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以案释法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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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读书笔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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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支持。
第八条保险人未行 使合同解除权,直 接以存在保险法第 十六条第四款、第 五款规定的情形为 由拒绝赔偿的,人
第九条 保险人提 供的格式合同文本 中的责任免除条款、 免赔额、免赔率、 比例赔付或者给付 等免除或者减轻保
第十条 保险人将 法律、行政法规中 的禁止性规定情形 作为保险合同免责 条款的免责事由, 保险人对该条款作 出提示后,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 人以保险人未履行 明确说明义务为由 主张该条款不生效 的,人民法院不予
事诉讼法》第
四第 十二 八十 条一 规条 定
的本 其解 他释 组施 织行 ,后
可尚 未以 终作 审为 的保 保险
合险 同合 纠同 纷纠 案纷 件案
5 的件 当, 事适 人用 参本 加解
诉释 讼; 。本 解 释 施
行前已经终审,
当事人申请再
审或者按照审
判监督程序决
定再审的案件,
【主旨】 【释义】 【适用】
谢谢观看
内容摘要
本书由最高人民法院本司法解释起草小组成员编写,他们均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对 于保险法有着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并多次参与《保险法》立法过程中征求意见座谈会的讨论。本书在介绍 条文的同时,尽力使读者了解相...
目录分析
【第一部分·条文全本】生故 效, 。被
但保 投险 保人 人或 已者 经受
4
交益 纳人 保请 险求 费保 的险 , 视人 为按 其照 对保 代险 签合
字同 或承 者担 盖赔 章偿 行或
为者第 的给五 追付条 认保 。险保 金险
责合 任同 ,订 符立 合时 承,
保投 条保 件人 的明 ,知 人的
5
民与 法保 院险 应标 予的 支或 持者 ;被 不保 符险 合人 承有

法律的概念 读书笔记

法律的概念 读书笔记

《法律的概念》的读书笔记第一章经久不绝的问题和其他学科不同,在法律学里,“什么是法律”的问题反复被提出来,并且史上的思想家们用形形色色的、奇特的、甚至反论的方式予以回答.并且有意思的是,大多数人都有能力轻松而自信地通过列举情况来说明什么是法律。

但我们并不能简单通过列举法律体系的标准事例来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式不是急着去回答问题,而是弄清楚到底什么问题在困扰着我们.作者提出三个问题:法律与以威胁为后盾的命令有何区别与联系?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有何区别与联系?什么是规则以及规则达到何种程度才成为法律?作者将从分析奥斯丁的理论来回答第一个问题。

回答第二个问题,需要批评自然法理论,即将法律理解为道德或正义的分支,并且法律的根本要素是其与道德或正义之原则的一致性。

第三个问题要解决的是社会群体中一致的行为习惯与法律作为规则有何不同。

有人指出,规则的预测性面向不是关键的,其作为指示标或证立的地位才是本质性的。

对此有两种批评,极端的观点认为拘束性规则的观念是混乱或虚构的。

英美国家常见的批评是从法官的裁量去证成法律实质是法官的发现。

作者认为要回答这三个问题并没有一个简明扼要的定义,虽然下述作法是可能的:分离出并掌握住一组核心要素的特征,这组要素特征构成对这三个问题回答的共同部分。

因为定义能够发挥作用的条件往往不被满足,尤其像“法律”这样的定义。

所以,本书的目的不在提供一种作为规则的,对于“法律"这个概念的定义,本书的目的在于对国内法律体系的独特结构提供一个较为优越的分析,并对法律、强制和道德这三种社会现象间的相似之处和差异处提供较为清楚的理解,借以将法理论的研究向前推进.第二章法律、命令和指令在本章作者分析了各种祈使语句,认为强盗情境是最为典型的,决定在此情境基础上完善,建立奥斯丁理论较为清晰的法律概念.首先,作者增添了“普遍性"的要素。

法律指出了普遍的行为态样,适用于一般大众。

像强盗情境这种面对面地个别告知对其行为的指示,其实只是法律的辅助。

法律思维-读书笔记4

法律思维-读书笔记4

四、法律规则证明理论:不知道五、法律规则的适用技术:不知道1、一般事例与延展情况(核心事例与边缘地带):不知道维特根斯坦传统: 维特根斯坦在奥地利-维也纳传统中长大,并坚定地植根于这一传统之中。

