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委员会及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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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委员会章程

专家委员会章程

专家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专家委员会是为了更好地发挥专家智力和专业技术作用,为组织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加强专家与组织之间的沟通和合作而设立的机构。

二、任务和职责1. 提供专业咨询:专家委员会负责就组织所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专业研究和分析,提出科学、可行的建议和意见,为组织决策提供依据。

2. 参预决策过程:专家委员会在组织决策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参预讨论、评估和审议相关事项,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3. 评估和监督:专家委员会负责对组织的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4. 培训和指导:专家委员会可以组织专题研讨、培训和指导活动,提升组织成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三、组成和任命1. 委员会成员:专家委员会由一定领域的专家组成,委员人数根据需要确定,具备一定的学术、科研或者实践经验,并且具有良好的声誉和道德品质。

2. 任命程序:专家委员会成员由组织指定或者推荐,经过组织批准任命。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普通为一定的时间段,可以连任或者更换。

3. 主任委员: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位,由委员会成员推荐并组织选举产生,任期与委员会成员一致。

四、运行机制1. 会议制度:专家委员会按照一定的周期召开会议,会议可以是线上或者线下形式。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议题由成员提出或者主任委员确定。

2. 决策方式:专家委员会的决策普通采取多数表决或者共识原则,对于重大事项可以采取投票决定。

3. 工作组织:专家委员会可以设立工作组或者专题小组,负责具体的研究和工作任务,工作组成员由委员会成员自愿参预或者由主任委员指定。

4. 信息交流:专家委员会成员之间可以通过邮件、电话、在线沟通等方式进行信息交流和讨论,确保工作的联贯性和高效性。

五、权益和义务1. 权益保障:专家委员会成员享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权参预决策过程,组织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保障。

2. 义务要求:专家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和工作组活动,认真履行职责,保守机密,维护组织的声誉和利益。

专家委员会章程

专家委员会章程

专家委员会章程一、背景介绍专家委员会是为了发挥专业人士的智力和经验,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而设立的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专家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和运作方式,确保专家委员会的有效运行。

二、组织架构1. 主席:专家委员会设立主席一职,由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主席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协调委员会工作,并代表委员会与外界进行沟通和协商。

2. 委员:专家委员会由一定数量的专家组成,委员由相关领域的权威机构或专业协会推荐,并经委员会成员投票选举产生。

委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 秘书处:专家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助主席组织会议、起草会议纪要、保管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协调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三、职责和权责1. 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就相关领域的重要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

2. 参与决策过程:专家委员会有权参与相关决策的制定过程,通过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决策者提供参考和建议。

3. 评估和监督工作:专家委员会有权对相关领域的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4. 组织研究和培训活动:专家委员会可以组织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培训活动,提高委员会成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5. 发布专业报告和建议:专家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发布相关领域的专业报告和建议,向社会公众传递专业知识和信息。

四、运作方式1. 定期会议:专家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研究相关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和决议,以便为决策者提供参考。

2. 工作小组:根据需要,专家委员会可以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研究和调查工作,并向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

3. 外部合作:专家委员会可以与相关的研究机构、高校和企业进行合作,共同开展研究和项目,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4. 保密和公开:专家委员会应保守秘密,对于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要严格保密;同时,对于公众关心的问题,应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

专家委员会章程

专家委员会章程

专家委员会章程一、背景介绍专家委员会是由一组行业内的专业人士组成的组织,旨在为特定领域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本章程旨在规范专家委员会的组织结构、成员资格、职责和权利,以确保其有效运作和发挥作用。

二、组织结构1. 主席:专家委员会由一位主席领导,主席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2. 委员:委员会成员由专业领域内的专家组成,他们应具备相关领域的知识和经验,并由委员会成员推荐和选举产生。

3. 秘书处:专家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主席指定秘书长负责管理。

三、成员资格1. 专业资格:委员会成员应具备在相关领域内的高级专业资格,如学术背景、工作经验等。

2. 委员任命:委员会成员由委员会成员推荐并由主席批准任命。

委员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3. 退任:委员如有辞职或者不符合委员资格的情况,应向主席提出退任申请。

