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的历史简介
钓鱼岛的前世今生

兰台内外2012.1|海内海外|钓鱼岛的前世今生钓鱼岛自古以来是中国的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我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处,距日本琉球群岛约73海里,但相隔一条深深的海槽。
钓鱼岛列岛系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及三个小岛礁组成,总面积约6.3平方公里。
其中,钓鱼岛最大,面积4.3平方公里。
中国早在明朝就有关于钓鱼岛的历史文献记载。
日本称钓鱼岛属其冲绳县管辖,但日本的冲绳县在距今约125年前曾是独立的琉球国。
在日本1871年开始吞并琉球国之前,中国曾与琉球国有过约500年的友好交往史,最先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等岛屿。
在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一书中便有关于“钓鱼屿”的记载。
中国从明太祖开始向琉球派遣册封使,即专门代表当时中国政府册封琉球王的使节。
1534年明朝第十一次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中有一段记载他们与琉球使者并舟同赴琉球的文字:“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顺流而下亦不甚动。
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路,夷舟帆小不能相及矣。
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歌舞于舟,喜达于家。
”(标点系作者所加)1719年赴琉球的清朝康熙册封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当时对日本及琉球影响极大。
该书是经徐葆光在琉球潜心研究,与琉球地理学家、王府执政官等人切磋后写成的,十分严谨可靠。
该书指出册封使赴琉球的海上航路是:从福州出发,经花瓶、彭佳、钓鱼各岛北侧,自赤尾屿达姑米山。
书中又注出姑米山乃“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即镇守琉球边关之山,而将现八重山群岛的“与那国岛”称为“此琉球极西南属界”。
上述说明,明清两朝政府一直视钓鱼岛为中国领土。
日本非法窃取钓鱼岛始末日本染指钓鱼岛,是日本明治政府对外扩张政策的延伸,是以战争为背景的蓄谋已久之举。
日本最早“发现”钓鱼岛,是在日本吞并琉球,将琉球国改为“冲绳县”之后的1884年,比中国文献最早记载该岛都迟约500年。
钓鱼岛的历史(图文版)

让我们一起了解钓鱼岛历史中国有关钓鱼岛的最早文献出自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称该岛为“钓鱼屿”。
其后文献及官方舆图亦采用“钓鱼屿”名称,见诸如明朝嘉靖十三年(1534年)第十一次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之《筹海图编》、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乾隆皇帝钦命绘制之《坤舆全图》(《坤舆全图》使用闽南语发音,称为“好鱼须”[Hao-yu-su],即“钓鱼屿”)。
台湾沿用“钓鱼台”名称至今。
大陆现代则称该岛为“钓鱼岛”,有时也用“钓鱼台”的名称。
钓鱼岛列屿仅为无人岛,但其身处中、日两国间的冲绳海槽。
在大陆架划分上,中国和日本是相向而不共架的大陆架,由冲绳海槽分隔,但钓鱼岛位于冲绳海槽的西侧上沿。
一旦日本拥有钓鱼岛,那不只是占领钓鱼岛列屿那几座岛,而是让其领土踏在中国的大陆架上,中国和日本就变成了相向而共架的大陆架。
中国军事科学学会副秘书长兼少将罗援指,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如果钓鱼岛被日本占据,中日就得按中间线原则划分大陆架,中国不仅丢失大量的海洋管辖区和海底资源,而且美日对中国的战略封堵线,将从第一岛链又前推到中间线以西。
日本近年对东海的调查投入大量资源,按照日本前国土交通大臣扇千景的说法,这些海域中埋藏着足够日本消耗320年的锰、1300年的钴、100年的镍、1 00年的天然气,以及其他矿物资源和渔业资源,获得这些海域,将使日本由资源小国而成为东亚的资源大国。
东海的油气储量大约77亿吨,亦足日本使用近百年。
钓鱼台列岛及其附近海域,不仅蕴藏有大量石油资源,在其它方面也有钓鱼岛地形图巨大的经济价值。
这里是我国东海靖鱼场。
太平洋黑潮流经这里,带来了大批鱼群,所以我国浙江、福建和台湾等地的渔民经常到这一带捕鱼。
在钓鱼岛与东南方的北小岛、南小岛之间,有一条宽达1000多米的“蛇岛海峡”,风平浪静,成为渔民的天然避风港湾。
在这个海峡港湾中,还盛产飞花鱼,台湾省基隆、苏澳两地渔民,常靠此渔区生存。
钓鱼岛事件