任何理解他的人格的尝试都必须设法把他置于这一背景中加以考察。

但维特根斯坦作为哲学家的工作,几乎完全是在他并不分享其文化传统、并且对他本人是非常不相宜的环境中完成的。

维特根斯坦并不属于哲学中的任何特定的运动、趋向或学派。

但是,如果我们把它理解为维特根斯坦的思想与伟大的欧洲传统没有任何关系,因而可以脱离这个传统而对之作出理解和评价,则它显然是错误的。

他不停且不屈不挠地与这样一些思维模式和思考方式作斗争,至少从文艺复兴后期和巴罗克时期以来,这些模式和方式已成为西方科学和哲学的特征。

在哲学上维特根斯坦是笛卡儿的伟大对手——大约在相同的意义上,笛卡儿本人也可以看作是亚里士多德的伟大对手。

2、法律解释:指对待定法律规定意思的说明,指一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适用和遵守法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公平正义观念、法学理论和惯例对现行的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概念、术语以及适用的条件等所做的说明。

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两种;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根据解释方法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历史解释目的解释当然解释社会学的解释合宪性解释;根据解释的自由度不同狭义解释和广义解释。

法律解释的方法分为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

法律思维:法律职业者的特定从业思维方式,是法律人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考模式,或叫思维方式。

一.思维及思维的类型思维:高级生物的大脑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性做出概括与间接的能动的反映。

是通过空间结构思维和时间逻辑思维这样两种基本形式实现的。

思维的类型(一)根据思过程凭借物不同,可将思维分为直观动作思维、具体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食品药品纠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读书笔记思维导图PPT模板下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食品药品纠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读书笔记思维导图PPT模板下载

06
第十一条 〖做虚假 广告的责 任〗
01
第十二条 〖食品、 药品检验 机构的责 任〗
02
第十三条 〖食品认 证机构的 责任〗
03
第十四条 〖民事责 任优先〗
04
第十五条 〖食品价 款十倍赔 偿责任〗
05
第十六条 〖霸王条 款无效〗
06
第十七条 〖参照适 用范围〗
【第四部分·相关案例】
01
1.食品存 在质量问 题造成消 费者损害, 消费...
国民事诉讼法 (节录)
国 务 院关于 加强食品等产品 安全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实施
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认证认可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贯彻执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
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确定民事侵权 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人身损害 赔偿案件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食品药品 纠纷司法解释理...

【第一部分·条文全本】
中华人民共 和国最高人 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审理 食品药品纠 纷案件适用...
【第二部分·新闻发布】
《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 理食品药品 纠纷案件适...
《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 理食品药品 纠纷案件适...
一、《规定》 出台的背景
04
第三条 〖知假买 假〗
06
第五条 〖举证责 任〗
05
第四条 〖赠品〗
01
第六条 〖适用食 品质量标 准的依据〗
02
第七条 〖食品药 品合格证 明效力的 认定〗
03
第八条 〖集中交 易市场的 开办者、 柜台出租 者...

学习法律心得读后感(精选2篇)

学习法律心得读后感(精选2篇)

学习法律心得读后感(精选2篇)学习法律心得读后感篇1为提高教师对《安全教育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一起学习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

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

不少老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

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民法解释学读书笔记 --广财大-林鹏程

民法解释学读书笔记 --广财大-林鹏程

读书报告民法思维与方法《民法解释学》阅读收获阅读者:林鹏程一、作者简介梁慧星,中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法学研究》杂志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

2008年担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获民法硕士学位。

国家人事部曾授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二、写作背景和写作目的(一)写作背景民法解释学一语,在历史上与民法学是同义词。

