。 二、授权范围(一)授权的地域范围本《授权委托书》只适用于省市范围内办理授权事项之用,超越授权地域范围使用本《授权委托书》均属无效使用,不对授权方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一切后果由被授权方自行承担。 (二)授权的事项范围授权方兹授权被授权方在授权地域范围内从事如下事项: 1、2、3、 4、5、(详细按照授权依据上的授权事项进行填写)在上述授权事项范围内,被授权方通过合法方式代表授权方从事活动的,其法律后果方由授权方承担,否则被授权方任何超越授权事项行 事或以不合法的方式行事的,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被授权方自行承担。 三、授权期限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年,自至止。 2、授权方在授权期限内合法提前撤销授权的,授权亦自行终止,本《授权委托书》失效。 3、授权期限到期,本《授权委托书》失效。 授权期限到期或授权被授权方提前撤销后,被授权方仍以授权方名义行事的,对授权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一切后果由被授权单位自行承担。 四、其他1、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期限开始之日起生效。 2、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授权委托书》未尽事宜,按双方签署的《》(就是填写授权依据)执行。 4、本《授权委托书》不得擅自转借、涂改或复印,否则无效。 5、本《授权委托书》失效后,被授权方需将《授权委托书》退回授权方。

表见代理合同案例分析

表见代理合同案例分析 在我国有一种合同叫做表见代理合同,这种合同形式对于很多人来说都很陌生,那么在我国法律上对于表见代理合同是如何解释的呢?表见代理的合同和一般合同的法律效力相似吗?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表见代理合同案例分析。 具体案情 某木材器具厂(以下简称木材厂)与某家俱城多次有业务往来。在1999年3月两方第一次签合同时,木材厂经理对家俱城说,以后业务均由该厂业务员姚某代理。之后,木材厂每次与家俱城签订业务合同,都是由其业务员姚某办理,并带有介绍信、加盖公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 2004年2月前,姚某又与家俱城签订了加工家俱合同,总价款12万元,40日内交货,预付款4万元。当天家俱城将4万元预付款汇入姚某提供的银行帐户里。由于与姚某是老关系,家俱城这次没有要求姚某出示厂方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只是在姚某拿的加盖木材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中与姚某签订合同并签名盖章。 两个月过后,家俱城不见木材厂发货,便到木材厂询问,得知姚某早在2003年12月就离开了木材厂。家俱城让木材厂继续履行合同,遭到拒绝。5月份诉于法院。 法律评析 本案的焦点在于姚某是否构成表见代理。一种意见认为姚某无代理权,行为后果应由其本人承担。由于家俱城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催告木材厂追认,也没有申请撤销,故应驳回其诉讼请求。另一种意见认为,姚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木材厂应当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对于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善意的第三人有理由确信该行为人有代理权,因而可使被告代理人承担有权代理法律后果的一种行为。这里所说的“无权代理”一般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等情形。 我国第四十九条对此有规定:“行为人没有代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据此可以看出,表见代理的基本要件是: 1、行为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相对人签订合同。 2、相对人与行为人之间订立合同应当符合和有效的要件要求。

合伙人制度合同范本

合伙人制度合同范本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小编整理的合伙的制度合同范本,供参考! 甲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

签订合同授权委托书

签订合同授权委托书 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签订合同授权委托书范本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法律顾问室: 兹有我部门_____同志,因与_____公司洽谈_____项目(写明要做的事项),需要办理授权委托书,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权限为谈判并签订合同。 特此申请,请予办理。 _____公司_____部(负责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合同授权委托书范本(二) ()授字第号(存根) 兹授权_____(经办人)代表本公司就_______________(具体事项)进行谈判,签订合同。 有效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办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年月日 签订合同授权委托书范本(三) 授权委托书(交被委托人) 兹授权_____(经办人)代表本公司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事项)

进行谈判,签订合同。 此授权的有效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公司对__________(经办人)的行为负责。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印章) _____有限责任公司(印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授权委托书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不写起止的时间,就容易引起争议。 2、特别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公民之间的,应当办理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授权委托书是指当事人为把代理权授予委托代理入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它是委托人实施授权行为的标志,是产生代理权的直接根据。授权委托书分为两种:一种是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另一种是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 _____公司合同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布()法合委字第号 1.对外签订合同,需要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的,适用本办法。 2.授权委托由法律顾问室归口管理。凡是程序性的授权,由法律顾问室决定;属于签订合同等实体性授权,由法律顾问室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此条可以细化到具体事务) 3.授权委托办理程序: 3.1经办人向法律顾问室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授权内容、

