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报告制度(5篇)

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报告制度一、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职工的伤亡事故,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当工地上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时需及时迅速上报。
二、根据事故严重性,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等四类。
三、当工地发生轻伤事故后,由负责者或事故现场有关负责人员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等原因,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即刻上报企业主管部门领导。
四、当工地发生重伤事故后,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项目负责人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即刻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再有企业主管部门领导迅速上报当地区级劳动局和安监站。
五、当发生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后,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直接上报企业有关部门领导,再由部门领导在____小时内上报当地区、县级安监站、劳动局等单位。
六、职工负伤后在____天内死亡按死亡事故上报,职工负轻伤后在____天内转为重伤的,按重伤事故上报。
七、工地每月1~____号将上月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上报企业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报告制度(2)是针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而制定的一套报告制度。
其目的是及时了解事故的情况,掌握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在伤亡事故发生后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赔偿。
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报告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报告的时限:规定了发生事故后应当立即进行报告的时间,通常要求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完成事故报告。
2. 报告的内容:规定了事故报告应包含的内容,一般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损失情况等详细信息。
3. 报告的责任单位:明确了事故报告的责任单位,通常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报告,并将报告发送给相关部门或上级管理机构。
4. 报告的流程:规定了事故报告的流程,通常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内部的审核、部门间的传递和上级管理机构的审批。
5. 报告后的措施:规定了事故报告后应采取的措施,包括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追究、事故防范措施改进等。
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 前言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职工伤亡事故,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订立本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和完整。
2. 目的与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健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准确记录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情况和原因,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供应科学依据。
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工,包含内部员工、劳务派遣人员以及临时工等。
3. 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流程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应依照以下流程进行:3.1 事故发生及伤亡情况报告当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时,相关的部门或责任人应立刻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素:—事故发生时间、地方、场合等具体信息;—事故的类型(如意外损害、职业病等);—受伤人员的姓名、工号、部门、岗位等基本信息;—伤亡人数和伤亡程度;—相关的原因分析初步推断。
3.2 职工伤亡事故调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尽快成立职工伤亡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调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确定事故发生原因及责任;—分析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及其影响;—提出改善和防备措施。
3.3 事故统计报告编制在职工伤亡事故调查结束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编制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
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事故的基本情况描述;—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及责任追究;—伤亡人数、程度及相关统计数据;—调查组提出的改善和防备措施。
3.4 事故统计报告审核与上报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应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后,上报企业高层管理层。
高层管理层应对报告进行审查,提出看法和建议,并要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调查结果进行增补说明和调整。
3.5 事故统计报告归档与使用经高层管理层审批后,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应归档并妥当保管。
报告可用于以下方面:—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决策依据;—供应给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审查、评估等;—作为企业内部职工伤亡事故教育和培训的参考资料。
职工伤亡调查处理报告制度(3篇)

职工伤亡调查处理报告制度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特制定如下制度:1、单位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其他人员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检察院、工会等。
3、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4、单位发生轻伤、重伤事故由单位负责人指定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事故调查。
5、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单位安全、技术、工会和其它有关部门人员参加,还应有单位主管部门参加。
6、对事故的处理,要支持事故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查清原因,严肃处理。
职工伤亡调查处理报告制度(2)是指企业建立并实施相应的程序和制度,以便对发生的职工伤亡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事故原因的查明、责任的追究以及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以下是一份职工伤亡调查处理报告制度的简要概述:1. 目的和范围:明确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安全,及时处理和避免职工伤亡事故。
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 职责和权限:规定各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安全主管、现场领导、安全委员会等,明确各方在伤亡调查过程中的责任和权限。
3. 事故报告和调查:规定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并进行详细调查。
报告应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事发时间、地点、受伤人员情况等。
4. 事故原因分析:通过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包括人为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以便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
5. 处理和纠正措施: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理和纠正措施,包括对责任人的处理、改善工作流程、改进安全设施等。
6. 报告和记录:制定事故调查报告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并保留相关记录。
报告应包括职工伤亡事件的基本情况、调查过程、原因分析和处理措施等。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范本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工作,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职工伤亡事故的定义、报告要求、报告程序、责任分工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本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具体的职工伤亡事故处理和报告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职工伤亡事故的定义第六条职工伤亡事故是指在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事故。
第七条职工伤亡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工人意外受伤、死亡;(二)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
第三章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要求第八条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工伤责任人需要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相关调查工作。
