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渔业养殖与增殖的法制化管理_下_
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19.12.24•【文号】农渔发〔2019〕28号•【施行日期】2019.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林草局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9〕28号湖泊、水库等大水面,是我国内陆渔业水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水面渔业是我国淡水渔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水域生态文明、保障优质水产品供给、推动产业融合、促进渔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近年来,随着资源与环境约束日益加大,大水面渔业发展空间大幅萎缩,发展方式亟待转型升级。
面对新时代新形势,亟需大力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根据大水面生态系统健康和渔业发展需要,通过开展渔业生产调控活动,促进水域生态、生产和生活协调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两山”理论,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满足人民对优美水域生态环境和优质水产品的需求为目标,有效发挥大水面渔业生态功能,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科技支撑,促进渔业资源合理利用,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出一条水域生态保护和渔业生产相协调的大水面生态渔业高质量绿色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坚持绿色发展、合理利用。
充分发挥渔业的生态功能,科学利用水生生物资源,加强水域环境保护。
兼顾大水面在防洪、供水、生态、渔业等多方面的功能,实现“一水多用、多方共赢”,推进水域共享共用共治。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根据生态环境状况、渔业资源禀赋、水域承载力、产业发展基础和市场需求等情况,科学布局、分类施策,坚持“一水一策”,合理选择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方式。
渔业政策和法规了解渔业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合规要求

渔业政策和法规了解渔业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合规要求渔业作为一个重要的资源产业,扮演着保障全球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角色。
为了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态平衡,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渔业政策和法规,以规范渔业生产和经营活动。
本文将探讨渔业政策和法规的相关要求。
一、渔业政策1. 渔业资源管理政策渔业资源管理政策的目标是确保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这一政策包括建立海洋保护区、推行渔业闭季、设置渔业禁渔区等措施,以减少非法捕鱼和保护渔业资源的破坏。
2.渔业生产政策渔业生产政策旨在促进渔业生产的规模扩大和技术进步。
针对渔业生产主体,政府可以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和优惠政策,以鼓励农民参与渔业生产,并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生产效率。
3.渔业市场政策渔业市场政策主要围绕渔业产品的销售和流通环节展开,以稳定渔业市场,保障渔民的收入。
政府可以制定价格补贴政策、市场准入规定等,促进渔业产品的销售和流通。
二、渔业法规1.渔业资源保护法规渔业资源保护法规主要针对非法捕捞、违规)携带捕捞工具、破坏渔业生态环境等行为进行规范。
根据相关法规,任何人不得进行非法捕捞行为,未经许可不得携带非法捕捞工具,并且在渔业活动中必须遵守相应的环保要求。
2.渔业经营管理法规渔业经营管理法规主要规范渔业生产者和渔业经营者的行为。
其中包括渔船登记和备案规定、渔业捕捞许可要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等。
渔业经营者必须按照法规要求办理相应的营业执照,并且符合食品质量安全要求进行经营活动。
3.渔业保险法规渔业保险法规主要规范渔业保险的经营和管理。
渔民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购买渔业保险,以应对灾害和损失风险。
政府还可以通过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推动渔业保险的发展,提高渔业经营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三、渔业合规要求1.渔船合规要求渔船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包括合法登记备案、装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等。
此外,渔船还需要遵守渔业管理部门对渔船数量、尺寸和捕捞工具的合规要求。
渔业政策与法规了解渔业行业的政府监管和法律要求

渔业政策与法规了解渔业行业的政府监管和法律要求渔业作为我国重要的水产养殖和捕捞产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护海洋资源、规范渔业行为,政府对渔业行业进行了一系列的监管和法律要求。
了解渔业政策与法规,不仅有助于渔业人员更好地遵守相关规定,也能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渔业政策的内容与意义1.渔业资源保护政策保护渔业资源是渔业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
政府通过设立渔业保护区、限制捕捞规模和季节、禁止使用无效捕捞工具等方式来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这些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避免过度捕捞和滥捕滥杀现象,保证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同时也保护了渔民的利益。
2.渔业生产和加工政策为了提高渔业生产和加工的效益,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鼓励投资和促进技术创新。
例如,对于引进先进渔业养殖技术和设备的企业可以享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提高产品质量的加工企业可以获得奖励和荣誉称号等。
3.渔业市场开发政策为了扩大渔业产品的销售市场,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来促进渔业产品的品牌建设和市场开拓。
政府通过支持产品宣传推广、参展交流、组织展销等方式来帮助渔业企业开展市场营销活动。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渔业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促进渔业产值的提升。
二、渔业法规的制定与执行1.渔业法规的制定程序渔业法规的制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主要经历以下几个环节:立法建议、立法草案、立法审议和立法公布。
