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67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1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1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日期】2022.02.28•【字号】厦城执函〔2022〕31号•【施行日期】2022.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1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殿前、高崎、中埔铁路货运沿线地块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第0013号)收悉。
我局作为协办部门,现将代表建议落实情况答复如下:从建议的内容看,钟庆达代表对殿前街道北站社区铁路沿线的社会环境进行了长期的调查研究,提出的建议中肯,针对性强,与厦门的发展相契合,充分体现了对我市“两高两化”建设的关心。
一直以来,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也将铁路沿线市容环境治理工作作为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的一项重点工作,积极与铁路权属单位配合,会同湖里区殿前街道做好殿前、高崎、中埔铁路货运沿线的市容环境和“两违”整治工作。
一、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与执法工作。
通过宣传和严格执法,及时劝导督促和入户宣传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及知识,引导市民遵纪守法,落实垃圾分类自觉做到源头减量分类,不随意投放丢弃,近年来,该片区共开具执法文书173份,处罚1850元。
殿前、高崎、中埔铁路货运沿线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已大幅下降,市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积极开展违章搭盖治理工作。
近年来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建立网格化巡查机制,对辖区内铁路沿线加强巡查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立体巡查,按照发现新增两违,“露头就打,出土就拆”的要求,强化对该片区两违管控力度,共拆除违章建筑6处,拆除面积300平方米,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三、下步工作计划由于铁路货运沿线地块狭隘且分散,历史遗留问题多,沿线管理权责单位多且不清,下一步,我局将主动作为,积极与相关单位对接做好地块内的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密切配合湖里区政府和市交通、消防、安监及铁路部门,加强对铁路沿线两违建设的管控与巡查,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有序推动历史违建的整改。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4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4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24.04.26•【字号】厦交2024函字34号•【施行日期】2024.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4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厦交2024函字34号陈凤凰代表:《关于加快岛外全程无红绿灯快速路(高架路)建设,促进厦门经济发展的建议》(第0143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您经深入调研,提出关于加快岛外全程无红绿灯快速路(高架路)建设,促进厦门经济发展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针对具体建议组织各相关单位讨论研究,并与您进行电话沟通,研究落实措施,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措施与成效(一)加快新324国道建设,打通过境货运主通道。
为完善快速路网、分流海翔大道交通,打造贯通岛外四区的快速货运主通道,充分发挥路网综合效益,2022年我市启动新324国道快速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该项目按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52.1Km,主线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80Km/h。
目前,同安段主线已通车,其余段落也在加快建设,预计2025年底可实现全线贯通。
(二)推动旧324国道改造,完善区域路网衔接。
根据我市道路系统规划,海翔大道、新324国道为快速路,旧324国道除环城南路(赤松路-蓝田路段)规划为快速路,其余路段均为主干路,目前已按照分区分段策划生成项目,市发改委已下达各段前期工作计划,正开展各段项目工可方案研究。
待项目建成后全线红绿灯可减少约40%,实现与区域快速路网的衔接,完善路网结构,提升岛外各区的快速连接。
(三)积极谋划同安大道改造项目,实现产城融合路网交通。
根据我市快速路网规划,同安大道远期为快速路,是连接海翔大道、新324国道、同安北大道的南北向快速衔接通道,目前已启动该项目快速化提升改造工程的前期策划工作,项目建成后将有效串联凤南片区、同安城南工业区、同安工业集中区及厦门科学城美峰创谷等区域。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305号建议答复意见进展情况的答复函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305号建议答复意见进展情况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日期】2018.06.15•【字号】厦城执函〔2018〕111号•【施行日期】2018.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305号建议答复意见进展情况的答复函厦城执函〔2018〕111号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大转来的厦门市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305号《关于改善厦大-厦港片区内部交通现状的建议》,我局于2018年3月20日作了答复,共提出三条答复意见,现将完成答复意见的进展情况反馈如下:一、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控,不给交通添堵”的进展情况。
一是减少数量。
至4月底,共享单车岛内总量已由41万辆减少至10万辆。
二是加强管控。
在城管系统加大检查管控的基础上,要求企业严控厦大-厦港片区共享单车投放数量,增加企业运营人员,定点网络管理。
三是增设停车位。
在厦大门口人行天桥及附近现已增加停车位三个,近期至少还将增设两个,其他点停车位正在协调探讨中。
四是先行试点。
在厦大周边电子围栏停车试点工作现正在进行中。
二、关于“加强片区市容巡查,参与交通疏导”的进展情况。
3月底开始至5月10日,市城管办牵头,在厦大周边、沙坡尾区域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市容专项整治,并将该地域列为今后日常巡查重点。
在此基础上,要求思明执法局、厦港城管中队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我局多次进行了检查。
今年来,在该地域思明区委组织了文明交通督导活动,街道开展了党员下社区“绿色110”、垃圾分类等志愿者活动。
三、关于“加大城管执法力度,消除交通障碍”的进展情况。
市局、区局、城管中队上下结合,加大了对影响该地域交通问题的整治力度,今年来共查处违规搭建58处750平方米、占道经营259起、及时劝导流动摊贩405起。
