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护林队员管理制度

护林队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护林队员的管理,提高护林队员队伍的素质,保障国家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护林队员管理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森林资源管理规定,结合护林队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所有护林队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指挥,认真履行护林职责,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不得有不作为、懈怠情事发生。
第四条护林队员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护林队员,包括全职护林队员、兼职护林队员、临时招募的护林队员等。
第二章护林队员选配与聘任第五条护林队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热爱森林资源,专业素质过硬,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二)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护林队员岗位技能;(三)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四)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六条护林队员的选拔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包括考核、面试等环节,选拔出来的护林队员应当符合相关资格要求。
第七条护林队员的聘任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包括签订劳动合同、提供社会保险等环节,确保护林队员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护林队员的待遇应当与其所承担的职责和风险相符,不得低于相关规定的待遇标准。
第三章护林队员的管理与考核第九条护林队员应当接受上级森林资源管理部门的管理,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护林队员应当认真执行上级的命令,保障国家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第十一条护林队员在工作中应当注意安全,不得有擅自决策的行为,如遇情况应当及时上报。
第十二条护林队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护林装备,不得私自使用或挪用。
第十三条护林队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巡查、检测等工作,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
第十四条护林队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日常工作记录,如巡查记录、护林报告等。
第十五条对护林队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等。
第十六条对考核合格的护林队员进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护林队员进行处罚。
第四章护林队员的培训与提升第十七条对护林队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森林资源保护知识、护林技能等。
护林员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提高护林员工作效率,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护林员职责1. 负责所辖林区的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2. 定期巡山,及时发现并报告森林火灾、病虫害、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
3. 协助林业部门开展森林资源调查、监测、评估等工作。
4. 负责所辖林区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5. 完成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护林员工作要求1. 护林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忠诚履行职责。
2. 护林员应具备一定的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专业知识。
3. 护林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勇于担当,敢于执法。
4. 护林员应熟悉所辖林区的地形、地貌、植被、野生动植物等情况。
5. 护林员应积极参加林业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护林员工作流程1. 报到与交接班(1)护林员应按时到岗,接受林业部门领导或指定人员的交接班。
(2)交接班时,护林员应详细记录所辖林区的森林资源、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情况,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 巡山与巡查(1)护林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频次进行巡山。
(2)巡山过程中,发现森林火灾、病虫害、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林业部门。
(3)巡查过程中,应关注森林资源变化,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
3. 森林防火工作(1)护林员应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2)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排除。
(3)森林火灾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扑救,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4. 病虫害防治工作(1)护林员应定期巡查,发现病虫害,及时上报并采取防治措施。
(2)做好病虫害防治记录,为林业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5. 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1)护林员应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严禁非法捕猎、贩卖。
关于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六篇】

关于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六篇】【篇一】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护林员脱贫政策,切实加强森林管护,现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职责和制度:1、学习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
2、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辖区的林地、林木数量、位置等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树种要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资源行为,依法制止,及时上报。
4、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进行扑救。
5、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以及监测发现的枯死松树要及时上报。
6、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
7、准确掌握管护责任区的四至界限,了解民情、林情和山情,做好每日的巡山记录,每月不少于20天。
8、对发生在相邻责任区内有破坏林木的行为、有义务进行制止并报告村委会。
9、积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
10、对乱砍滥伐、滥捕乱猎、侵占林地情况严重的,村委会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护林员相关责任。
11、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未履行工作职责的、村委会有权责令护林员整改或者报上级备案解除护林职责,同时停发劳务补助。
