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2012年最新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表

2012年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基本说明:1.城镇职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平均收入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
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上限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的40%,医疗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60%。
2.农民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最低工资和社平工资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
养老、失业保险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生育、医疗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本市、外埠农民工工伤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
3.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
视各单位情况由社保核定。
一般在0.2%-2%之间。
4.生育保险只覆盖本市户口职工、或者有居住证的外地户口职工。
5.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保留两位小数。
6.农民工缴费办法比较特殊。
一、工伤、医疗保险有单行文件(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2005]136号)出台,在缴费比例、医院选择、报销待遇等方面均有特殊规定。
二、农民工保险缴纳办法具有可选性。
一是可“先行办理工伤、医疗险”,也可以五险全上,养老、失业、生育保险比例与城镇职工一样,但农民工失业保险个人不缴费;二是医疗可以按照单位9%+1%个人2%+3元的“本市/外埠农村劳动力”缴纳,也可以按照单位2%个人不缴费的“本市/外埠农民工”缴纳。
其他:(非必须)住房公积金,从2008年7月1日起,缴费比例统一为12%。
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单位每年与商业保险机构谈判签订商业保险合同,费用由各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4%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统一管理使用。
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已经制定,目前已有部分单位加入,具体按各单位办法执行。
特别说明:关于生育、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有人提出下限是按照60%的比例确定的。
可能是存在这种下限确定方式;但我也确实亲眼所见,下限按照40%的比例确定的情况。
特此说明。
北京市2011-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0415元),现就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01元。
2012年 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表

2012年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基本说明:1.城镇职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平均收入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
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上限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的40%,医疗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60%。
2.农民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最低工资和社平工资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
养老、失业保险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生育、医疗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本市、外埠农民工工伤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
3.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
视各单位情况由社保核定。
一般在0.2%-2%之间。
4.生育保险只覆盖本市户口职工、或者有居住证的外地户口职工。
5.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保留两位小数。
6.农民工缴费办法比较特殊。
一、工伤、医疗保险有单行文件(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2005]136号)出台,在缴费比例、医院选择、报销待遇等方面均有特殊规定。
二、农民工保险缴纳办法具有可选性。
一是可“先行办理工伤、医疗险”,也可以五险全上,养老、失业、生育保险比例与城镇职工一样,但农民工失业保险个人不缴费;二是医疗可以按照单位9%+1%个人2%+3元的“本市/外埠农村劳动力”缴纳,也可以按照单位2%个人不缴费的“本市/外埠农民工”缴纳。
其他:(非必须)住房公积金,从2008年7月1日起,缴费比例统一为12%。
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单位每年与商业保险机构谈判签订商业保险合同,费用由各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4%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统一管理使用。
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已经制定,目前已有部分单位加入,具体按各单位办法执行。
特别说明:关于生育、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有人提出下限是按照60%的比例确定的。
可能是存在这种下限确定方式;但我也确实亲眼所见,下限按照40%的比例确定的情况。
特此说明。
北京市2011-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0415元),现就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01元。
北京公布2012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2012年4月

北京公布2012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2年04月10日20:57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 评论(0)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公布了2012年该市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最高为14016元,最低为1869元
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消息,4月6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统计局联合公布了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凡按201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新标准执行。
4月10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根据2011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布了2012年北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最高为14016元,最低为1869元。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016元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869元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803元确定。
据介绍,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个人可选择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4672元、2803元和1869元。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70%即3270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7%。
2012年最新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表

2012年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2]87号)文件,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
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72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4016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270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03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869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934.4元、失业保险费56.06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60.6元、失业保险费33.64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73.8元、失业保险费22.43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12.14元、失业保险费3.74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12年最低工
资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京人社劳发[2011]375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1.12.29
【实施日期】2012.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劳发﹝2011﹞375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合理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收入”的精神和国家人力社保部的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6.7元、每月不低于116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7.2元、每月不低于126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
北京社保怎么扣费标准是什么

北京社保怎么扣费标准是什么北京社保扣费情况北京-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北京市社保中心发布了《关于统一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文中指出,年北京市职工的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比年的6463元提高了623元。
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要参考这个平均工资。
从年7月份开始执行。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102号)文件,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
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086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1258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960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52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34元。
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17.2元、失业保险费85.03元。
2012年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户口类别参保类别上下限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上限14,01614,01614,01614,01614,016下限1,8691,8692,8032,8032,803上限14,01614,01614,01614,01614,016下限1,8691,8692,8032,8032,803上限14,01614,01614,01614,016下限1,8692,8032,8032,803上限14,01614,01614,01614,016下限
1,869
2,803
2,803
2,803
户口类别参保类
别
缴费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
合计
单位
20% 1.0%0.5%0.8%10.0%709.23个人
8%0.2%0.0%0.0%2%+3元212.32单位
20% 1.0%0.5%0.8%10.0%709.23个人
8%0.2%0.0%0.0%2%+3元212.32单位
20% 1.0%0.5%0.8%10.0%709.23个人8%0.2%0.0%0.0%2%+3元212.32单位20% 1.0%0.5%0.8%10.0%709.23个人
8%0.0%0.0%0.0%2%+3元208.58
2012年北京市社会保险基数上下限表
本市城镇本市城镇外埠城镇外埠城镇本市农村本市农村劳动力1,869外埠农村
外埠农村劳动力
1,869
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表(2012年度)
本市城镇本市城镇外埠城镇外埠城镇注:工伤保险是行业差别费率,本表按0.5%计算;五险企业费用合计(下限)为709.23
元;五险个
人费用合计(下限)为212.32元,其中外埠农村劳动力为208.58元。
本市农村本市农村劳动力外埠农村
外埠农村劳动力。
2012年北京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缴费人员类别 本市城镇
本市农民
外埠城镇 外埠农村劳动
力
参加险种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10%)
缴费工资基数 (最低) 1,869.00
2,803.00 1,318.00 1,869.00
2,803.00
1,869.00 2,803.00 1,869.00 2,803.00
单位缴费比 例
20.00% 1.00% 1.00% 0.80% 10.00% 12.00% 20.00% 1.00% 1.00% 0.80% 10.00% 20.00% 1.00% 1.00% 10.00% 20.00% 1.00% 1.00% 10.00%
18.69
个人不缴费
280.30
2%+3
373.80
8.00%
18.69
0.20%
28.03
个人不缴费
280.30
2%+3
个人缴费 149.52 3.74 59.06 158.16 149.52 59.06 149.52 3.74 59.06 149.52 59.06
总计
单位
个人
713.90
212.32
158.16
158.16
723.24
208.58
691.48
212.32
700.82
208.个人缴费比 例
373.80
8.00%
18.69
0.20%
18.69
个人不缴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京社保发〔2012〕21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2]87号)文件,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
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72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4016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270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03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869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934.4元、失业保险费56.06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60.6元、失业保险费33.64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73.8元、失业保险费22.43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12.14元、失业保险费3.74元。
(二)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228.9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2.7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