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起重机及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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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施工机械及工器具是建筑工地必不可少的重要设备,它们在施工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

然而,由于操作人员容易忽视安全规定,以及机械设备维护不到位等原因,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安全问题经常发生。

为了确保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风险,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使用和管理。

三、安全管理责任1.项目负责人对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安全负有最终责任,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检查和督促落实。

2.施工单位应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监督机械的使用和维护,制定并落实相关的管理制度。

3.操作人员是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实际使用人,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必须自觉遵守规定,确保设备安全操作。

四、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选用1.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并具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

2.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选用要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要求进行,必须确保其适应施工的需要,且经过专业人员的检验合格。

五、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安装和调试1.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安装和调试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

2.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六、施工机械及工器具使用注意事项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的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参数,超过设备的额定工作范围。

3.严禁未经许可的个人使用施工机械及工器具,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接触设备操作面板以及操作开关。

4.操作人员在使用施工机械及工器具期间,必须保持集中注意力,不得分神或进行其他无关操作。

5.设备异常情况下,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并及时报告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七、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维护保养1.施工机械及工器具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应由专门人员进行。

2.每次使用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清理设备,并进行必要的保养工作,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起重机械是保证安全生产及检修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工具之一,其安全可靠性直接关系到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为加强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提高起重机械的安全可靠性,预防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标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四)《起重机司机》培训教材有关起重安全知识;(五)《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85)》;(六)《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第三条本规定对起重设备管理、使用管理、职责分工、技术档案、起重作业人员要求、起重机械的选购安装、起重设备的定期检定检验、起重设备日常监督、起重设备的报废、罚则管理等几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外委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管理规定,不得违章使用公司内起重机械。

凡违反本管理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将严格考核。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六条起重机械管理术语和定义:(一)本规定的起重设备包括起重机械和起重机具。

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械(包括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等)、流动式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械、门式起重机械、升降机(包括炉内检修平台、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升降作业平台、高空作业车、临时吊栏等)、扒杆、电梯等。

起重机具包括钢丝绳、纤绳、吊环、卡环、链条葫芦、千斤顶(液压式和螺旋式)、滑轮、吊钩、卷扬机、铁链、绳卡、卸卡等。

(二)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公司管理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使用各类塔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起重机械设备。

公司经理部和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全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有公司质安科负责。

第三条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项目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相关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四条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采购、租赁、使用、安装和我检验检测除接受公司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外,还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备采购与报废第五条公司所属项目部或者个人购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

未实行许可生产的产品应具有省级上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书。

购买进口设备,应当通过商检,并具有产品合格证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购买:一、国家和本省市明令淘汰;二、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禁止使用的;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

第六条项目部自行研制制造用于特殊工程施工的非定型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设计图和设计计算书,由公司技术部组织专家论证和鉴定,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公司所属设备租赁公司或项目部购买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工程建设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工程建设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工程建设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 为确保施工过程中起重作业的安全,并维护工人和设备的生命财产安全,本管理规定制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起重作业。

3. 工程项目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管理落实到位。

4. 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证书及合格的技术能力。

5. 起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配备完善的安全措施。

二、起重设备安全管理1. 所有起重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起重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设备的使用说明,不得超负荷使用或擅自改变设备结构。

4. 每日开机前,要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各项功能正常。

如发现故障或异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

5. 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定或进行酒后驾车。

三、起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1. 起重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引导人员绕开危险区域。

2. 建立起重作业现场的安全巡查制度,定期检查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和工作场所等。

3. 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范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头盔、安全带等。

4. 禁止工人在起重设备下方或负荷上方通行或作业,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5. 所有起重作业必须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四、起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1. 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证书,并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

2.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或违反安全操作规定。

3.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佩戴满足安全要求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等。

4.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饮酒、吸烟或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其他违反规定的活动。

5.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参与工地的应急演练,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并做好日常安全记录。

五、安全奖惩制度1.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记过、停职、罚款等。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1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司内起重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的使用,确保施工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起重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的使用和管理。

1.3起重机械设备指公司运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类起重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塔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等。

1.4施工机具指公司使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焊机、钻机、扳手、铲子等。

二、设备和机具的购买和登记2.1公司购买起重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应参照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确保设备和机具的质量合格,且经过质检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2购买的起重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应在到货后及时报到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设备和机具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买时间等。

2.3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和机具的档案,包括设备和机具的维修记录、检查记录和报废记录等。

三、设备和机具的维修和保养3.1设备和机具的维修和保养应按照设备管理部门制定的维修和保养计划进行,确保设备和机具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3.2设备和机具维修和保养工作应由设备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经验,确保维修和保养操作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3.3设备和机具的维修和保养记录应详细、准确地记录维修和保养情况,包括维修和保养的具体内容、时间、负责人等。

四、设备和机具的使用和操作4.1设备和机具的使用和操作应按照公司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超载使用和操作,确保设备和机具的安全和稳定。