12、护林员认真填写巡山日志,并于每月的30号之前将日志交给村委会审核签字。
对于填写不规范的,要求立刻整改。
对于三次填写不规范,且不更改的,村委会有权报上级备案解除护林员,同时停发劳务补助。
【篇二】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一、坚持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执行党和国家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
用心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
二、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熟悉森林防火条例,熟悉各管辖点、片的社会自然条件,做到心中有数。
三、加强巡护杜绝火源,看护好火险区,要害部位,严格检查一切入山人员和车辆,防止火情火灾的发生。
护林队员管护责任书 护林员责任书

护林队员管护责任书护林员责任书护林队员管护责任书一、岗位职责:1.按照上级指示和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森林防火、防护和护林工作,确保森林生态环境良好;2.对辖区内的森林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森林火情、盗伐、乱采乱挖等非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破坏行为;3.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处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4.认真学习新技术、新知识,提高工作技能;5.做好护林设施、器材、车辆等日常维护工作。
二、业务知识:1.熟悉林区工作组成、作业方式和支援作业等一系列规定;2.熟悉护林防火制度,对防火设施和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使用性能;3.具备处理生态破坏行为的常识,并了解有关抓捕逃犯的法律知识;4.了解巡视内容和程序,掌握急救和抢险知识;5.熟悉护林器材的维护和保养。
三、个人素质: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保持积极乐观心态;2.应该有动手能力和故障排除能力,出现故障必须及时自修,或及时上报;3.必须有清洁卫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对集体和工作环境保持清洁和整洁;4.在工作中要保持勇敢、机智和果断决定,对遇到的困难不退缩。
5.要关心并照顾好队友,确保组织任务的完成。
四、附件:1.工作报告表;2.器材、车辆维护表;3.防火设施日常维护记录表;4.病、伤、亡统计表;5.举报表;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生态破坏:指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和生态系统平衡的一类行为;2.阻碍职务罪:指对公务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妨礙和阻遏其进行职务。
3.盗伐行为:指非法的、未经许可的伐木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森林及其资源使用的法律规定。
4.国家公园:指依法建立的、培育、保护和利用自然生态资源等的特殊保护区。
5.火源管控指对环境自然发火源和人力引起的火灾源进行管控,以防止火灾的发生。
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遇到组织难题时,可以与上级部门有效沟通协商,提前准备好森林火情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
2.工作中照常制胜,平时训练和准备好独立作业能力;3.着重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以便更好地发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4.勇于尝试新工作前先进行多方面的调研,保证有效性和安全性。
2024年护林员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护林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全省公益林区“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总要求,切实加强护林队伍建设,规范护林人员管理,充分发挥护林人员作用,根据《____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____省森林消防条例》、《____省公益林管理办法》、《____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护林员是指从事公益林区日常巡护、预防与制止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专职护林员。
第三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护林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护林员管理细则的制订以及乡镇管护责任落实的监管等。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林场、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乡镇)负责管护责任区的划分、护林队伍的组建、护林员的聘用以及日常监管与奖惩考核等。
村(社区)委负责护林员的推荐、护林员责任落实的监督和护林事件的处理,同时做好本村区域内的兼职护林工作。
第二章护林员的职责及权利第四条护林员职责:(一)宣传林业及公益林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森林消防等知识,维护公益林护林及森林消防标志和设施;(二)制止并报告盗伐滥伐、乱捕滥挖、采石取土、建坟、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三)制止野外违章用火,协助做好重点防火对象的登记和监控,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四)协助开展森林营造、抚育、资源监测和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五)履行管护合同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五条护林员权利:(一)对盗伐滥伐森林资源、乱捕滥挖野生动植物、非法征占用林地等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二)对不听劝阻野外违章用火单位或个人,有权制止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三)对未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采伐林木的,有权制止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四)根据考核结果有权获得适当的护林报酬,业绩显著的有权参加评选各级“优秀护林员”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护林员的配备第六条管护责任区划分。
各乡镇应当根据“分区配备、打破村界、统筹核定、规模适度、便于巡护、责任到人”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内森林管护面积、管护巡查线路和自然地形等因素,将辖区合理划分为若干个管护责任区,管护责任区参考标准为____亩,每个责任区配备专职护林员____名。
农村护林员的规章制度

农村护林员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提高农村护林员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树立保护林木的意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农村从事护林工作的护林员。
第三条农村护林员的基本任务是负责护林防火、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维护森林生态平衡。
第四条农村护林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森林资源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维护科学文明,办事认真负责。
第五条农村护林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护林防火和森林资源管理知识,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二章护林员的岗位设置第六条农村护林员根据责任区域的大小和任务的需求,分为主任护林员、护林员、助理护林员等不同级别。
第七条主任护林员负责辖区内的护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护林员负责日常护林巡逻、防火工作,助理护林员协助主任护林员和护林员完成任务。
