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认定为重点软件企业的公告-2013002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第8批通过认定的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第8批通过认定的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11.04
•【字号】苏经信软件[2013]837号
•【施行日期】2013.11.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正文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第8批通过认定
的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苏经信软件〔2013〕837号)
各市经信委(软件业主管部门),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的规定和要求,我委对本批申报软件认定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本批共55家企业通过软件企业认定、3家软件企业通过变更予以换证(详见附件)。
请各地软件业主管部门配合、协助当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促进全省软件业的发展。
附件:1、江苏省2013年第8批通过认定的软件企业名单(55家)
2、江苏省2013年第5批通过变更的软件企业名单(3家)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1月4日附件1
江苏省2013年第8批通过认定的软件企业名单
附件2。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湖南省2013年度第二批软件企业认定结果的通知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湖南省2013年度第二批软件企业认定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9.22
•【字号】
•【施行日期】2013.09.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正文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湖南省2013年度第二批
软件企业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9号令)等文件精神,经我委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同意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3家企业通过软件企业认定(见附件),并予以公布。
本批通过认定的103家软件企业,经税务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软件企业每年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我委申报年审。
根据《软件业统计管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4〕56号),经认定的软件企业每月12日之前向我委报送相关的产业统计数据(企业可登录http:
//“湖南软件网”,在产业统计平台注册、填报、提交)。
附件:湖南省2013年第二批通过认定的软件企业名单(103家)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9月22日附件。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等关于公布深圳市2013年第七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深经贸信息运行字[2013]135号【发布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日期】2013.09.22【实施日期】2013.09.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13年第七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结果的通知(深经贸信息运行字〔2013〕135号)各有关单位: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经市软件行业协会受理、初审,并由市经贸信息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国税局和地税局组成的联审小组审核,现同意将深圳市兴嘉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认定为软件企业(附件1);羽翼文档安全管理系统软件V3.5等342项产品登记为软件产品(附件2),其中226项产品为纯软件产品,116项为嵌入式软件产品;另,联审小组同意10家软件企业变更,54项软件产品到期延续5年、14项软件产品登记变更、2项更正(附件3)。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批认定的35家软件企业,经税务部门审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自2013年8月30日至2014年8月30日,并应于每年上半年向市软件行业协会申报年审,否则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不再有效。
二、本批经认定登记的342项软件产品,其所属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的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优惠期自2013年8月30日至2018年8月30日。
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办法解读

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办法解读作者:刘琼来源:《软件和信息服务》2012年第10期上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2413号)(以下简称《办法》)。
与2005年相比,本次发布的《办法》与产业发展新形势、新态势相适应,进行了适当修改,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认定工作组织体系进行调整在中央层面,工作负责部门新增了财政部,即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5部委组成认定主管部门,组织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
在地方层面,认定机构由中央部委对应的地方相关部门组成,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税务主管部门。
由地方产业主管部门直接受理企业的认定申请、材料核实等工作,突出了地方产业主管部门在认定工作中的职责作用,实际操作性更强。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则配合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等工作。
认定资格有效期得到延长规划布局企业由之前的逐年认定改为每两年认定一次,企业的认定资格有效期则相应的由一年延长到两年。
这一延长,对获认定企业持续享受优惠政策、实现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企业认定门槛显著提高对第一类龙头型企业,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标准由1亿元提高至1.5亿元,当年不亏损的条件保持不变;对第二类特色型企业中,申报标准由“在年度重点支持软件领域内销售收入前五位”转变为“在认定主管部门发布的支持领域内综合评分位居申报企业前五位”,销售收入不再是唯一的认定标准。
同时,申报企业还需同时符合财税〔2012〕27号文规定的条件。
企业认定门槛的提高,体现出我国龙头骨干企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实力的不断增强,也与我国进一步扶持世界级龙头骨干企业发展的工作目标相一致。
企业认定体系更为科学由之前以软件业务收入作为主要认定标准,转变为对申报企业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比,是《办法》最大的亮点之一。
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公布通过资格预审系统集成企业名单和进行高校校园网集成企业招标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公布通过资格预审系统集成企业名单和进行高校校园网集成企业招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2.09.09•【文号】教技司[2002]167号•【施行日期】2002.09.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公布通过资格预审系统集成企业名单和进行高校校园网集成企业招标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2]167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西部大学校园网项目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计委办公厅印发的《西部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技厅[2002]1号),和《关于对参与"西部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报告(方案)编制和校园网系统集成企业进行资格预审的通知》(教技司[2002]134号)精神,国家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系统集成企业进行了集成能力答辩。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国家项目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共有40个系统集成企业通过资格预审。
为做好项目承担高校对集成企业的招标工作,现将通过资格预审的系统集成企业名单(附后)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各项目承担高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和《西部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西部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要求,在省项目工作小组协调下,在国家项目领导小组确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系统集成企业中,邀请3家以上的企业进行校园网系统集成企业招标。
中标企业与项目承担高校共同编制校园网建设实施方案,报经本省项目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项目承担高校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并实施建设。
中标企业要负责完成项目承担高校校园网的全部集成工作(包括布线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多媒体教室安装等)。
2.考虑到城域网的特点和技术要求,对承担城域网建设的系统集成企业的招标活动,由国家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充分听取专家和各省项目工作小组意见基础上,统一组织实施。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2015年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2015年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8.25•【字号】苏经信软件[2014]572号•【施行日期】2014.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统计正文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2015年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经信软件〔2014〕572号)各市经信委(软件业主管部门),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软件〔2011〕321号)和今年具体申报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市主管部门推荐,省软件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和我委综合审查,共有98家入围2014-2015年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见附件)。