在立法建议阶段,相关部门和组织可以提出针对渔业问题的建议和要求;在立法草案阶段,政府立法机构根据建议和要求制定法律文本;在立法审议阶段,法律文本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最终形成法案;在立法公布阶段,法律文本经过公示和宣布后正式生效。
2.渔业法规的执行机制渔业法规的执行主要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
这些部门依法行使监管职能,对渔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他们通过巡查、检查、抽查等方式,对违反渔业法规的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罚。
同时,相关部门也会定期组织渔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渔业法规的了解和遵守程度,以推动渔业行业更加规范和可持续发展。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11.08•【文号】农渔发〔2021〕23号•【施行日期】2021.1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加强渔政执法监管对保障国家渔业权益、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进入新时代,长江“十年禁渔”、涉外渔业管理、海洋渔业资源管理、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等执法任务对机构职责、体制机制、能力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部署要求,现就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方位强化渔政执法队伍建设,深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渔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为渔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支撑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权责清晰、上下贯通、横向联动、指挥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渔政执法体系更加健全,渔政执法装备科技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渔政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多部门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渔政执法能力适应新时代重大执法任务需要。
二、健全执法机构,完善执法机制(三)健全渔政执法机构。
沿海、内陆大江大湖和边境交界等水域渔业执法任务较重、已经设有渔政执法机构的,继续保持相对独立设置;整合进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推动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上加挂渔政执法机构牌子。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07•【字号】辽政办发[2009]21号•【施行日期】2009.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2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一)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渔业安全法规和制度;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和改进装备,提高抢险救助能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灾避险能力,努力构建有效预防和遏制渔业安全事故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是:到“十一五”末,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我省达到海岸线平均200公里以内设有一个一级以上渔港,能够为45%的海洋渔船提供服务的基本目标,努力为一级以上渔港配套完善安全监控设备,建设海洋渔船管理动态监控系统、渔业船员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和渔船设备检测检验基地;逐步完善对二、三级渔港和纳人管理的渔船简易停泊码头安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渔业安全通信网络;使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比“十五”期末明显减少。
到2015年,形成以实现体系监管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以完善渔业安全法规、健全安全投入机制和完备抢险救助手段为支撑的全省渔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全省渔业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渔业养殖的政策法规与合规操作指南

渔业养殖的政策法规与合规操作指南近年来,渔业养殖行业正迅速发展,但为了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确保渔业可持续发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以及合规操作指南。
本文将详细介绍渔业养殖领域的政策法规和合规操作指南,以帮助养殖业者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应的规定。
一、渔业养殖的政策法规1. 水产品养殖管理办法水产品养殖管理办法是我国渔业行业的基本管理法规,该法规规定了养殖水域的保护与规划、饲养管理、投放与转移、疫病防控等方面的要求。
养殖业者应严格按照该法规要求,确保养殖过程合法合规。
2. 水产良种繁育管理办法水产良种繁育管理办法是针对水产良种繁育的管理法规,旨在提高水产品品质和产量。
该法规规定了良种繁育机构的资质要求、良种选育与配种、繁育技术标准等方面的规定。
养殖业者在进行良种繁育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良种的质量和数量。
3. 水产养殖环境污染防治法水产养殖环境污染防治法是为了防治和减少养殖业对水环境的污染。
该法规对养殖业者的养殖排污行为、环境治理设施、监测与评估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养殖业者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污染排放,保护水环境的稳定与健康。
4. 水产防疫法水产防疫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水产养殖中的疫病。
该法规规定了养殖动物的健康管理、疫病防控措施、检疫与监测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养殖业者应遵循该法规,加强养殖动物的防疫工作,保障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二、合规操作指南1. 合理规划养殖区域在进行渔业养殖前,应该进行合理规划养殖区域。
首先,了解当地的政策法规,确保选择合法合规的养殖区域;其次,要考虑周边环境,养殖区域水质、水流等因素对养殖效果的影响;最后,要根据养殖的规模和养殖品种进行适宜的规划,确保充足的养殖空间。
