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医疗证使用说明
慢性病证的使用方法及报销流程

慢性病证的使用方法及报销流程1. 什么是慢性病证慢性病证,也称为慢性病医疗责任书,是指医疗机构出具的明确患者慢性病诊断的证明文件。
该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在居民就医、社保报销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2. 慢性病证的必要性持有慢性病证的患者能享受以下优惠待遇:•在门诊、住院、手术等医疗费用报销方面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获得相应的基本药物优先供应权;•在社保参保和报销过程中,享受优先办理等待、减免挂号费、诊疗费等待遇。
3. 如何申请慢性病证申请慢性病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门诊病历和检验报告等医疗证明;•专科医生签署的确诊慢性病的诊断证明书;•社保相关材料(如医保卡、社保证明等)。
申请慢性病证的具体流程如下:1.患者准备好以上所列材料;2.前往当地医疗机构,找到相关科室的医生进行诊断;3.医生根据病情进行诊断,并签署慢性病证明书;4.患者将慢性病证明书及其他材料一并提交给居民医疗保险管理部门;5.居民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材料,并核发慢性病证。
4. 慢性病证的使用方法获得慢性病证后,患者可以按以下方式正确使用:•在就医时,一定要向医生出示慢性病证,以确保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患者应定期前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和检查;•患者在购买药物时,应向药店出示慢性病证,以便享受药物优先供应权。
5. 慢性病证的报销流程持有慢性病证的患者在社保报销过程中,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就医报销:–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在接待窗口出示慢性病证、医保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医疗机构核实并登记患者信息,完成相应的治疗或检查;–医疗机构将诊疗信息报送至社保系统,系统根据患者的个人账户余额和报销政策进行结算;–医保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将报销款项划入患者的个人账户。
2.药物报销:–患者前往药店购买药物,并出示慢性病证、医保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药店将购药信息上传至社保系统,系统根据患者的个人账户余额和报销政策进行结算;–医保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将报销款项划入患者的个人账户。
慢性病医疗证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一、凡被鉴定为门诊慢性病者,凭此证只能选定相应定点医疗机构
就诊购药,否则不予报销。
二、慢性病照顾对象应持本人《安阳县新农合门诊慢性病医疗证》合慢性病
门诊专用处方就医购药,门诊购药需将购药实践、购药名称、剂量由主治医生填入此证合慢性病专用处方。
慢性病专用处方一式三联,其中报销联需由收费处将各种药品及诊疗项目逐项划价(微机能打印清单的除外)并盖章,否则不予报销。
三、门诊购药剂量一般为七日量,最长一次不能超过十五日。
四、门诊就医购药要与鉴定病种相符。
根据鉴定病种规定的检查、治疗、用
药范围之外的一律不予报销,并另开处方。
五、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半年审核报销一次,需携带慢性病医疗证、处方(清
单)及报销单据到病人所在乡镇卫生院报销。
处方、清单、病历与报销单据应一致,否则不予报销。
六、本证应妥善保存,不能转借、涂改,如遗失应立即向县新农合办公室挂
失,并申请补发。
慢性病康复、死亡时应持此证到县新农合办公室办理注销手续。
七、本证有效期一年,期满后需要重新申请鉴定发证。
八、若书写有误,注“作废”,勿撕掉。
安阳县新农合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慢性病证的使用方法及报销流程

慢性病证的使用方法及报销流程慢性病是指发病缓慢,病程长久,并且常常伴有一定程度的残疾和复发的疾病。
慢性病的治疗费用较高,对于患者来说经济负担较重。
因此,政府为了保障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设立了慢性病证,并对符合条件的患者进行一定的医疗费用报销。
下面将详细介绍慢性病证的使用方法及报销流程。
一、慢性病证的使用方法:慢性病证是指由医疗机构出具的,确认患者为慢性病患者的证明文件。
持有慢性病证的患者可以享受政府给予的医疗费用补助和报销。
在药房购买药物时,患者需要向药剂师出示慢性病证,并根据医生开方进行购药。
慢性病患者购买药物时可以享受医保的报销和补助政策。
购药支付的费用可以通过医保卡直接结算,或者向药房索取购药发票,然后凭购药发票到医保部门进行报销。
二、慢性病证的报销流程:2.就诊诊断:患者按照挂号顺序,到相应科室就诊,医生根据患者的症状和体征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开具医疗处方。
3.购药取药:患者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到医院药房购买药物,需要向药剂师出示慢性病证进行报销和补助。
4.医疗费用结算:患者可以通过医保卡进行医疗费用结算,或者向药房索取购药发票,将购药发票提交到医保部门进行报销。
6.费用报销: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报销金额划入患者的医保账户。
患者可以通过医保卡在指定的机构进行自助报销,或者在医保部门窗口提出报销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患者在就诊和购药过程中应该保留好相关的收据和票据,以便后续申请报销时提供证明。
