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政治知识点总结归纳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实用30篇)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第1篇海纳百川有容乃大1、什么是宽容?宽容合作的基础是什么?宽容指的是宽厚和容忍,原谅和不计较他人。
我们的生活需要宽容,我们需要学会“宽以待人”。
“和而不同”,求同存异,是我们宽容合作的基础。
2、为什么要宽容他人?(、宽容的重要性?)(课本102-104页)答:①人与人之间存在各种各样的差异,需要相互宽容,求同存异,尊重彼此的个性。
②宽容是一种传统美德,我们为人宽容能解人之难,补人之过,能赢得友谊和他人的'尊敬,获得更多的朋友。
③宽容,是一种境界。
宽容别人能使我们的精神境界上升了一个层次,也掌握了一种自我提高的有效方法。
④善于宽容利人利己,宽容对方能使对方从中吸取教训,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
宽容能使自己远离烦恼和仇视,体验到宽容带来的心灵的安宁和满足。
(为什么说善于宽容,利人利己?)3、现实生活中,我们无意中伤害了别人或受到别人无意的伤害时,应该怎么办?(课本102页)答:①我们都不是圣贤,现实生活中难免无意中伤害别人,这时,我们要体谅、尊重他人的感受,真诚地赔礼道歉,请求他人原谅。
②我们也可能受到别人无意的伤害,对别人的“对不起”也要真诚接纳、理解、原谅,而不能得理不让人,更不可冤冤相报。
4、如何学会宽容他人?(课本104页)答:宽容是有原则的,不是盲目的,宽容要讲究策略。
具体地讲应做到:①当我们受到别人无意伤害时,要善于宽容别人的过错,不可冤冤相报、以牙还牙。
②在可能的情况下,要以我们的宽容感化当事人,使其改过。
③对待家人、同学、朋友不能斤斤计较,而要宽厚待人,与人为善。
④决不迁就“坏人”“恶人”,在原则问题上不能让步。
5、怎样宽容自己,悦纳自己?(课本104页)答:①既不挑剔和苛求自己,也不自惭形秽;既不妄自菲薄、全盘否定自己,也不妄自尊大。
②宽容自己意味着承认“人无完人”,容许自己犯错误,给自己留下改过迁善的机会,同时也给自己留下信心和希望。
换位思考与人为善6、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含义和要求是什么?其实质是什么(课本105、106页)答: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是自己不喜欢的事,就不要强加在别人身上。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重要知识点总结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重要知识点总结第一课、维护宪法权威1、我国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实现,这是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2、公民与人民的关系:1.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人民是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
2.公民比人民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人民不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不属于人民。
3、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4、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5、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6、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权。
7、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的宪法原则。
8、我国人权具有广泛性、公平性、真实性的显著特点。
9、人权主体的广泛性:我国公民、外国人、个人、群体。
10、人权内容的广泛性:平等权,人身权利,政治权利,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
11、贫穷是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扶贫体现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12、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13、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其他国家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15为什么要规范国家权力运行(原因/意义/重要性):1.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遗害无穷。
2.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利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3.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归纳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归纳维护财产权1,什么是公民的个人私有财产公民的个人私有财产——是公民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通过劳动和合法经营所得的财富,包括:私人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2,什么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P60财产所有权即——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处分——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3,我国法律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方式主要有两种:①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最普遍的做法.当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时,公民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所有权,请求恢复原状,请求排除防害,请求赔偿损失等方式予以保护.②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最严厉也是最有效的保护方法.4,财产继承包括哪两种方式法定继承的含义,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及原则怎样遗嘱继承 P611我国公民的财产继承权主要是通过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实现的.2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继承.3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的原则①一般均等原则平均原则.: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该均等;②照顾原则:对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③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该不分或少分;④协商原则.:是指法定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要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5,遗嘱继承1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可以立下遗嘱,将个人合法财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赠:——公民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2我国继承法,遗嘱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第一: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并且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遗嘱必须合法有效.任何形式的遗嘱都要保留法定继承人中,未成年子女和无劳动能力人的财产.第二: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一人或数人,但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相关概念:被继承人——是指遗留财产的死者继承人——指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不包括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有财产继承权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方式按法律规定直接获得由被继承人所立的有效遗嘱获得★继承顺序受继承顺序的限制和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分配原则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论人数多少平均分配遗产遗嘱人可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他继承人被排除在外被继承人行为能力无论被继承人是否有行为能力,他的遗产都可被继承被继承人一定要有订立遗嘱的能力5,什么叫智力成果权包括哪些权 P61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创造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智力成果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社会合作与公平1,看完《逃命的野牛》和《合作的蚂蚁》后,回答:野牛为什么不能抵挡狮子的进攻蚂蚁群凭借什么力量逃离火海这两个故事给了我们怎样的启迪参考:因野牛们不团结合作,冷眼旁观,看见自己的同伴遇险只会隔岸观火.而蚂蚁们抱成一团,靠着集体的通力合作和团结的力量逃离了火海.