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两年。
本次认定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制定的软件企业标准,按照“规模型”、“出口型”、“潜力型”三类企业,结合企业的研发水平、经营水平、发展潜力、相关资质保障能力、支撑带动作用等进行综合评定。
我委将对入围企业在项目申报、推荐、企业培育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各地产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相关措施鼓励、引导、支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加快发展壮大。
希望入围企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提升竞争能力,争取更好更快地发展;其他重点软件企业,也要分析不足、查找差距,研究产业转型升级的趋势,不断提高研发能力、创新能力、市场能力,快速成长壮大,力争下一次进入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行列。
附件:2014-2015年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8月25日。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0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鄂地税发[2003]8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0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
的通知
正文:
----------------------------------------------------------------------------------------------------------------------------------------------------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0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3〕8号)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关于发布200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计高技〔2002〕2879号),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核认定了你市200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附后),按照《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的规定,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2002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附:
200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主管税务所
1 武汉维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丁娴武汉市地税局江汉分局第二税务所
2 武汉适普软件有限公司张祖勋武汉市地税局东湖分局
3 武汉中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吴信才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结束——。
财务管理: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优惠备案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优惠备案一、业务概述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享受税收优惠。
二、服务对象 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三、纳税人办理时限 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前。
四、资料提供 (一)验证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报送主表 《税收优惠备案报告表》(一式一份)。
(三)附送资料 1.企业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文件(一式一份); 2.企业当年度未享受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五、办结期限 当场办结。
六、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19号);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甬国税发[2010]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19号)。
七、纳税人注意事项 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咨询服务电话:12366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站:.nb-n-tax-gov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4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
知
【法规类别】科技企业
【发文字号】发改高技[2005]1435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5.07.22
【实施日期】2005.07.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2004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改高技[2005]14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计委)、信息产业主管机构、商务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鼓励并推动骨干和重点软件企业加快发展,根据《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商务
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核认定了2004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根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的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请税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附:2004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表:。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信部联产〔2000〕968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8号文件,10月16日,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其实施细则之一的《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速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认定的软件企业,均可享受“政策”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第四条信息产业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方法,信息产业部对全国软件产业实行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并管理全国软件企业认定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建议,确定各地省级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向其授权或撤销对其授权,并公布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名单;(二)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国软件企业认定工作;(三)受理对认定结果和年审结果的复审申请。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认定工作,其职责是:(一)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认定工作,确定本行政区域地(市)级软件企业认定机构;(二)会同同级税务部门审核批准本行政区域内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结果;(三)公布本行政区域内软件企业认定名单,并颁发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四)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对认定结果和年审结果的复审申请。
第六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推荐,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行业协会或相关协会为软件企业认定机构。
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市)级以上软件行业协会或相关协会;(二)会员以企业为主,其中,软件企业在30家以上;(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四)有不少于5名熟悉软件行业情况的专职工作人员,并可安排专人负责软件企业认定和年审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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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编号:临2013-002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认定为
“2011-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于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认定2011-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通知》(发改高技[2013]234号),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2011-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的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低于10%的税率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2011—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可由原来的15%减按10%征收,公司将尽快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落实上述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将会增加公司2012年度利润,但不会对公司2012年度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