2. 定期监测水质和养殖环境养殖过程中,要定期监测水质和养殖环境,确保水体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养殖业者应及时排查和处理污染源,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持水体清洁,以防止疫病的发生。
3. 遵循科学饲养管理原则科学饲养管理是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国家对渔业生产的方针和政策
国家对渔业生产的方针和政策
国家对渔业生产的方针和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保护渔业资源:国家制定和实施禁渔期、限渔区、禁渔区等保护措施,以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提高渔业生产能力:国家鼓励渔民采用先进的捕捞设备和技术,提高渔业生产的效率和产量。
3. 发展渔业养殖:国家支持和推动渔业养殖业的发展,通过引进新的养殖技术和培育新品种,提高养殖业的水平和产出。
4. 保障渔民权益:国家加强渔业产业的管理,推动建立渔民组织,提高渔民的权益保障和社会福利。
5. 引导渔业结构调整:国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渔业结构向高效、高附加值的方向调整,推动渔业产业升级。
6. 加强渔业科技创新:国家加大对渔业科研和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渔业技术进步和创新,提高渔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
7. 发展渔业国际合作:国家积极参与国际渔业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交流,促进渔业资源共享和可持续利用。
总体而言,国家的渔业政策旨在实现渔业资源的保护利用、提
高渔业生产能力、保障渔民权益、推动渔业结构调整和促进渔业科技创新。
渔业养殖工作中的养殖政策与法规解读
渔业养殖工作中的养殖政策与法规解读在渔业养殖工作中,养殖政策与法规对于确保渔业健康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渔业养殖工作中的养殖政策与法规进行解读,以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养殖业的质量。
一、渔业养殖政策与法规的背景近年来,随着人口的增加和渔业市场的不断扩大,渔业养殖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然而,不合理的养殖方式和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导致了养殖业的质量下降和资源的浪费。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渔业养殖政策与法规,以规范养殖行为、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二、养殖政策与法规的主要内容1. 渔业资源保护政策渔业养殖工作依赖于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因此保护这些资源是非常重要的。
许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渔业资源保护政策,例如限制渔业养殖捕捞量、划定渔业保护区域、禁止非法捕捞等。
这些政策旨在保护渔业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确保养殖业能够长期可持续地发展。
2. 养殖环境规划政策渔业养殖需要合适的环境条件来保障水生生物的生长和繁殖。
养殖环境规划政策包括确定合适的养殖水域、水质要求、底质管理等。
通过规定养殖环境的标准和要求,可以确保养殖的水质安全、环境无污染,并减少疾病传播的风险。
3. 养殖设施建设规定养殖设施的建设对于养殖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一些国家出台了养殖设施建设规定,包括养殖网箱、养殖池塘等设施的规格和标准。
这些规定有助于提高养殖设施的质量,增加养殖产能,并确保养殖环境的安全。
4. 养殖标准与认证为了提高渔业养殖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一些国家推行了养殖标准与认证制度。
这些标准包括养殖技术要求、产品质量检测、生态环境保护等。
通过认证,养殖企业可以展示其产品的优质和安全,提高市场竞争力。
5. 养殖执法和监管渔业养殖的执法和监管是确保养殖政策和法规得到有效执行的重要保障。
各国建立了养殖执法部门,加强对养殖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养殖行为,保护合法养殖者的权益,维护渔业秩序。
三、养殖政策与法规的影响渔业养殖工作中的养殖政策与法规对于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养殖业的质量起到了积极的影响。
2024年渔业渔政工作要点
2024年渔业渔政工作要点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渔业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
而渔政工作作为保障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显得尤为重要。
2024年,我国渔业渔政工作将大力推进渔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提高渔业资源保护效果,保障渔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经济的健康稳步发展。
以下是2024年渔业渔政工作的要点:一、加强渔业资源保护1. 完善渔业资源管理制度。
加强对渔业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渔业资源数据库,保障渔业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
2. 严格执行渔业资源保护政策。
加大对非法捕捞、滥捕滥渔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违法成本,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3. 推动渔业资源保护技术创新。
加强对渔具、渔网等渔业工具的技术改进,减少渔具对渔业资源的破坏性,提高渔业资源的保护效果。
二、强化渔业生产监管1. 完善渔业生产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渔业生产环节的监管制度,加强对渔业养殖、渔业捕捞等环节的监管力度,防范渔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2. 促进渔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
引导渔民采用现代化、智能化的渔业生产工具,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损耗,推动渔业生产方式向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3. 加强对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建立健全渔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强对渔产品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管,确保渔产品质量安全。
三、优化渔业服务体系1. 加大渔业科技创新力度。
加强对渔业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鼓励渔业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提高渔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2. 完善农渔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农渔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升农渔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渔业农业一体化发展。
