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管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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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操作规程零售药店操作规程⒈序言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零售药店的运营和管理,确保药店的安全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操作规程按照以下章节组织,涵盖了零售药店的整个运营流程和相关规定。

⒉法律法规遵守⑴药店执照:零售药店必须获取并遵守相关药店执照的要求。

⑵药品管理法规:依法合规进行药品采购、存储、销售和报损。

⑶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药店环境、设备和药品的安全。

⒊药品采购管理⑴供应商选择:选定合格的供应商,确保药品的品质和安全。

⑵采购流程:明确药品采购的流程,包括采购计划、采购订单和验收程序。

⑶采购记录:建立采购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等信息。

⒋药品存储管理⑴药房布局:合理布局各个药品类别的存储区域,保证存储的方便性和效率。

⑵温湿度控制:设定适宜的药品存储温度和湿度,并进行监测和记录。

⑶药品分类管理:按照药品的特性和需求进行分类管理,避免交叉污染和混淆。

⒌药品销售管理⑴许可证核验:核查顾客提供的处方、医生资质等相关许可证明的真实性。

⑵药品标识:确保药品在销售前标明有效期、批号和主要成分等重要信息。

⑶售药记录:记录每次销售的药品信息和顾客相关信息,并与实际出库数据进行核对。

⒍顾客服务管理⑴咨询服务:提供专业的药品咨询服务,解答顾客的药品使用问题。

⑵投诉处理:建立顾客投诉处理制度,处理各类顾客投诉和纠纷。

⒎库存管理⑴盘点规定: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⑵过期药品处理:建立过期药品处理机制,及时清理和报废过期药品。

⒏应急管理⑴应急预案:制定药店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火灾、盗窃等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

⑵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药店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⒐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药品供应商合作协议●药品采购记录表●药品销售记录表●库存盘点表格⒑法律名词及注释●药品管理法规:指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

●药品执照:药店从事药品销售必须获得的许可证。

单体零售药店新版GSP管理制度职责操作规程文件

单体零售药店新版GSP管理制度职责操作规程文件

单体零售药店新版GSP管理制度职责操作规程文件一、引言为了进一步规范单体零售药店的管理和运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药店的运行安全和顾客的权益,制定本《单体零售药店新版GSP管理制度职责操作规程文件》(以下简称《规程文件》)。

本《规程文件》适用于所有单体零售药店,旨在明确药店管理层的责任和药店员工的操作规范,推动药店向合规、规范、高效的方向发展。

二、管理层的职责1.药店负责人–负责全面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本《规程文件》的要求;–组织起草药店管理制度,确保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买进、存储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维护药店的正常运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药店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如打印销售凭证、保留销售记录等。

2.药店管理员–负责日常的药店运营管理,并协助药店负责人的工作;–制定并完善药店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和管理药店员工,确保他们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开展工作;–监督并记录药剂师的执业证书、注册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有效期,定期更新;–组织进行药品的采购,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验收和录入;–维护药品的存储条件,确保药品的质量不受影响;–协助处理药品召回事件,追溯相关药品的销售情况。

三、员工操作规范1.药品验收操作规范–接收到供货商送达的药品时,应先核对送货单上的信息和药品的实物;–检查药品的包装完好性,是否有破损或泄露等情况;–核对药品的产地、批号、有效期等信息是否与送货单一致;–依据药品的特点,按照要求进行温度记录,并保证药品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

2.药品存储操作规范–确保药品的分类存放,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区存放;–不同类别的药品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标示药品的名称、产地、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保持清晰可见;–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及时处理过期药品或不合格药品。

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

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

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零售药店经营行为,维护公共卫生和顾客权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零售药店经营应依法合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零售药店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条零售药店应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顾客用药安全。

第五条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药品质控、医疗咨询等制度。

第二章经营活动第六条零售药店应保证药品的合法来源,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

第七条零售药店应合理安排药品展示位置,方便顾客寻找和查看。

第八条零售药店应确保药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显眼位置公示。

第九条零售药店应明码实价,不得乱价、哄抬价格。

第十条零售药店应接受顾客投诉,并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三章药品质控第十一条零售药店应建立药品质控制度,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零售药店应设立合格的药品储存区域,保证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零售药店应按规定保存药品购进记录和销售记录,做到真实、准确。

第十四条零售药店应接受药品质量检验,确保销售的药品符合标准。

第四章医疗咨询第十五条零售药店应设立专业的医疗咨询区域,提供专业的医药咨询服务。

第十六条零售药店应配备专业的医药咨询人员,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

第十七条零售药店应确保医疗咨询过程中保护顾客隐私,遵守保密规定。

第五章顾客权益保护第十八条零售药店应提供店内顾客投诉处理流程,确保有效解决顾客问题。

第十九条零售药店应保护顾客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顾客隐私。

第二十条零售药店应提供药品退换货服务,符合相关规定。

第六章外部监督和执法第二十一条零售药店经营应接受药品监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抽查。

