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渣土处理场管理及城区出入口建筑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泾县渣土处理场管理及城区出入口建筑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泾县渣土处理场管理及城区出入口建筑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泾县渣土处理场管理及城区出入口建筑垃圾清运项目采购编号:皖采购JX2016057

采购单位: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3日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公司受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泾县渣土处理场管理及城区出入口建筑垃圾清运项目,欢迎具备资质且有服务能力的服务商参加本次采购。

一、项目名称:泾县渣土处理场管理及城区出入口建筑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皖采购JX2016057

三、项目内容:

泾县渣土处理场管理及城区出入口建筑垃圾清运服务,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8万元/年。

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城市管理工作方法,实现市容环境整洁优美,城市道路行车安全有序,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泾县执法局拟对渣土处理场(日处理建筑垃圾约40吨)、城区范围及各进城道口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随意倾倒堆放的建筑渣土、装潢垃圾及固体废弃物等实施市场化管理,即通过政府出资、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格资质条件、热心城市管理事业的公共服务公司,对城区各进城道口两侧乱倾倒、乱堆放的建筑(装潢)垃圾进行清理,按照规定的路线运送至建筑垃圾处置场消纳,县执法局负责对中标公司的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

二、需求一览表

1、项目需求

(1)车辆配备:5吨及以上铲车1台、中大型挖掘机1台、运输车1台;

(2)人员配备:6人(含驾驶人员);

(3)公司需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将收集的建筑(装潢)垃圾运送至建筑垃圾处置场消纳;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项目内容

(1)对城区及各进城道口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建筑(装潢)垃圾收集清理至县建筑垃圾处置场;

(2)对城区及各进城道口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建筑(装潢)垃圾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

(3)对各类网站、热线投诉、领导交办等途径反馈的建筑(装潢)垃圾管理问题要及时处理、回复;

(4)对责任范围内抛洒路面的建筑(装潢)垃圾要及时安排人员清扫【责任范围见附表】。

(5)对渣土处理场(日处理建筑垃圾约40吨)进行管理。

3、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签订为每年签订一次。

4、项目报价

报价:完成清理服务工作量以及满足相关要求的基价。

基价: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服务项目内容定量下限指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即按采购人要求完工的价格,包括服务方案、规范制度编写费、调研费、设备购置维修费、方案计划评审费、培训费、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交通费、运输费、税金费、风险费、交通工具购置费、不可预见费等。采购方不提供办公场所;招标文件未列明,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三、投标人其他要求

1、遵循信息采集工作与建筑(装潢)垃圾清运监管分离原则,凡在我县从事信息采集工作的中标公司不得参与建筑(装潢)垃圾清运投标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拨付中标价款1/12的90%,其余作为考核奖励资金。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正式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人缴纳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

五、商讨、计量费用:

由中标人承担

六、项目实施地点:

泾县

七、提供服务时间要求

自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承担履约职责。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签订为每年签订一次。在服务期限内,若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未达到采购人工作要求或出现重大事故,采购人有权责令整改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责任,且终止下一年度的承包合同。若中标人能优质的完成采购人工作要求,则可续签下一年度承包合同,双方如不再续订合同,应该在该合同期满90天前书面告知对方。

特别说明

(1)严格按照《泾县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泾政(2012)53号)的要求进行处置现场管理;

(2)独立承担各项法律责任;

(3)现场管理人员具有强烈工作责任心,具备建筑(装潢)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参加竞争性谈判开标会的投标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参会人必须携带①本人身份证、②授权委托书、③投标保证金票据;④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⑤5吨及以上铲车1台、中大型挖掘机1台、运输车1台的购买发票或租赁协议及相关车辆照片,准时参加,过时作弃权处理。

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上述资料均具备且符合要求的报价人为合格的报价人,否则为不合格,其报价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7日15:30前向我公司递交报价文件,逾期报价的我公司不予接受。报价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面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前,必须在2016年6月6日17时前提交叁仟元整(¥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皖采购JX2016057项目投标保证金。评审时供应商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文件。

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没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2)、供应商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人可就下列三个银行账户选择其中之一汇入投标保证金

(1)开户名称: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帐号:10023006189001000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

地址:泾县泾川大道144-146号

(2)开户名称: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帐号:20000327748510300000018

开户银行:安徽泾县铜源村镇银行开发区支行

地址: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开户名称: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帐号:131708901920012094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

地址:泾县茂林路220号

投标人在开标前凭相关银行凭证原件到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综合服务部确认保证金到帐情况并办理保证金收据手续,工作人员凭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接收标书(为了确保投标人在开标前能够及时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请投标人提前办理缴纳手续)。保证金咨询电话:0563-*******(王女士)。

保证金退还:公示期间无异议、无投诉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公示结束后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保证金票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开具单据、经办人身份证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中标人需加带已签订的中标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对其报价,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存在漏项未报的报价文件作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货

币单位。

4、供应商的报价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将会被拒绝。

5、供应商须按照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包括:

(1)报价函、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2),报价表中应详细标明总价等;

(2)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但应当包括人员安排、服务的内容、措施、承诺等内容。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5吨及以上铲车1台、中大型挖掘机1台、运输车1台的购买发票或租赁协议及相关车辆照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文件应当签章齐全,报价表中所有项目都应当填列完整,服务方案完整,要求提供的材料应当提供齐全,否则谈判小组可以视为对谈判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而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后60天。

6、供应商在报价时,应保证提交的报价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供应商,将由财政部门依法做出处罚。

7、经谈判小组评审并公示确定中标结果后,由我公司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结果确定后两个工作日内到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8、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9、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合同价

