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离子电池测试标准汇集
锂离子电池安全性检测规范(比克)

每分钟碰撞次数40~80
脉冲持续时间16ms
碰撞次数1000±10
碰撞结束后将电池从实验台取下,目测电池外
观,检测电池电压。
a)电池外观应无明显损伤、漏液、冒烟或
爆炸。
b)电池电压不低于3.6V。
11、自由跌落
在环境温度20℃±5℃的条件下,以1C5A电流放电到终止电压2.75V。然后以1C5A充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4.2V时,改为恒压充电,充电截止电流为10mA,最长充电时间不大于8h,停止充电。充电结束后,将电池样品由高度(最低点高度)为1000mm的位置自由跌落到置于水泥地面上的18mm~20mm厚的木板上,从X、Y、Z正负方向(六个方向)每个方向自由跌落1次,检测电池电压。
放电时间应不低于5h。
3、1C5A放电性能
(20℃)
在环境温度20℃±5℃的条件下,以1C5A电流放电到终止电压2.75V。然后以1C5A充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4.2V时,改为恒压充电,充电截止电流为10mA,最长充电时间不大于8h,停止充电。以1C5A电流放电到终止电压2.75V,检测放电时间。
放电时间应不低于57min。
4、高温性能
(55℃±2℃)
在环境温度20℃±5℃的条件下,以1C5A电流放电到终止电压2.75V。然后以1C5A充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4.2V时,改为恒压充电,充电截止电流为10mA,最长充电时间不大于8h,停止充电。充电结束后,将电池放入55℃±2℃的高温箱中恒温2h,然后以1C5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2.75V,检验放电时间和目测外观。
a)荷电保持能力测试放电时间应不低于4.25h,电池电压不低于4.10V。
b)荷电恢复能力测试放电时间应不低于4.5h。
《通用锂离子电池验收检验标准》

通用锂离子电池验收检验标准》1目的制定公司锂电池的试验方法,确保所使用的锂离子电池能满足研发设计和生产装配以及客户的要求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合于公司采购的钴酸锂、镍钴锰酸锂、磷酸铁锂体系的锂离子电池。
3引用标准GB/T18287-2013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UL1642-2012锂电芯检测标准《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38.3章要求4测试项目所有测试之前先记录电池OCV、内阻、重量、尺寸,以下测试除特殊要求外,温度控制在20±5°C。
钴酸锂体系:放电终止电压为单体3.0V,组合电池终止电压以串联支数nX3.0V;充电限制电压为单体4.2V,组合电池限制电压以串联支数nX4.2V。
镍钴锰酸锂体系:放电终止电压为单体2.75V,组合电池终止电压以串联支数nX2.75V;充电限制电压为单体4.2V,组合电池限制电压以串联支数nX4.2V。
磷酸铁锂体系:放电终止电压为单体2.0V,组合电池终止电压以串联支数nX2.0V;充电限制电压为单体3.65V,组合电池限制电压以串联支数nX3.65V o4.1容量测试(注:电池充电前必须以0.2C放电至终止电压)0.2C容量测试允许进行5次循环,任意一个循环达到判定标准即可停止测试。
4.5储存性能测试电池或电池组以0.2C充电40%~45%容量,然后在环境温度20±5°C,相对湿度45%~75%的环境中储存12个月后,容量测试允许进行5次循环,任意一个循环达到判定标准即可停止测试。
180分钟时,按第50次循环规定再进行一次循环,如果放电时间仍低于180分钟,则认为寿命终止。
判定标准:单体电池循环寿命三400次,组合电池循环寿命2300次。
4.7安全性能测试5抽样标准5.1单体电池抽样标准。
国际常用锂离子电池检测标准

国际常用锂离子电池检测标准IEC/EN62133:2003 Secondary cells and batteries containing alkaline or other non-acid electrolytes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portable sealed secondary cells, and for batteries made from them, for use in portable applications含碱性或非酸性电解液的单体蓄电池(电芯)和蓄电池组:便携式蓄电芯及使用其制造的电池、便携应用的安全要求IEEE1725:2006及CTIA认证程序 IEEE Standard for Rechargeable Batteries for Cellular Telephones移动电话用可充电电池标准。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Battery System Compliance to IEEE 1725CTIA符合IEEE1725电池系统的证明要求IEEE1625:2008 IEEE Standard for Rechargeable Batteries for Multi-Cell Mobile Computing Devices移动计算机用可充电电池标准IEC 61960:2003/EN 61960:2004 Secondary cells and batteries containing alkaline or other non-acid electrolytes –secondary lithium cells and batteries for portable applications 含碱性或非酸性电解液的单体蓄电池(电芯)和蓄电池组:便携式锂单体蓄电池(电芯)和锂蓄电池组韩国KPS认证主要测试标准。
锂离子测试标准-安全测试

1.0范围SCOPE本规范规定了锂离子电池定义、要求、测验方法、测试频次和数量;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锂离子电池。