第二十二条零售药店应主动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三条零售药店违反本规程的,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规程解释权归零售药店所有。

以上为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的内容。

药店规范操作规程完整

药店规范操作规程完整

药店规范操作规程完整1. 前言本规程旨在规范药店的操作流程,确保药店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法律要求,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

2. 药品管理- 2.1 药品采购- 2.1.1 药店应从合法供应商处采购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 2.1.2 采购的药品应具备有效的市场准入许可证明文件。

- 2.2 药品储存- 2.2.1 药店应保证药品储存环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2.2 药品应按照药品特性分类储存,并定期检查药品是否过期。

- 2.2.3 药品的存储和销售记录应完整保存,以备查验。

- 2.3 药品销售- 2.3.1 药店销售药品前,应核实购买者的身份,并向购买者提供必要的用药指导。

- 2.3.2 药店销售的处方药品应根据法律规定,由执业药师审核和确认。

- 2.3.3 药店应禁止销售过期的药品,确保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性。

3. 服务规范- 3.1 接待服务- 3.1.1 药店应设立专门的服务台,为顾客提供友好和高效的接待服务。

- 3.1.2 药店员工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专业的知识技能。

- 3.2 用药咨询- 3.2.1 药店应为顾客提供准确可靠的药品咨询服务,并解答相关疑问。

- 3.2.2 药店员工应根据顾客的需求,提供合适的用药建议。

- 3.3 投诉处理- 3.3.1 药店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制度,并及时处理顾客的投诉。

- 3.3.2 药店应认真倾听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改进服务水平。

4. 安全管理- 4.1 药品安全- 4.1.1 药店应确保销售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

- 4.1.2 药店应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测,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 4.2 环境安全- 4.2.1 药店应保证店内环境的整洁和卫生,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

- 4.2.2 药店应配备合格的灭火设备,并参加相关消防安全培训。

- 4.3 用药安全- 4.3.1 药店应向顾客提供详细的用药指导和注意事项。

- 4.3.2 药店应告知顾客药物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和注意事项。

零售药店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操作规程零售药店操作规程一、引言本文档旨在指导零售药店员工进行日常操作,确保药店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

遵循以下规程是保证客户满意度和工作效率的关键。

二、接待客户1. 店内接待员工应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

2. 每位员工应保持礼貌、友好并展示专业知识。

3. 面带微笑,主动向客户问好,提供帮助。

4. 快速响应顾客的需求,提供详细的产品介绍和建议。

三、产品销售1. 出售处方药品前,必须核对处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出售非处方药品前,应询问顾客是否有相关疾病、过敏反应或慢性病,并根据情况进行建议和警示。

3. 出售保健品、日用品等非药品时,应向顾客提供详细的产品信息,如成分、功效、使用方法等。

四、药品保管1. 药品应按照药品分类进行存放,同时标注清楚药品名称、药品批号、有效期等重要信息。

2. 药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避免受潮、受热和阳光直射。

3. 按照药品有效期的先后顺序使用,避免过期药品的出售和使用。

五、合理用药宣传1. 合理用药宣传是药店的重要任务之一。

员工应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如海报、宣传册和口头沟通等。

2. 合理用药宣传应包含用药原则、常见药物副作用、禁忌症以及相应的替代药物等方面的内容,以提高顾客对药物的认识和正确使用药物的意识。

六、卫生与清洁1. 每天开店前,员工应对店内进行卫生清洁。

2. 保持店内地面清洁干燥,避免积水和杂物堆放。

3. 定期清洁货架、柜台和陈列区,保持药品陈列整齐有序。

4. 定期清洁顾客休息区和洗手间,确保良好的卫生环境。

七、应急处理1. 员工应进行应急处理培训,熟悉常见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和应急设备的使用。

2. 发生突发事件时,员工应冷静应对,第一时间通知上级领导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八、工作记录和反馈1. 工作记录应包括销售记录、顾客投诉和问题反馈等。

2. 每天结束时,员工应将工作记录整理并提交给上级领导。

3. 对顾客的反馈建议,应及时记录并反馈给相关部门。

零售药店gsp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gsp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gsp操作规程零售药店GSP(Good Supply Practice,良好供应实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合理的管理和操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合理的供应,保护患者和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零售药店GSP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施环境要求:(1)要设有良好的医疗卫生设施,保证空气流通、温度适宜、湿度控制合理。