的10%,合同期满,正常履约,保证金一次性退还。

10、成交供应商无故逾期不领取成交确认书或逾期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财政部门视其情节做出处罚决定。

11、供应商应当保证提供的服务的合法性,不会因为购买单位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2、采购单位根据需要每月对服务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付款单位: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4、付款条件及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拨付中标价款1/12的90%,其余作为考核奖励资金。

15、评审原则:

(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共有三人或以上单数组成,由采购单位代表及专家评委组成。

(2)抽签决定谈判顺序,每个投标供应商派1-2人参加谈判。

(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8万元/年,高于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将采用二轮报价的方式,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5)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为定标方法。谈判小组将对投标企业的报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结合谈判情况,对于不实质性响应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企业将不参加二轮报价。二轮报价最低者为第一成交供应商,次低者为第二成交供应商。若二轮报价出现相同时,在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确定名次。

16、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谈判小组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重新谈判或直接确定成交结果。

17、我公司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

18、本项目如出现各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单位的预算而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我公司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注:

1、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基数为叁年服务期的总价,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80%计费,投标企业报价时应考虑以上费用。

2.报价为固定总价,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服务项目内容定量下限指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即按采购人要求完工的价格,包括服务方案、规范制度编写费、调研费、设备购置维修费、方案计划评审费、培训费、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交通费、运输费、税金费、风险费、交通工具购置费、不可预见费等。采购方不提供办公场所;招标文件未列明,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3.投标人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投标勘察现场后的综合考虑报价。

4.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附件1

1.第次报价函

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贵单位皖采购JX2016057竞争性谈判文件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报价。

我方决定无保留地接受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并按下述报价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总报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年

(¥元/年)

本公司承诺:

(1)一旦我公司成交,保证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服务并经验收合格。

(2)保证提供服务的合法性,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单位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3)如我单位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造成采购人的损失额的,我单位愿意对损失部分作出赔偿。

(4)我方完全同意采购方确定的成交原则。

(5)我公司对报价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单位名称(全称)(盖章):

地址: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年月日(注:投标企业应将此空白页打印一份盖好公章参加开标会,以备谈判后填写二次报价)

附件2

2、第次报价表

采购编号:皖采购JX2016057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报价(元)备注1渣土处理厂管理

2

城区及进城出入口建筑垃

圾清运

………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供应商(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注:投标企业应将此空白页打印一份盖好公章参加开标会,以备谈判后填写二次报价)

附件3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兹有(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

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采购,采购编号皖采购JX2016057号,其在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一切行为本单位均予承认。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全称)(公章):

年月日附:全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真:电话:邮编: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5吨及以上铲车1台、中大型挖掘机1台、运输车1台的购买发票或租赁协议及相关车辆照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清除治理工作范围表(附)重点路段:

五里岗路:零公里转盘----山口大桥

财富大道:五里岗路口----高架桥<含桥下两侧

幕桥东路:幕桥红绿灯路口---看守所运河桥头

泾川大道:幕桥红绿灯路口----太美加油站三岔路口

322省道:太美加油站三岔路口----城西开发区

其他路段:

泾黄公路:零公里转盘-----董村桥

桃花潭西路:桃花潭西路延伸段周边

桃花潭东路:桃花潭东路两侧---双榔路口周边

贺村东路:新人武部办公楼周边

城区沿路两侧围墙进出口周边

运河堤五里岗运河桥---董村桥

城区范围及渣土处理场

注:上述所有路段,因运输车辆造成的路面污染应及时清理。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 一,垃圾清运工作人员的岗位要求 1、垃圾清运人员按公司统一着装,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每天清运量不少于4车,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加班或者晚上清运的,应无条件服从安排; 3、垃圾清运过程,要注意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如灰尘较多的,应先洒水,涉及进出人员安全的要围安全警示带; 4、装车完毕,清运人员清扫现场后方可离开,保证现场的卫生; 5、垃圾清运过程,要注意爱护现场的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如系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6、垃圾清运工作人员对公司所配置的清运工具责任到人,如系人为破坏、丢失,将照价赔偿; 7、清运工作人员及时清理垃圾的堆积物,保证垃圾车的卫生,根据要求,对垃圾车进行维护和保养。 8、垃圾清运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管理处具体管理规定。 二,垃圾清运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垃圾清运人员的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19:00,在垃圾车停放的小区大门岗签到,考勤方法以公司为准; 2、垃圾清运人员为临时工性质,根据清运工作量情况及工作表现,公司有随时作出解聘的要求; 3、每出一车垃圾,按要求在相应的表上填写签字,手续不全的,视为无效车次; 4、垃圾清运人员应如实记录清运车次,若发现未装满一车垃圾(无垃圾除外),一车次扣绩效工资的10%,发现没有按要求清运、检验、多报等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按相关程序给予扣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5、垃圾清运人员的工资分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各为50%,月底根据出车量、考核情况计分,以每天不少于4车计,每低于一车,扣发绩效工资的10 %; 6、因清运任务的变化,需要调整为夜间清运的,白天按相应的时间调休; 7、确需加班的,报公司环境事务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加班的车次按每车10元/人每车给予补贴。 8、公司客服环境事务主管负责垃圾清运人员的绩效考核。 三,垃圾清运的管理要求(管理处) 1、各管理处环境事务主管要提前一天向公司环境事务部通报垃圾清运要求及数量,以便作好调车准备,以可装满一车为标准; 2、管理处每出一车垃圾由所在项目的环境事务负责人和当班班长进行检验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如环境事务负责人休息,管理处主任检验签字或指定专人负责; 3、当班保安人员要对垃圾清运过程全程跟踪,在确认现场公共设备设施无异常情况,双方签字确认,如未及时发现设施设备有异常情况,责任由当班保安人员负责。 4、垃圾清运过程现场协调由各管理处主任、环境事务主管负责,公司客服环境事务主管负责统筹所有清运工作的安排。 5、公司客服部对清运的情况不定时检查,发现没有按要求清运、检验、多报等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按相关程序给予扣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6、附件《出车登记表》 北京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垃圾清运合同(范本)