第九条报告时需要提供以下信息:(一)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和原因;(二)伤亡人员的身份信息、伤势情况和处理措施;(三)伤亡人员的家属联系方式和医疗救治情况;(四)其他与事故相关的信息。
第十条对于伤亡事故的报告,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禁虚报和隐瞒。
第四章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第十一条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工伤责任人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向所属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安全管理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方式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和调查,确保事故记录和证据的完整性。
第十三条报告的所有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上报。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对职工伤亡事故进行分类和分析,制定相应预防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第十五条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工作应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流程,确保工作的快速、高效进行。
第十六条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工作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信息化管理和数据共享。
第五章责任分工第十七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的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
2024年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2024年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1.总则1.1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职工伤亡事故,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承包工程项目施工中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处理;1.3本制度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令第____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7)、《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3-1986)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
2.伤亡事故的统计伤亡事故统计的内容为: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事故类别、伤亡程度、经济损失。
2.1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实行事故快报制和月报制。
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事故后,项目经理应立即将事故简况以最快方式上报区域/专业公司或公司,区域/专业公司须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事故简况以最快方式上报总公司及当地有关安监、建设等政府部门。
公司接到报告后,应当于____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每月底项目部向区域/专业公司上报本月“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每月的____日区域/专业公司向总公司上报上月“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每月的____日总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上月公司“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2.2伤亡事故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其统计应包括用于伤亡者的费用、物资损失、生产成果的减少、因劳动时间的丧失而引起劳动价值的损失、因事故引起的其他损失等五个方面。
其中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伤亡事故经济损失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12-1987)进行计算;2.3伤亡程度按《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计算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确定重伤与轻伤。
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模版(3篇)

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体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行为,充分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伤亡事故,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制定本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职工。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三条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应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报告,并出具书面报告。
第四条职工在报告事故时,应尽量详细如实地描述事故过程和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并在报告中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第五条各部门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六条伤亡事故调查组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得出结论,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处理程序第七条伤亡事故调查组应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事故当事人告知。
第八条按照伤亡事故调查组的处理建议,事故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处理工作,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于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第九条对于事故当事人的处理措施,伤亡事故调查组应记录在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伤亡事故调查组应定期复查已处理的伤亡事故,确保整改措施有效执行。
第四章处理措施第十一条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况,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责令停工整改(二)行政警告(三)停职或降职处理(四)开除职工(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二条对于造成严重伤亡或死亡的事故,伤亡事故调查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成立专项调查组。
第十三条对于导致员工死亡的事故,我单位将依法依规给予死亡职工的家属一定的抚恤金。
第十四条我单位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损失,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刑事追责和民事赔偿。
第五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五条对于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事故当事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并由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针对伤亡事故和处理工作,我单位将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总结报告,以不断完善本制度。
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2]
![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2]](https://img.taocdn.com/s3/m/e403de8c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e5.png)
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内部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加强对伤亡事故的防备和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及相关部门。
二、伤亡事故定义伤亡事故是指在工作场所或在工作任务中发生的、导致员工或他人受伤或死亡、并直接或间接与工作任务有关的事件。
三、报告程序1.发生伤亡事故后,立刻实行紧急救援措施,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2.直接目击伤亡事故的人员应当立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该事故的发生,认真描述事故发生的情况。
3.若伤亡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不在意识状态下,相关人员应立刻找寻当事人的紧急联系人,并通知他们有关事故的情况。
4.部门负责人收到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刻通知公司法务部门,并帮助完成伤亡事故报告表格的填写。
四、伤亡事故报告表格1.伤亡事故报告表格是记录伤亡事故相关信息的紧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日期、时间、地点–伤亡人员的姓名、部门、职务、联系方式–伤亡事故的经过和原因分析–伤亡事故的损失评估–伤亡事故的相关照片和证据–公司和当事人的处理看法–其他相关信息2.伤亡事故报告表格的填写应当尽量详实和精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牢靠性。
五、伤亡事故处理程序1.公司法务部门收到伤亡事故报告后,将立刻对报告的事故进行核实和调查,并委任专业人员进行事故现场勘察和证据收集。
2.法务部门应当适时向有关行政机构报告事故的情况,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程序。
3.法务部门将依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实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事故责任人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赔偿–提出改进工作环境和流程的建议–布置相关培训和安全教育–加强对仿佛事故的防备工作等4.法务部门将对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为后续的参考和决策供给依据。
