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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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的意见

【法规类别】城市交通运输

【发文字号】莆政综[2014]102号

【发布部门】莆田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8.19

【实施日期】2014.08.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的意见

(莆政综〔2014〕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交通运输现代化是加快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打造生态宜居港城的重要保障,对推进莆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人兴业茂百姓富、清风明月生态美”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的意见》(闽政〔2014〕23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宜

居港城的战略定位,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创新驱动为手段,通过全方位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努力建设群众满意交通,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谋划。统筹运用政府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手段,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做好总体规划,通力协作,远近结合,有序推进。

2.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更好地服务公众出行作为交通运输现代化的出发点,为提供人性化出行服务。

3.坚持科技引领。以科技创新和应用为根本动力,全面提升交通设施建设维护、信息化、节能减排、安全保障、科学决策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水平。

4.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交通运输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资源的集约节约和循环利用,确保资金来源合理、管理规范、使用科学,保证人才队伍素质的持续提高。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运输能力充分、运输服务优质、科技先进适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安全保障有力、行业治理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构建更安全、更便捷、更舒适、更高效、更经济和更低碳的交通运输体系,交通基础设施、运输服务和行业治理达到全国较先进城市水平,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

二、加快构建便捷舒适的公众出行服务体系

(四)全面提升莆台客运服务功能和水平。完善莆田港口对外开放口岸配套设施和港口功能区建设,新建湄洲岛对台万吨级客运码头及配套基础设施,加快莆头作业区和东吴作业区对台滚装泊位建设。鼓励成立对台直航客运企业,全面经营对台直航业务,并

吸引我省现有对台客运航线延伸至湄洲岛。

牵头单位:市港口办,责任单位:市口岸办、湄洲岛管委会、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市港口局、莆田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台办。

(五)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拓展城市公交覆盖面,加快道路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发展大站快车、定制公交等多样化特色公共交通服务,有条件的区域实现全区域公交化运营。力争中心城区500米站点2018年和2020年公交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85%,公交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2018年和2020年分别达到28%和30%。至2015年完成市域平原地区客运公交化改造;至2020年,基本建成以快速公交为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慢行交通为补充的公共交通网络;至2030年,实现城市公交便捷化、城镇公交快速化、城乡公交一体化。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一体化办、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运管处、相关公交企业。

(六)积极发展灵活方便的农村客运。推广安全实用的农村客运车型,到2015年,46个“幸福家园”试点村全部实现通公交,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根据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鼓励支持农村客运企业对偏远地区开行隔日班、周班、节日班以及预约、包车等不定线的灵活班次,不断提高农村客运建制村覆盖率,实现全部山区通农村客运,有效解决老少边岛地区出行难问题。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运管处。

(七)规范城市出租汽车发展。建立现代、规范的出租汽车市场,制订执行明确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深化完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标准体系考核制度,推进健康的需求市场形成,促进出租汽车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和发展模式定位,合理控制出租汽车发展规模,循序投放出租汽车,优化车型结构,与其它交通方式协调发展。根据我市出租汽车市场现状,为适应市场需求,力争2018年前建成1个出租

汽车服务中心。鼓励汽车租赁业现代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运管处、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八)全面提升客运服务品质。引导长途客运企业通过调整线路、包车等方式开展差别化服务,与高铁出行形成分工、互补,提升客运服务品质。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运管处。

三、加快构建经济高效的现代交通物流体系

(九)完善物流发展布局。抓紧落实《莆田市“十二五”建设东南沿海区域性交通枢纽及海峡两岸现代物流中心专项规划》(莆政综〔2011〕99号),每个县(区、管委会)规划建设至少一处300亩以上的物流园区,加快形成港口物流带、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农村物流站点四层交通物流节点体系。加快建设莆田东站综合物流园区以及莆田东南沥青产业园等一批行业影响大、特色明显的临港物流园区;在莆田火车站附近建设莆田市港口物流交易中心;督促莆头物流园区建设进一步提速,做好二期投入计划,促进早日投入经营;规划建设邮政速递物流园区和快递·电商物流园区,服务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支持我市物流企业到江西、湖南等投资建设莆田“陆地港”,支持内陆省份来莆建设“飞地港”。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港口办、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市港口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办。

(十)发展邮政快递物流。编制邮政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快件接收场所、投递智能终端建设纳入新建楼盘、老旧小区改建规划。鼓励邮政、快递企业、社会资本组建第三方同城投递配送公司,结合智能投递终端建设,解决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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