总结来说,慢性病证的使用方法和报销流程主要包括就诊挂号、就诊诊断、购药取药、医疗费用结算、医保部门审核和费用报销等环节。
患者需要根据自己的病情和医保政策规定,认真按照流程操作,以确保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
慢性病医疗证使用说明

慢性病医疗证使用说明1. 申请条件a) 患有符合国家卫生部门规定的慢性病;b) 经过相关医院或诊所确诊,并开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2. 申请流程a) 准备材料:联系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等;b) 前往当地社区服务中心填写《慢性病医保登记表》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c)工作人员审核资格,如满足条件则办理发放手续;若不满足,则告知原因及补充需要提供的材料。
3. 使用范围和注意事项a)持有效患者就诊号码和个人身份信息前往指定药店购买处方药品时可享受优惠政策。
注意:- 只限于治愈该类特殊需求群体常见且经济负拷载较重要用途之西成分化学制剂商品名单内列示之产品。
- 趋同型别与功能但非此种名称下产物恕无法接纳折扣价格待遇,请留意选购。
b)持有效患者就诊号码和个人身份信息前往指定医院进行门诊或住院治疗时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4. 证件管理a) 慢性病医保卡为电子储值卡,需谨慎保存并避免弯折、刮花等损坏;b) 如有丢失,请及时向社区服务中心申请挂失,并补办新的医保卡。
5. 维权渠道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不当待遇或其他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向所属社区服务中心投诉;- 联系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与求助。
6. 法律名词及注释- 国家卫生部门:指中国国家级别负责公共健康事务的行政机构。
- 指定药店: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并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具备配送处方药资格的零售企业。
- 处方药品: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需要凭执业(含西成分化学制剂类专科职称)医师开立处方后销售给消费者使用以达到治疗、诊断或预防人体疾病的药品。
- 优惠政策:指患者在购买处方药时享受相应折扣价格,以减轻经济负拷载。
本文档涉及附件:1. 慢性病医保登记表2. 联系复印件样例法律名词及注释:国家卫生部门 - 国家级别负责公共健康事务的行政机构;指定药店 -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并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具备配送处方药资格的零售企业;处方药品 -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需要凭执业(含西成分化学制剂类专科职称)医师开立处方后销售给消费者使用以达到治疗、诊断或预防人体疾病的药品;优惠政策 - 患者在购买处方药时享受相应折扣价格,以减轻经济负拷载。
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认定申报办法

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认定申报办法一、引言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各地区普遍实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广大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为确保保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保障居民的权益,对于慢性病的病种认定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
本文将介绍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认定申报办法。
二、申报条件1.患有慢性病的居民需具有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资格。
2.患有慢性病的居民需在各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医疗机构进行申报,并提供确凿的医疗证明文件。
3.患有慢性病的居民需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慢性病病种目录范围内。
三、申报材料1.申报表格:患者需填写完整的慢性病病种申报表格,并加盖个人的真实签字。
2.诊断证明:患者需提供居民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证明患者确诊为慢性病。
3.相关检查报告:患者需提供相关的检查报告,如血常规、尿常规、血脂、肝功能等。
4.用药记录:患者需提供在医疗机构开具的用药处方记录,以证明患者需长期使用药物治疗。
5.住院记录:如患者曾住院治疗慢性病,需提供住院记录和出院小结。
四、申报流程1.患者填写完整的慢性病病种申报表格,并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
2.患者携带申报材料前往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医疗机构进行申报。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医疗机构审核申报材料,并开具医疗证明文件。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医疗机构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报送给县级社保部门。