领导署名:陈志永联系人:陈雪斌联系电话:5083002,181****8189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6月15日。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十五届六次会议第000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十五届六次会议第000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日期】2021.03.18•【字号】厦城执函〔2021〕40号•【施行日期】2021.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十五届六次会议第000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厦城执函〔2021〕40号尊敬的陈锡育代表:您《关于解决地铁站周边停车难的建议》(第0007号)收悉。
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背景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建议办理小组,对您的建议内容及建议意见进行了逐一学习研究。
3月15日,办理小组成员就初步的办理意见与您进行了沟通,并将您的补充意见专门进行了消化吸收,转化成具体的工作措施。
二、措施与成效共享单车2016年12月进入我市以来,初期投放数量曾经呈井喷式增长,至2017年7月,最高峰值达46.8万辆。
因后续对市容秩序、交通安全产生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结合“金砖会晤”准备,我市大辐压减投放总额,并建立以考核定份额的投放约束机制。
目前,我市共有青桔、美团、哈啰等三个共享单车品牌正常运营。
共享单车总量为15万辆(思明、湖里共10万辆)。
共享单车作为一种基于互联网发展的新业态,对完善城市慢行系统、补齐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方便居民出行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不健全、公共空间承载超负荷,行业运营管理水平以及部分骑行人素质不高等原因,致使共享单车乱停放、乱堆积、占用公共停车位问题多发,对市容秩序造成了负面影响,加大了城市市容秩序、交通管理的难度。
2017年10月23日,市政府明确我局为共享单车主管部门后,为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行业运营管理秩序,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最大限度消除因共享单车运营引发的负面效应,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与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公安交管局等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合力抓共享单车管理,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7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7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日期】2021.03.03•【字号】厦城执函〔2021〕21号•【施行日期】2021.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7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市民政局:市人大转来的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74号《关于积极开展我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
我局作为该建议的协办部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反馈如下:一、主要做法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主动协助民政、公安等部门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
(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
我局充分认识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各区城管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精神要求,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告知和引导工作,并协助公安或民政部门将其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维护我市文明城市形象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联动,及时救助。
辖区城管执法部门根据部署,结合日常市容市貌巡查工作,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劝离和引导工作,主动帮助其联系市救助站。
对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及时联系卫生部门予以救助;对于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或行动不便的人员,在与民政部门取得联系后,按照“主动护送,无偿救助”的原则,协助护送至救助站;对于日常工作中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进行告知、引导,保证他们及时得到救助;对不愿接受救助的对象,积极提供现场帮助后再行劝导、劝返。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1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1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24.04.22•【字号】厦交2024函字18号•【施行日期】2024.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1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陈素珍代表:《关于制定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的建议》(第0113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背景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单位认真研究,调研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发展情况,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研究下一步加强行业监管的工作措施。
二、措施与成效(一)加强现状调研。
我局通过电话联系、线下座谈、线上问卷等方式,对我市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情况进行调研,目前在我市开展业务的主要有8家平台(其中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平台有滴滴、哈罗、曹操、万顺等4家),日均订单约1.03万单。
目前,我市出租车(含巡游车、网约车)日均营运约68万趟次,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规模在小客车出行总量中占比较低。
(二)落实有关规定。
为规范网约车平台企业开展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我局起草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于2020年12月由市政府印发了《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厦府规〔2020〕17号),其中第29条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的,从信息发布内容与次数、数据接入、合乘费用、协议签订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厘清了非法营运与私人小客车合乘的界限,我局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也按照该规定对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进行监管,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三)开展出租车条例修订工作。