钓鱼列岛是在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失败后连同台湾澎湖一起割让给日本的,二战结束以后,美国驻军琉球并实际管辖钓鱼岛,当时的国民政府是有一次机会可以驻军琉球以及钓鱼岛的,因为要应付内战而无暇分兵琉球及钓鱼岛,直至战败退居台湾,为了讨好美日使其继续承认蒋政权为中国之唯一合法政府,与日美签订协议放弃琉球主权及战争索赔权利,北京政府对此从未承认过,台湾与美日的协议也未就钓鱼岛的归属有具体条款,钓鱼岛主权在法理上自然仍归中国所有,但是为美军所控制,是美军的一个打靶射击场所,70年代美国把琉球管辖权移交日本,同时移交钓鱼岛管辖权,这就是钓鱼岛为日本强占的前因后果,中国政府从未承认过钓鱼岛归属日本,政府一直发表声明阐述自己的立场,民间也多次组织主权宣示活动,而日本这条狼自然不会轻易吐出到嘴的肥肉,并以钓鱼岛为切入点,又提出了东海纷争,80年代中国为了赢得一个和平发展的环境,所以邓公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解决领土争端的方针,目的也无非是一个“拖”字,因为“拖”下去对我们是有利的,领土问题拖到最后还是靠武力决定归属,绝对不会是谈判能解决的问题,说实话,在80年代,我们是没有任何本钱和能力去在海上跟人决战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不得已而为的权宜之计,此一时彼一时,当时搁置争议可能对我们有利,那现在就未必对我们有利了,钓鱼岛作为领土纷争,自然也是双方的政治博弈的筹码,两国都会用这个筹码来平衡一些矛盾和关系的,日本民主党靠反美上台后被美国修理的很惨,现在又靠挑动钓鱼岛这根神经来刺激国民和讨好美国主子,目的其实也是为了赢得大选,在这个时候日本将钓鱼岛升级确实有着政治豪赌的意味,因为日本已经实际控制,他没有理由升级的,除非日本想开战,但是日本在这个时候是无论如何都不敢跟中国开战的,而此时的钓鱼岛事件升级,确实又给中国一个继续“拖”的理由了!邓公在说“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时候,就说过钓鱼岛问题,留待后人用智慧去解决了!历史的实践多次地证明了一点,解决领土争端,单靠勇气是不够的,更应该体现出一个民族的智慧来的!东海目前是我们实际在开发,而且还是实际的在采着油和汽,钻井平台在我们专属经济区,即便是按日方提出的中间线划分,也让人在我们专属经济区,日本人无可奈何,但是钻井平台底下的油气田却是连成一片的,十几年以后我们会把那里的油全部的抽走,所以日本人很着急,他拼命想尽快与中国达成东海共识共同开采来分一杯羹,这就需要中国拿出点智慧来继续拖下去而责任又不在我们,这个“拖”不光是东海共识谈判,还有就是中国国内要经济转型,要废掉很大一部分给美日输血经济的那些高耗能的产业,同时还要给日本“断奶”,控制稀土和其他稀有矿产的出口,这些都是日本最致命的软肋,至于买日本国债逼日元升值,那其实就是逗小日本玩玩的小套路,算是个热身动作,因此今年日本多个经济代表团来中国施压,一次比一次的级别高,钓鱼岛事发,胡温正好藉此给他们吃个闭门羹,他们是来干嘛的?他们不是来给中国送好处的,他们是来要中国承诺的,要放开稀土限制承诺和帮助民主党唱好日本经济这个大戏的承诺,这种承诺,见不到国家元首和政府总理是根本得不到的,这也是小日本多个经济代表团白花了旅费什么没办成惺惺而回后深表遗憾的原因。
关于钓鱼岛的历史

关于钓鱼岛的历史
钓鱼岛是位于我国南海的一个小岛,历史上几乎每一个朝代都拥有钓鱼岛的主权。
古代,林则徐于宋代下令建立佛山禅院,收度这片小岛上的南族钓鱼人,以维护彼此和平共处和生计,此后历代赐予钓鱼岛称号,中央政府也多次核定其属于我国领土的一部分,催发了许多历史文献的出现,以及1912年中华民国政府宣布的法令,以及1943年辛亥革命之后肇仁政府等多次公开宣称其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不论是中国历史还是国际法来看,我国对钓鱼岛主权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
因此,中国在国际上始终主张钓鱼岛属于中国领土,保护中国领土完整和海洋权益,根据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国在南海拥有“受永久性专属经济区”,该海域也正是钓鱼岛的所在地,即钓鱼岛实际属于中国的专属经济区。
因此,中国坚持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不受任何外来干预,否则将有损中国的领土完整和海洋权益。
同时,中国也从历史和国际法出发,努力为钓鱼岛的安宁繁荣而努力,双方继续就钓鱼岛的真实主权地位和实际控制层面进行友好谈判,以及就相关问题妥善解决,以维护广大海洋主权地位和南海和平稳定。
钓鱼岛简史

钓鱼岛简史钓鱼岛是钓鱼岛列岛的主岛,位于中国东海,处中、日两国间的冲绳海槽(琉球海槽)。
钓鱼岛列岛共有八个岛,即钓鱼岛、黄尾屿(又称“鸟岛”)、赤尾屿、北小岛、南小岛、北屿(原名大北小岛)、南屿(原名大南小岛)、飞濑屿。
钓鱼岛面积居八小岛之冠,面积4.3838平方公里,周围海域面积约为17万平方公里。