This criterion describes the definition, requirement, test method, test frequency and amount.This criterion only applies to Li-ion battery produced by B&K.2.0变更记录CHANG RECORD3.0引用标准REFERANCE下列是本文引用的标准。
执行本规范时,所示版本均应该为有效版本。
使用本规范的各部门应注意下列引用标准是否是最新版本。
There are the references in this document. The edition of references is valid edition. All of the department using this criterion should notice the edition of the references.GB/T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2829-1987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GB/T2900.11-1988蓄电池名词术语GB/T18287-2000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总规范4.0 定义DEFINITION4.1充电限制电压--电池由恒流充电转入恒压充电时的电压值.Limited charge voltage—the voltage of constant current switches to constant voltage when battery is charged.4.2标称容量—指电池在环境温度为25±2℃的条件下,以5h率放电至终止电压时所应提供的电量,用C5表示,单位为Ah(安培小时)或mAh(毫安小时).Rated capacity—under 25±5℃,65±5%RH,i t means the capacity value of being charge by 5h ratio to cut-off voltage. The capacity value can be expressed with code C5. The unit is Ah or mAh.5.0测试条件和要求TEST CONDITIONS and REQUIREMENT5.1测试条件Testing conditions除非测试项目另有规定,本规范中各项测试应在以下条件下进行.All of the testing is done on the conditions hereinafter, unless there is other requirement.温度:25℃±2℃; 相对湿度:45%±20%;大气压力:86kPa—106kPaTemperature: 25℃±2℃;Related humidity: 45%±20%;Atmospheric pressure: 86kPa—106kPa5.2测量仪表与设备要求Requirement of the testing equipment and meter测量电压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0.5级,内阻应不小于10kΩ/V.The precision of meter used to measure voltage is no less than degree 0.5, and equipment used to measure internal resistance is no less than 10kΩ/V.测量电流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0.5级. 测量时间用的仪表准确度不低于±0.1%.The precision of meter used to measure current is no less than degree 0.5, and the precision of meter used to measure time is no less than degree ±0.1%.测量温度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0.5℃. 恒压源电压可调,其电压变化范围为±0.5%.The precision of meter used to measure temperature is no less than degree ±0.5℃. The constant voltage source can be adjust with range of voltage change is ±0.5%.恒流源的电流恒定可调,在充电或放电过程中,其电流变化应在±1%范围内.The constant current source can be adjust with range of current change is ±1% during charge or discharge.6.0测试方法TEST METHOD6.1外观Appearance电池表面应清洁;无划伤、破裂、污迹、锈蚀、变形、漏液等缺陷。
锂离子电池的信赖性测试标准

组号 1
测试项目 外观
测试方法
判断标准
用目测法检查被测电池的外观,并检查电池与所装配的设 备配合情况。
1.电池外表面应清洁,无机械损伤, 触点无锈腐蚀; 2.电池表面应有必须的产品标示;见 备注第6)点; 3.电池与设备配合良好,开机应该工 作正常,锁扣可靠。
0.2C放电性能
在环境温度20℃±5℃的条件下,以0.2C充电,当电池端的
数量 执行标准 所需要的设备
3
GB/T
锂离子电池组
18287-2000 充放电测试机
在环境温度20℃±5℃的条件下,以0.2C充电,当电池端的
电压达到充电充电限制电压时,改为恒压充电,直到充电 恒定湿热 电流小于或等于0.01C,最长充电时间不大于8h,停止充
性能 电;将电池放入40℃±2℃,相对湿度为90%~95%的恒温恒 湿箱中搁置48h,将电池取出在环境温度20℃±5℃的条件
1.电池外观应无明显变形、锈蚀、冒 烟或爆炸; 2.放电时间应不低于36min;
下搁置2h,目测电池外观,再以1C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
1.恒温恒湿箱 2.锂离子电池 组充放电测试
机
在环境温度20℃±5℃的条件下,以0.2C充电,当电池端的
电压达到充电充电限制电压时,改为恒压充电,直到充电
电流小于或等于0.01C,最长充电时间不大于8h,停止充
7
循环寿命
流小于或等于20mA,停止充电,搁置0.5h~1h,然后以1C电流 放电至终止电压,放电结束后,搁置0.5h~1h,再进行下一
循环寿命应不低于300次.