启示:社会生活需要合作,我们要树立合作意识,学会合作.2,为什么社会生活需要合作社会合作是社会生活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我们生活中所需要的物品和服务需要社会合作.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合作的范围不断扩大,社会合作形式越来越多样化,社会合作的内容也越来越复杂.这就需要有符合全体社会成员利益的管理机构来管理,制定合理的制度来保障社会合作的顺利进行.总之,现代社会是一个合作的社会,需要人们开展真诚,广泛的合作.3,为什么社会合作需要公平为了更好地在社会合作中保证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需要在社会合作中确立和遵循公平的原则.4,在社会合作如何才算公平1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这就是公平;2良好的合作一定是公平互惠的,每个人都能在公平的合作中得到应得的利益;3公平不等于绝对的平均;享受社会利益较多的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负担;4维护公平还需扶持社会弱势阶层和弱势群体.5,为什么要树立公平的合作意识1有利于个人的提高和发展;有利于社会的繁荣,稳定;2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利益和幸福.6,我们如何树立公平的合作意识课本P761保持公平合作的观念去和他人相处,去处理面临的问题,去承担自己的责任;2在家庭在学校中同学之间3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有权要求得到公平的对待 ,我们也要公平地对待他人.4对社会上不公平的现象,我们也要给予关注,思考和批判.社会规则与正义1, 制度的正义表现在哪里 P82制度的正义在于它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它的程序和规则是面向每一个社会成员的.2,简述道德与法律,制度的区别.P83法律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执行,其他的制度规则靠行业或单位的奖罚来实施的,而道德以善恶评价为标准,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起作用.★道德使我们能判断什么是善的,什么是恶的;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善良的行为,应该做的行为,对社会,他人,个人都有好处,是公平和正义的;而丑恶的行为,不应该做的习惯行为,损害社会和他人的尊严和利益,最终也损害自己的尊严和利益,是不正义的.★依据一般的道德标准,任何不公平地去对待别人,侵害他人的权利和行为,都是不正义的行为.★无正当的理由向他国发动战争是不正义的行为;压迫和残害无辜的人民是不正义的行为;歧视和排斥他人是不正义的行为;伤害他人的自由和尊严是不正义的行为.3,如何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P831.正义要求我们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即通常所说的人权.故意伤害他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最严重的不正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利,是正义的要求.2正义要求我们尊重规则.有正义感的具体表现: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和公共环境,尊重社会公德……3正义要求我们尊重自由.4正义要求我们承担责任.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八年级下政治知识点总结

八年级下政治知识点总结八年级下政治学问点总结(一)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1、人格尊严权(1)含义: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至少的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至少的敬重。
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和他尊。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2)法律规定:人格尊严不行辱,羞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责问,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2、面对不公正的评价,我们应当怎么办?一方面要从实际启程,证明事实真相;另一方面,要有人格权爱护的法律意识,对于诽谤、羞辱等侵扰名誉权的行为,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维护名誉权(1)名誉权含义: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解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2)法律规定:公民享出名誉权。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羞辱或诽谤他人。
(3)侵扰名誉权的表现及后果:①羞辱行为: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挖苦、讪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赃物等。
②诽谤行为: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等行为。
后果:凡此种种,既是不敬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敬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
侵权者轻那么受到舆论的责问,紧要的要担当法律责任。
八年级下政治学问点总结(二)人民是国家的主子1、你知道整个国徽图案表达了什么吗?整个国徽图案显明地表达了我国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根底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在我国现阶段,作为国家主子的人民,其范围是怎样的?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夫、学问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立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的主子。
作为国家主子的人民,享有宪法给予的管理国家的权力(主子翁地位)。
3、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叫公民的根本权利?(p5)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给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归纳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归纳一、政府与公民1. 政府的职能与责任- 维护国家安全- 促进经济发展- 保障社会公正- 提供公共服务2.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言论自由与集会自由- 遵守法律法规- 纳税与社会服务二、法律与社会秩序1. 法律的基本概念- 法律的定义- 法律的分类- 法律的作用2. 社会秩序的维护- 社会规范与道德-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公民如何维护社会秩序三、经济制度与市场1. 经济制度的类型- 资本主义- 社会主义- 混合经济2. 市场机制与经济活动- 供求关系- 市场竞争- 市场监管四、公民参与与公共政策1. 公民参与的形式- 选举与投票- 社区服务- 公共讨论与倡议2. 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政策制定的过程- 政策的影响评估- 政策的监督与反馈五、人权与国际关系1. 人权的基本原则- 人权的定义与重要性- 国际人权法的框架2. 国际关系与合作- 国际组织的作用- 国际合作与冲突解决- 全球化对国家与个人的影响六、环境与可持续发展1. 环境问题的挑战- 气候变化- 资源消耗与浪费- 生物多样性的保护2. 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与实践- 可持续发展的定义- 可持续发展的三个维度:经济、社会、环境- 个人与社区如何参与可持续发展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教育要求和具体教材内容,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确保每个部分都详细列出了相关的子点,并提供了简洁明了的解释。
这样的文档将有助于学生复习和巩固学期内学到的知识。
(完整版)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知识点归纳

八年级下册《道德宇法治》知识点概括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1。
宪法规定的内容有哪些?①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②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利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③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④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2。
国家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我国经济制度与人民权力的关系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利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这一制度保证人民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成为国家的主人.4。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贯彻于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面。
5。
人权的实质和目标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6。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力和自由。
7。
