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院探索构建全面风险管理视角下的院级重大风险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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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院探索构建

全面风险管理视角下的院级重大风险监控预警机制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种类繁多,风险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在资源和能力有限的条件下,如何围绕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以规避和化解风险,如何使风险管理工作有的放矢,确保风险可控和在控,顺利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保证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是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关键所在。

风险监控预警是企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企业风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风险内控管理体系完备、有效构建的基础上,如何创新风险管理工作模式实现风险管理与战略的契合、与生产经营管理中心工作的融合,己经成为企业经营管理层重点关注的问题。同时,如何充分发挥企业风险管理效应,是企业风险管理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

有鉴于此,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院”)以集团公司子企业充分发挥风险管理职能为出发点,以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为主要途径,以风险监控预警为实施重要抓手,积极探索、致力构建院级重大风险监控预警机制。目前,以季度重大风险监控预警、勘测

设计预警模型为代表的系列风险预警机制与成果已经建设

完成并投入运行,风险管理发挥价值创造的核心作用初显。

现就重大风险监控预警机制的主要内容汇报如下:

1 制度基础

为加强成都院全面风险管理,建立积极主动的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强化事前防范,实现对重大风险的预警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年度重大风险,确保企业健康稳定发展。2015年,成都院以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中有关企业重大风险管控要求为基础,依据股份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手册》等文件有关要求,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手册》、《风险评估程序》、《内部控制评价和考核制度》、《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办法》等管理文件;与此同时,构建了风险防控的三道防线,明确各级风险管控职责和权限,为开展院级重大风险监控预警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 组织保障

为使预警分析的功能得到正常、充分的发挥,确保重大风险预警机制有效运行。成都院优化建立覆盖全公司的纵向一体化、横向专业化的组织体系,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成员涵盖公司中高层领导的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并将办公室设在法律与风险管理部。由法律与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

具体开展院级重大风险预警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负责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跟踪、监测、分析重大风险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等。

院属各管理、生产部门明确风控分管领导和风控专员(由管理、技术骨干兼职)承担重大风险的监控、预警和警情处理等工作。

3构建原则

成都院遵循分层分类集中管理的原则,紧紧围绕总体经营目标,强化各业务单元之间“战略、目标、绩效”协同,利用科学的风险管理工具,对经营过程中的重大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同时针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及解决方案,并监督实施,有效控制和降低各环节的风险。

成都院对院级重大风险监控预警机制的构建确定了以

下原则:

(1)实用性与预测性原则:通过对潜在的风险进行提前、准确的预报,有效实施风险入口预控管理。

(2)系统性与全面性原则:要求监测指标具有先进性,监测对象具有完整性和全面性,把成都院作为一个整体考虑不遗漏任何环节。

(3)动态性与及时性原则:充分体现风险管控的动态属性,做好风险过程在控,同时注重把握未来的发展趋势。

(4)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原则:构建的预警指标体系能够

科学合理地反映成都院的特点,准确、客观地表征经营活动中的潜在风险。根据经营内容与特点,从维度完备、表征充分、量化便捷、预警可靠等角度出发有侧重地选择、确定能够揭示成都院运行规律和如实反映重大潜在风险的指标,辅以合理的权重与适宜的警限阀值,实现预警体系的完备。

4 院级重大风险监控预警机制的构建与运行

成都院院级重大风险监控预警是针对内外部风险环境,评估出的年度重大风险、风险状态变化、实施应对措施等情况进行监控、预警和警情处理的全过程。通过监控预警机制的构建与运行,加强对重大风险的日常化管理,确保重大风险能够得到及时合理的辨识与应对,降低重大风险对经营目标实现的不确定性影响,提升风险管理工作实效。

4.1 监控预警机制的构建

4.1.1 预警管理流程

成都院重大风险监控预警管理框架如下所示:

框架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第一,以重大风险为核心,推进院级层面的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在对重大风险实施动态监控和预警的基础上,各相

关部门结合职能管理与业务管控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院级层面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包括预警指标、指标权重、赋值标准等),形成常态化预警工作模式。

第二,建立并施行季度重大风险警情报告制度。通过院级重大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传递,保证成都院各层级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和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征兆,切实做到风险防控工作的前移,发挥成都院上下联动的风险预警作用。4.1.2院级重大风险的识别

院级重大风险的识别是该监控预警机制的第一步,也是风险预警的基础。为了确保2016年度院级重大风险识别的准确性,成都院于2015年11月以问卷调查为主、辅以职能部门讨论、征求院领导意见的方式,在院领导、高级管理人员、部门副主任及以上人员范围内分别从风险发生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维度,从不考虑既有控制措施角度开展了成都院2016年度重大风险评估。调查内容涉及到企业战略制定、重大投资、大额资金使用,关系到企业声誉和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营销、质量、安全、项目运营,以及其他有必要纳入风险评估的事项,覆盖了战略、市场、财务、运营、法律五大类共计81项风险。

经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并通过定量、定性、分类的分析评价,结合成都院年度生产经营工作要求,评估出了我院2016年度主要风险及其分布情况,确定了8项重大风险,即

国际化经营风险、投资风险、健康安全环保风险、竞争风险、工程项目管理风险、现金流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汇利率风险,并明确了风险管控的主责部门。

4.1.3 重大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设置

根据上述确定的8项重大风险,年初相关主责部门对表征重大风险的预警指标进行研究分析,对其中可以量化的指标进行分解,并明确预警指标、指标权重、赋值标准、警限阀值等关键信息。主责部门在进行预警指标设置时遵循以下原则:

(1)代表性:选择有限数量的指标来刻画风险态势,因此指标必须具有代表性,能够基本反映重大风险的客观情况。

(2)灵敏性:指标的任何轻微变动能表明风险实际状况正在发生异动,并具有对风险出现变异趋势的可预测特性。

(3)可测性:每一个指标都应有据可查,易于量化分析,能通过数据处理,使指标观测值转化为指标体系预警信号的输出。

法律与风险管理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重大风险预警

指标体系适宜性的评审,保持预警事项的持续监控与完善。重点评审预警指标序列与风险的关联性、指标数据的真实与可靠性性、预警准则的有效性以及预警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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