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积分实施细则

员工培训积分实施细则
员工培训积分实施细则

员工培训积分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保障紫金山金铜矿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建立学习型组织;同时也为了促进紫金山金铜矿中层管理人员的学习自觉性,增强其培养下属的能力,特制定该实施细则。二、适用范围

紫金山金铜矿 5 级以下员工。

三、培训积分的构成

1. 企业组织的内部自选性学习

1.1 进行考试的,按成绩给予积分:

1.2 成绩X > 80分时给4分;成绩80分》X > 70分时给2分;成绩X V 70分时不给积分。

1.3 以训练总结、问卷等形式代替考试的:完成的给2 分,未完成的不给积分。

2. 企业组织的内部非自选性培训

2.1 原则上不给予积分。

2.2 迟到、早退和中途擅自离开课堂30分钟以上的,扣3分。

2.3 对于违反培训、考试纪律的,将予以扣积分处理:①因私事请假未参加培训,但在

事后自学培训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了测试的,扣减2分。②因私事请假后既未参加培训,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测试的,扣减6分。③无故不请假未参加培训,但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了测试的,扣减5分。④无故不请假未参加培训,也未

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测试的,扣减7分。⑤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培训的员工,必须

自学培训内容并在规定时内参加测试,否则扣减 3 分。⑥未达到培训基本要求,经测试成绩X V 60 分的,扣减4分。

3. 转训:员工接受企业组织的内外部培训后,根据企业要求对其他人员进行转训。

3.1 培训满意度得分达到75分以上的,给3 分;未达到的不给积分。

3.2 在“传、帮、带”中表现突出,可由单位或本人提出申请,经考核良好的给3 分。

4. 内训师培训

4.1 按培训满意度给予积分:成绩X > 80分时给6分;成绩80分》X >70分时给4分;成绩70

分》X > 60分时给2分;成绩X V 60分时不给积分。

4.2 5、6 级人员即为初级内训师,所授课按内训师的标准给予积分。但同时5、6 级人员

每年有在本单位内部授课20 学时的义务,每少 1 学时扣减 1 分,本单位内部授课超出部分不给积分,以《训练总结报告》为准。

5. 公司组织的外部培训

5.1 培训单位颁发资格证书的:积分按获得资格证书的级数分别计分,初级、中级、高级分别给予

1 分、2分、3分的积分;如资格证未分级,则给2分。

5.2 培训单位不颁发资格证书的,以《学员培训心得报告》的优劣赋分:及时提交了《学

员培训心得报告》的给 2 分;《学员培训心得报告》写出了对企业有建设性方案的加 2 分;

《学员培训心得报告》写出了对企业有建设性方案的并在企业实施的加 5 分;所提交的《学员培训心得报告》被评为良好(含)以下的不给积分;未及时提交《学员培训心得报告》的扣10 分。

6. 以个人名义参加的外部培训(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资格证书为准奖励积分):

6.1 与岗位工作有密切关系的培训和学习,取得资格证书的,初级、中级、高级分别奖励

积分 2 分、 4 分、 6 分。

6.2 与岗位工作相关的培训和学习,取得资格证书的,初级、中级、高级分别奖励积分1

分、 2 分、 3 分。

6.3 与岗位工作无关的培训和学习,不给予积分。

7. 个人参加函授、自学考试(以毕业证书为准)

7.1 所学专业与岗位工作有密切关系的,取得毕业证的,大专、本科分别奖励积分 2 分、

4 分;

7.2 所学专业与岗位工作相关的,取得毕业证的,大专、本科分别奖励积分1分、2 分;

7.3 所学专业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不给予积分,相关费用不报支。

四、本实施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实施细则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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