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重大施工专项方案规定
施工重大专项方案

施工重大专项方案
施工重大专项方案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特别需要重点注意和解决的专项问题的解决方案。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施工重大专项方案的示例:
1. 安全专项方案:
根据施工所处的环境和条件,制定相关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包括施工现场的周边安全防护设施、合理分配人力资源、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等。
2. 环境保护专项方案:
在施工过程中,制定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包括选择环保材料、合理处理废弃物、控制噪音和污染等。
3. 资金管理专项方案:
明确施工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计划和监督措施,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追踪。
包括编制详细的预算和进度计划、设立相应的财务制度、建立资金监控和追踪机制等。
4. 问题解决专项方案:
针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及时解决和处理。
包括建立问题反馈和处理机制、制定解决方案的步骤和流程、合理分配问题解决的资源等。
5. 质量管理专项方案:
制定质量控制和评估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包括设立质量检验和验收机制、加强质量监督和管
理、进行质量评估和反馈等。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施工重大专项方案的示例,具体方案需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来制定。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

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一)安全管理1、一般规定(1)施工企业应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施工企业应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工程项目部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3.1.5 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管理台账。
(5)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2、安全生产责任制(1)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装订成册,其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消防安全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等应上墙。
(2)施工企业和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部和班组之间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对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实行考核和奖惩。
企业对项目部考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对班组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
考核应有书面记录。
(4)施工现场应配置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等资料。
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齐全。
主要工种的施工操作岗位,应张挂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
(5)施工企业对列入工程施工预算的安全施工、临时设施、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等措施的费用,应当用于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及文明施工,建立费用使用台账,不得挪作他用。
(二)危险源管理1、危险源的辨识(1)工程项目部应成立由现场安全、技术及其他管理人员组成的危险源管理小组。
哪些工程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哪些工程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一、哪些工程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1、大型工程:大型工程通常工程规模大,难度大,所涉及的施工环节和风险较多。
因此,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对工程进行细致的规划和安排。
2、特殊工程:特殊工程指的是特殊性质的工程,比如大型跨海大桥、大型隧道工程等。
这些工程通常需要制定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以满足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
3、施工隐患较多的工程:对于一些施工隐患较多的工程,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1、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因素,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进行充分的分析和预测,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
2、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因素,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充分的分析和预测,制定出相应的质量控制方案,以确保工程质量。
4、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施工难点和技术难点进行充分的分析和预测,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5、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施工风险进行充分的分析和预测,制定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方案。
6、对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掌握,确保专项施工方案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步骤1、调研阶段:在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之前,首先要充分了解工程的相关情况,包括工程的规模、难度、施工环境、施工要求等。
2、分析阶段:在调研的基础上,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环保、质量、技术、风险等方面问题进行充分的分析和预测。
3、方案制定阶段:根据调研和分析的结果,制定出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方案、环保方案、质量方案、技术方案、风险管理方案等。
4、方案审批阶段:制定好专项施工方案后,需要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确保专项施工方案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5、方案实施阶段:专项施工方案通过审批后,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实施,确保施工的安全、环保、质量、技术等方面问题得到有效的控制。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编审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编审制度第一条工作流程(一)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二)重大特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项目部编制会签后,应报二级单位主任工程师和生产经理审核(直管项目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生产经理审核),再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完成后报总工程师审定。
(三)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项目部编制会签后,由二级单位主任工程师、生产经理审核(直管项目由公司有关部门会审),报总工程师审定。
(四)水电、防水、桩基等各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定,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备案。
(五)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六)重大特殊工程定义:相对于一般工程而言,其界定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基坑临边开挖深度超过5m的深基础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大跨度、大空间结构;列入公司创部、省级优质工程计划的工程;其他符合重大特殊特点的工程。
第二条内容要求(一)编制说明1.编制依据2.工程概况基本信息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设备安装工程环境与自然地质条件3.工程特点与施工关键(二)工程目标(包括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目标)(三)施工部署1.项目组织机构2.施工段划分与施工顺序3.施工工艺采用与资源供应安排4.施工准备工作安排5.检验批划分6.检验试验计划(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五)施工进度计划(六)施工总平面布置(七)资源供应计划(包括主要机械、劳动力和材料的配备计划)(八)技术组织措施1.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2.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3.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4.确保工期进度的技术组织措施(九)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及措施(十)工程保修(十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计划注:1.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含以上内容,章节名称、顺序可以调整。
重大工程的规章制度

重大工程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大工程项目管理,保障项目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涉及重大工程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领域。
第三条重大工程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安全可靠。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并及时完善重大工程项目的规章制度,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第二章项目立项管理第五条项目立项应当提交完整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包括项目概况、技术方案、投资估算、社会效益、环保评估等内容,报批合格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第七条项目立项之后,应当组建项目管理组织,明确项目管理人员职责权限,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八条施工前应当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工程建设进度、工期安排、施工人员组织、施工技术措施等内容,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现场管理,监督工程质量,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施工,杜绝违规操作。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二条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召开项目管理会议,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人员应当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料完整、真实有效。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第十六条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对项目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确保工程项目合法合规。
第十七条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八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工整顿、责任追究等。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一般规定1.国家现行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等规定应编制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应单独编制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施工前完成编制和审批。
3.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遵守的原则(1)符合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造价等方面的要求;(2)积极开发、使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新材料和新设备;(3)坚持科学的施工程序和合理的施工顺序,采用流水施工和网络计划等方法,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置现场,采取季节性施工措施,实现均衡施工,达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目的;(4)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施工;(5)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个管理体系相结合。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时,应满足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应重点说明本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名称、施工范围、工程设计内容、施工的难点与重点要求、与本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相关的现场环境条件、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等内容。
2.编制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安排应明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管理目标、施工顺序及施工流水段、针对工程的重点和难点的主要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施工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等内容。
4.施工进度计划分部(分项)或专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施工安排并结合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编制。
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横道图或网络图表示,并附必要说明。
5.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1)施工准备1)技术准备。
包括施工所需技术资料的准备、施工方案编制、检验试验及设备调试工作安排、样板制作安排等。
2)现场准备应根据施工条件和工程实际需要,明确现场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的布置、数量(面积)、完成时间、责任人等内容。
那些工程要写专项施工方案

