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婚姻家庭法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甲(18周岁)伪造身份信息与乙(23周岁)登记结婚。
有权以甲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
[2017年真题]A.甲的近亲属B.乙的近亲属C.甲住所地的基层组织D.乙住所地的基层组织【答案】A【解析】《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①重婚的;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④未到法定婚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7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①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②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③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④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甲未达到法定婚龄,甲的近亲属有权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2.甲系公司经理,有一子一女。
甲弟乙(单身)38周岁时与甲签订收养协议,收养甲5周岁的女儿丙,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
两年后乙结婚,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甲不同意。
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5年真题]A.乙无权解除收养关系B.甲、乙之间的收养协议适用合同法C.甲不具备送养人条件,故收养无效D.乙不具备收养人条件,故收养无效【答案】A【解析】A项,《收养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本题中,甲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则在被收养人丙成年以前,乙无权解除收养关系。
研究生考试考研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7)模拟试卷及答案解析

研究生考试考研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7)模拟试卷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下列关于法律移植的表述,正确的是:A. 法律移植是落后国家向先进国家学习的过程B. 法律移植是法律全球化的必然结果C. 法律移植的范围包括外国法和国际法D. 法律移植应当考虑本国法的基本性质和国情答案:D解析:选项A,法律移植是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某一法律规则或制度自外国法(或地区的法律)或国际条约的移入。
这里的“外国法”和“国际条约”不仅包括先进的法律,还包括落后的法律,因此法律移植并非单纯是落后国家向先进国家学习的过程,故A选项“法律移植是落后国家向先进国家学习的过程”表述错误。
选项B,法律全球化是指法律超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传播、流动、交流、碰撞和融合,逐渐汇合成法律全球化的趋势。
法律全球化并不意味着全球的法律都统一或相同,而是各国法律在相互借鉴和融合中保持各自的特点。
法律移植是法律全球化过程中的一种现象,但不是其必然结果,因此B选项“法律移植是法律全球化的必然结果”表述错误。
选项C,法律移植的范围是外国的法(包括判例与学说),而不包括国际法。
国际法调整的是国家之间的关系,与国内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因此C选项“法律移植的范围包括外国法和国际法”表述错误。
选项D,法律移植是一个选择性的过程,应当考虑本国的国情和法的基本性质,选择适合本国需要的法律进行移植。
否则,盲目地移植外国法,可能会产生“水土不服”的现象,甚至引发社会动荡。
因此D选项“法律移植应当考虑本国法的基本性质和国情”表述正确。
2、下列关于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说法,正确的是:A. 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个案当中的B. 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个案当中的C. 法律规则是以“权衡强度或分量”的方式适用于个案当中的D. 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均可以“权衡强度或分量”的方式适用于个案当中答案:A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在适用方式上的差异。
研究生考试考研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7)试卷及答案指导

研究生考试考研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7)复习试卷(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一部怎样的宪法?A、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B、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C、封建主义类型的宪法D、半封建半殖民地类型的宪法2、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A. 合法的形式B. 读者的意识C. 表达的真实意愿D.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下,合同无效?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B.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C.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D. 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这里的“应该”指的是()。
A、应当按照过错原则进行处罚B、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处罚C、应当按照比例原则进行处罚D、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甲以其本人的名义购买了一栋房屋,并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乙通过继承方式取得了同一房屋的所有权。
甲和乙之间的房屋所有权转移是否应当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A. 不需要,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B. 需要,但可以通过跟甲协商后不办理过户登记C. 需要,且必须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D. 不需要,房屋所有权转移不受法律强制登记规定影响6、下列哪项不属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A、法律主体B、法律行为C、法律事实D、法律规范7、关于法律规范的描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具体表现形式。
B、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C、法律规范等同于法律条文。
D、法律规范等同于法律原则。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成年人死亡后,下列哪项财产不能作为遗产?A. 住宅B. 比特币C. 股票D. 医疗债务9、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 政治自由C. 宗教信仰自由D. 监督权10、甲是乙公司的销售人员,持有该公司出具的空白授权委托书进行商务洽谈。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第一部分专业基础试题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单2017.1}1.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展开“猎户行动”,追捕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此举是为了实现刑法的A.规制机能B.保障机能C.保护机能D.补偿机能答案:C。
【考点】刑法的机能。
【解析】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
一般说来具有3种机能:规制机能即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者约束的机能。
其方式是对犯罪规定刑罚,向国民显示该行为为法律所不容许;或者要求国民不要实施类似行为,从而避免犯罪。
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
法益保护机能是指刑法通过惩罚侵害法益的犯罪,从而发挥保护人民、社会、国家的法益的作用。
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和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1:1.简述刑法的机能(和任务)。
”{单2017.2}2.甲国公民乘坐乙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时,殴打中国籍乘客刘某致其重伤,甲国公民对刘某的犯罪,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A.属地管辖原则B.保护管辖原则C.属人管辖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答案:B。
【考点】空间效力。
【解析】保护管辖权▲记忆:领域外、外国人、原则不追究。
《刑法》第8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复习考点:刑法的渊源、解释、原则、空间效力。