现在,我们国人对于钓鱼岛充满了爱国主义情节,但是对于钓鱼岛的历史仍然知之甚少。
为了让我们的爱国情怀能更好地抒发,国人有必要对钓鱼岛历史作个总体了解。
中国最早发现、开发了钓鱼岛,从而拥有了对钓鱼岛的主权。
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人民进行捕鱼、采药、避风、休息等活动的场所。
明代以前就已经被中国人民发现、利用和命名。
《更路簿》、《顺风相送》等中国古籍完整记载了中国渔民在此海域的航线。
在1895年前长达5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一直在平稳地行使这些权利。
(一)中国最先发现、命名和利用钓鱼岛中国关于钓鱼岛的最早记载可追溯到一千多年前的隋朝,那时中国的台湾和钓鱼岛邻近有另一个独立的国家叫琉球,隋炀帝曾派使臣朱宽召其归顺,又曾派陈棱、周镇州等率军攻打,途中经过钓鱼岛。
中国古代先民在经营海洋和从事海上渔业的实践中,最早发现钓鱼岛并予以命名。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钓鱼岛又称钓鱼屿、钓鱼台。
目前所见最早记载钓鱼岛、赤尾屿等地名的文献史籍,是成书于1403年(明永乐元年)的《顺风相送》。
这表明,早在十四、十五世纪中国就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
1372年(明洪武五年),琉球国王向明朝朝贡,明太祖遣使前往琉球。
至1866年(清同治五年)近500年间,明清两代朝廷先后24次派遣使臣前往琉球王国册封,钓鱼岛是册封使前往琉球的途经之地,有关钓鱼岛的记载大量出现在中国使臣撰写的报告中。
如,明朝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1534年)明确记载“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
明朝册封使郭汝霖所著《使琉球录》(1562年)记载,“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
钓鱼岛论文

钓鱼岛论文摘要:钓鱼岛是中国东海领土的一部分,其所属权一直备受争议。
本论文旨在探讨钓鱼岛的历史背景、争议及解决办法。
通过对相关资料的梳理和分析,本文认为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且应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领土争议。
引言:钓鱼岛位于中国东海的北部,是福建省福州市管辖的一个县级市。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归属问题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备受关注,主要争议方是中国和日本。
本文将从历史、法律和国际关系的角度探讨钓鱼岛的争议。
一、钓鱼岛的历史背景钓鱼岛历史上一直是中国的重要渔场,早在明代就有中国渔民进行捕鱼活动。
清朝时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正式纳入中国版图。
日本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期无故侵占了钓鱼岛,并在1895年通过《马关条约》将其划归日本。
然而,根据国际法,该条约对中国的领土主权没有法律效力。
二、钓鱼岛争议的核心问题钓鱼岛争议的核心问题是归属权问题。
中国坚持认为钓鱼岛是其固有领土,而日本则声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其领土的一部分。
然而,根据历史和法律的解读,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要优于日本。
中国通过对岛屿的有效行使主权来巩固其在国际法上的合法性。
三、解决钓鱼岛争议的办法为了解决钓鱼岛争议,本文提出以下几个办法:1. 和平对话:中国和日本应通过和平对话来解决钓鱼岛争议。
双方应坐下来协商,并尊重各自的立场。
通过对话,可以达成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2. 国际调解:国际社会可以发挥调解作用,帮助中国和日本解决钓鱼岛争议。
国际调解机构可以提供中立的意见,并促进双方的对话和合作。
3. 国际法仲裁:如果和平对话和国际调解无法取得进展,中国可以诉诸国际法仲裁。
根据国际法,中国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要优于日本。
国际法仲裁可以为中国提供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
结论: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钓鱼岛争议是最可行的办法。
中国和日本应通过和平对话、国际调解和国际法仲裁来解决争议。
只有通过合作和共识,才能为两国和整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做出贡献。