建筑垃圾清运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小区的建渣清运工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小区的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现就合作事宜共同协商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清运范围:小区居民所产生的垃圾以及外围商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 1、清运地点:; 2、清运频次:; 3、清运时间:。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建渣垃圾清运费为¥元/m3(含税单价),税率为 %,不含税单价为¥元/m3,税费为元/m3。

2、结算方式:按车结算(乙方每次清运建渣时须通知甲方现场查看并拍照与清运记录统一存档),乙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建筑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建筑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落渣、漏渣、虚报”等不符合建筑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协调建渣清运总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白天装载晚间清运。 3、乙方每次清运不得有“虚报”现象,清运完毕后需清运现场打扫干净。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建筑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制度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制度 一、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班组为单位切实搞好各班组的清理工作,将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二、实行准运证制度。即:凡是从事垃圾、砂石、渣土运输的车辆 安装使用全封闭运输装置,按照市政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办理准运证。垃圾、砂石、渣土消纳办理消纳证。 三、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站,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分开存放, 不得混放。 四、建筑物内的垃圾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者在各楼层或区域 设立足够尺寸的封闭式垃圾箱,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 五、所有垃圾在当天清除出现场,运送到政府指定的垃圾消纳场。 六、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垃圾,按照政府部署的有关规定,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 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工地出入车辆冲洗制度 一、车辆冲洗工作由值班门卫人员或指定的专人进行车辆冲洗工作,所有车 辆均需到统一洗车点洗车,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水洗车。 二、对进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所有运输车辆每次进出建 筑工地,必须由冲洗人员做台帐,台帐下班后交由项目部保留。台帐内容包括进出建筑工地时间、车辆牌号、运输货物以及是否符合文明运输的要求等。 三、冲洗人员车辆表面进行冲洗,车轮、车轮挡泥板、门下沿等位置必须冲 洗干净。 四、冲洗台沟必须排水通畅,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沉淀池要定期清 理,场地不得积泥积水。 五、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配合车辆冲洗工作,严禁未经冲洗干净车辆 强行驶出工地,严禁带泥土上路,严禁超载;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不允许其驶出建筑工地,违者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罚款。 六、值班门卫或专职冲洗人员因冲洗工作不到位或工作不尽职,使带泥车辆 外出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必须立即冲洗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七、对屡禁不止或整改行动缓慢的冲洗人员,责令调换工作岗位,并加重处 罚,或给予退场处理。 八、工地大门口的文明卫生和外出车辆冲洗监督工作,由项目部“文明施工 领导小组”监督管理,当班门卫全天候值班看管,因车辆未冲洗或冲洗不到位驶出工地,造成城市道路污染的由当班门卫负直接责任。 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有较多的建筑垃圾需要处理,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订建筑垃圾专项管理制度。 1. 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班组未单位切实搞好各班组的清理工作,根据项目部的统一规划,将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落地灰等含砂较高的垃圾应及时过筛回用,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由项目部统一安排。` 2. 废钢筋、铁钉、铁丝、纸张类的废料,及时送废品回收。 3. 建筑场内清除的垃圾渣物,通过施工人员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由项目部专人管理现场清洁卫生工作。 4. 项目部将定期组织检查,并将建筑垃圾的管理制度与班组切实的结合起来,利用经济杠杆,根据工作业绩奖优罚劣。 乌兰察布市森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怡馨花园13#、14#路 2018年6月1日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有较多的建筑垃圾需要处理,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订建筑垃圾专项管理制度。 1. 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班组未单位切实搞好各班组的清理工作,根据项目部的统一规划,将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落地灰

等含砂较高的垃圾应及时过筛回用,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由项目部统一安排。` 2. 废钢筋、铁钉、铁丝、纸张类的废料,及时送废品回收。 3. 建筑场内清除的垃圾渣物,通过施工人员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由项目部专人管理现场清洁卫生工作。 4. 项目部将定期组织检查,并将建筑垃圾的管理制度与班组切实的结合起来,利用经济杠杆,根据工作业绩奖优罚劣。 乌兰察布市森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怡馨花园13#、14#路 2018年6月1日

建筑垃圾清运协议书

中兴和园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协议书 甲方:南昌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为了保证南昌中兴和园装修期间的环境状况的整洁,及时清运装修垃圾,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由乙方负责清运中兴和园的装修垃圾。 一、项目名称:中兴和园装修垃圾清运处理服务 二、清运数量及标准:甲方委托乙方所清运的装修垃圾数量根据项目现场装修户 数而定,自协议产生后实际申报并实际实施装修的业主装修户数为准;收费标准为每户110 元。 三、清运垃圾时间:每天8:00至11:00或14:00至17:00时清运。如当天 未产生有装修垃圾则不清运。 四、付款方式:每季度付款一次,定期为三、六、九、十二月由乙方开具发票,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一个月内以转账形式支付。乙方账号:。 五、双方责任: 甲方: 1)负责派员监督装修户将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 2)派员负责检查、监督垃圾清运情况及卫生情况; 3)确保乙方提供服务时,不得有阻碍乙方服务的行为。 乙方: 1)在清运操作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财产安全,属乙方损坏必须照价赔偿,如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2)乙方工作人员及车辆因清运工作进入小区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禁止在小区内鸣喇叭,必须按线路行驶,如违反规定每次扣罚50元; 3)负责服务人员各种技能培训及安全、防火、防盗知识教育,并教育服务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每次工作结束后,乙方必须将现场场地清理干净,如检查不合格甲方有