4.2设备和机具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4.3设备和机具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检查,确认没有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

五、设备和机具的检查和验收5.1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起重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确保设备和机具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5.2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和机具的验收制度,对购买、维修和保养的设备和机具进行验收,确保设备和机具的质量合格和安全可靠。

9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9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9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对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提高施工质量,避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现场,包括所有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购置、使用、维护和保管等各个环节。

三、责任部门2.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全公司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执行。

3.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相关安全措施。

四、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购置1.严格按照公司采购制度进行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采购,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购置的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必须有合格证明和保修书,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五、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使用1.使用前必须对施工机械及工器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工作状态良好。

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按照要求正确使用施工机械及工器具。

3.禁止未经培训的人员随意操作施工机械及工器具。

六、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维护1.使用完毕后,必须对施工机械及工器具进行彻底清洁,保持机器表面干燥。

2.定期对施工机械及工器具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故障及时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七、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保管1.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必须专人管理,放置在指定的仓库或场所,做到有序摆放。

2.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必须定期对账,防止遗失和挪用。

八、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安全措施1.在使用施工机械及工器具时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

2.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3.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九、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其他公司将定期对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同时,公司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以上为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稳定,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和施工作业顺利进行。

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机具安全管理制度机具安全管理制度1为加强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做到规范使用,安全牢靠,确保施工安全,特指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滑轮、倒链、卷扬机、打夯机、搅拌机、升降机、砂轮机等常用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规定。

1.滑轮1.1 滑轮必须常常润滑,而且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2 检查的内容包含:1.2.1 用力转动滑轮,检查滑轮转动是否快捷;1.2.2 清除轴上润滑油与槽中的铁屑及灰尘等污物;1.2.3 检查油孔与轴承间套上的油槽是否对准;1.2.4 滑轮显现裂缝时必须更换新的,不得焊接;1.2.5 滑轮在腐蚀性场合工作时,更要定期认真检查;1.3 严格按滑轮的安全起重量使用,禁止超载;1.4 滑轮直径一般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6 倍。

1.5 使用前应检查滑轮的轮槽、轮轴、夹板、吊钩或吊环等各部件,看有无裂纹或损伤。

1.6 在起吊或搬运设备时,当滑轮受力后,应检查它运动部件的`运转情况,看有无卡绳、磨绳的地方,如有欠妥,应立刻调整。

1.7 在受力方向变更较大的地方和高空作业中,禁止使用吊钩型滑轮,应采纳环滑轮,以防脱钩。

1.8 在吊运作业时,滑轮和钢丝绳必须选配恰当。

1.9 当轮轴磨损量实现轮轴的3—5%时,则需更换。

1.10 应认真检查钢丝绳的牵引方向和导向滑轮的位置是否正确,防止绳索脱出轮槽被卡住造成事故。

2 倒链2.1 使用前应认真检查,检查转动部分是否快捷;是否有卡链现象;链条是否有断节与裂纹;制动器是否安全牢靠,销子是否坚固;吊挂绳索及支架横梁是否坚固结实稳固。

2.2 在使用前。

先将手链反拉,将起重链条倒松,使倒条有充足的起升距离。

操作时注意渐渐拉紧,使链条渐渐受力,检查无异常现象后方可正式工作。

2.4 起重作业中,严禁超载使用,在使用时无论处于什么位置,拉链应于链轮方向一致,防止拉链脱槽,拉链时,用力要均匀,不得过快过猛。

当用于水平方向时,应在系链的入口处垫导。

工程机械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机械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机械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机械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施工质量,保障环境卫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在工程机械作业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机械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工程机械作业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对工程机械作业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二章工程机械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工程机械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管理培训。

第八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工程机械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并及时整改。

第九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工程机械作业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工程机械作业现场发生事故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置并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汇报。

第三章工程机械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工程机械作业现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布局和管理,确保施工作业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机械在作业现场应按照规定进行验收和登记,未经验收和登记的禁止使用。

第十三条工程机械作业现场应设置专门的操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操作。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应熟悉施工机械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擅自操作施工机械。

第十五条施工机械作业现场应配备专用的安全警告标识,标识应清晰可见,未经授权人员禁止接近。

第十六条施工机械在作业现场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保证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施工机械作业现场应配备紧急救援设备和急救人员,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救援。

第四章工程机械作业现场安全监管第十八条工程机械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监管岗位,专门负责对工程机械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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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起重机及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5590-47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起重机及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一般规定1、设备管理规定按照《三门峡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在市行政区内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和龙门架、外用电台等施工升降机必须具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核发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注册编号。

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按照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厂家及产品型号,定期发布设备使用电机名录及设备淘汰名录,使用单位应依照名录选择生产厂家和选用相应型号设备。

2、安装拆卸管理规定①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必须由取得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装拆资质证书,并在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登记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外埠装拆施工企业必须在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登记。