3. 加强渔业信息化建设。
推进渔业信息化管理体系的建设,提高渔业信息采集、分析、应用能力,保障渔业生产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四、保障渔民合法权益1. 加强渔业劳动者权益保障。
健全渔业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制度,保障渔民的劳动权益,提升渔业劳动者的生活待遇。
2. 开展渔民教育培训活动。
渔业类行业的政策与法规国内外相关政策和合规要求
渔业类行业的政策与法规国内外相关政策和合规要求渔业是一个重要的产业,对于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制定渔业类行业的政策与法规。
本文将介绍国内外相关政策和合规要求,以期全面了解渔业类行业所面临的政策环境。
一、国内政策与法规1.渔业资源保护我国自古以来就有保护渔业资源的传统,在现代社会,渔业资源保护仍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为此,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来规范渔业资源的开发和管理。
例如,渔业法规定了渔民的权利和义务,禁止乱捕滥捞等行为。
此外,我国还建立了渔业资源调整与恢复机制,对于渔业资源补偿、保护和恢复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2.渔业船舶管理渔业船舶是渔业类行业的重要工具之一,对于船舶的规范管理也是必不可少的。
我国制定了相关法规,包括渔船登记和管理办法、船舶安全法等,对渔业船舶的建设、技术标准、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此外,渔业船舶还需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以确保其对海洋生态系统的最小影响。
3.渔业市场管理渔业市场的管理对于渔业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渔业市场管理的政策和法规,以规范渔业产品的质量、安全、流通等方面。
例如,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并设置了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检测程序,对渔业产品提供了保障。
此外,我国还实施了渔业市场准入制度,对进口渔业产品进行审核和监管。
二、国外政策与法规1.渔业资源保护各国在渔业资源保护方面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法规。
例如,澳大利亚对渔业资源进行了科学管理,设立了专门的渔业管理机构,调控捕捞量,实施放养措施,以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加拿大则制定了渔业管理区划,对渔业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和保护。
2.渔业环保管理渔业环保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各国也加强了渔业环境的保护。
例如,欧洲联盟对持续盈利渔业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并设立了渔业环境和水产养殖方面的指导标准。
挪威则在渔船排放和废物处理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法规,以保护海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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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渔业报/2008年/7月/7日/第002版
中国渔政
加强渔业养殖与增殖的法制化管理(下)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田良 李建国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针对目前渔业养殖增殖管理中的问题,创造性地进行制度设计,对于改进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促进渔业产业升级,建设现代渔业是非常必要的。
一、建立渔业用水标准制度,加强渔业养殖、增殖水源的管理。
水是渔业发展的第一物质要素,无水则无鱼,水好则鱼好,水污则鱼劣。
要生产优质水产品,必须解决好水的问题。
要切实搞好水域、滩涂的统一规划,在重要渔业水域设立渔业保护区,恢复和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加大渔业水域污染防治力度,建立健全渔业环境监测体系,加强渔业水域环境的监测。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入海、入湖河流的管理,防治污染,保障入海河口水质符合渔业水质标准对增殖苗种投放区、索饵区、洄游通道和生态脆弱区,建立渔业保护区,未经批准,不得进区作业。
渔业养殖应当在符合渔业水质标准的水域内进行。
从事养殖的单位、个人应当加强养殖用水水质监测。
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净化处理达到养殖用水标准后方可使用。
养殖场所的进排水系统应当分开,养殖废水的排放应当达到渔业水质标准。
二、建立健康养殖和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制度,促进生态健康渔业的发展。
要重视和加快渔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渔业标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渔业生产的技术法规,应尽快改变无标准和标准落后的问题。
抓紧制订渔业生产各环节的地方标准或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既符合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使各类水产品生产全过程有标可依。
加快各类渔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不断扩大渔业标准化生产规模。
抓好渔业标准化的推广实施和技术服务,以标准化推进生态健康养殖。
全省推行健康养殖和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实行标准化生产,鼓励绿色、有机水产品生产。
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渔业养殖与增殖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先进技术和优良养殖品种,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三、建立渔业组织化生产经营制度,促进规模品牌渔业的发展。
渔业的组织化程度低,是水产品质量难以提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应鼓励从事养殖的单位和个人组建、加入专业合作社,促进生产、经营、流通等环节的管理。
鼓励养殖单位和个人实行节水、节能、减排等养殖方式。
加强渔业组织化建设,是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是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需要,也是打造渔业品牌的需要。
要探索引导渔民进入市场和扩大经营规模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