行政机关应如何执法?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执法、依法行政、简政放权.8.为更好地尊重和保障人权,国家应该怎么做?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9.我国国家权利机关的认识我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10.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①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②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③在国家机关内部做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要点归纳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要点归纳政治知识要点归纳政治知识是培养学生的国家意识和法治意识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八年级下册的政治课程中,我们学习了很多关于国家政治制度、公民权利和义务以及政治参与等方面的知识。
下面是对这些知识要点的归纳总结。
一、国家政治制度1. 国家:国家是由一定人口、一定领土和一定政权组成的具有主权的统一整体。
2. 国家政权:国家政权是国家权力的组织集中体现,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核心。
3. 国家政治制度:国家政治制度是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的总和,包括国家政府、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社会组织等方面。
4. 国家的性质:国家既是一定历史条件下阶级的产物,又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的组织形式。
二、公民权利和义务1. 公民:具有一定国籍的、在一定国家领土内居住的人,享有国家赋予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2. 公民权利:公民权利是指国家法律授予公民的,保障公民人身自由、财产权利、参与政治、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等各方面的权力。
3. 公民义务:公民义务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下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包括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保密国家秘密、服从国家招募、交纳税款等。
三、政治参与1. 政治参与的形式:政治参与是指公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政治生活和政治决策的活动。
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表达权、参政权、议政权等形式。
2. 政治参与的价值:政治参与对于维护公民权益、实现人民民主、促进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 政治参与的要求:公民要积极参与政治,应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政治知识和政治能力。
四、国家政治生活1. 选举制度:选举是指通过普选的形式,由公民选择国家和地方代表来承担政治权力的人员。
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 政府:政府是国家的行政机关,负责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
4. 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由公民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包括政党、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归纳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归纳一、知识框架八年级下册政治主要围绕“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展开,涉及宪法、国家制度、法律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二、重要概念1.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2.权利: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力和利益。
3.义务:指公民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4.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5.国家制度:指一个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包括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等。
6.法律: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三、重点知识点1.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等。
2.宪法的重要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不得违反宪法的规定。
3.国家制度: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4.法律的特征: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5.违法行为的种类:包括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6.犯罪的特征:具有社会危害性、触犯刑律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7.刑罚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
四、易混淆点1.公民与人民的区别: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而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
公民的范围比人民更广泛,包括人民和敌人。
2.权利与权力的区别:权利是公民个人的利益和权力,而权力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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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下政治知识点总结归纳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八年级下政治知识点总结归纳》的内容,具体内容:学习八年级下册政治的知识点这件事不在乎有没有人教你,最重要的是在于你自己有没有觉悟和恒心。
以下是我为大家总结归纳的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希望你们喜欢。
八年级下政治知识点:第一单...学习八年级下册政治的知识点这件事不在乎有没有人教你,最重要的是在于你自己有没有觉悟和恒心。
以下是我为大家总结归纳的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希望你们喜欢。
八年级下政治知识点:第一单元权利义务伴我行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1.公民和人民的区别和关系?答:(1)二者性质不同。
人民是政治概念,是与"敌人"相对而言的,是划分敌我的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2)两者范围不同。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而公民则是指具有中国国籍的所有社会成员。
公民的范围要比人民的范围广,公民既包括人民,也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3)在押犯人是公民但不是人民。
他享有一些基本的人身权利,如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
但不一定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的义务。
2.公民应如何正确行使权利?答:(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4)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3.制造或传播谣言,是言论自由么?答:(1)这种行为不属于公民行使言论自由,而是违法行为。
(2)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滥用言论自由是法律不允许的。
言论自由受到法律两方面的限制: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
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4.2003年11月15日,中国女排时隔17年后重新登上世界杯冠军的宝座,人们欣喜若狂,一些球迷打算当即上街游行,以示庆祝。
他们这种做法正确么?答:不正确。
公民行使权利必须采取合法的方式,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在我国,公民虽然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但是必须按照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而不是随意行使这些权利。
否则,不仅会破坏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而且违法行使权利的人还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1.辨析: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所以只应该享受权利,不应履行义务。
答: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应该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的观点是正确的。
但是认为不应履行义务的观点是错误的。