第八条主任护林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护林防火和组织管理能力,护林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护林技能和沟通能力,助理护林员应当服从上级的指挥安排,积极完成日常工作。
第九条农村护林员应当遵循抓好日常管理、疏堵结合、防患未然的原则,切实发挥护林防火的作用。
第三章护林员的工作职责第十条主任护林员的工作职责包括:(一)制定和组织实施护林工作计划;(二)协调护林员和助理护林员开展日常护林巡逻和防火工作;(三)做好护林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四)处理护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五)定期开展护林防火培训。
第十一条护林员的工作职责包括:(一)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日常护林巡逻工作;(二)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三)定期巡查林区内的火源,防止火灾的发生;(四)及时上报林区内的湿度和风向变化,协助主任护林员做好防火工作。
第十二条助理护林员的工作职责包括:(一)协助主任护林员和护林员完成日常护林巡逻工作;(二)积极配合其他护林员完成防火工作;(三)及时反馈林区内的情况,协助上级处理突发事件。
第四章护林员的考核和奖惩第十三条农村护林员应当定期接受上级部门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等方面。
关于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关于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关于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目的:为了规范村护林员的工作职责,提升其管理水平,加强对林区的生态保护和经济利用,保障村级林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村护林员的工作管理。
制度制定程序:1.明确制定单位,本制度由企业管理人员编写,经有关业务部门确认,在公司内部进行审批备案。
2.制定单位依据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林业工作实际,进行制度编写。
3.制定单位在编写本制度的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建议,征求其指导和支持。
4.制度编写完成后,应当进行内部审查,并在公司内部广泛宣传,确保村护林员充分了解该制度。
职责范围:1.村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并帮助村民做好林木抚育、抗旱保墒、抗风固沙和预防火灾等工作,同时保障林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2.村护林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私自采伐、砍伐种植的林木,并负责阻止他人进行非法砍伐和滋扰林区生态环境的行为,并做好相关记录和上报。
3.村护林员还应当指导和协助村民进行林区的经济利用,如蜜蜂养殖、木材采伐等,并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保证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村护林员应当将林区的重要信息报告给上级主管单位,并及时上报林区内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
责任追究:1.如村护林员违反了本制度的规定,对林区内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或经济利益造成了影响的,将追究其管理责任。
违反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终止其工作合同。
2.对企业管理人员和职责所属部门内部的工作不力或者失职,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以上为关于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的规章制度,应当充分考虑到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将制度向村护林员进行宣传,确保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
护林员岗位工作职责范本(3篇)

护林员岗位工作职责范本一、宣传、贯彻我国有关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
引导当地群众提高森林保护意识;二.每月在站上班与住宿时间应达到场____天以上,正常休假不超过____天(含回家的时间,但进站必须在上午____时以前),如有法定假和年休假除外。
三、巡护森林时,应检查进入林区人员是否携带火种或在林区野外违章用火。
做到见烟就查,见火险隐患就整改,及时制止违法、违章行为,必要时,及时向分管场长汇报。
四.保护好护林站房屋,生活用具设施,搞好护林站房屋周边的卫生.五、发现火情及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应做到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处置并立即报告。
六、协助林场工作人员做好营造林调查规划设计和检查验收、林木采伐管理;森林资源调查;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及森林病虫害灾情。
八、保证做到责任区内无侵占林地,盗伐林木严重的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好管理责任区域内的一切资源。
九、必须保证手机通讯的通畅,尤其在重点防火时期。
十、应维护管护区林区便道的通畅,加强对来往车辆的检查,发现可疑车辆不能放行,并及时向场部汇报。
十一、每月如实向场部书面报告一次管护区的管护情况,每季度书面总结本季度工作____次。
十二、护林员不得擅自离岗或空站,离岗或空站____次,予以经济处罚____元,____次予以经济处罚____元,____次予以转岗,具体落实到直接责任人。
护林员岗位工作职责范本(2)护林员是负责森林及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他们的岗位工作职责非常广泛,包括巡视、监测、防火、植被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
以下是护林员岗位工作职责的详细介绍。
一、巡视和监测工作1. 定期巡视森林区域,监测森林植被、动物、水源等自然资源状况。
2. 检查森林的健康状况,发现病虫害、有害植物等问题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3. 监测森林火险等级,及时发现火情,组织人员进行扑灭工作。
4. 定期检查、维护巡视设施,确保巡视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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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护林员脱贫政策,切实加强森林管护,现结合我村实
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职责和制度:
1、学习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
2、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辖区的林地、林木数量、位置等情况,对
重点地块、珍稀树种要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资源行为,依法制止,及时上报。
4、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进行扑救。
5、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以及监测发现的枯死松树要及
时上报。
6、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
7、准确掌握管护责任区的四至界限,了解民情、林情和山情,做好每日的巡山记录,每月不少于20天。
8、对发生在相邻责任区内有破坏林木的行为、有义务进行制止并报告村委会。
9、积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
10、对乱砍滥伐、滥捕乱猎、侵占林地情况严重的,村委会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护林员相关责任。
11、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未履行工作职责的、村委会有权责令护林员整
改或者报上级备案解除护林职责,同时停发劳务补助。
12、护林员认真填写巡山日志,并于每月的30号之前将日志交给村委会审核签字。
对于填写不规范的,要求立刻整改。
对于三次填写不规范,且不更改的,
