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章程(两个以上股东,有填写说明)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劳务派遣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劳务派遣公司的组织、运作和管理,确保公司在法律框架内合法运营。
第二条劳务派遣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劳动者派遣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第三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万元。
第三章组织结构与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直接下设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运营部等。
第六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其他具体部门及岗位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需要设立,具体职责由章程以外的规定来详细说明。
第四章公司业务范围第八条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代理等。
具体业务范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第九条公司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按照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会计制度。
第十条公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和报税。
第六章人员招聘与管理第十一条公司依法招聘员工,遵循平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制定相应的招聘程序和标准。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员工培训等,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第七章合同管理第十三条公司与客户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公司与派遣劳动者签订派遣协议,明确派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经营风险与责任第十五条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六条公司需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以降低经营风险,并根据需要定期评估和更新保险。
第九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七条公司解散需经法定程序,由股东会决定,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
第十八条公司清算期间,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和备案。
附件:1:劳务派遣合同范本2:派遣协议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将其招聘、管理和培训的劳动者派遣至客户企业从事工作的行为。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劳务派遣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劳务派遣(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秉承“公正、诚信、合规、稳定”的经营宗旨,为企业提供劳动力资源,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注册地位于市区街号。
第四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经营管理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五条:经营项目本公司的经营项目包括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等相关业务。
第六条:业务承揽本公司可以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承接各类劳务派遣业务,并提供相应的人力资源服务。
第三章:公司结构第七条: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组成,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董事会职责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决策,并对公司的全面经营进行监督。
第九条:经理层本公司设立经理层,由董事会任命的经理组成,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条:经理层职责经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组织实施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并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一条:招聘与录用本公司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招聘与录用,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合同本公司与劳务派遣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薪酬福利本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劳务派遣员工的薪酬待遇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培训与发展本公司注重员工的培训与发展,通过不断提升员工的能力和素质,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财务管理制度本公司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保证公司财务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六条:财务报告本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股东和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第十七条:税收管理本公司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按时缴纳各项税费,并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第六章:公司章程的修改与解释第十八条:章程的修改对本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备案。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劳务派遣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劳务派遣工作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根据《劳务派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劳务派遣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以派遣劳动者为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劳务派遣公司的宗旨是为服务需求方提供合规、高效的劳务派遣服务,同时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提供合理保障。
第四条劳务派遣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服务需求方提供的岗位需求,为其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2、协助服务需求方与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协助服务需求方与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办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工资支付等相关事务。
5、提供劳务派遣咨询服务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劳务派遣公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第六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所有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参与。
第七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管理规定和决策。
第八条监事会是对董事会的监督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
第九条公司设立执行董事、执行副董事等职位,也可设立各类部门、岗位,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第三章股东权益和权利义务第十条劳务派遣公司的股东享有投票权、分红权等股东权益。
第十一条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依法行使表决权和提出提案权。
第十二条股东有义务遵守公司章程、监事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以及有关劳务派遣工作的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公司的分红由利润分配决策权在股东大会行使。
第十四条股东的股权可以通过转让等方式变动。
第四章劳务派遣工作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必须制定劳务派遣工作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岗位需求申请、劳动合同管理、薪酬福利保障、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解聘等事务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
第十七条公司必须确保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义务。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完整版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完整版劳务派遣公司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合于全国范围内的劳务派遣公司。
第三条劳务派遣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和登记第四条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法人资格;(二)注册资金达到法定标准;(三)设立章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四)有与劳务派遣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和管理制度;(五)具备与劳务派遣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第五条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二)办理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三)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四)申请税务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
第三章劳务派遣的义务和权利第六条劳务派遣公司在与使用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应明确以下内容:(一)派遣工作的基本条件;(二)劳动者享有的待遇和权益;(三)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限;(四)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五)劳务派遣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做好劳动力资源的调配管理工作,确保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为派遣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
第九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在派遣期间及时支付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和相关福利。
第四章劳务派遣合同的签订和解除第十条劳务派遣公司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派遣工作的内容和条件;(二)派遣期限及终止条件;(三)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四)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五)劳动者享有的权益和责任;(六)协议解除的条件和方式。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公司与使用单位可以商议一致解除劳务派遣协议,但应提前通知派遣劳动者和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公司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协议:(一)派遣劳动者浮现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工作能力低下的情况;(二)使用单位减少了派遣工作岗位或者发生了经济难点的情况;(三)其他依法解除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劳务派遣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性质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公司宗旨公司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劳务派遣服务,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四条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其提供人力资源的招聘、培训、派遣等服务;为员工提供薪酬福利、职业培训、职业规划等支持和帮助;开展劳务派遣相关的咨询、咨询、法律事务等服务。
第五条经营原则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坚持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经营,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符合客户要求的优质服务;3. 以员工发展为基础,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机会;4. 保护员工权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利益;5. 追求企业和社会的双赢,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公司架构公司设有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等职位,具体职责和权限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下设人力资源部、市场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决策机构公司设有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行使公司的最高决策权,监事会行使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职责。
第八条董事会职责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战略规划、投资决策、财务决策等;2. 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的经营目标得到实现;3. 提出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第九条监事会职责监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确保公司依法经营;2. 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审议,并提出监督意见。