个循环,直至连续2次放电时间小于36min,则认为寿命终
止。
数量 3
执行标准 所需要的设备
锂电池测试标准

对应标准应用安全性能(电芯、电池)环境适应性能(电芯、电池)1.热冲击 1.恒定湿热性能2.过充电 2.振动3.短路 3.碰撞4.重物冲击4.自由跌落5.过充电保护6.过放电保护7.短路保护1.外部短路 1.低气压2.强制放电 2.温度循环3.不正常充电 3.振动4.错误安装4.冲击5.过放电5.撞击6.挤压7.自由跌落8.温度冲击1.持续低速率充电 1.振动2.外部短路 2.机械冲击3.强迫放电 3.温度循环4.高速率充电4.自由跌落5.过充电5.热冲击6.挤压7.低气压8.电池外壳应力1.外部短路 1.热冲击2.强制内部短路2.挤压3.过充电保护3.跌落1.外部短路1.挤压2.异常充电2.重锤冲击3.强制放电3.热冲击4.温度循环5.机械冲击(碰撞)6.低气压7.振动8.弹射1.外部短路 1.挤压2.异常充电 2.重锤冲击3.滥充电 3.热冲击4.强制放电 4.温度循环5.限功率测试 5.振动6.元器件温升 6.燃烧7.机械冲击(碰撞)8.跌落9.250N挤压10.外壳应力UL 2054IEC 62133JIS C 8714UL 1642GB/T 18287IEC 61960————IEC 60086-411.外壳防火电性能(电芯、电池)1.0.2C5A放电性能2.1C5A放电性能3.高温性能4.低温性能5.荷电保持能力6.循环寿命7.贮存1.20℃放电2.-20℃放电3.高速率放电4.荷电保持及恢复5.长时间贮存6.循环能力7.ESD8.内阻——————————侧重于产品使用安全和环境适应性安全部分安全检测项目,还涵盖了性能测试侧重电池性能全面考察电芯和电池在各种使用环境下,包括故障条件、重压条件、燃烧条件下的安全性。
锂离子电池测试标准

IEC61960
过充电试验
本试验评价电池承受充电器发生故障(充电上限电压仅受充 电器限制)的能力。 试验步骤:电池在20℃5℃的环境温度下,以0.2ItA恒流放 电至规定的终止电压,然后电池与不低于 10V 的电源连接, 以制造商推荐的充电电流 Irec 对试验电池进行充电,充电时 间t按下式计算: t(h)=2.5C5/Irec 式中:
IEC61960
短路试验
本试验评价电池承受短路条件的能力。
试验步骤:电池应在外电路总电阻小于 50m 的条
件下,分别在 20℃±5℃和 55℃±2℃的环境温度 下 进 行 短 路 试 验 , 当 电 池 电 压 低 于 0.1V 或 电 路 (或限流设备)不再放电,同时电池壳温度恢复 至不高于初始环境温度以上10℃时,结束试验。
要求:不爆炸、不起火,电池外部温度不应超过
150℃。
资料更新:2003.11.05
Tianjin Lishen Battery Joint-Stock Co.,Ltd.
IEC61960
强制放电试验
本试验评价电池承受强制深度放电的能力。例如:
在由多只单体电池串联组成的蓄电池组中,如果 其中一只单体电池容量低于或放电深度大于其它 单体电池时会出现强制放电情况。
资料更新:2003.11.05
Tianjin Lishen Battery Joint-Stock Co.,Ltd.