权扣罚乙方当月清运费50--100元。 5)乙方负责办理渣土清运等相关报批手续,并承担因此、或清运过程中的全部行政处罚责任,承担办证、处置等一应相关费用。 6)因垃圾未及时清运而造成堆积或乙方未随叫随到,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且未结款项作为违约金不再支付。 七、其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盖章签字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两年,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均可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南昌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的暂行管理程序

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的暂行管理程序 随着城市花园14区、11区、5区的延伸开发,将会出现大量的建筑垃圾及土方工程,由于前期工程中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在管理上一直没有明确的依据,在量的控制上难度大,价格上定额又没有明确的依据,曾引起管理上的一些漏洞,为使该类工程在严格的管理下规范操作,特制定此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结合目前ISO标准严格执行。 一、工程施工前控制及资料档案制定 1、工程立项后,工程部主办人员要求设计部门对该项目从设计角度提出处理意见(场内短驳平衡、外运等),同时征得预算部对处理方式的意见,两者相结合确定处理方案。 2、处理方案确定后,设计部在清理方案上给予明确的指导,用书面形式表明土方垃圾应清理至什麽标高。土方造型应做成如何形状等。 3、预算部在价格上应给予明确指导,对驳运、翻土等有定额的严格按定额执行。无定额的,由工程部、预算部共同操作,先进行市场调查,后确立价格、并对价格确定做文字说明。 4、工程部对所属清运的土方活建筑土方垃圾用图纸的方式正确体现原貌,由预算部计算出工程量,由非受益方两人(监理、工程部主办人员活工程部主办人员、预算部主办人员)签字生效。

5、预算部对以上资料必须进行复核、复查。 6、以上资料齐全才可施工,此类合同原则上实行闭口价。 二、工程施工中间控制管理 1、工程施工中间如由于甲方原因要反复施工或更改施工内容,必须按第一条的规定备齐资料。 三、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后,由工程部将完工后地貌用图纸表示作为竣工图,由设计部和工程部主办人员签字生效。 2、工程结算单必须有施工全过程有效的图纸签证资料,报送计划预算部,计划预算部对所有资料进行审核,现场实际况与资 料相符才能办理结算。 四、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超过五万元同样按“招投标管理办法” 操作执行。

最新小区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范文

最新小区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范文 1、垃圾清运实行“专车专人,定时计量”的原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专门购置的垃圾吊臂车配备专门的封闭垃圾箱;配备专业驾驶员;运输车每天早晨6时(冬季7时)开始清运,确保9:00结束;对每个运输垃圾数量统一计量,作为半年及年终考核依据。 2、拉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驾驶员行为规范驾驶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每天出车前必须检修车辆,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3、在清运过程中,吊臂车只能运输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4、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垃圾箱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5、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6、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要有必要的劳保用品。 7、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如果各村有自配的台式车要用篷布遮盖严实,运输过程中严谨扬撒、泄漏。 8、清运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的经济处罚或待岗检查,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为提高我乡环境卫生质量,创造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垃圾清运有效,规范管理特别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二、对辖区范围的垃圾进行及时清运。

三、各村保洁员应按时集中本村垃圾做到所有垃圾必须全部集中到中转站。 四、垃圾清运员应做到每周两次清运到焚烧炉进行处理。 五、保洁员、清运员就及时对保洁、清运设施、运输车辆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六、在清运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及时解决。 七、认真完成环保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接受上级布置的其他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夏季到了,为确保社区居民有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一、垃圾清运时间:早上9:00前,下午16:00之后。 二、垃圾清运方式:社区居民小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片区进 行清运,每天清运一次。 三、垃圾清运人员管理: (一)必须着环卫服装,配备好清运工具(清洁车、铲子、钉耙、 扫帚等)。 (二)清运质量必须达到要求,保证清运干净,不留积存垃圾。若当天未清运完毕,必须加班清运。 (三)清运人员注意自身安全。备好防暑药、雨具和口罩、手套等。 四、垃圾清运处置地点管理:垃圾处置地点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保证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五、垃圾清运车辆维护: (一)每天下班后对所有清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确保第二天能正常使用。 (二)清运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建筑垃圾清运合同标准文本

建筑垃圾清运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合同标的 甲方为了有一个优美而整洁的购物、办公环境,现委托乙方承包清运甲方因大厦装修而产生的建筑垃圾,乙方须按照市《上海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二、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合同金额 1、税款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税项均由乙方承担。 2、付款办法: 甲方按每月实际指定复原装修面积和租户内部装饰装修的面积(商务楼按6元/平方米,商场按10元/平方米)支付乙方建筑垃圾清运费。 3、商场、商务楼租户复原和装修所产出的建筑垃圾清运费以甲方与租户签订的合同面积进行核算,商场为10元/平方米,商务楼为6元/平方米,起收费用为人民币500元。 4、装修以甲方的施工批准书为准。 5、乙方应免费清运甲方内部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建筑垃圾房以便堆放建筑垃圾。 6、遇零星施工装修和市场价格变动可与甲方另行协商。(清运费用可按车数计