钓鱼岛历史资料

钓鱼岛历史资料诸岛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劳动人民捕鱼和采药的活动场所,是我国的固有领土。
每个中国人都关心着它的命运,都想知道它的过去和现在,瞩目着它的未来。
秦到元朝:发现与管理据历史记载,公元前219年,秦始皇曾派人到海外追寻仙山,搜求长生不老之药。
当时找到的夷州,就是现在的台湾岛。
三国时期,公元230年春,孙权曾派将军卫温、诸葛直再次到过夷州。
南宋乾道七年(1171年),镇守福建的将领汪大猷在澎湖建立军营,遣将分屯各岛,那时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含钓鱼岛)在军事上隶属澎湖统辖,行政上则由福建泉州晋江管理。
元代至元十六年至三十一年(1279-1294),元朝在澎湖设立巡检司,管辖澎湖、台湾。
明朝:海防重地明洪武五年(1372年),明太祖朱元漳派杨载出使琉球,诏告即位建元,并册封察度琉球王。
从此,琉球王均由中国皇帝册封。
官方与民间来往频繁,中、琉关系十分密切。
钓鱼岛位于中国大陆与琉球之间,是册封使赴琉球必经之地。
1372年,中国人杨载首先驻足钓鱼岛。
明永乐年间出版的《顺风相送》对钓鱼岛有详细记载。
其间明人在台湾辖区钓鱼岛采珠集药、捕鱼开发从未间断过,这些在明嘉庆11年陈侃所著的《使琉球录》中也有清楚记载。
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明朝派赴琉球的册封使郭汝霖曾记述沿途情况:“五月二十九日至梅花所(今福建闽江口)开洋,三十日过黄茅(今棉花屿),闰五月初一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
再一日之风,即望姑米山。
”不难看出,姑米山为琉球地界,赤屿以近(包括钓鱼岛在内),是明朝的疆域。
中国明朝政府在防倭御寇的全过程中,形成了许多海防专书和海道针经,并在书中配列了各种沿海图。
其中,1561年郑若曾编绘《万里海防图》(第五第六幅),1562 年郑若曾、胡宗宪等著《筹海图编》一书所附的《福建沿海山沙图》、1605年徐必达摹绘的《乾坤一统海防全图》、1621年茅元仪编辑的《武备志》一书所附的《福建沿海山沙图》,1621至1628年施永图编绘的《福建防海图》等,都是明朝政府经营管辖沿海岛屿的最原始的地图记录,其中明确地记入了鸡笼山、花瓶山、彭佳(嘉)山、钓鱼山、橄榄山、黄尾山、赤屿等岛屿,乃是中华海山一道天然的岛屿石链。
钓鱼岛的历史演进、现状与未来

中国钓鱼岛现状一、背景资料钓鱼诸岛位于中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是台湾省的附属岛屿,主要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及一些礁石组成。
钓鱼诸岛总面积是6.3平方公里。
在这些岛屿当中,钓鱼岛的面积最大,4.3平方公里,海拔大约是362米,钓鱼岛上长期无人居住,在中国的历史上也叫钓鱼台,这个钓鱼台列岛也叫钓鱼岛列岛。
早在明朝初期,钓鱼诸岛就已明确为中国领土,明、清两朝均将钓鱼诸岛划为我国海防管辖范围之内,并非“无主地”。
1895年日本趁甲午战争清政府败局已定,在《马关条约》签订前三个月窃取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管辖。
1943年12月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
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这就意味着日本将台湾、包括其附属的钓鱼诸岛归还中国。
但1951年9月8日,日本却同美国签订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钓鱼诸岛连同日本冲绳交由美国托管。
对此,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指出旧金山和约是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不仅不是全面的和约,而且完全不是真正的和约。
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
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这些岛屿也被划入“归还区域”,交给日本。
对此,我国外交部于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我钓鱼诸岛划入“归还领域”,严正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
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
”“美日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