GB/T18287-2000
热箱
Hot Box
短路
Short Circuit
过充电
Over charge (10V/3C)
冲击
Impact
锂电池测试标准

锂电池测试标准(总1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锂电池测试标准1. 连续充电:充满电的电芯20加减5℃。
按照制造商规定连续28天充电,不着火,不爆炸不漏液。
2. 振动标准测试:充满电的电芯20加减5℃,振幅0.8MM,1赫兹/分钟,在10-55Hz之间,三个互相垂直方向,每个轴测试90分钟。
不着火,不爆炸不漏液。
3. 温度循环:充满电的电芯在一个电池测试箱,电芯做如下循环测试。
A.)75±2℃4个小时B.)20±5℃2小时 C. )-20±2℃2小时 D)20±5℃2小时 E。
)从A到D重复4次。
F)5个循环后在测试前储存7天。
4. 外部短路:充满电电芯20±5℃和55±2℃,用总电阻小于100毫欧的电阻短路,不着火,不爆炸。
5. 自由下落:充满电电芯20±5℃,从任意方向从1米高位置落到水泥地上获得冲击,连续3次,不着火,不爆炸。
6. 机械震动:充满电电芯20±5℃,最大加速度125-175gn,3个相互垂直的方向做相同力度3次震动。
不着火,不爆炸,不漏液。
7. 高温:充满电的电芯在130±2℃环境下放置10分钟,不着火,不爆炸!8. 电芯的压迫:20±5℃,在2个平面使用大约13Kn的力压迫充满电的电芯,以便电芯的纵轴与平面平行,一旦达到最大压力,立即解除。
不着火,不爆炸。
9. 低压:充满电的电芯20±5℃,11.6Kpa保持6小时,不着火,不爆炸,不漏液。
10. 过充:20±5℃,放完电的电芯在大雨等于10V,充电电流等于Irec,时间为2.13CZ/rec,rec等于造商规定建议充电的恒定电流。
单位是安培。
不着火,不爆炸!11. 强迫放电:20±5℃,放完电的电芯用恒定的1ItA电流放电9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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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循环 电芯
循环5次
模块 低气压 电芯
模块
低气压箱中,11.6Kpa,温度为室温,静 置6h,观察1h
测试项 过充
电芯
旧国标QC/T 743
满电电池
不爆炸、
1、以3I3电流充电至蓄电池电压达 不起火
到5V或充电时间达到90min
2、以9I3电流充电,至蓄电池电压
达到10V停止试验
现行国标QB/T31484/31485/31486-2015
充满电,电池以1I1电流恒流充电至企业 技术条件中规定的充电终止电压的1.5倍 或充电时间达1h后停止充电,观察1h
不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不起 火
不爆炸、不起 火、不漏液
不爆炸、不起 火、不漏液
不爆炸、不起 火
UL1642-2007
每个测试电池样品正、负极采用阻值<0.1Ω的Cu线短接,电池放电直至起火 样品应不起火
或爆炸,或直至电池完全放电,壳体温度重新降至室温停止。
、不爆炸,外
壳或电池壳体
温度不超过150
℃。
样品在一自然对流或强制对流烘箱中加热,烘箱温度以5±2℃/min速度升温 样品应不起火
模块
1、挤压方向:垂直于蓄电池单体 排列方向施压 2、挤压程度:至蓄电池模块原始 尺寸的85%,保持5min再挤压至蓄 电池模块原始尺寸的50%
挤压方向:与蓄电池模块在整车布局上 最容易受到挤压的方向相同,方向不可 获得,则垂直于单体蓄电池排列方向挤 压;变形量30%或重量的1000和右表的压 力
加热
至130℃,
、不爆炸
并保持10min后终止测试。
样品在一自然对流或强制对流烘箱中加热,烘箱温度以5±2℃/min速度升温 样品应不起火
至130℃,
、不爆炸
过放 短路
模块
满电电池 1、以3I3电流充电至某一单体蓄电 池电压达到5V或充电时间达到 90min 2、以9I3电流充电,至某一单体蓄 电池电压达到10V停止试验