(2)要设有合理的药品存放区域,确保药品的分区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要设有灭菌区,对需要灭菌的药品进行灭菌处理,确保无菌质量。

(4)要设有药品保险柜,对需要保管的特殊药品进行密封保管。

2. 货物收发管理:(1)药品的进货要查验合格证明,保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2)要进行药品的验收和验收记录,确保药品符合要求。

(3)要按照药品的特性分类存放,保持清晰、有序。

(4)要定期盘点药品库存,确保库存准确、无异常。

3. 质量控制:(1)要建立合理的药品质量控制体系,对药品进行质量控制。

(2)要对药品进行有效期监控,及时淘汰过期药品。

(3)要做好药品包装管理,确保药品的包装完整,防止渗漏、破损等情况。

(4)要严格控制药品退货,确保退货的药品不影响其他药品质量。

4. 文件管理:(1)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进出药品的相关文件进行归档保存。

(2)要保证文件的实时更新,以确保准确的信息和记录。

(3)要定期进行文件审查,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5. 人员管理:(1)要对员工进行合理的培训,使其熟悉GSP操作规程。

(2)要建立员工的健康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体检。

(3)要建立员工的责任制度,明确员工的职责和权利。

(4)要建立员工的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做好工作。

6. 废弃物管理:(1)要建立废弃物分类、储存和处理制度,确保废弃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2)要对废弃药品进行封存和销毁,以防止药物被滥用或泄漏。

零售药店GSP操作规程的实施,能够有效地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和合理供应,提高药店的服务质量和信誉度,保护患者和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

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

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保障顾客用药的安全和质量,保护零售药店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零售药店的经营活动,包括销售药品、办理处方药配药等。

第三条零售药店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行业良好秩序。

第四条零售药店应当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用户用药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零售药店应挂出经营范围、业务许可证等必要的经营信息,并定期更新。

第二章经营行为规范第六条零售药店应当储存和销售合法获得许可的药品,不得销售过期或假冒伪劣药品。

第七条零售药店应当对每一批次进货药品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八条零售药店应当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第九条零售药店应当遵守相关药品销售和营销规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从事虚售行为。

第三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十一条零售药店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员工熟悉相关药品知识和经营规程。

第十二条零售药店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穿戴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十三条零售药店员工应当保持工作场所的卫生整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服务品质。

第十四条零售药店员工不得向未经处方的用户提供处方药,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非成人专用药品。

第十五条零售药店员工应当严格履行用户隐私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用户的个人信息及病情等私密信息。

第十六条零售药店员工应当积极参加持续教育培训,提升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行政监督部门应定期对零售药店进行巡查,核实其经营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规。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操作规程的零售药店,行政监督部门有权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罚款,并可能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十九条用户对违反本操作规程的零售药店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并做出处罚决定。

第二十条零售药店如发现其他同行违反本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当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操作规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操作规程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旨在确保零售药店的药品质量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适用于所有零售药店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二、药品采购管理1. 选择合法、信誉良好的药品供应商,并与之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2. 采购药品时,必须查验供应商的合法资质和药品的合格证明。

3. 确保采购的药品在运输、存储过程中符合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要求。

三、药品收货与验收1. 收货时应检查药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是否清晰。

2. 验收药品时,应核对药品的批号、有效期、数量等信息,并记录在案。

3.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立即隔离并通知供应商处理。

四、药品存储管理1. 药品应分类存放,易串味、易变质的药品应单独存放。

2. 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确保先进先出的原则。

3. 药品存储区域应保持清洁,防止药品受潮、受热或受到其他污染。

五、药品销售管理1. 销售药品时,应向顾客提供正确的用药指导和必要的警示信息。

2. 对于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并进行处方登记。

3. 定期对销售的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

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1.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鼓励顾客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2. 对收集到的不良反应信息进行评估,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

七、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1. 定期对药店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和评估。

2. 根据审查结果,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3. 对员工进行定期的药品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八、记录与文档管理1. 所有与药品质量管理相关的记录和文档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2. 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记录、验收记录、销售记录、不良反应报告等。

3. 记录保存期限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九、应急预案1. 制定药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问题时能迅速有效地应对。

2. 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能够执行预案。

通过以上规程的实施,零售药店可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为顾客提供专业可靠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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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企业
质量管理




AAA药店
质量管理操作规程目录
1、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程序
2、药品采购、验收、销售管理程序
3、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程序
4、拆零药品销售管理程序
5、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销售管理程序
6、药品陈列及检查程序
7、营业场所冷藏药品的存放程序
8、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程序
9、库房药品储存和养护操作规程
文件
名称首营企业审和首营品种审核程序
文件编号01
执行日期
2014年1月16