”2017年《法硕6套卷》第32页卷3单选第15题——同考点★★,点击查看{单2017.3}3.下列选项中,构成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是A.甲将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锁在家中,外出数天致母亲饿死B.乙(纳税人)作假账,少缴纳税款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的20%C.丙(司机)驾驶时,离开公交车驾驶岗位与乘客斗殴,造成交通事故D.丁(医生)在飞机上目睹乘客心脏病突发未予施救,该乘客不治身亡答案:B。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担保物权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甲为担保对乙的债务,于2015年3月1日与乙签订质押合同,承诺将自己的越野车质押给乙。
同年4月1日甲交付越野车,但未将随车工具箱交付给乙。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7年真题]A.乙于3月1日取得质权B.乙对随车工具箱享有质权C.质押合同于3月1日生效D.质押合同于4月1日成立【答案】C【解析】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出质的财产或权利交债权人占有或控制,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以该财产或权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押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自合同订立时生效。
但合同生效不等于质权设立,质权于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
本题中,质押合同于3月1日签订也于3月1日生效。
4月1日,甲将越野汽车交付给乙,此时质权设立,乙取得质权。
甲未将随车工具箱交付给乙,对随车工具箱的质权未设立,乙对随车工具箱不享有质权。
2.甲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约定2011年12月3日一次性还本付息。
甲公司到期未清偿债务,乙银行多次催收未果,最后一次催收时间是2013年3月9日。
乙银行的抵押权能够得到法院保护的最后日期是()。
[2016年真题]A.2012年12月3日B.2013年12月3日C.2014年3月9日D.2016年3月9日【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本题中,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因银行的多次催收发生中断,最后一次催收时间为2013年3月9日,从最后一次催收时间开始计算诉讼时效3年,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截止至2016年3月9目,行使抵押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也截止至2016年3月9日。
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综合真题及解析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真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1.下列关于不同法学流派的表述,正确的是A.自然法学派强调人定法高于自然法B.历史法学派主张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C.社会法学派倡导法学应当关注法律现实的多种面向D.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学应当研究法与道德的内在关系2.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 中华法系体现礼法结合的精神B. 大陆法系是在德国民法典的基础上产生的C. 英美法系是以美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为主导发展而来D. 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各国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3.下列关于法律继承的理解,正确的是A. 法律继承与法系的形成之间没有关系B. 法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C. 法律继承是指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相互继受和影响D. 法律继承仅体现本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延续4.甲影楼为乙拍摄婚纱照,后擅自将乙的婚纱照卖给丙杂志社做封面,乙得知后,与甲和丙交涉未果,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和丙侵犯了乙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此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法院与乙的关系是诉讼法律关系B. 法院甲、丙的关系是绝对法律关系C. 甲和乙在诉讼中的关系是纵向法律关系D. 甲和丙因照片使用产生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5.“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关于这句话,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 人生而自由,因此自由与法律无关B. 自由意味着人可以从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C. 法律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唯一的价值和目标D. 若没有法律的保障和约定,自由便荡然无存6.关于如何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保证公正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B. 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求法院在裁判前必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C. 提升司法公信力升必须推进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D. 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检察权、审判权与执行权高度统一7.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伤。
研究生考试考研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7)试题及解答参考

研究生考试考研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7)自测试题(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关于法的概念,下列哪一项表述最准确地反映了现代法学界对“法”的普遍理解?A.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B. 法是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习惯和规则集合。
C. 法是由政府机关制定并公布,仅适用于特定地区的行为准则。
D. 法是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的一套程序性规定。
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A、重大误解B、显失公平C、欺诈D、胁迫3、下列关于刑法的效力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刑法仅具有对人的效力,对物不具有效力。
B. 刑法对人的效力采取的是普遍管辖原则。
C. 我国刑法采用的是保护管辖原则,即凡在国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
D.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域以及对人的效力。
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权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专属管辖是指某些特定的案件只能由法律规定的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B. 协议管辖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选择解决他们之间争议的法院;C. 法定管辖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管辖法院,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D. 选择管辖是指只要原告向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个法院都有权管辖。
5、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刑法》中的主刑?A. 管制B. 拘役C. 有期徒刑D. 剥夺政治权利6、《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下列哪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平等权内容?()A. 男女平等B. 民族平等C. 宗教信仰自由D. 公民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上的平等7、关于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与内容,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国家、集体、个人、法人、自然人,但只能是这几种。
B、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是具体的人、物、货币等。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危害国家安全罪)【圣才出品】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第十四章危害国家安全罪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某国女间谍结识我国某官员甲后,谎称自己是留学生,需要一些资料写毕业论文。