渔业专业合作社是推进渔业组织化生产的有效形式,是推进渔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渔业的重要载体。
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鼓励龙头企业、养殖大户领办,养殖户联办渔业合作社。
要发挥渔民合作社和渔业协会在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实施等方面的集约集聚功能,将分散经营的渔户组织起来,把渔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相关环节联接起来,形成规模经济效应。
四、建立苗种、渔药、渔用饲料及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养殖投入品的有效管理。
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全省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和渔业苗种生产发展规划。
渔业苗种生产实行许可制度,按照全省渔业苗种生产发展规划,严格审批苗种生产单位,为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把好种源第一道关口。
从事经营性渔业苗种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渔业苗种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渔业苗种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经营性渔业苗种生产活动。
要针对渔业现实,确定对渔药、渔用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的管理。
搞好审批和使用管理的衔接,是保障投入品安全的关键。
要规定从事渔药和渔用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省畜牧主管部门在审核渔药和渔用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许可前,应当征求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将许可结果告知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渔业部门与畜牧主管部门应加强协作,确定一批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及试验室,开展经常性的渔用饲料、药物抽样检查,对渔用饲料添加剂和禁用药物经营进行监督控制,杜绝禁用药物出售。
五、建立和完善水域、滩涂物权制度和失海、失水渔民补偿制度,切实维护渔民合法权益。
根据《渔业法》规定,养殖证是合法养殖的物权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各级政府及渔业主管部门要重视养殖证的发放工作。
水域、滩涂是渔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传统渔民以渔为生,以渔而兴,水域、滩涂就是渔民的土地,失去赖以生存的水域、滩涂,生产难以为继,渔民生活就难以保障。
当今社会,渔民是弱势群体,在以人为本的今天,应当更加重视失海、失水渔民的生计。
应当参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等的有关规定,明确补偿主体、标准、程序,逐步将失去水域、滩涂的渔民纳入低保范围,并在就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
因工程建设占用水域、滩涂,给养殖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补偿责任。
六、建立渔业增殖管理系列制度,明确增殖产业的法律地位。
一是建立渔业增殖项目管理制度。
增殖工作要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管理机构和管理权限,是实现法制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业增殖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渔业增殖的项目申报、组织实施、技术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是建立增殖经费保障制度。
设立渔业增殖专项资金,并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对渔业增殖工作所需经费给予保障。
渔业增殖受益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应当专项用于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三是建立人工鱼礁建设审批制度。
建设人工鱼礁应当按照渔业增殖规划要求,委托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本底调查和可行性论证,并向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和其他可能污染水域环境的材料建设人工鱼礁。
四是建立增殖水域保护区制度。
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渔业增殖规划,在渔业增殖水域设立保护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渔业增殖保护区从事捕捞生产。
五是建立增殖生态安全评估制度。
定期组织对渔业增殖生态安全进行评估,并采取措施,确保水域生态安全,防止对水域生态环境、生物资源种质等造成不良影响。
七、建立渔业养殖与增殖防疫管理制度,保障水产品的消费安全。
水生动物的防疫是动物防疫的重要组成部分,水生动物疫病有的也能引起人类感染,加强水生动物防疫管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鉴于我省动物管理分属不同的部门,《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规定水生动物防疫不适用该条例。
为了与《动物防疫法》相衔接,应当明确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设置、执法人员的条件、应急预案、发现疫情报告、捕杀补偿等内容。
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积极发挥其在水产养殖用药管理、水生动物疫病防治中的作用。
八、建立渔业养殖与增殖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执法管理。
水产品质量安全情况,一方面取决于制度建设,另一方面取决于执法的力度。
要增强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
要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渔业环境监测体系,加强渔业水域环境监测,保障渔业养殖与增殖水域环境安全。
要努力防患于未然,依法组织对可能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渔业水域环境状况以及水产品病害、养殖容量等信息。
销售的水产品必须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要对生产、收购、销售的水产品实行标识制度。
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对违法行为的情况予以记录
并公布。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社会监督,促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直接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