村委会有权报上级备案解除护林员,同时停发劳务补助。
农村护林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林木的保护,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
济和社会效益,加快集体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农村集体林管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集体林”是指各乡(镇)、办事处、村、组以及其他
单位和个人在农村集体所有制林地上的林木。
第三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含九郊办事处,下同)必须将农村集体林管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由“行政一把手”牵头负总责,主管林业工作的领导负全责,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组织和管护队伍,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集体林木管护工作。
第四条:各乡(镇)主导产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站(以下简称“林业站”)作为基层事业单位,实行业务由市林业局进行指导、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的管理
体制,具体负责本乡(镇)辖区内集体林木管护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乡(镇)必须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护林员队伍。
东部山区***个乡(镇)
原则上每个村设1名护林员,平原乡(镇)每两个村设1名护林员,各乡(镇)可视实际管护面积酌情增加或减少护林员数量。
第二章护林员的设置和管理
第六条:以行政村为单位,选聘护林员,划定护林责任区。
第七条:护林员实行聘用制。
一年一聘,年终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
考核、
聘用工作由市林业局统一组织实施。
第八条:护林员聘用条件:男性,年龄2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热爱林业,熟悉林业管护知识,公正无私,廉洁奉公,责
任心强,群众认可并在当地有一定威信。
参加应聘的人员必须是农村非公职人员,同时,应以重点林地所在地就近选聘。
第九条:护林员选聘首先由村委会推荐并公示(公示期5天),经乡(镇)林业站考核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再由乡(镇)人民政府向林业主管部门推荐,最后由市林业局审批。
第十条:聘用的护林员由市林业局统一组织进行农村集体林管护知识培训,
经培训考试合格的由市林业局颁发《护林员证》及标志。
护林员在聘用期间应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林木管护合同》,《林木管护合同》样本由市林业局统一印制。
第十一条:护林员日常工作由各乡(镇)林业站监督管理,林业站具体负责组织、检查、监督与指导护林员的业务工作。
由市林业局牵头会同乡(镇)人民政府
每半年对护林员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第十二条:加强护林员的队伍建设,每月由林业站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月
的工作情况,布置下月的工作,并有计划地对护林员进行岗位培训。
第十三条:农村基层护林员的工资由市林业局统一根据相关规定划拨,原则
上每人每月基本工资**元,每人每年2**元钱,另外设**元作为年效益工资,护林员工资按季度支付并视管护效果实行奖惩。
第三章护林员职责与权利
第十四条:护林员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林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森林、林木、林地及野生动物资源不受破坏。
协助林业站开展本辖区内森林资源监测管理。
(二)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林业站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制订防火公约,并做好宣传工作。
负责管理本责任区及周边野外用火,督促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制止各类违章用火。
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应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林业站,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迅速组织并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协助查处火灾案件。
(三)对本责任区的林木进行巡护,每月不少于25天,并做好巡护日记,记录林业生产、林木管护、森林防火等各方面的情况,尽职尽责做好林木管护工作。
(四)协助村民委员会组织护林责任区内造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五)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盗伐滥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损毁名木古树、非法采脂等案件和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
(六)依法协助处理本责任区山林权属纠纷。
(七)参加护林员每月例会,及时了解和反映基层群众的要求与问题。
(八)对责任区内各种危害森林资源行为,都应做到第一知情者并及时报告。
同时,要积极完成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护林员的权利
(一)对不听劝阻野外用火单位或个人,护林员有权制止并报请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二)对盗砍滥伐、乱捕滥猎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护林员有权制止,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三)对不按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采伐林木的行为,护林员有权制止采伐,并向乡(镇)林业站报告。
第十六条:对阻碍护林员依法管理或打击报复的,由公安司法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护林员工作的考核
第十七条:护林员工作实行半年度考核制度,由市林业局具体制定《九台市农村护林员工作考核办法》,明确管护的范围、职责、报酬及奖惩办法。
市林业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半年对护林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同时加强抽查考核工作,奖优罚劣。
第十八条:护林员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一)模范履行《林业管护合同》,管护期间无森林火警、无盗砍盗伐、无侵占林地等案件发生,林木管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制止破坏集体林木资源行为,集体林木资源免遭重大损失的,并全面完成考核指标的。
(三)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预防和扑救措施得力,在森林防火责任区内,保持无森林火灾发生的。
(四)依法制止或者检举非法侵占林地和破坏林地、乱占滥用林地直接责任人有功的。
(五)为保护国家和集体森林资源与犯罪分子英勇博斗的。
第十九条:护林员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解聘。
(一)因玩忽职守,不履行管理职责,造成本责任区森林资源损失的。
(二)在本责任区有森林火灾隐患,不知情、不报告,对森林火灾隐患知情而不采取措施消除,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
(三)擅自同意违法用地单位和个人进入林地施工,或者不知情、不制止、不报告,造成林地破坏的。
(四)对盗伐和滥伐森林行为不知情、不制止、不报告,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五)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弄虚作假,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六)对于经考核未按《管护合同》的任务完成工作的,以及管护工作不积极主动,工作作风懒散,群众反映强烈的。
(七)无故不参加护林员例会的。
第二十条: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护林员的续聘或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