甲为博取其芳心,便将自己掌握的国家秘密文件复印给她。
甲的行为构成()。
[2012年真题]A.间谍罪B.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C.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D.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答案】B【解析】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的行为。
甲的行为属于B 项。
2.下列行为中,应以间谍罪(既遂)定罪处罚的是()。
[2014年非法学真题] A.甲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后,出售给外国间谍组织B.乙在境外参加外国间谍组织,回国后没来得及从事收集情报工作即被抓获C.丙为境外的公司刺探国内公司的相关商业秘密,尚未送出该秘密即被抓获D.丁将通过职务行为获得的国家秘密上传到互联网上,该秘密被外国间谍组织获取【答案】B【解析】AC两项,属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情报秘密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B项,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乙在境外参加间谍组织便已经构成了间谍罪的既遂,是否着手实施间谍行为并不影响其既遂。
D项,属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3.甲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其子开办公司筹措资金,应外国人乙的要求,潜入单位保密室,将一件国家机密级文件复印后出卖给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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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真题及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
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展开“猎狐行动”,追捕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此举是为了实现《刑法》的()。
A.规制机能
B.保障机能
C.保护机能
D.补偿机能
【答案】C
【考点】刑法的保护机能
【解析】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
通说认为刑法具有三种机能:规制机能、保障机能、保护机能,没有补偿机能。
其中,规制机能是指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者约束的机能,其作用的方式是对犯罪规定刑罚,通过这种方式向国民显示该行为不为法律所容许,要求国民不要实施类似行为,从而避免犯罪。
保护机能是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
保障机能是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
本题中,我国司法机关将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追捕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是对被害人的保护,也是对法律尊严的保护,体现了刑法的保护机能。
2.甲国公民乘坐乙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时,殴打中国籍乘客刘某致其重伤。
甲国公民
对刘某的犯罪,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
A.属地管辖原则
B.保护管辖原则
C.属人管辖原则
D.普遍管辖原则
【答案】B
【考点】刑法的效力原则
【解析】确立刑法效力范围的学理根据有:①属地管辖原则,是指一个国家只管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中国刑法。
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②属人管辖原则,是指一个国家的刑法只管本国公民实施的犯罪;③保护管辖原则,是指一个国家的刑法保护本国国家利益和公民利益;④普遍管辖原则,是指一个国家的刑法对侵犯人类共同利益的国际犯罪都要行使管辖权。
A项,犯罪行为发生在乙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时,发生地不在我国领域内,不能根据属地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
B项,受害人刘某是中国人,甲国公民的行为侵害了我国公民的利益,我国可以根据保护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
C项,犯罪人是甲国人,不是中国人,所以不能根据属人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
D项,故意伤害罪不是侵害人类共同利益的国际犯罪,不能根据普遍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
3.甲基于杀人故意实施的下列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是()。
A.甲劝乙乘坐长途汽车去山区旅行,乙旅行时因汽车坠崖死亡
B.甲在家中“作法”诅咒与其有矛盾的乙,后乙突发急病死亡
C.甲殴打乙致其轻伤,乙在去医院途中被高楼上坠落的花盆砸中死亡
D.甲持木棍对乙穷追不舍,乙迫不得已跳入冰冷的河中因痉挛而溺水死亡
【答案】D
【考点】刑法中的因果关系认定
【解析】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客观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因果关系具有客观性、相对性和必然性。
A项,甲劝乙去山区旅行,乙因汽车坠崖而死亡,乙的死亡与汽车坠崖有因果关系,与
甲的劝说行为没有必然的联系,因此也就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B项,甲是迷信犯,“作法”诅咒客观上不会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C项,乙的死亡是由于被高楼坠落的花盆砸中,甲只是致乙轻伤,花盆砸中乙是介入因素,中断了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项,因为甲的追赶导致乙不得已跳入水中溺水而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没有介入因素,没有甲的追赶乙就不会跳入水中,也就不会死亡,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4.甲想用水果刀伤害张三,却失手将张三旁的李四捅伤。
这种情形在我国刑法中属于()。
A.因果关系错误
B.打击错误
C.行为性质错误
D.意外事件
【答案】B
【考点】事实上的认识错误
【解析】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于与自己行为有关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的理解,包括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和因果关系错误。
A项,因果关系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行为和行为所会造成的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发展有错误认识。
甲对自己的行为与乙的受伤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发生误认,不是因果关系错误。
B项,打击错误又称行为偏差,是指行为人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
甲预想伤害的目标是张三,但是失手将李四捅伤,属于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是打击错误。
C项,行为性质错误又称客体错误,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不同(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
张三和李四都是人,在法律性质上相同,按照“法定符合说”,甲不管捅伤谁都成立故意伤害罪,甲的情形不属于行为性质错误。
D项,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行为人对该结果的发生既无故意也无过失,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
甲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李四受伤不是意外事件。
5.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是()。
A.对未成年人判处的罚金,不得由其监护人垫付
B.是否判处罚金,不应考虑犯罪人的经济条件
C.应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判处罚金的数额
D.对累犯应当并处罚金
【答案】C
【考点】罚金
【解析】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3款规定,对被判处罚金刑的未成年罪犯,其监护人或者其他人自愿代为垫付罚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BC两项,《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罚金数额应当由犯罪情节决定,通常来说,非法获利的数额大、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较多,反之则应当较少。
但也要考虑犯罪分子的实际经济负担能力。
D项,《刑法》第四章第二节对于累犯的规定中,未规定累犯必须并处罚金。
6.甲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逮捕后,主动供述自己曾入户盗窃。
甲供述盗窃的行为属于()。
A.坦白
B.一般自首
C.立功
D.特别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