四、职责和权利1. 提供咨询意见: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为特定领域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建议,以支持决策和政策制定。

2. 参预决策:专家委员会的成员有权参预相关决策的讨论和制定,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3. 信息共享: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分享相关领域的最新信息、研究成果和技术发展。

4. 培训和交流:委员会可以组织培训活动、学术研讨会和专业交流会,促进成员之间的学习和交流。

5. 审查和评估:委员会有权对相关领域的政策、计划和项目进行审查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五、会议和决策1. 会议召开:专家委员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味议,由主席主持。

会议可以以实体味议或者在线会议的形式进行。

2. 决策程序:委员会成员应在会议上进行讨论和投票,决策结果以简单多数原则确定。

3. 决议执行:委员会的决议应由秘书处负责执行,并及时向委员会成员通报执行情况。

六、机密和利益冲突1. 保密义务:委员会成员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委员会内部讨论的机密信息。

2. 利益冲突:委员会成员应避免利益冲突的情况发生,如有利益冲突应及时向委员会报告并回避相关讨论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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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委员会章程一、目的与职责专家委员会的设立旨在为组织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组织的发展和决策的科学性。

专家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为组织的战略规划和决策提供支持。

2. 参预组织的项目评估和审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可行性。

3. 开展专业研究和调研,为组织的业务发展提供参考。

4. 组织专题研讨会和培训活动,提高组织成员的专业水平。

5. 协助组织与相关机构和专家进行合作,推动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二、组成与任职1. 专家委员会由一批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组成,委员人数不少于5人。

2. 委员会成员的产生由组织的领导层提名,并经过组织内部的评审和批准程序。

3.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一次。

4.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在相关领域具有卓越的学术成就或者专业经验。

(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

5. 委员会成员应遵守组织的章程和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保守组织的商业秘密。

三、组织与运作1. 专家委员会设立主席,由委员会成员通过选举产生,主席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一次。

2. 专家委员会设立秘书处,由组织指定专职人员担任,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和协调工作。

3. 专家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味议,会议由主席主持,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和记录。

4. 专家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研究和调研任务。

5. 专家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和工作小组的活动,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

6. 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应及时向组织的领导层报告,以供决策参考。

四、权益与责任1. 专家委员会成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预组织的重要决策和项目评估,发表专业意见和建议。

(2) 参预组织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专业水平。

(3) 获得组织提供的必要资源和支持,开展专业研究和调研。

(4) 获得委员会成员的交流和合作机会,拓展人脉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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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专家委员会的组织和运行,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提高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

二、组织机构2.1 专家委员会由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组成。

2.2 委员会主席由专家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次。

2.3 副主席由专家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委员会主席同步,可连任一次。

2.4 委员由专家委员会主席提名,经委员会成员表决通过后正式任命,任期为两年,可连任。

三、职责和权力3.1 专家委员会的职责是为组织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3.2 专家委员会有权利参预相关决策的讨论和表决,对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3.3 专家委员会有权利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预会议并提供专业意见。

3.4 专家委员会有权利组织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提高专家委员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会议制度4.1 专家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委员会主席主持。

4.2 会议的议程由委员会主席和秘书长共同确定,并提前通知委员会成员。

4.3 会议可以通过线上或者线下的形式进行,线上会议采用视频会议工具进行。

4.4 会议记录由秘书长负责,会议记要由秘书长起草,并经委员会主席审核后发布。

五、决策程序5.1 专家委员会的决策采用多数表决原则,委员会主席有一票否决权。

5.2 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需要经过全体委员的表决通过。

5.3 决策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委员会成员。

六、工作机制6.1 专家委员会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组织。

6.2 秘书处负责采集和整理相关文件和资料,提供给委员会成员参考。

6.3 秘书处负责组织会议、活动的筹备工作,并协助委员会主席完成相关事务。

6.4 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参预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七、任免程序7.1 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的任免由专家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