关于民法解释学适用的方法,只是其内容之一部分。

而主要内容是学者对实定法及其他法源进行整理并依一定逻辑顺序所构成的体系即所谓法源论,以及学者运用解释方法针对判例事实或设例所提出的具体解释即所谓解释论。

20世纪中期以来,方法本身日益受到重视,以致与其他内容分离而成为独立的学问领域。

在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称为法学方法论。

但在日本,同样内容仍在民法解释名下进行讨论。

正如渡辺洋三教授所说,从来的民法学者常常藉民法解释学之名进行两种性质不同的工作,即探索民法解释这种实践行动中的法则,同时又依法则自己进行民法解释的实践。

而自己进行民法解释的实践,并不是民法解释学者最根本的任务。

按照渡边洋三教授的意见,民法解释学乃是微观的学问,它以民法解释适用的技术为研究对象。

另有学者称之为民法解释学方法论。

有鉴于此,作者将本书定义为民法解释名之,但亦可称为民法解释学方法论或民法方法论,梁慧星老师赞同这三者可以称为同义词。

民法解释学的研究在学术界、司法实践界等均得到了重视,、拉伦次、杨仁寿老师、王利明老师、博登海默老师、星野英一老师、王泽鉴老师等法学界的学术大师均对民法解释方法作了专著进行论述。

方法是打开一门学科学问之门的钥匙,或许没有这把钥匙,你也可以学到学问,但你可能需要在部分问题的学习上徘徊许久,才能寻找到答案。

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以案释法”是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和其他行政事业涉法业务部门(镇机关相关办公室、镇双管单位)(以下简称各普法责任主体)等结合办理的案件,工作中涉法案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活动。

各普法责任主体部门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责任主体意识,把“以案释法”拓展到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坚持以我为主、协调配合。

积极主动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努力把司法、执法、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和涉法工作过程变成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的过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要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这一重要论断不仅阐明“以案释法”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更是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有力举措,对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推动法治建设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读书笔记

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读书笔记

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读书笔记解释法是法学中最重要的主题内容,并且是各国法律生效的核心手段。

刑法分则是法律解释中最重要的依据之一,本文将分析《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旨在让读者明白解释法的核心价值及其对法律实践及教育的重要性。

刑法分则是一种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它的核心理论是将一个法律条文通过严格的分析,将它拆解出来,将条文进行更加细致的拆分,从而确定出条文中不同要素之间的关系和效果。

这样一来,分析出来的结果就成为最终法律及其在案件审理中的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也是具体法律适用时最重要考虑的因素。

刑法分则是一种典型的“全面而有效”的解释原则,它涉及到法律解释的各个方面,从不同的角度分析问题,以找出全面的法律判断准则和解释结果。

例如,犯罪的元素及其关系、刑事事实的可证明程度、法律构成条件、法律应用中的时间约束等等,都是受刑法分则要求的细致拆解考虑,而此类考虑便可解释出合理的和明确的刑事裁判结果。

此外,刑法分则不仅能够使得法律的解释细致而准确,还能够使法律的解释更具有一致性,从而能够给予公众更加确定的判断依据和解释结果。

例如,在刑法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刑法中的元素的拆解分析便能够有效控制不同的审判结果,保证案件的审理具有统一性。

最后,刑法分则是法律解释教育最为重要的依据之一,它不仅能够让法律解释教学更加专业化,还能够让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理论与实践间的关系,并发挥出刑法解释的价值和核心价值。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的法制实践一致走向完善,刑法分则的解释和教育也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法制实践的国际化。

综上所述,刑法分则是法律解释中最重要的依据,其解释原则不仅能够使法律解释变得更加细致而准确,还能够促进法律实践的一致性,使法律教育更加专业化。

因此,对刑法分则的深入理解和认识,对于促进法律实践的发展、培养法律人才的能力,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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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以案释法》读书笔记
姓名
赵建英
日期
11.28
学习内容
姚某某与北京市某区教育委员会教师职区教育委员会教师职务晋升争议案》,
使我明白,本案是关于教师职务晋升的纠纷,主要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什么是教师职务制度;2教师职务评审的程序是怎样的;3教师职务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目前,教师职务纠纷主要通过申诉加以解决。《教师法》第39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30天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因此,教师的职务权益如果受到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有关行政部门的侵犯,教师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由于我国的教师职务制度实行“评、聘”合一的模式,在职务评审中,牵涉到教育部门、评委会评审小组以及学校等不同的主体,确定被告十分困难,因此目前还很难直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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