起草人张婉君审核人王文哲批准人王炳乾
起草日
期2013年12月1

审核日

2014年1月15

批准日期
2014年1月16

一、目的:建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程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

二、范围:适用于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的全过程。

三、责任:采购员、质量管理负责人
四、程序
1首营企业审批程序
2采购员向供货方索取首营企业资料;
3根据所取资料,采购员核实(必要时电话核实)无误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

1采购员将上述资料和审批表一并交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核;
2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批后将审批表和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

首营品种审批程序
1采购员向供货方索取首营品种资料;
2根据所取资料,采购员核实(必要时电话核实)无误后,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

1采购员将上述资料和审批表一并交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核;
2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批后将审批表和资料整理归档,建立该首营品种质量档案。

随附的有关资料
1首营企业应提供以下加盖供货方原印章的资料:
2供货企业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
3供货企《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GSP或GMP证书的复印件;
5被委托人授权书复印件。

授权书原件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本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

6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7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8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9供货方质量保证协议书及厂家委托代理协议书。

首营品种资料:
1药品质量标准复印件。

2包装、说明书实样及标签样张。

4.4首营企业的审核以审核资料为主,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时,采购员应会同质量管理负责人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相关记录
1首营企业审批表QR-017
2首营品种审批表QR-018
3供货企业档案QR-014
文件
名称药品采购、验收、销售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02
执行日期
2014年1月16

起草人张婉君审核人王文哲批准人王炳乾
一、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采购、验收、销售环节的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

二、目的:通过制定实施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有效控制药品采购、验收、销售的质量管理过程,以保证采购、验收、销售的管理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三、范围:适用于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操作的全过程。

四、责任人:药品采购、验收、销售相关人员。

五、内容: 药品采购
1人员要求:采购人员应当具有药学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市场需要、季节特点等情况定期编写采购计划,报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查同意后进行采购。

3建立采购记录: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建立采购记录,对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剂型记录,并按月装订留存。

药品验收
1人员要求:验收人员应当具有药学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验收员依据药品采购计划及随货同行单据对照实物进行核对,确认包装箱无破损后收货,如包装箱有损坏要立即拒收并通知质量管理员。

3药品待验:将所购进的药品放置于待验区进行验收。

4验收的场所:验收场所应干净卫生,相对独立,不得造成药品混淆和污染等质量事故。

起草日期
2013年12月1

审核日期
2014年1月15日
批准日期
2014年1月16

步骤与方法:
1验收员在待验区内首先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符合规定开始验收药品。

根据清单上的名称、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单价进行逐个品种验收。

2验收药品到最小包装,验收合格的,上架摆放;不合格的,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质量管理负责人复查处理;发现有假劣药品的应交质量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必要时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并签字,药品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5年。

药品销售
1人员要求:营业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药品销售:验收完毕后,营业员依据验收合格结论
和验收员的签字将药品分类陈列摆放,按照近效期先出原则进行上架销售。

3销售凭证:营业员应开具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内容应该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有效期等。

4销售记录:建立药品销售记录,对品名、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销售人员等进行登记(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还应单独对患者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登记),销售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1年,不得少于5年。

文件
名称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03
执行日期
2014年1月16

起草人张婉君审核人王文哲批准人王炳乾
起草日期2013年12月1

审核日

2014年1月15

批准日期
2014年1月16

一、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采购、验收、销售环节的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

二、目的:通过制定实施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有效控制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环节,杜绝差错发生。

三、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四、责任: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相关人员。

五、管理程序:
处方审核
1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具有执业药师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

2收取处方:营业员在接待顾客时,遇到需要审核的处方,要及时将需要审核的处方交予处方审核人员。

3审核内容: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核,首先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其次要审核处方用
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以及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4处方拒收:处方审核人员对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对用量、用法不准确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对处方所列药品本店没有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换其他药品。

处方核对发药
1人员要求:调配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处方调配: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并将处方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

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准确,同时要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诊断证明。

处方核对
1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具有药师或执业药师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

2调配人员调配完成后,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药品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

处方审核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

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

复核无误的,在处方上签字并交还调配人员发药。

3发药:调配人员发药的同时,向顾客交待清楚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等。

并将处方留存,按月进行装订并记录。

文件
名称拆零药品销售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04
执行日期
2014年1月16

起草人张婉君审核人王文哲批准人王炳乾
起草日期2013年12月1

审核日

2014年1月15

批准日期
2014年1月16

一、目的:方便顾客,规范药品拆零销售的操作过程,保证拆零药品的质量。

二、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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