7.2 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的任期届满后,可以重新提名并表决通过。

专家委员会章程

专家委员会章程

专家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专家委员会是一个由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的机构,旨在为特定领域的决策制定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为了确保专家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制定一份章程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阐述专家委员会章程的内容和要求。

一、委员会组成1.1 委员会成员的选拔:根据专家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选拔委员会成员时,应考虑其学术背景、研究成果和专业贡献。

1.2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应明确规定,一般为一至三年。

在任期结束后,委员会成员可以申请连任或由专家委员会进行重新选拔。

1.3 委员会主席的选举:委员会应选举一位主席,主席负责组织和主持委员会的会议,并代表委员会与外部机构进行沟通和合作。

二、委员会任务和职责2.1 专业意见和建议的提供: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为特定领域的决策制定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委员会成员应根据其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并提出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

2.2 评估和监督:委员会还应对特定领域的发展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和挑战,并提出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

2.3 学术交流和合作: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合作活动,促进专业知识的共享和学科的发展。

三、委员会运作机制3.1 会议组织: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一般每季度或每半年举行。

会议应提前通知委员会成员,并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3.2 决策程序:委员会的决策应基于充分的讨论和专业意见。

在进行决策时,应采用多数原则,即多数成员的意见决定委员会的决策方向。

3.3 工作报告和评估:委员会应定期向委员会主席提交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作进展、问题分析和建议等。

委员会主席应对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向相关机构和领导层提供反馈。

四、委员会保密和道德规范4.1 保密义务:委员会成员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委员会的内部信息泄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4.2 道德规范: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不得从事违反伦理和道德的行为。

专家委员会章程

专家委员会章程

专家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家委员会的组织与行为,确保其在专业领域内发挥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专家委员会是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专业咨询机构,旨在为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专家建议。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遵循公正、客观、科学、独立的原则,确保委员会工作的高效和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专家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及秘书处组成。

第五条主任委员负责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事务。

第六条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管理、沟通协调及资料整理工作。

第三章委员职责第七条委员应积极参与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第八条委员应就专业领域内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保持学术水平的先进性和专业性。

第九条委员有义务对委员会的工作保密,不得泄露委员会内部信息及工作成果。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条委员享有参与委员会决策、获得相关资料和信息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员应履行提供专业意见、参与活动、遵守委员会章程的义务。

第十二条委员有权对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委员会工作的不断完善。

第五章工作机制第十三条专家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相关议题,形成专家意见。

第十四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专题研究小组,对特定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第十五条委员会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共同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

第六章决策程序第十六条委员会决策应遵循科学、民主、集中的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七条委员会决策须经全体委员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第十八条委员会决策应形成书面意见,报送相关部门参考执行。

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专家委员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工作的合规性和正当性。

第二十条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委员遵守章程规定,履行职责。

第八章经费管理第二十一条专家委员会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资助、社会捐赠等。

第二十二条经费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委员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专家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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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委员会章程一、目的和职责专家委员会是为了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而设立的。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协助决策者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和措施;2. 参预决策过程中的评估、论证和决策结果的监督;3. 开展相关领域的研究和调研,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4. 组织专题研讨会、研讨班等活动,促进专业知识的交流和共享;5. 建立专家数据库,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人材咨询和服务。

二、组成和任职1. 专家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组成,委员人数不少于10人;2. 专家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为3年,可以连续任职一次;3.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4. 专家委员会委员由主管部门或者组织单位提名,经过审议和批准后正式任命。

三、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1. 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2.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协调委员会工作;3. 委员会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组织;4.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讨论重要事项并作出决策;5. 委员会会议采取表决方式进行决策,决议需获得过半数委员的支持;6. 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专门的工作组或者专题小组,开展具体的研究和调研工作;7.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预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履行职责并保守工作秘密。