算)。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视建筑垃圾和袋装污物堆放情况,通知乙方以安排及时清运。 2、甲方要为乙方清运生活垃圾提供必要的通道。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及《上海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对甲方的建筑垃圾进行有序、合理、合法清运及处理并每月提供处置证及垃圾填埋场的相关证明。 2、乙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交通事故及违反市容环卫等规定,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垃圾清运过程中,若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坏,或大厦人员伤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4、乙方在甲方区域装运建筑垃圾,工作中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5、清运垃圾时乙方必须使用密封环卫车辆并采取一切措施保证甲方的营运不受影响。 6、乙方在清运中造成甲方设施及设备损坏的,应全额赔偿。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工作应接受甲方检查,并经甲方确认,若乙方工作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扣除清运费350元/次作为违约赔偿,并以此累计。 2、当出现下列情形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再支付剩余的合同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30%的违约责任和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1)乙方的工作未通过甲方的验收且经甲方两次警告后仍未有改善的; (2)在本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随意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的七、保密条款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铁山街道办事处垃圾处理长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处“户集、村收、处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运行机 制,加强全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有效改善村处环境卫生状况,创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舒适宜居的处、村环境,根据中共胶南市委办公室、胶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南办发【2011】3号)文件要求,经办事处政府研究,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 设目标,按照”户集、村收、处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本着布局合理、运转有效、资源充分利用的原则,由处、村、户三级负责,分级管理,加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建立环卫队伍,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运营经费,严格考核奖惩,逐步建立收集、运输、处理、管理、监督于一体的农村垃圾处理管理机制,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 (一)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划分垃圾收集和保洁 工作责任范围。 1、村庄内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各村负责督促管理。国道、省 道、市道、处主次干道以及田间生产道路两侧的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村负责。 2、村集体、企业、群众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制造者直 接送到处垃圾处理场,所在村负责督促管理。

3、办事处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处直各单位的垃圾处理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全处范围内的企业垃圾处理由处经济办负责督促管理;中小学校垃圾处理由处中心校负责督促管理,各学校负责收集并清运到临近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产生的污染垃圾由该机构进行消污处理后,送到临近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5、未进入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的大堆生活垃圾和大堆建筑垃圾由所在村或单位负责清运到处垃圾处理场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办事处共设立中转铁皮箱35处。 (二)运行机制 按照处、村、户三级联动,分级负责的要求,实行户集、村收、处处理的模式进行处理。 1、户集。各村要给各家各户统一配置垃圾桶或各户自备垃圾桶,群众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清扫,每天将垃圾按时送到指定地点。 2、村收。由各村根据自身实际,合理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配置清运车。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环卫工人人数。环卫工人负责收集群众 垃圾桶内的垃圾,并做好村内外道路、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要做到日产日清,按时将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3、办事处处理。办事处进一步规范处级环卫公司,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大型垃圾处理场。环卫公司负责将各村垃圾中转站的垃圾统一清运至处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向处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商户

建筑垃圾清运合同协议书范本 通用版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甲乙双方制定以下建筑垃圾清运合同: 第一条工程设备租用 1、甲方将自有工程设备(下简称工程设备),即工程车运输车辆A(车牌号:型号:)、B(车牌号:,型号:)及铲车(型号:)免费租用给乙方,租期为年。期间,乙方负责车辆的使用、养护维修、邮费、年检、保险、过路费、违章等相关事宜及费用,并保持车况良好。(车辆状况详见附件) 2、车辆产权归甲方所有,租期到期,乙方应将租用的工程设备完好移交甲方,在租用期间给甲方人员、车辆及任何第三方造成损伤及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 3、在租用期间,不允许有损害甲方车辆所有权行为(不得对车辆转租、租让销售、抵押、典当及投资等),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或酒后驾驶,造成后果,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车辆的损坏及被盗等,乙方应如实报告甲方并支付全额赔偿。 第二条建筑垃圾清运 依据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租用甲方工程设备期间,甲方承诺根据《前期物业装修管理协议》向业主收取业主装修配合费,以《合肥市物价局收费指导价格》为标准,住宅每平方元/商业住宅每平方元/写字楼每平方元为收费标准执行。垃圾清运按照以上收费标准根据车辆现场所产生的平方,甲方向乙方进行支付费用。备注:每个项目根据当地市场指导价进行收取。(新添加的) 承诺以每平方元的价格将甲方所辖区域各项目建筑垃圾承包清运。装载量按车辆长*宽*高*核算。每车垃圾应足量装载,出门时需经甲方各项目指定的专职人员验

收足量签字后方可放行;乙方凭签字单据结账。(以前的收费标准)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清运服务,享有监督、建议、检察权。 2、乙方损坏甲方物品应承担按价赔偿的责任。 3、乙方应定期对工程设备养护、年检,及时维修并保持车况良好。甲方对于车辆年审予以配合。 4、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将垃圾及时清运(特殊天气、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下除外),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如遇到特殊清运,垃圾量临时增加,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5、甲方将坚持垃圾集中堆放,地点便于乙方车辆进出。 6、乙方在垃圾清运过程中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清运工人在垃圾清运公正时,发生意外伤亡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未能按甲方要求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一次处罚元,二次处罚元,均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超过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包给第三方清运建筑垃圾。 9、乙方垃圾清运全过程应文明操作,保证垃圾存放点周边、道路清洁干净。如有违规,受到市容、城管部门的管治和处罚,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并相应扣除乙方清运费。 10、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其他约定 1、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约,乙方应提前壹个月向甲方申请,并重新订立合同。 2、为保质保量完成清运合作,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元(元整),合同期满后乙方无违约行为一周内无息返还。