第十条员工代表大会公司设有员工代表大会,由公司的员工选举产生,代表员工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维护员工权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资金管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开展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劳务派遣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是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的基本规范。
第二条公司的全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运营目标是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五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机构。
第六条股东会由所有股东共同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股东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人。
监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九条公司设立以下部门:⒈行政部门:负责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⒉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劳务派遣员工管理等工作。
⒊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工作。
⒋销售部门:负责招揽客户和派遣劳务员工的销售工作。
⒌技术部门:负责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四章招聘与管理第十条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招聘劳务员工,招聘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招聘信息、面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等。
第十一条公司对员工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公司的财务管理遵循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监督与纪律第十三条公司设立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内部经营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公司对违反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劳务派遣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公司的组织架构和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劳务派遣公司是依法设立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法人,本章程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基本组织原则和管理制度。
第三条劳务派遣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名称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由股东按比例认缴。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业务、劳动力输出等相关服务。
第三章公司组织机构第七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个组织机构。
第八条董事会由董事长、董事和监事组成,负责公司的战略决策和监督。
第九条监事会由监事长、监事和薪酬委员会组成,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和薪酬管理。
第十条经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管理和运营。
第四章股东权益和股权转让第十一条公司的股东享有按比例分享公司盈利、参与公司治理的权益。
第十二条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章员工权益保障和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劳动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休假假期、社会保险等。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职责和权责,定期进行岗位培训和绩效考核。
第六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财务法规,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账务核算、报税和审计工作。
第七章公司变更、解散和清算第十六条公司变更、解散和清算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经股东会议或法院批准执行。
第十七条公司解散和清算时,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资产清查和债务清偿,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附件:附件一:股东名册附件二:公司章程修订记录附件三:公司财务报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劳动合同的内容安排。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完整版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公司的运营管理,优化劳务派遣行业环境,提高雇员的权益保障程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成立、经营管理、劳动关系处理和相关权利义务的约定等方面。
第三条劳务派遣公司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竞争规则,与合作者和雇员建立公平、诚信、互利的合作关系。
第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劳务派遣公司所有。
第二章公司的设立第五条劳务派遣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力市场的政策规定,依法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
第六条劳务派遣公司的名称应明确反映其法律地位和业务性质,符合国家法规和相关行业规范。
第七条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金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并以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作为注册资本的证明文件。
第八条劳务派遣公司应通过相关渠道获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劳务派遣公司设立后,应及时公示其注册商号、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并进行备案。
第三章组织架构与管理第十条劳务派遣公司应设有合规、人力资源、财务、市场业务等部门,确保公司运营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运营流程和管理程序。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应经过严格的招聘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根据个人表现和贡献进行薪酬分配和晋升评定。
第四章劳动关系管理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公司应与被派遣雇员建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第十五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被派遣雇员支付工资和相关福利待遇,确保其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公司须制定合理的工时制度,严禁违法加班和超时劳动,保障被派遣雇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公司应与被派遣雇员建立健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业务发展与监管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公司应积极开展市场拓展和业务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本章程为两个股东或多个股东的公司章程,适合劳务派遣类公司办理公司注册和许可证、银行开户、贷款融资等情况使用。
本章程均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撰写。
填写完毕后,请将本段文字删除。
(文档中黄色部分请按标注说明填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设立公司的目的:充分利用和发掘当地劳动力资源,为用工单位提供优质用工服务,促进就业,提高劳动者收入,降低用工单位管理成本。
第三条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公司名称:此处填写工商局核准的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此处填写拟租用作为办公地的地址,如已有营业执照,则按营业执照上公司住所地址填写。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1、许可经营范围:劳务派遣。
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凭许可证件经营。
2、一般经营范围:(请按实际填写,如没有其他经营项目,将本条删除)第七条公司发展方向: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促进城乡就业结构转变。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天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配置股东名册。
第十一条各股东应当按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的,应向其他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3、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5、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7、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8、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9、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应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得抽逃出资;3、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4、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十五条股东向全体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以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各册上。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六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1、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当每半年召开一次。
第二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其它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任命,对股东会负责。
执行董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执行董事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会或执行董事聘任和解聘。
经理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的决定;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9、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会任命,对股东会负责。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有权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七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xxxx担任。
第二十九条法定代表人职权:1、执行股东决议;2、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3、提名经理人选,交股东任免;4、制定公司解散与清算办法;5、检查股东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6、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在符合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并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十章公司组成部门及管理职责第三十条公司组成部门公司下设营销部、财务部、客服部和行政部。
第三十一条部门管理职责各部门职责如下1、营销部:负责客户开发,产品创新,市场调查,价格制定,合同签订,服务质量监控、客户维护以及其它与营销相关的所有工作。
2、客服部:负责所有员工工资审核发放,社保缴纳,工伤处理,员工服务与关怀(证明开具、社保备案等),劳动合同签订及管理,外包员工入离职管理、外包员工档案建立及管理、工会、用工风险规避及纠纷处理,服务提升等其他与客服相关的所有工作。
3、财务部:负责账目管理,财务管控及财务安全,成本核算,工资审核及发放,财务制度的建立等其他财务工作。
4、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档案建立及管理,公司内部员工招聘及入离职管理,外包员工招聘、考勤管理、车辆协调及管理、办公室卫生等其他行政工作。
第十一章财务管理制度及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第三十二条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制作会计报告。
会计报告依法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查验证的,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第三十三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四条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三十五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六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三十七条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三十八条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为规范劳务派遣服务行为,维护派遣员工、用工单位以及本公司利益,公司应制定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方向:公司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用工单位员工同岗同酬、同福利的工作岗位。
第十二章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此处填写20年或30年,或长期,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5、因不可抗力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6、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7、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四十一条公司因本章程第四十条第1、2、4、5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和财务负责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