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婚早育罚款标准是什么
计划生育二胎罚款标准

计划生育二胎罚款标准
首先,根据我国《计划生育条例》,未经批准生育的家庭将面临罚款的处罚。
具体来说,如果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子女为一胎,罚款标准为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三倍。
如果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子女为二胎,罚款标准为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六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六倍。
其次,对于不同地区的罚款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大城市的罚款标准会
相对高一些,而农村地区的罚款标准则会相对较低。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还会根据家庭的收入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以确保罚款对家庭的经济负担相对合理。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罚款标准已经规定,但并不是所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
庭都会被罚款。
在实际执行中,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对于特殊情况和困难家庭会给予一定的宽容和帮助。
因此,家庭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后,应该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说明情况,争取得到更多的理解和帮助。
总的来说,计划生育二胎罚款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家庭收入情况
而定的。
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应该认真了解当地的罚款标准,并且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因此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该在执行罚款时,考虑到家庭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帮助和支持。
这样才能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维护家庭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1999年修正)-

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1999年修正)正文:---------------------------------------------------------------------------------------------------------------------------------------------------- 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1989年12月3日湖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8月3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使人口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居住在我省境内的公民和户口在我省离开省境的公民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一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执行本条例。
第三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鼓励晚婚、晚育,实行少生、优生。
禁止未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和计划外生育。
第四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全社会都应支持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坚持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第五条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禁止妨碍计划生育公务的行为。
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应忠于职守、依法办事。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规划和人口年度计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对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
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有关部门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将执行情况作为考核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山东计划生育罚款标准

山东计划生育罚款标准山东省是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个省份,也是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之一。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计划生育工作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政策。
为了规范生育行为,山东省制定了一系列的计划生育政策,其中包括了罚款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山东省计划生育罚款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生育登记的家庭,山东省规定罚款标准为每人1000元至3000元不等。
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督促家庭按照国家的生育政策进行登记,确保每个家庭都能够按照规定进行生育行为,不超生不少生,保持人口的稳定增长。
其次,对于超生的家庭,山东省也做出了相应的罚款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超生的家庭,可以按照超生人口的年龄、性别、地域等情况进行罚款。
一般来说,超生的家庭将面临较高的罚款标准,以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此外,对于拒绝接受绝育手术的家庭,山东省也规定了相应的罚款标准。
拒绝接受绝育手术将面临一定的罚款,这也是为了保障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防止个别家庭出现违规行为,影响整个社会的生育秩序。
总的来说,山东省的计划生育罚款标准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和稳定发展,保障每个家庭都能够按照国家的生育政策进行合理的生育行为。
通过罚款的手段,可以更好地督促家庭遵守生育政策,确保人口的合理增长,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在实际操作中,山东省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对罚款标准进行灵活调整,以适应不同家庭的实际情况。
同时,也会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生育政策的认识和遵守度,从而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障社会的整体利益。
综上所述,山东省的计划生育罚款标准是为了规范生育行为,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和稳定发展。
通过罚款的手段,可以更好地督促家庭遵守生育政策,确保人口的合理增长,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希望全社会能够共同遵守生育政策,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

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7.12.24•【分类】其他正文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居住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我国公民和常住户口在我省的公民离开我省的,均应遵守本条例。
一切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夫妻双方的义务。
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孩子;禁止计划外生育。
第四条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坚持与发展经济、与帮助公民勤劳致富、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和负责实施本地区的人口计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作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
公安、工商、劳动、民政、卫生、建设、人事、财政、农业、教育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团体和组织,应协助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国家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生育调节第八条已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可以有计划地安排:(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从港、澳、台地区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四)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五)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是有两个孩子的丧偶者;(六)婚后不育,经鉴定为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女方又怀孕的;(七)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八)残疾军人和因公致残人员,残疾等级在二等乙级以上的;(九)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十)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十一)农村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仅适用姐妹中一人);(十二)大山区的乡,女方为农业户口,其他地区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且从事农业生产,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北京市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处罚办法(2000年修正)