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方案

建筑垃圾管理方案1 目的 加强企业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垃圾运输,确保公司建筑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杜绝建筑垃圾乱倒现象。 2 定义 2.1 建筑垃圾 指公司建(构)筑物新建、扩建、改造、拆除、装饰装璜、修缮等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以及管道施工、保温、设备安装、电缆敷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2.2 建筑垃圾处置管理 指对建筑垃圾的收集、倾倒、运输、中转、回填、利用、处置的管理。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3.1 建筑垃圾倒运采用指定地点存放的方式,由装备部统一指定建筑垃圾倾倒地点。 3.2 各单位要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清运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倾倒。严禁不按规定地点乱堆、乱倒建筑垃圾,严禁建筑垃圾泄漏、遗撒、车辆轮胎带泥运行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3.3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要求如下: 必须做到密闭化,四周车厢板牢固可靠、无破损、无变形、挡板严密,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苫盖措施,装载不得过满,不得污染环境和道路。 3.4建筑垃圾倒运到建筑垃圾场后,由施工单位安排装载机推平。 3.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4 考核 4.1 建筑垃圾未倒运到指定地点,出现乱倒,1m3以内扣施工单位400元,超过1m3的扣施工单位1000元/m3,并令其清扫干净。 4.2运输车辆沿途泄漏、遗撒或者轮胎带泥运行影响环境卫生且清扫不及时,按相关规定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清除。 4.3未按要求在垃圾存放场地进行整平的,按照400元/车~1000元/车收取处置费,并安排装载机推平,费用从责任单位结算中扣除。 4.4 建筑垃圾中的废铁等夹杂物必须挑拣干净后装车,发现不挑拣就装车的,按生产安全部的相关规定处罚。 4.5 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不服从主管部门调剂的,出现一次扣400元~1000元。 4.6将危险物品混入建筑垃圾的,出现一次考核400元~1000元。 4.7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一经发现考核生产安全部40元~100元: a)车辆手续不齐全允许运输车辆出门的; b)垃圾外运台账建立不完全的。 4.8 工程管理单位负连带责任,出现上述问题除考核施工单位外,视情节轻重在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扣工程管理单位100元~1000元,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在全公司进行通报。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预防各项目建渣清运管理风险,规范建渣清运业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清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各区域公司、项目建渣清运管理。 3.0术语及定义 无 4.0职能职责 4.1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修订与宣贯工作,监督评价制度的实施效果。 4.2区域公司品质管理中心职责:负责对项目建渣清运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并提出建议。 4.3项目职责 4.3.1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立项及请款。 4.3.2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现场规范管理,保证项目的现场品质。 4.3.3负责对建渣清运业务的日常监管,协助商家解决业务过程中的困难,以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4.3.4客观、真实、及时、全面地实施供应商季度评价。 5.0工作程序 5.1清运要求 5.1.1乙方在接到甲方清运要求通知后24小时得到响应,确定清运时间,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但必须在48小时内进场清运。 5.1.2建筑垃圾清运时间:春、夏季节每周21时至23时,秋、冬季节每周20时至22时。若清运作息时间有所变动,以甲方(实施项目)需求为准。 5.1.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进行建渣清运处置时,建渣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速度在

5公里/小时以内。 5.1.4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的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不准带泥行驶,运输时建渣应采用措施进行遮盖,避免建渣散落。 5.1.5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在出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时,应当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及绿化带,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5.1.6乙方在清运工作中必须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清运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小区交通秩序,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区域停放。 5.1.7为保证项目现场品质,清运前项目必须配合清运单位做淋水降尘举措,装载完毕后乙方安排专人负责清理建渣池周边区域及清运路线的清洁卫生。 5.1.8若因乙方驾驶过程中造成本物业区域内的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2建渣池修建 由乙方负责建渣池的修建,修建标准如下: 5.2.1现场打围包装尺寸、大小可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打围高度不得低于2米。 5.2.2建渣池必须四面围合,牢固可靠,正面采用开、关门的方式进行,能够确保堆放期间开、关正常。 5.2.3材质可采用砖墙、彩钢、钢铁架、尼龙滑轮,较厚木板等进行包装,四面必须围合不能在视线观望下可见。 5.2.4不能妨碍垃圾装载、清运,禁止出现垃圾外溢、洒落等现象。 5.2.5建渣垃圾池应设置在小区偏僻位置,同时便于清运要求,避开客户高接触点、机动车主通道等,避免客户住宅直线距离(50米之内)。 5.2.6根据消防管理要求,乙方不得在清运现场违章搭建,同时应在建渣池配备灭火器具,每个建渣池配备的4公斤灭火器不低于4具。 5.2.7乙方应按当地政府规定将建渣清运至合法倒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将本合同的清运工作整体转包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垃圾清运工作管理规定

垃圾清运工作管理规定 彬县特殊教育学校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垃圾清运工作管理规定 一,垃圾清运工作人员的岗位要求 1、垃圾清运人员按学校统一着装,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每天清运量不少于1车,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加班或者晚上清运的,应无条件服从安排; 3、垃圾清运过程,要注意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如灰尘较多的,应先洒水,涉及进出人员安全的要围安全警示带; 4、装车完毕,清运人员清扫现场后方可离开,保证现场的卫生; 5、垃圾清运过程,要注意爱护现场的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如系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6、垃圾清运工作人员对学校所配置的清运工具责任到人,如系人为破坏、丢失,将照价赔偿; 7、清运工作人员及时清理垃圾的堆积物,保证垃圾车的卫生,根据要求,对垃圾车进行维护和保养。