那些工程要写专项施工方案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基本要求1、科学性: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符合工程建设的科学规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选择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
2、实用性: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具有可操作性,施工过程中应该能够按照方案进行实际操作,使施工工作能够准确无误地进行。
3、整体性:专项施工方案应当考虑整个工程项目的全局性,综合各个施工环节的相关因素,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设计。
4、准确性:专项施工方案应当主观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出现断章取义、主观臆断和不实信息。
5、合规性: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工程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简要介绍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工程的名称、位置、规模、施工内容等。
2、工程地质和环境条件:对工程的地质情况、环境要求等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价。
3、施工方案: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施工措施等。
4、安全保障措施: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及应对措施进行详细的阐述,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5、质量保障措施: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要求进行具体的说明,制定相应的质量监控措施,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相关标准。
6、环境保护措施:针对工程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环境污染。
7、资源保障措施:对施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资源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制定相应的资源保障措施。
8、工程进度计划:制定详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照计划进行。
9、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过程中的组织设计进行详细的规划,包括施工队伍、材料储备、机械设备等。
10、工程经济分析: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经济成本进行分析评价,确定合理的施工投入和预算。
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步骤1、收集资料: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搜集和整理,包括工程设计文件、地质调查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管理规定

专项施工方案5.1.1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要求一、一般规定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2.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3.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方案;4.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经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5.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成员应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当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形成论证报告,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6.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7.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履行审核批准手续;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8.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9.各施工专项方案由项目部收集成册,作为资料附件;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基本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三、施工单位宜结合下列内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主要内容1.现场勘察情况;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3.负荷计算;4.选择变压器;5.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用电工程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6.设计防雷装置;7.确定防护措施;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基坑支护方案主要内容:1.周边环境示意图含规划红线、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图;2.方案的编制依据;3.支护结构设计计算;4.机械选择;5.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6.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7.降水措施;8.检测要求;模板支撑方案主要内容:1.模板和支撑系统的设计计算,包括地基的承载力验算,施工荷载计算,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等方面的验算,支撑架顶部扣件的抗滑移验算;2.对施工荷载应考虑以下荷载最不利状态组合计算:①模板及支撑自重;②砼及钢筋自重;③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自重;④砼倾倒和振捣产生的荷载;⑤新浇砼对模板侧面的压力;⑥风荷载;3.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水平杆步距及剪刀撑的设置要求等;4.绘制支撑平面布置图、模板及其支撑的立面图和剖面图、节点大样图等施工详图;5.砼浇筑方法和顺序,模板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工艺要求;6.安全技术措施和消防防火措施;7.模板支撑系统安装和验收要求;脚手架搭拆方案主要内容:1.脚手架设计计算,包括纵横向水平杆计算、立杆稳定性计算、连墙件计算、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2.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杆件间距及连墙件、剪刀撑的设置要求等;3.绘制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等施工详图;4.脚手架搭设、拆除、检查和验收等要求;5.安全技术措施和消防防火措施;起重设备安装、拆卸方案主要内容:1.安装拆卸施工的作业环境;2.安装条件、安装拆卸作业前交底、检查和拆装制度;3.安装工艺流程及施工要点;4.升降及锚固作业工艺;5.安装后的检验内容和试验方法;6.拆卸工艺流程及拆卸要点;7.各工艺、各部位有关的安全措施;8.群塔施工防碰撞措施;9.安装、拆卸安全注意事项;10.拆装人员的组织分工及证号;卸料平台悬挑式钢平台主要内容:1.卸料平台悬挑式钢平台结构设计计算;2.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节点构造施工详图;3.安装及使用时安全技术措施;4.安全检查和验收要求;起重吊装方案主要内容:1.现场环境;2.施工工艺;3.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4.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5.地锚设计;6.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7.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8.构件堆放就位图;9.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拆除施工方案主要内容:1.被拆除建筑和周围建筑的情况;2.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的选择;3.施工工艺及安全技术措施;4.废弃物的处置;5.周围建筑物、构造物的观测;6.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其他:建筑施工现场其他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殊施工工艺的工程如爆破施工、滑模工程、地下工程、钢结构、钢网架工程、水下施工、人工挖孔桩、深坑、沉井、沉箱等均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表5.1.3-1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工程名称:编号:表5.1.3-2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总包表5.1.3-4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签到表员;2.监理单位须参加人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3.建设单位须参加人员: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4.其他参加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表5.1.3-5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报告注:专家论证意见应明确方案是否可行,存在的缺陷和处理建议,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可另行附页;表5.1.3-6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注: 专项施工方案附在表后;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监站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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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0九年五月十三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八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一)专家组成员;(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一条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第十三条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
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十七条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
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二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专家资格审查办法和管理制度并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及时更新专家库。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废止。
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