其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表示,“归还冲绳的施政权,对尖阁列岛(即我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
二、钓鱼岛的战略地位钓鱼岛的战略地位应该结合起来看,就是军事意义和经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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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的历史简介
明朝初,钓鱼岛等岛屿就已属于中国版图。
1603年:日本进攻台湾失败。
1879年,日本吞并中国琉球群岛。
同年,中日两国政府曾对琉球的归属问题进行谈判。
在谈判中,双方都认为琉球共36个岛,钓鱼岛等岛屿根本不在36个岛之内。
1885年,日本把扩张目标定为钓鱼台群岛,因清王朝反对,未果。
1894年,中日爆发“甲午海战”,中国战败。
1895年1月21日,日本内阁再次讨论,决定强行占领钓鱼岛,在岛上建立标牌(实际未建)。
1895年4月17日,战败的中国被迫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割让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给日本。
1900年,日本政府把袭用了几百年的钓鱼岛等岛屿的名称改为“尖阁群岛”。
1945年,日本战败,台湾岛重新回到祖国怀抱,各种国际文件均明确指出,台湾及其周围岛屿归中国所有。
日本政府将附属于台湾岛的钓鱼岛等岛屿以归冲绳县管辖为借口交由美军占领。
由于琉球群岛(冲绳)
被美国托管,因此钓鱼岛也成了美军“靶场”,由美军代管。
1970年,美国把琉球群岛的管辖权交给日本,同时把钓鱼岛“送”给日本,日本遂派出军队赴钓鱼岛巡逻。
而冲绳议会亦在这一年首次提出有关钓鱼岛的“领土防卫”问题,中国声明,表示抗议。
台湾爱国青年及海外华人还发动了轰轰烈烈的“保钓运动”。
迫于舆论,美国宣布,只向日本移交钓鱼岛之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
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由各有关方面谈判解决。
日本政府拒绝谈判。
1972年,中日建交。
周恩来提出把钓鱼岛等岛屿的归属问题挂起来,留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再解决。
当时双方就这一点达成了协议。
1978年,中日签署和平友好条约。
邓小平副总理表示,钓鱼岛问题可留日后慢慢解决。
中国政府明确宣布,搁置(钓鱼岛)主权争议,留待子孙后代解决……
1979年,日本在钓鱼岛上修建了直升飞机场,海峡两岸都向日本提出了交涉和抗议。
1990年,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建灯塔,再次引发保钓风潮。
1992年,中国通过《领海及毗连区法》,写明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领土后,日本提出了“抗议”,我外交部重申:钓鱼岛属于中国。
1996年7月14日,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新设置了灯塔。
中国外交部表示对这一事件“严重关切”。
海峡两岸都强烈抗议。
钓鱼岛历史背景简介【资料】
核心提要:中国早在明朝就有关于钓鱼岛的历史文献记载。
日本称钓鱼岛属其冲绳县管
辖,但日本的冲绳县在距今约125年前曾是独立的琉球国。
在日本1871年开始吞并琉
球国之前,中国曾与琉球国有过约500年的友好交往史,最先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等岛屿。
钓鱼岛简介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我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处,距日本琉球群岛约73海里,但相隔一条深深的海槽。
钓鱼岛列岛系
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及三个小岛礁组成,总面积约6.3平方公里。
其中,钓鱼岛最大,面积4.3平方公里,海拔约362米。
东南侧山岩陡峭,呈鱼叉状,东侧岩礁颇似尖塔,岛上长期无人居住。
中国早在明朝就有关于钓鱼岛的历史文献记载。
日本称钓鱼岛属其冲绳县管辖,但日本的冲绳县在距今约125年前曾是独立的琉球国。
在日本1871年开始吞并琉球国之前,中国曾与琉球国有过约500年的友好交往史,最先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等岛屿。
在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一书中便有关于“钓鱼屿”的记载。
中国从明太祖开始向琉球派遣册封使,即专门代表当时中国政府册封琉球王的使节。