8、垃圾清运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管理处具体管理规定。 二,垃圾清运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垃圾清运人员的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19:00,在垃圾车停放的学校大门岗签到,考勤方法以学校为准; 2、垃圾清运人员为临时工性质,根据清运工作量情况及工作表现,学校有随时作出解聘的要求; 3、每出一车垃圾,按要求在相应的表上填写签字,手续不全的,视为无效车次; 4、垃圾清运人员应如实记录清运车次,若发现未装满一车垃圾(无垃圾除外),一车次扣绩效工资的10%,发现没有按要求清运、检验、多报等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按相关程序给予扣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5、垃圾清运人员的工资为出车量情况。 6、因清运任务的变化,需要调整为夜间清运的,白天按相应的时间调休; 三,垃圾清运的管理要求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样本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预防各项目建渣清运管理风险,规范建渣清运业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清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各区域公司、项目建渣清运管理。 3.0术语及定义 无 4.0职能职责 4.1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修订与宣贯工作,监督评价制度的实施效果。 4.2区域公司品质管理中心职责:负责对项目建渣清运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并提出建议。 4.3项目职责 4.3.1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立项及请款。 4.3.2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现场规范管理,保证项目的现场品质。 4.3.3负责对建渣清运业务的日常监管,协助商家解决业务过程中的困难,以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4.3.4客观、真实、及时、全面地实施供应商季度评价。 5.0工作程序 5.1清运要求

5.1.1乙方在接到甲方清运要求通知后24小时得到响应,确定清运时间,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但必须在48小时内进场清运。 5.1.2建筑垃圾清运时间:春、夏季节每周21时至23时,秋、冬季节每周20时至22时。若清运作息时间有所变动,以甲方(实施项目)需求为准。 5.1.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进行建渣清运处理时,建渣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速度在5公里/小时以内。 5.1.4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的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不准带泥行驶,运输时建渣应采用措施进行遮盖,避免建渣散落。 5.1.5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在出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时,应当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及绿化带,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5.1.6乙方在清运工作中必须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清运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小区交通秩序,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区域停放。 5.1.7为保证项目现场品质,清运前项目必须配合清运单位做淋水降尘举措,装载完毕后乙方安排专人负责清理建渣池周边区域及清运路线的清洁卫生。 5.1.8若因乙方驾驶过程中造成本物业区域内的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2建渣池修建

建筑垃圾清运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一、委托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内所有的建筑垃圾清运承包商,并按政府相关妥善清运处理建筑垃圾。 二、委托期限: 清运期限为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委托费用: 按车计费,装满元/车。 四、委托方式: 乙方承包全权负责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按车计收,按月结算。其中车辆要求车载不少于1.5吨,车厢围板尺寸不少于:长3.1米、宽1.8米、高0.8米。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约定,以行业公认的最高水准,勤勉、尽职地从事本约定项下之工作并提供服务。 2、乙方应遵守甲方现有规章制度,并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约定的工作,不得破坏公共设备设施,如有破坏按价赔偿。 3、乙方应确保建筑垃圾及时整洁地被清运,为确保建筑垃圾能够及时清运,甲方收取乙方元(人民币元)最为押金,以期对乙方的约束和管理。

4、乙方应指定一名乙方代表并授予其足够的权力。该乙方代表将统一行使本约定项下的权利,并在约定履行过程中负责与甲方间的协调。 5、结算时,乙方应提供正规发票。 六、甲方配合: 1、甲方指定一名甲方代表并授予足够的权利。该甲方代表将统一行使本约定项下的甲方权利,并在约定履行过程中负责与乙方间协调。 2、乙方清运建筑垃圾车辆甲方予以免费放行。 七、工作流程 1、乙方代表在接到甲方代表的电话通知后,应及时安排车辆进行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2、乙方应凭借甲方物业部代表签发的《垃圾清运单》,装满出车时,应由保安部当值队员及班长签字放行后方有效。 3、《垃圾清运单》共两联,上联留给当值保安班长,下联乙方运输车辆保存,《垃圾清运单》作为双方清运垃圾车数的结算凭证,应妥善保管,如乙方遗失甲方不支付该车建筑垃圾清运费用。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同解决。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协议书范本新版

编号:______________ 建筑垃圾处置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及充分协 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运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地建筑垃圾处置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以 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清运范围 乙方负责清运工地内各类建筑垃圾(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二条、协议期限 ______ 年 _____ 月_______日至_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 日止。 第三条、费用 1、建筑垃圾清运收费标准:垃圾清运费按元/车计算,按月结算。 2、结算期限 甲乙双方每月________ 日前就上月建筑垃圾清运费用(节假日顺延)进行结算并书面确认。 3、付款方式:双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相关规定的票据,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供的 有效票据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4、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于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总价的________ %十算。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工地内运输道路畅通,并协助乙方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工作,督促乙方落实国家关于防尘防治的要求。 2、甲方设定固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堆放点进行清运。 3、甲方在工地岀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或沉淀过滤设施供乙方岀入车辆冲洗;甲方大门岀入口设置视屏监控设备,监控出入车辆进出冲洗情况及车辆号码牌。 4、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甲方在每日检查中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岀现,甲方有权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有较多的建筑垃圾需要处理,为了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建筑垃圾专项管理制度。 1.目的 本管理制度旨在明确施工现场施工/生产垃圾处理作业程序,以确保现场文明施工规范、标准化和程序化,并符合环保规定,满足绿色施工规范要求。 2.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对施工、生产垃圾的处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绿色施工导则》(【2007】223号)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4.职责 4.1本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负责保持和改进 4.2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全面负责 4.3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管理