充满电,电池以1I1电流恒流充电至任一 单体电压达到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充 电终止电压的1.5倍或充电时间达1h后停 止充电,观察1h
电芯
外部短路10min,外部线路电阻应 不起火 短路10min,外部线路电阻应小于5毫欧
小于5毫欧姆
姆
模块
挤压
电芯
1、挤压方向:垂直于蓄电池极板 方向施压 2、挤压头面积:不小于20mm² 3、挤压程度:直至蓄电池壳体破 裂或内部短路(蓄电池内压变为 0V)
不爆炸、 不起火
垂直于蓄电池极板挤压,R75mm半圆柱 体,半圆柱的长度L大于被挤压电池的尺 寸,速度(5±1mm/s);电压达到0V或 变形量达到30%或挤压力达到200KN后停 止挤压,观察1h
模块 非正常充电测试
强制放电测试
压缩测试(Crush Test)
冲击试验 (Impact)/撞击
(加速度测试) Shock Test/冲击
火烤喷射实验 (Provocative Test )
绝缘和布线测试
高温环境模型外 壳压力测试 恒压持续充电 (电芯)
电芯的强制内部 短路测试
非正常充电测试 受限制电压/功率 测试
电芯
将电池置于85±2℃恒温箱内,并 不爆炸、 满电放入温度箱,按照5℃/min的速率由
保温120min
不起火 室温升至130℃±2℃,并保持此温度
30min后停止加热;
加热
将电池置于85±2℃恒温箱内,并 不爆炸、 满电放入温度箱,按照5℃/min的速率由
保温120min
不起火 室温升至130℃±2℃,并保持此温度
滥用充电 250磅耐压 燃烧颗粒
不均衡充电
反向充电测试
点火
/31486-2015
不爆炸、不起 火
新国标-2019
充满电,电池以1I1或 不爆炸、不起 制造商规定且不小于 火 I3的电流恒流充电, 至企业技术条件中规 定的充电终止电压的 1.1倍或115%SOC后停 止充电,观察1h
不爆炸、不起 充满电,电池以1I1电 不爆炸、不起 火、不漏液 流放电90min,观察1h 火
跌落
电芯
模块
海水浸泡 电芯
电池满电,从1.5m高度处自由跌落 不爆炸、 至硬木地板上,1个面1次。观察1h 不起火
电池满电,单体电池正负极端子向下从 1.5m高度处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上,观 察1h 电池满电,单体电池正负极端子向下从 1.2m高度处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上,观 察1h 3.5%的NaCl容量也中浸泡2h,水深没过 单体蓄电池
30min后停止加热;
模块
针刺
电芯 模块
满电电池,用直径3-8mm的耐高温 不爆炸、 钢针、以10-40mm/s的速度,从垂 不起火 直于蓄电池极板方向贯穿,钢针停 留在蓄电池内
直径5-8mm的耐高温钢针(针尖的圆锥角 度为45-60度,表面光洁、无锈蚀、氧化 层及油污),以25±5mm/S速度,垂直于 极板方向贯穿,贯穿位置宜靠近所刺面 的几何中心,钢针停留在蓄电池中,观 察1h
不爆炸、不起 火
满电放入温度箱,按 不爆炸、不起 照5℃/min的速率由室 火 温升至130℃±2℃, 并保持此温度30min后 停止加热;
不爆炸、不起 火
满电放入温度箱,按 照5℃/min的速率由室 温升至130℃±2℃, 并保持此温度30min后 停止加热;
不爆炸、不起 火
不爆炸、不起 循环5次 火、不漏液
不爆炸、不起 火
电池满电,将单体蓄 不爆炸、不起 电池正负极经外部短 火 路10min,外部线路电 阻应小于5毫欧姆
不爆炸、不起 火
垂直于蓄电池极板挤 不爆炸、不起 压,R75mm半圆柱体, 火 半圆柱的长度L大于被 挤压电池的尺寸,速 度不大于2± 1mm/s);电压达到0V 或变形量达到30%或挤 压力达到100KN后保持 10min停止挤压,观察 1h
满电电池,以1I3电流放电,直至 不爆炸、 充满电,电池以1I1电流放电90min,观
蓄电池电压0V(除去电子保护线 不起火、 察1h
路)
不漏液
模块 电芯
满电电池,以1I3电流放电,直至 某一单体蓄电池电压0V(除去电子 保护线路)
电池满电,将单体蓄电池正负极经 不爆炸、 电池满电,将单体蓄电池正负极经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