六、伤亡事故防备和管理标准1.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伤亡事故的防备意识和安全意识。
2.公司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掌握职工伤亡事故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取证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伤事故的定义:员工从事与生产有关的活动,由于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或虽不在生产和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或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伤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事故),都应该作为因工负伤事故来处理。
第三条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一)事故调查及处理:调查事故现场和事故情况,其中包括必要的技术鉴定或试验、原因分析、填写事故报告、提出改进物质技术和工作的措施方案;(二)事故统计及分析,收集和积累事故原始资料;(三)事故的预防,要从工程技术、管理和教育上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认真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
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必须对本办法的贯彻执行和调查、登记、统第五条计、报告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二章伤亡事故的划分第六条职工从事与生产有关的活动,由于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或虽不在生产和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或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伤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事故),都应该作为因工伤亡,并加以统计。
第七条事故分为四种:(一)未遂事故;(二)轻伤事故(含休工一个工作日);(三)重伤事故:按劳动部重伤事故范围划分;(四)死亡事故。
第八条事故按照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分为如下五类:(一)轻伤事故: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二)重伤事故: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轻伤,而无死亡事故;(三)死亡事故:一次死亡1-2人,(包括当时死亡或伤后30日以内的死亡,可以同时有重伤、轻伤);(四)重大死亡事故:一次伤亡3-9人(可以同时有重伤、轻伤);(五)特大事故:一次死亡10-29人,(可以同时有重伤、轻伤);(六)特别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可以同时有重伤、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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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一九五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5月1日颁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失效
(注解:本规程有关伤亡事故报告表格式,此处不附。
一九七五年国家计委《关于加强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对本规程有所补充。
)
第一条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工人职员的伤亡事故,以便采取消除伤亡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国营、地方国营、合作社营和公私合营的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伐木业的企业,地质和水利系统的工程单位,机械农场和农业机器站。
第三条企业(指第二条所列各单位,以下同)对于工人职员在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事故,以下同)必须按照本规程进行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甲企业的工人职员在参加乙企业生产时发生伤亡事故,应该由乙企业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并且通知甲企业。
第四条企业的厂长(或者总工程师,以下同)、车间主任和工段长(或者相当于上述职务的人员,以下同)应该对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五条工人职员发生负伤事故使本人工作中断的时候,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的人应该立即报告工段长,工段长应该立即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必须在下班前报告厂长。
第六条工人职员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个工作日和超过一个工作日的一
切事故,车间主任必须会同安全技术人员和车间工会劳动保护人员调查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并且将调查结果按照本规程附件一编制“工人职员伤亡事故登记书”,填写其中第一项至九项,分送厂长和工会基层委员会,分送的时间不能迟于事故发生后四十八小时。
第七条发生多人事故(指同时伤及三人和三人以上的事故)、重伤事故(指经医师诊断负伤人员成为残废的事故)或者死亡事故的时候,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人应该立即报告工段长,工段长应该立即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应该立即报告厂长和工会基层委员会;厂长应该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伤亡者姓名、年龄、工种和职
称、伤害程度——死亡、残废、负伤,事故经过和发生原因)用电报、电话或者其他快速办法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未设劳动部门的地方为人民委员会,以下同)和工会组织;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应该立即用电报、电话或者其他快速办法转报上级。
第八条多人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应该由企业行政或者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工会基层委员会组织调查小组(必要的时候组织调查委员会)尽速进行调查,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派员参加,调查后必须确定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负责人的处分意见,并且按照本规程附件二编制“工人职员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分送厂长、工会基层委员会、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参加调查的单位。
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收到“工人职员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后,应该将调查报告书副本及时转报上级。
企业中发生多人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后,除按照本条规定办理外,还要按照本规程第六条规定编制“工人职员伤亡事故登记书”。
第九条在伤亡事故的情况查清以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负责人的处分不能取得最后一致的意见的时候,劳动部门应该
提出结论性的意见交厂矿领导机关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办理。
如果仍有不同意见,可分别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第十条在伤亡事故已经报告后,如果有负伤人员死亡,厂长应该立即向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主管部门补报。
第十一条厂长应该保证实现“工人职员伤亡事故登记书”第十项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第十四项所提出的改进措施。
在改进措施完成期限届满后,厂长和工会基层委员会主席应该检查完成情况,填写“工人职员伤亡事故登记书”第十项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第十五项并且盖章。
第十二条在负伤的人伤愈恢复工作、确定为残废或者因伤死亡的时候,厂长应该填写“工人职员伤亡事故登记书”第十一项并且盖章。
第十三条企业行政应该在每季终了后十日内,将工人职员连续丧失劳动能力超过三个工作日的负伤事故,按照本规程附件三编制“工人职员负伤事故季报表”,连同季度伤亡情况的文字说明,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并且送工会基层委员会。
如果在报告季度内没
有连续丧失劳动能力超过三个工作日的负伤事故发生,以前季度发生的负伤事故在本季度内也没有结束,就应该填写季报表的表头和职工人数栏,分别报送。
第十四条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应该根据“工人职员负伤事故季报表”编制综合季报,连同季度伤亡情况的文字说明,按照系统逐级上报,并且分送同级统计部门。
各级企业主管部门的综合季报和文字说明,应该同时分送同级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
第十五条负伤事故季报表和综合季报应该按照生产企业和基本建设单位分别编制。
第十六条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应该将死亡事故按照本规程附件四编制“工人职员死亡事故月报表”,逐级上报,并且分送同级统计部门。
第十七条劳动部门对企业进行伤亡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报告和处理,实行监督查检。
企业行政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对于多人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的负责人的处分,要取得当地劳动部门或者上级劳动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工会组织有权监督企业对本规程的执行。
第十九条企业对于职工伤亡事故,如果有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故意延迟报告的情况,除责成补报外,责任人应该受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应该受刑事处分。
第二十条中央各企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程制定实施细则,并且送劳动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规程由国务院发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