4.4其他相关作业单位、部门参与实施 5.施工/生产垃圾管理制度 施工/生产垃圾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内的生产弃渣、施工人员带入现场的塑料袋(杯)、一次性饭盒以及塑料泡沫板等白色垃圾;混凝土、砂浆的弃料;木村、钢筋加工厂产生的废料废渣等。 5.1施工现场内弃渣,处理程序:清理、分类、运输、弃渣 5.1.1定期对施工现场弃渣清理、分类; 在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以班组为单位切实搞好各班组的落手清工作,根据项目部的统一规划,将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由项目部统一安排,及时运出工地,垃圾清运出场必须到批准的场所倾倒,不得乱倒乱卸。 5.1.2可利用的钢筋、钢管、铅丝、木板等进行二次回收再利用; 5.1.3对于不能二次利用的废钢筋头、钢管头、铅丝、短木板等 统一运往废料仓库进行处置; 5.1.4对于施工现场清理出的砖、石、瓦块、砂石等可统一堆放用 临时道路路基; 5.2混凝土、砂浆的弃料可用作构配件的预制及场地硬化 5.3钢筋、木材加工厂产生的废料废渣 5.3.1钢筋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短废料,回收至废钢筋仓库存放,项 目部统一处置。

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制度【最新版】

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保证城市道路清扫和垃圾、粪便清运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 第一条:垃圾、粪便清运车辆的配备,可以参照下列因素确定:(一)垃圾、粪便年平均日产量及高峰期日产量; (二)垃圾、粪便清运方式; (三)车辆定额吨位; (四)单班日清运次数; (五)车辆完好率。 第二条: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和产权转移 (一)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购置新车后,应当进行一次保养调整,并组织技术人员、驾驶人员、修理人员学习掌握新车的性能

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二)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应当设有明显的专用标志,持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签发的行车路单执行任务。 (三)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运营,应当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投入使用,必须外观整洁、装备齐全,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五)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应当做到定车、定人。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的使用规定。 (六)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保养和修理质量保证体系。 (七)车辆驾驶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出车前、行驶途中和收车后的保养检查制度。车辆发生故障后,修理人员应当及时进行修理,检验人员应当认真进行修理检验,并填写检验记录。 (八)垃圾、粪便清运车辆与洒水车辆的报废,应当在运营四十万

公里以上,或者使用十年以上。 (九)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产权转移,应当按照固定资产转移的有关规定执行。原车的附件、工具、档案等应当随车转移。 第三条:本制度制定单位负责解释该制度,必要时可对该制度进行修改。

建筑垃圾处理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建筑垃圾处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立协议当事人双方: 甲方:泰兴■市房屋征收中心 乙方: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为配合新能源房产公司进场,确保国庆东路东延及安置房的顺利施工,甲方委托乙方对周曾拆除地块内的建筑垃圾进行转运。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周曾拆除地块内装修建筑垃圾,交于乙方进行转运,转运至该地块的西北角;车载垃圾不少于13 方。 三、从协议生效后,乙方入场进行清运工作;甲方派员 现场进行监督、计数,乙方应服从管理。乙方清运当天应及时通知及提供清运车辆的牌号,双方计数有差议的按甲方为准;周曾地块转运工作告一段落后,甲方和乙方结清转运费。 四、乙方有违法清运行为并损坏甲方名誉,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追究其赔偿责任;乙方在协议期间与他方产生矛盾,甲方应帮助协调、解决。 如属乙方责任由乙方自负; 五、甲方有权合理更改垃圾清运时间并提前通知乙方,首次清运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协商。 六、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承诺能够及时、全面、低污染、低噪音的清运甲方区域内的建筑垃圾、每接到通知清运一次垃圾,乙方必须在72小时之内执行清运。

乙方不得将其垃圾清运区域转租第三方或擅自改变清运操作内容。 乙方进入甲方场地进行垃圾清运时,清运垃圾车辆必须限速行驶,清运过程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垃圾掉落地面,如有发生,乙方应及时进行清理。 因乙方操作不当或人为原因而使甲方的场地设施设备、花木、草坪损坏的,乙方负责在当日内按价赔偿或给以修复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曰年月曰

建筑垃圾清运管理规范

1目的 明确和规范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各环节操作步骤、要求,确保各项目**公司对本项目建筑垃圾清运行为实施有效管理。 2术语与定义 无 3适用范围 各项目**公司建筑垃圾清运管理 4操作流程 4.1由项目**公司物业部发起建筑垃圾清运申请,清运前对建筑垃圾堆积量进行拍照。 填写《建筑垃圾清运申请单》(见附件一):由环境主管申请、物业经理审核、总经理室(或分管副总)审批后,方可联系垃圾清运服务单位。 4.2当天垃圾清运结束后,对清运后现场进行拍照,填写《建筑垃圾清运反馈单》(见 附件二),由物业经理、总经理室(或分管副总)审批。 4.3垃圾清运过程中,现场监管员监督乙方达到垃圾清运的质量标准(尤其是满载情 况)认真填写《建筑垃圾清运凭证》、《建筑垃圾清运确认单》(见附件三、附件四),每次装车都需登记,最后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满载发车时,呼叫中控室,请中控人员根据中控情况同步做好台账记录《建筑垃圾清运中控室记录单》(见附件五)。 4.4如发生摄像头故障等特殊情况,需事先向总公司工程物业条线作报批备案,选择 其他合适的摄像头取证,否则一经查实,此类单据一律不予结算,同时对相应经办人进行处罚。 4.5消控室对建筑垃圾清运的情况需保存录像,物业经理在垃圾清运次日对照《消控 室垃圾清运记录单》核对保存录像,签字确认。总部对此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违规情况,按上述办法处理。

5结算规程 项目**公司以月度结算建筑垃圾清运费,在OA上发起付款申请流程。上传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清运审批单》、《建筑垃圾清运反馈单》、《建筑垃圾清运确认单》和《中控室垃圾清运记录》。 6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