1534年明朝第十一次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中有一段记载他们与琉球使者并舟同赴琉球的文字说:“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顺流而下亦不甚动。
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路,夷舟帆小不能相及矣。
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歌舞于舟,喜达于家。
”(标点系作者所加)(1)古米山又称姑米山(岛),即现在冲绳的久米岛;夷人指当时船上的琉球人。
文中琉球人见古米山而“歌舞于舟”的归家之喜清楚地表明,当时的琉球人认为只有过了钓鱼岛,到达久米岛后才算回到了自己的国家,而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则根本不属于琉球。
1562年明朝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的《筹海图编》一书中的“沿海山沙图”,标明了中国福建省罗源县、宁德县沿海各岛,其中就有“钓鱼屿”、“黄尾山”和“赤屿”等岛屿。
可见早在明代,钓鱼岛就已被作为中国领土列入中国的防区。
此后,1562年的册封使郭儒霖所著《重编使琉球录》中又称,“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
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
再一日之风,即可望姑米山(久米岛)矣。
”这段话更清楚地证实,当时中国已将钓鱼岛列岛中最靠近琉球的赤屿,即现在的赤尾屿作为与琉球分界的标志。
到清朝,中国与琉球的界线在钓鱼岛南面海槽一带已成为中国航海家的常识。
清朝第二次册封史汪楫1683年赴琉球,并写下《使琉球杂录》。
该书第五卷中记载了他途经钓鱼岛、赤尾屿后为避海难而祭祀时,船上人告诉他船所经过的海槽(当时称为“过郊”或“过沟”)即是“中外之界”。
此后,1756年赴琉的周煌在其《琉球国志略》第十六卷中也提到汪楫“问沟之意,曰中外之界也。
”证实了“黑水沟”是“与闽海界”,以海槽相隔,赤尾屿以西的钓鱼岛各岛皆为中国领土。
1719年赴琉球的清朝康熙册封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当时对日本及琉球影响极大。
该书是经徐葆光在琉球潜心研究,与琉球地理学家、王府执政官等人切磋后写成的,十分严谨可靠。
它被译成日文,成为日本人了解琉球的重要资料来源。
该书指出册封使赴琉球的海上航路是:从福州出发,经花瓶、彭佳、钓鱼各岛北侧,自赤尾
屿达姑米山。
书中又注出姑米山乃“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即镇守琉球边关之山,而将现八重山群岛的“与那国岛”称为“此琉球极西南属界”。
上述说明,明清两朝政府一直视钓鱼岛为中国领土。
直至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十月,即甲午战争的前一年,慈禧太后还曾下诏书,将钓鱼岛赏给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作为采药用地。
此诏书中写道:“盛宣怀所进药丸甚有效验。
据奏,原料药材采自台湾海外钓鱼台小岛。
灵药产于海上,功效殊乎中土。
知悉该卿家世设药局,施诊给药,救济贫病,殊堪嘉许。
即将钓鱼台、黄尾屿、赤屿三岛赏给盛宣怀为产业,供采药之用。
”
关于钓鱼岛自明代以来即为中国领土,这不仅是中国政府的立场,也是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教授经过严肃认真考证后得出的结论。
井上清曾于1972年撰写了一部专著,题为《“尖阁”列岛———钓鱼岛的历史解析》。
他在书中指出,作为一个历史学家,他经过查阅历史文献而断定:钓鱼岛在日本染指之前并非“无主地”,而是中国的领土。
正如井上清教授所云,日本明治维新开始(1868年)以前,在日本和琉球,离开中国文献而独立言及钓鱼岛的文献,实际上一个也找不到。
日本最早有钓鱼岛记载的书面材料当算1785年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
然而,他也是以中国清朝康熙册封使徐葆光的《中山传信录》为依据的,该图也是采用中国的“钓鱼台”为岛名,并将钓鱼岛和中国福建、浙江用同一
淡红颜色标出,而久米岛则同琉球一样为黄褐色,并照引徐葆光的话称,久米岛是“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
1719年日本学者新井君美所著《南岛志》一书中提到琉球所辖36岛,其中并无钓鱼岛。
1875年出版的《府县改正大日本全图》中也无钓鱼岛。
甚至直到1879年,中国清朝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就琉球归属谈判时,中日双方仍确认,琉球是由36岛组成的,其中根本不包括钓鱼岛等岛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