②安装拆卸前必须到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改制登记手续,提交《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书》、《三门峡市建筑机械起重设备技术档案》装拆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装拆施工合同、装拆作业人员岗位证书等原件等材料,经审查合格准许施工。

安装施工完毕应立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经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持检测合格报告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表》,办理准用证方可使用。

准用标志应固定在设备本体醒目位置。

3、从业人员从事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安装拆卸的指挥、作业人员及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岗位教育培训,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作业。

(二)进场报验1、设备选用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净化选购或租用设备。

①自购设备要求购置设备时应查阅该设备是否具有中文使用说明书、设计文件、生产制造许可证、起重设备产品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维修上门等随机文件,并对照沈阳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名录,确定是否为准用设备。

②租赁设备要求租用设备应查验出租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并查验租用设备有无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颁发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注册编号。

2、进场验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应当组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会同监理、销售或出租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验收时应查验设备相关随机文件与实际是否相符;产品标牌等标志是否齐全,附属设备、备件等专业工具与制造厂的装箱是否相符。

并按照关键严格标准和技术规范重点对设备装配质量的可靠性、润滑部位润滑情况、连接部位紧固程度、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外观质量检查。

(三)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要求1、基础施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应满足设计和使用出厂使用说明要求,能可靠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全部荷载;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周边有排水沟或抽水设备,5平方以内无积水,基础与周边无杂物,无特殊情况基础表面应高出现场地面200毫米。

施工升降机基础如无设计要求的,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设计。

卷扬机应安装在坚实平整的位置上,远离危险作业区,基座应平整牢固,周围排水通畅,地锚设置可靠,并搭设工作棚。

工作棚位置因保证操作人员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可用5公分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笆,上下竹笆层间距不小于600毫米;固定卷扬机的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图、地耐力试验报告、基础所用材料复试单、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等隐蔽记录及监理验收手续等验收记录应立即立备档备查。

2、安全拆卸施工①安全拆卸施工前,装拆单位技术负责人与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由装拆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作业时,装拆单位和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监护。

②装拆作业前应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⑴基础符合技术要求。

⑵对装拆舍不得各机关、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聚集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

⑶装拆自升式塔机,应对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等进行检查。

⑷对装拆人员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进行检查,不合格的立即更换;⑸检查装拆设备作业配备中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确保状态良好,技术性能满足装拆作业需要。

⑹装拆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具备作业条件。

⑺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达到要求。

③装拆作业应在白天进行。

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④指挥人员应熟悉装拆方案,遵守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所有参加装拆作业的人员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

⑤装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发现异常情况和疑难问题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

⑥塔式起重机装拆塔身起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⑴升降作用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系统,专人装拆螺栓。

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

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⑵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⑶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

在作业过程中突然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⑷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应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圈峝。

下降时应适当收紧电缆。

⑸升降时必须套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塔身起重臂与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的最后一根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位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措施。

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松动螺栓销子。

⑹升降时,顶升撑脚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个动作。

⑺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扭力紧固,液压操作杆应回到中间位置,切断液压升降机的结构电源。

⑦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⑴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

附着杠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

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⑵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杠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⑶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度不得超过10度。

⑷附着框架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⑸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

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要求。

⑹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⑺装卸作业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⑻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拆卸锚固装置;⑼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⑧塔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和起吊物边缘与架空线路变现的最小距离应符合安全规定;小于2米的或在作业半径下方有架空线路的,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

夜间施工有36伏彩泡。

金属结构及所有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

按要求设置安全避雷装置。

移动塔机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不小于5米。

固定塔机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不小于2米。

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体上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

⑨施工升降机装拆应按照规定和相应技术规范和规程进行。

⑴升降机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的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0。

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两附壁连接点间距离和低附壁点高度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⑵在安装拆卸时,严禁超过架设荷载量(即无配重时的荷载量)的规定。

⑶升降机周围2.5米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

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⑷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之间时,应在全程范围井壁四周搭设封闭屏障。

装设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升降机,应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地楼层编号标志灯。

⑸升降机安装后,应经现场技术负责人会同安装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进行全面检查,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⑹装拆作业前应检查升降机与建筑物及脚手架的廉洁情况、架体有无其他牵扯物、临时附墙架、缆风绳基地锚设置情况、低梁宇基础连接情况。

拆除缆风绳和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符合规定要求,无规定的一般不大于两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米)。

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产向下抛掷物件。

因故中断作业时,应采取临时稳固措施。

⑩设备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

整机安装完毕后,项目经理应组织安装、监理单位进行验收,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保证各机构动作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灵敏有效。

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填写检验记录。

装拆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作业,必须使已装拆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固,经检查稳定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四)作用安全技术要求⑴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明显部位货机棚内要悬挂切实可靠的简明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标牌。

⑵使用的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以确保作业中的安全运行。

设备使用的润滑油(脂),应符合出场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按时、按季、按质更换。

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入作业地点后,收购技术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交底。

操作人员在作业琴应对现场环境、架空电线、建筑物机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方位的了解,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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