我局已启动《厦门经济特区出租汽车营运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巡游出租车运营管理,并把网约车纳入该《条例》调整范畴,对网约车平台开展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予以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出租汽车营运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细化我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方面的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与合乘信息服务平台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合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厘清私人小客车合乘与非法营运行为的界限,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行为。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01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01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21.04.20•【字号】厦交〔2021〕函字50号•【施行日期】2021.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01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陈水强等代表:您提出的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国道324复线交通安全隐患整改的建议》(第0001号)收悉。
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一是启动国道324复线全线提升改造工程。
您提出的国道324复线安全隐患消除及提升改造工程得到了市领导及市区各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国道324复线(同安段)二期完善工程已开工建设,国道324复线(集美段)提升改造工程和国道324复线(翔安段)提升改造工程已开展前期工作,计划于2021年底开工。
为推动此项工作,我局已经建立了国道324复线提升改造工程周调度机制,每周听取工作进展,会同各部门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现有研究方案,提升改造工程在灌口段设计采用全线高架桥方案,目前正在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
二是完善近期改造措施。
针对新田路口问题,因涉及区管道路我局已要求代建百城公司函商区政府协调措施,3月31日已完成道路路口封闭,对路口红绿灯启用事项4月2日集美区道安办组织召开安全隐患整改专题会议,由百城公司提交方案后由区里组织实施。
对于您提出的324复线沿线红绿灯路口增设闯红灯抓拍设备建议,经对接集美区,其回复年度已安排了308万元资金用于沿线10个路口电子警察设置,争取年底完成。
感谢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领导署名:王文杰联系人:黄金德联系电话:************厦门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4月20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06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06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1.08.20•【字号】闽交规函〔2021〕173号•【施行日期】2021.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06号建议的答复黄闽榕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增设福银高速积善高速互通口及连接线的建议》(第6006号)由我厅会同省发改委办理。
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我厅高度重视三明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积极支持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交通建设。
近年来,在省市共同努力下,三明市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日趋完善,进一步适应了当地群众日益增长的便捷舒适出行需求,为发展区域社会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的支撑保障作用。
2020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下,为持续提升高速公路网的覆盖范围,让更多的乡镇、重要旅游景区和产业园区30分钟内上高速公路,全省正在全面推进实施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
您建议增设的积善互通位于既有福银高速将乐互通与万安互通之间,距离较近的将乐互通约9公里;您所提的积善工业园和常口村等地通过将乐互通已经可以实现30分钟内上高速公路。
为支持地方产业发展和老区苏区振兴发展,我们赞同您关于进一步提升该区域上下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的理念和思路,已经就增设互通事宜会同三明市、将乐县开展研究,目前正在统筹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交通量增长变化情况以及技术条件等因素,综合论证互通设置方案,适时推动项目规划建设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领导署名:黄祥谈联系人:吴智磊联系电话:*************福建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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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67
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公布日期】2021.04.20
•【字号】厦交〔2021〕函字40号
•【施行日期】2021.04.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67号建议
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吴丽敏代表:
《关于在金林湾花园安置小区周边车站增加沿仙岳路方向行驶的公交线路的建议》(第0067号)收悉,现将我局意见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您提出的“在金林湾小区周边原有的车站开通仙岳路方向行驶的公交线路并增加车次,或开通绕行高林新城小区的社区公交线路”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组织公交集团及时梳理研究金林湾小区现有公交配套情况,具体如下:目前金林湾花园旁的“厦心医院”站共停靠18路、105路、426路、431路、641路、959路、B13路等7条公交线路,主要为直行金山路或左转仙岳路(国贸中心方向)的线路,暂无右转仙岳路(金山方向)的线路。
二、措施与成效
经现场勘察及周边公交线网分布梳理,拟结合地铁3号线开通,同步调整1条公交线路途经五缘湾道、金山路、仙岳路运行,方便金林湾花园片区乘客往返仙岳
路(金山方向),方便换乘地铁及BRT。
该线路具体走向等运营方案需进一步调研评估,预计5月底前确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密切关注金林湾花园片区公交线路客流变化情况,适时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及运营班次,进一步方便金林湾花园乘客的公交出行。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王文杰
联系人:苏婷
联系电话:5679101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