最新合同法案例分析及解析

下列行为,属于要约的是:(C) A、发布拍卖公告 B、寄送商品价目表 C、在报纸上发布新书广告,称款到发书 D、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发布招股说明书 甲公司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关于某项目的招标书。乙公司在接到招标书后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甲公司经过决标,确定乙公司中标,并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则下列各项正确的是:(ACD) A、甲发出招标书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要约邀请 B、甲发出招标书的行为为要约 C、乙发出投标书的行为为要约 D、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行为为承诺 甲向乙于5月1日发出一要约,后反悔欲撤回,遂于5月3日发出撤回通知。要约于5月5日至乙处,但因乙外出,未能拆阅。撤回通知则于5月6日到达乙处,乙于5月7日返回家中。则此要约:(A) A、有效,因为要约已先于撤回通知到达乙 B、有效,因为要约发出后不是任意撤回 C、无效,因为撤回通知和要约同时到达乙 D、无效,因为要约已被撤销 甲公司因建楼急需要水泥,遂向乙水泥厂发函,称我公司愿购贵厂XX型水泥50吨,单价300元/吨,货到付款。第二天乙水泥厂即向甲公司发出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甲公司发函的行为是要约邀请 B、乙公司发货的行为不构成承诺,因为承诺须以通知的方式发出 C、乙公司发货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到达甲公司时承诺生效 D、乙公司发货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发出时承诺生效 北京公司与上海公司在贸易洽谈会上达成订立合同的初步意向。洽谈会结束后,北京公司于8月7日以信件方式(当日邮戳)向上海公司正式发出要约,欲以一定的价格出售一批机器给上海公司,并言明,上海公司可在10日内答复。信件内未载明日期。上海公司于8月9日收到该信件。因此时上海公司正与宁波公司磋商合同事宜,及至8月18日,因与宁波公司的磋商失败,才急忙向北京公司用传真发出承诺通知。北京公司收到传真后,未作任何表示。后因双方对合同是否成立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D)?A、上海公司的通知为有效承诺,因其未过承诺期限 ?B、上海公司的通知为有效承诺,因北京公司未作任何表示 ?C、上海公司的通知为新要约,但北京公司不作任何表示,视为承诺,故合同成立?D、上海公司的通知为新要约,北京公司不作任何表示,故合同未成立 北京甲公司与上海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则该合同成立的时间为:(D) A、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 B、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家具合伙协议书

家具合伙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家具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 合伙经营项目为: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二)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三)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1、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2、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

合伙人合同范本

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销售网络。 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

合同代理人委托书(合同范本)

合同代理人委托书(合同范本)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3049

合同代理人委托书(合同范本) 合同代理人委托书范文一 甲方:镇江人才市场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现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委托服务的人员系人事代理关系,无劳动关系(人才派遣除外)。乙方员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全面接受乙方的劳动管理,乙方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 二、甲方义务和权利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一、档案托管(免费) l 人事档案管理l 调整档案工资

l 根据档案提供各种证明l 工龄核定 l 出国政审l 转正定级 二、人力资源事务外包(A类1-7,B类1-10,C类1-14,D类1-20) 1. 代办员工录用、退工 2. 代办寄住证手续 3. 办理毕业生聘用合同鉴证备案 4. 职称申报等需要的相关手续 5. 代为组织人才测评 6. 人才引进和流动服务 7. 集体户挂靠8. 代办、代交养老、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9. 代办、代交医疗、大病保险10. 代办、代交住房公积金 11. 远程电子档案查阅12. 人力资源信息和政策咨询 13.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14. 企业劳动人事办事流程指导 15. 代办工资卡16. 代发工资 17. 代办个人所得税申报18. 帮助组织入职体检、年度体检 19. 代办商业保险20. 帮助协调劳动人事争议 三、人力资源管理扩展服务

表见代理合同案例分析 【合同事务法律知识】

表见代理合同案例分析【合同事务法律知识】 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表见代理合同案例分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在我国有一种合同叫做表见代理合同,这种合同形式对于很多人来说都很陌生,那么在我国法律上对于表见代理合同是如何解释的呢?表见代理的合同和一般合同的法律效力相似吗?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表见代理合同案例分析。 在我国有一种合同叫做表见代理合同,这种合同形式对于很多人来说都很陌生,那么在我国法律上对于表见代理合同是如何解释的呢?表见代理的合同和一般合同的法律效力相似吗?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表见代理合同案例分析。 具体案情 某木材器具厂(以下简称木材厂)与某家俱城多次有业务往来。在1999年3月两方第一次签合同时,木材厂经理对家俱城说,以后业务均由该厂业务员姚某代理。之后,木材厂每次与家俱城签订业务合同,都是由其业务员姚某办理,并带有介绍信、加盖公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 2004年2月前,姚某又与家俱城签订了加工家俱合同,总价款12万元,40日内交货,预付款4万元。当天家俱城将4万元预付款汇入姚某提供的银行帐户里。由于与姚某是老关系,家俱城这次没有要求姚某出示厂方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只是在姚某拿的加盖木材厂公

章的空白合同书中与姚某签订合同并签名盖章。 两个月过后,家俱城不见木材厂发货,便到木材厂询问,得知姚某早在2003年12月就离开了木材厂。家俱城让木材厂继续履行合同,遭到拒绝。5月份诉于法院。 法律评析 本案的焦点在于姚某是否构成表见代理。一种意见认为姚某无代理权,行为后果应由其本人承担。由于家俱城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催告木材厂追认,也没有申请撤销,故应驳回其诉讼请求。另一种意见认为,姚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木材厂应当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对于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善意的第三人有理由确信该行为人有代理权,因而可使被告代理人承担有权代理法律后果的一种行为。这里所说的“无权代理”一般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等情形。 我国第四十九条对此有规定:“行为人没有代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据此可以看出,表见代理的基本要件是: 1、行为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相对人签订合同。 2、相对人与行为人之间订立合同应当符合和有效的要件要求。 3、客观上须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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