5.县级社保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认定患者为慢性病。
6.认定结果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申报人,并将结果报送给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医疗机构。
五、申报周期根据慢性病病种申报办法,患者在申报后,县级社保部门将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发出认定结果通知。
六、申报结果1.认定为慢性病:如果患者的申报材料符合慢性病认定条件,经过县级社保部门的审核,患者将被认定为慢性病,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2.不认定为慢性病:如果患者的申报材料不符合慢性病认定条件,经过县级社保部门的审核,患者将不被认定为慢性病,不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就诊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就诊证一、持证须知1、安平县持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的农民。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就诊证需经经办机构盖章后生效。
3、门诊医疗费用的补偿标准,按《安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关于制定慢性门诊医药费补偿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就诊证只限于本证持证人使用,不得涂改或转借给他人,否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就诊证》作废,取消持证人享受合作医疗补偿待遇,并要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5、本证如有遗失,有持证人书面申请,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签署意见,而后到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证件挂失和新证补办手续。
二、报免须知1、慢性病者需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就诊证》、本县县医院或县外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河北省财政厅印制的统一收费收据,凡用于本人本病的药物均在报销范围之内。
2、慢性病患者所用药物必须与所鉴定的慢性病及其并发症相关联,对长期服用的属补偿范围内的药品实行总量核定,即某种药品使用的全年总数量一般不得超出过日用量乘以365的积。
3、本证当年有效,到期后如患者病情未愈仍需门诊治疗的须持相关资料再次鉴定。
三、报免病种1、高血压三期、脑血管后遗症、糖尿病伴并发症、心肌梗塞、慢性病功能衰竭、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再生障耐性贫血、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中及重度毒性肝炎、肝硬化、甲状腺肿、精神病、活动性肺结核,起付线500元,年封顶线1500元。
2、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病综合征、红斑狼疮、器官移植术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起付线500元,封顶线3000元。
3、白血病、尿毒症肾透析,起付线500元,年封顶线5000元。
以上三类病种报免比例均为50%。
四、患者基本信息医疗证号:就诊证号:联系电话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县乡(镇)村发证日期:年月日经办人:发证机关(盖章)五、补偿记录单据张数患者姓名疾病名称补偿年度大额门诊总费用补偿金额报销日期经办人。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说明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说明参保人员患规定慢性病,除填写《潍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提供社会医院诊断证明、一张近期一寸照片外,还应根据申报病种提供相关材料,在慢性病定点医院范围内自主选择一家定点就医,由单位统一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医疗证。
I、II 型糖尿病、慢性病毒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每年5月、11月报名定期组织体检;其它病种随时组织认证。
符合条件的,发给《门诊医疗证》,发证之前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1.I、II型糖尿病近2年的门诊病历原件或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化验单(如血糖、尿糖、葡萄糖耐量试验等)。
潍坊市人民医院潍坊市中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潍坊市市立医院解放军第八十九医院潍坊市市直机关医院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潍坊四棉纺织有限公司职工医院潍坊高新区康泰医院山东鑫叶经贸公司职工医院潍坊同心医院潍坊华星医院山东省潍北监狱医院2、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历年来门诊病历原件、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CT、MRI报告单或胶片。