(1)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公民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也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它们密不可分、相互依存。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既要求公民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又要求公民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那种只想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的观点和行为是错误的。
2.怎么理解马克思所说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答:所谓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是指公民享受权利,同时必须履行义务,享受什么样的权利,就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不允许只有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公民存在。
所谓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是指公民履行了义务,就应该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是享受权利的需要,是实现权利的保障,不允许只履行义务不享受权利的现象存在。
3.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什么?答:(1)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在某些条件下,权利就是义务,义务就是权利。
比如,我国宪法规定,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2)权利和义务具有对等性。
公民所享受的权利,是通过公民为社会所尽的义务来确定的。
公民所进的义务越多,即对社会的贡献越大,他所享有的权利也就越充分。
可见,权利和义务相伴相生,二者是对等的。
(3)权利和义务具有制约性。
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受义务的制约。
如果不尽相应的义务,也就不能享有相应的权利。
权利和义务是密切相连、彼此制约的。
4.法定义务与道德义务有什么关系呢?答:(1)法定义务与道德义务密切联系,诸如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
(2)二者也有区别: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5.积极履行道德义务有什么意义?答:积极履行道德义务,有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有利于弘扬传统美德,激励人们忠实履行义务,培养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6.生活中我们应如何履行道德义务呢?答:积极履行道德义务,是每个人责无旁贷的责任。
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履行方方面面的道德义务。
7.简答:我国公民应如何忠实履行义务?答:我国公民应当自觉忠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一,法律所鼓励的,我们积极去做。
这是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体现。
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法律要求的,我们必须去做。
第三,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
总之,我们只有做到正确地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八年级下政治知识点:第二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有些超市保安怀疑顾客偷东西而将其带至办公室搜身,这种做法合法么?答:这种做法是违法行为,因为这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应完全由自己支配,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
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3.为什么要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呢?答: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4.法律为什么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给予特殊的保护?答: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
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所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社会的呵护,离不开法律的特殊保护。
5.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答:法律禁止使用童工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有利于未成年人素质的提升,为祖国未来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作贡献。
6.我国法律如何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给予了特殊的保护?答:"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非法使用童工是严重摧残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并且殃及民族兴旺大业的违法行为,法律严惩这种行为。
7.我们应如何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答:我们要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在患病的时候要及时医治,以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要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8.当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你应该怎么做呢?答:我们应该请求国家保护,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侵害者受到法律制裁。
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9.辨析:关注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是个人的权利,轻生或自残与他人,社会无关。
答:人人都要关注自身的安全和健康,但认为轻生或自残与他人、社会无关是不正确的。
因为:(1)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
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
(2)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精神和财产损失,还可能引起老人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3)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
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10.假如我们为了为民除害或大义灭亲将品质极其恶劣的人打伤甚至打死,是否违法呢?答:违法。
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是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
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11.关于校园暴力的问题。
(1)校园暴力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答:人文教化的缺失和暴力文化的泛滥等。
(2)校园暴力有什么危害呢?答:校园暴力不仅给受害者的身体带来伤害,更严重的是危害受害者的心理健康。
同时,也会使施害者受到法律的严惩。
(3)如何远离校园暴力呢?答:①国家应加强法制建设,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加大对暴力文化的监管、整治力度,使未成年人远离暴力文化的侵蚀。
②学校应积极开法制教育课,引导学生冷静,合理的解决同学间的矛盾。
③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学生远离暴力文化,以合理方式解决矛盾、冲突。
④未成年人自身应从小树立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懂得每个人都享有生命健康权,同时也负有不侵害他人生命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要培养关爱的情感和宽容的态度,要关爱生命,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12.关于校园安全问题。
(1)你身边有哪些安全隐患或危害学生的现象?答:校外小商贩泛滥,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令人担忧,学校的安全设施不够完善;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缺乏;校外勒索、校园暴力;等等。
(2)你认为怎样才能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答:①国家加强法制建设,为校园安全提供条件和保障。
②社会确保学校各类设施的质量,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③学校开设安全教育课,加强与家庭教育的配合,完善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④每个学生应不断掌握安全自救的知识和方法,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并勇于同危害校园的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