北京市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处罚办法(2000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3.08•【字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施行日期】2000.04.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北京市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处罚办法(2000修正)(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2000年3月8日)第一条根据《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违反《条例》规定,应给予限制与处罚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根据《条例》的规定,对下列人员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上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征收超计划生育社会抚育费(以下简称社会抚育费),并给予经济限制:(一)已有一个子女的夫妻,不符合《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而怀孕的,必须限期终止妊娠;逾期不终止妊娠的,从怀孕之月起逐月按一定比例预收社会抚育费,并可给予必要的经济限制,对个体工商户可提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暂扣营业执照,直至其终止妊娠。
终止妊娠后,应退还预收的社会抚育费,取消经济限制,对个体工商户发还营业执照。
(二)非婚怀孕的,按前项规定处理。
本条规定的预收社会抚育费的比例和经济限制措施,可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规定的社会抚育费征收标准为:(一)已有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不符合《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怀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给予批评教育,并向夫妻双方征收社会抚育费各500元。
(二)对违反《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超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给予批评教育,征收5000元至5万元;对超计划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征收2万元至10万元。
(三)对违反《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坚持超计划生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加重处理的,可在本款第(二)项规定的标准上增加1倍征收。
(四)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至1万元;对非婚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按超计划生育加重处理。
计划生育罚款标准江苏

计划生育罚款标准江苏
江苏省计划生育罚款标准。
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
要组成部分。
为了有效控制人口数量,保障人口资源的合理利用,江苏省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实行罚款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江苏省计划生育罚款标准。
首先,对于未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按照江苏省相关规定,夫妇双方应当
分别缴纳罚款。
具体标准为,如果未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一名子女的,夫妇双方应当分别缴纳其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罚款;如果未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两名及以上子女的,夫妇双方应当分别缴纳其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罚款。
其次,对于超生的,按照江苏省相关规定,夫妇双方应当分别缴纳罚款。
具体
标准为,如果超生一名子女的,夫妇双方应当分别缴纳其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罚款,并按照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规定接受节育手术;如果超生两名及以上子女的,夫妇双方应当分别缴纳其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罚款,并按照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规定接受节育手术。
再次,对于拖欠罚款的,按照江苏省相关规定,拖欠罚款的,每拖欠一天,应
当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最后,对于无法缴纳罚款的,按照江苏省相关规定,无力缴纳罚款的,可以向
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确认后,可以申请缓缴、分期缴纳或者免予缴纳。
总之,江苏省计划生育罚款标准是严格执行的,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希望广大夫妇能够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共同维护国家的人口资源和社会稳定。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完整版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完整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下文是最新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欢迎阅读!最新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实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劳动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执行本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
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计划生育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工作部门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
下文是最新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欢迎阅读!最新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法人。
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计划生育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全社会都应当积极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政府政绩和单位负责人实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早婚早育罚款标准是什么
各地对早婚早育罚款都有不同的标准,还要分情况。
以重庆市为例,《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如果夫妻没有达到再生育的条件,又生育子女的,会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曾明确表示说: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后开始实行的时候,也就是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之前,各地方政府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社会生育秩序。
这就表示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之前发生的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还是会按照现行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的。
各地对早婚早育罚款都有不同的标准,还要分情况。
以重庆市为例,《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如果夫妻没有达到再生育的条件,又生育子女的,会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是什么呢?
1. 根据当事人户籍所在地上年居民人均可以支配收入的两倍到三倍进行征收;
2. 生育两个以上孩子的,依照上面的计算基数,以生育孩子的人数为倍数进行征收;
3. 一胎生育两个以上的,按照一个计算征收。
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条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会找另一方收取该费用。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呢?
1. 如果已经生育的孩子经过计生委相关行政部门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的疾病,并且长大后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的孩子;
2. 如果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孩子患有遗传性疾病,但是父母双方通过治疗后,经过计生委系相关行政部门的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孩子的可以再生育;
那么再婚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吗?答案是可以的,但是复婚夫妻除外。
再婚夫妻不论再婚前有几个孩子,再婚后都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注意:如果符合再生育条件,一定要记得按照规定经过再生育审批手续,不然的话会罚款两千元。
另外,如果是婚外生育孩子的,会对男女双方按照户籍所在地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至五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