潍坊市人民医院潍坊市中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潍坊市市立医院解放军第八十九医院潍坊市市直机关医院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潍坊四棉纺织有限公司职工医院潍坊高新区康泰医院山东鑫叶经贸公司职工医院潍坊同心医院潍坊华星医院山东省潍北监狱医院3、慢性病毒性肝炎近2年的门诊病历原件或者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化验单如肝功。
潍坊市人民医院潍坊市中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解放军八十九医院潍坊同心医院潍坊市市立医院潍坊第二人民医院山东潍北监狱医院4.尿毒症透析治疗历年来门诊病历原件、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如肾功测定。
潍坊市人民医院潍坊市中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解放军第八十九医院潍坊仁德医院潍坊四棉纺织有限公司职工医院潍坊同心医院5.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手术记录单复印件。
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公务员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享受及使用须知

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公务员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享受及使用须知1.经慢性病申报鉴定通过者,由省医保中心统一发给《门诊特殊慢性病专用证》,并自审批确认Z日起可享受慢性病待遇O2.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公务员门诊特殊疾病起付标准为650元。
年度限额从起付标准审批Z月起(含当月)按月计算。
3.上年度的慢性病可用限额未使用完毕的,次年可继续使用。
4.办理起付的具体流程为:参保人员持慢性病专用证和医疗保险IC卡或社保卡,到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明细,由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通过结算软件上传至省医保中心,并打印个人结算表;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起付标准的,由省医保屮心直接在网络信息系统屮审核确认。
5.已确认起付标准的患者,在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年限额内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 o6.长住外地人员和省驻外办事机构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公务员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将外地就诊的门诊病历、门诊收费票据、处方、检查治疗报告单交至单位医保专干,报送省医保屮心省级结算部审核报销。
起付标准的计算以购药或就医发票的日期为顺序,从达到650元的发票月份起计算年度限额。
7.公务员单位、参照公务员待遇单位以及非公务员参加公务员补助的事业单位可享受公务员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和年度公务员累计补助。
8.慢性病年度累计补助最高额为患者本人享受的最高年度限额的两倍(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除外)。
具体补助标准为:个人自付累计超过1500元以上的部分补助50%,累计超过5000 元以上的部分补助80%o次年的1月至4月由医保专干集中报送省医保屮心省级结算部审核补助。
医疗照顾人员慢性病费用自动进入网络结算系统一次性结算,不再至医保屮心累计报销。
9.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期间,暂停享受慢性病有关待遇。
10.凡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公务员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的参保人员,一年度未办理起付确认者须持该年度就医购药凭据重新复审确认;连续两年度未办理起付确认者取消此待遇,需要继续治疗的重新申报审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使用说明
一、凡被鉴定为门诊慢性病者,凭此证只能选定相应定点医疗机构
就诊购药,否则不予报销。
二、慢性病照顾对象应持本人《安阳县新农合门诊慢性病医疗证》合
慢性病门诊专用处方就医购药,门诊购药需将购药实践、购药名称、剂量由主治医生填入此证合慢性病专用处方。
慢性病专用处方一式三联,其中报销联需由收费处将各种药品及诊疗项目逐项划价(微机能打印清单的除外)并盖章,否则不予报销。
三、门诊购药剂量一般为七日量,最长一次不能超过十五日。
四、门诊就医购药要与鉴定病种相符。
根据鉴定病种规定的检查、治
疗、用药范围之外的一律不予报销,并另开处方。
五、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半年审核报销一次,需携带慢性病医疗证、
处方(清单)及报销单据到病人所在乡镇卫生院报销。
处方、清单、病历与报销单据应一致,否则不予报销。
六、本证应妥善保存,不能转借、涂改,如遗失应立即向县新农合办
公室挂失,并申请补发。
慢性病康复、死亡时应持此证到县新农合办公室办理注销手续。
七、本证有效期一年,期满后需要重新申请鉴定发证。
八、若书写有误,注“作废”,勿撕掉。
安阳县新农合办公室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