四、权益和义务1. 专家委员会成员享有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权参预决策过程;2. 专家委员会成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保持独立、客观的专业态度;3. 专家委员会成员应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伦理规范;4. 专家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和相关活动,积极履行职责;5. 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对委员会的工作保密,不得泄露涉及国家安全和商业机密的信息。

五、评估和调整1. 专家委员会每三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表现、专业贡献等;2. 根据评估结果,可以对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和重新选聘;3. 委员会成员如有严重违反规定或者失职行为,经委员会决议可以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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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的决定
为实现集团公司“大集团战略”规划,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省委、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和煤业公司“打破常规,形成合力,壮大规模,加快发展。

”的总体工作思路,为加快北皂煤矿的发展速度,特成立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指导北皂煤矿的发展方向,谋划北皂煤矿发展蓝图。

一、专家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主任:包政礼、柳玉兴。

付主任:齐宝法、王树青、丁秀凯。

委员:曲祖俊、李文平、连月照、万举峰、刘桂同、孙广忠、王涛、李化金、刘武章、董绍才、包寿胜、于永学、李修杰、王国强、张加强、张洪强、吕志才、黄海省、徐本义、李纯宝、于守东、郭松、刘贤庭、王科、李为师、郭德贵、田照军、姜瑞龙、高明飞、王福全。

特聘专家:宋子安、梁金久、袁景安、常颖、曹堡珲、雷其春、张明毅、赵学斌、段浓田、宋吉和、孟凡和、吕守志、于凤全、姜武祥、韩仁桥、赵俊清、王世欣、王守斌、王广昌、
二、专家委员会根据不同专业成立4个专业组,由各付总工程师负责各专业组的工作。

工程技术组由李文平、连月照、万举峰负责,机电运输组由刘桂同、万举峰负责,通风安全组由孙广忠、王涛负责,企划发展组由曲祖俊、李化金负责。

三、专家委员会根据《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章程》进行活动。

附:《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章程》
龙矿集团北皂煤矿
2004年1月10日
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龙矿集团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是由煤炭技术领域内有关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经有关程序审核通过后组成的非常设机构。

第二条专家委员会的宗旨是发挥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优势,负责帮助研究制订矿井发展战略、科学技术推广应用、攻克技术难题等工作,为推进北皂煤矿科技进步、打造企业文化品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分设以下组织机构:
1、工程技术专家组:由采煤、掘进、地质、测量、调度等方面专家组成;
2、机电运输专家组:由机电、运输等方面专家组成;
3、通风安全专家组:由通风、安全监察等方面专家组成;
4、企划发展专家组:由企业管理、计划、经营、党政等方面专家组成;
第五条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技术信息中心,技术信息中
心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由总工程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

第六条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和特聘专家由各矿各专业审查推荐,经矿
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聘任,每届任期2年,任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连聘
连任。

第七条专家委员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由北皂煤矿聘任,每届任期二年。

专家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贯彻执行国家的一系列方针和政策;
2、廉洁奉公,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有较高的技术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参加工作至少5年以上;
4、具有中等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付科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第四章任务及要求
第八条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了解、掌握和煤炭行业的发展动态,及时向矿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二)参与研究和制订北皂煤矿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政策,年度科技计划以及重大科技项目的选题论证,解决各类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课题;
(三)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及其规划设计方案、重大科技成果等的审查;
(四)提供咨询、培训服务;
(五)承担北皂煤矿委托的专项工作。

第九条专家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完成专家委员会委派的各项任务,并注意做好有关保密工作。

第五章活动方式
第十条专家委员会各专家组,根据北皂煤矿的实际需要随时接受委托,适时开展相关活动,及时解决各领域内有关问题。

第十一条各专业组每季度至少活动一次。

第六章报酬及费用
第十二条本专家委员会成员实行兼职不兼薪。

按时完成委派任务的,可按所作贡献和有关规定获取相应报酬。

第十三条专家委员会的经费由北皂煤矿提供。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开始施行。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北皂煤矿负责解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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