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重法监管规则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3.10.26•【文号】金规〔2023〕9号•【施行日期】2023.10.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3〕9号各监管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2023年11月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本办法》)。
为稳妥推进《资本办法》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权重法下损失准备相关要求(一)对计入资本净额的损失准备设置2年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商业银行应分别计算贷款损失准备和非信贷资产损失准备。
(二)对于贷款损失准备,最低要求为不良贷款余额100%对应的损失准备。
实际计提低于最低要求的部分为损失准备缺口,超过最低要求的部分为超额损失准备。
缺口部分以负数表示,超额部分以正数表示。
(三)对于非信贷资产损失准备,最低要求第一年为非信贷不良资产余额50%对应的损失准备,第二年为75%,第三年起为100%。
实际计提低于上述最低要求的部分为损失准备缺口,超过最低要求但未达到非信贷不良资产余额100%的部分不可计入超额损失准备,超过非信贷不良资产余额100%的部分才能计入超额损失准备。
缺口部分以负数表示,超额部分以正数表示。
(四)商业银行应将贷款损失准备和非信贷资产损失准备的缺口部分和超额部分进行加总,加总结果为负数应扣减核心一级资本,为正数可计入二级资本,但不得超过《资本办法》规定的上限。
(五)过渡期结束后,商业银行损失准备最低要求是指不良资产余额100%对应的损失准备。
金融监管总局对损失准备最低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商业银行应充分评估并持续监测损失准备口径调整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存在缺口的银行应制定达标规划,经董事会批准后,于2024年6月底前报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并认真执行,每半年报告达标进展。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3号《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已经 2017年6 月 21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 10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7年 8 月2 日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资金融通,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行为,防范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所称融资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审慎经营,诚实守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促进本地区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处置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督促监督管理部门严格履行职责。
国务院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负责拟订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制度,协调解决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对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
第五条国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建立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扩大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规模并保持较低的费率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通过资本金投入、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等方式,对主要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财政支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六条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融资担保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融资担保字样。
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担保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
信用风险权重法风险暴露分类标准

附件2:信用风险权重法风险暴露分类标准一、总体要求(一)商业银行应制定信用风险权重法银行账簿信用风险暴露分类政策,明确开展风险暴露划分与调整的程序和内部控制要求,完善相应的报告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
(二)商业银行应结合本行的管理架构、资产结构和风险特征确定权重法风险暴露分类的标准和流程。
商业银行分类标准与本附件要求不一致的,应报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备案。
(三)商业银行应指定部门牵头负责全行权重法风险暴露分类工作,并由两个相对独立的岗位或部门分别负责风险暴露的划分和认定。
(四)商业银行开展权重法风险暴露划分时,应根据不同风险暴露类别的划分标准,将资产划入相应的风险暴露类别。
其中:1.符合本附件规定的已违约风险暴露划分标准的,应纳入已违约风险暴露处理。
2.符合本附件规定的房地产风险暴露划分标准的公司风险暴露和个人风险暴露,应纳入房地产风险暴露处理。
(五)商业银行应根据风险暴露特征的变化,及时调整权重法风险暴露类别。
(六)商业银行应建立权重法风险暴露分类和调整的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分类状况和风险情况。
(七)商业银行应建立权重法风险暴露分类的内部审计制度,对权重法风险暴露分类实施情况定期开展审计。
二、主权风险暴露主权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主权国家或经济实体区域及其中央银行,以及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洲中央银行、欧盟、欧洲稳定机制和欧洲金融稳定机制等的债权。
三、公共部门实体风险暴露(一)公共部门实体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
根据公共部门实体的不同属性,商业银行应将公共部门实体风险暴露分为境外公共部门实体风险暴露、视同我国主权的公共部门实体风险暴露和经银保监会认定的一般公共部门实体风险暴露。
境外公共部门实体以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部门认定为准。
(二)视同我国主权的公共部门实体风险暴露包括:1.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定向发行的债券。
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8: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一、总体要求(一)本办法所称资产证券化交易包括传统型资产证券化、合成型资产证券化以及兼具两种类型共同特点的资产证券化交易。
传统型资产证券化是指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通过资产转让、信托等方式全部或部分转移给投资者,基础资产的现金流用以支付至少两个不同信用风险档次的证券的资产证券化交易。
合成型资产证券化是指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通过信用衍生工具或者保证全部或部分转移给投资者的资产证券化交易。
该交易结构中至少具有两个不同信用风险档次的证券。
信用衍生工具包括资金来源预置型和资金来源非预置型两种类型。
(二)商业银行因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而形成的表内外风险暴露称为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支持证券、住房抵押贷款证券、信用增级、流动性便利、利率或货币互换、信用衍生工具和分档次抵补。
储备账户如果作为发起机构的资产,应当视同于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
储备账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抵押账户和利差账户。
(三)为充分抵御因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而承担的风险,商业银行应当基于交易的经济实质,而不仅限于法律形式计提监管资本。
商业银行作为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信用增级机构、流动性便利提供机构、投资机构或者贷款服务机构等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只要产生了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就应计提相应的监管资本。
银监会有权根据交易的经济实质,判断商业银行是否持有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并确定应当如何计提资本。
(四)商业银行经银监会批准使用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计算某类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资本要求的,必须使用资产证券化内部评级法计算同类基础资产的相应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资本要求。
商业银行未得到银监会批准使用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计算某类证券化基础资产资本要求的,可以不使用资产证券化内部评级法计算相应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资本要求。
对部分证券化基础资产使用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计算资本要求的,如该部分资产所占比重超过50%,则应使用资产证券化内部评级法计算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资本要求,否则应使用资产证券化权重法计算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资本要求。
2024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风险管理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4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风险管理真题精选附答案单选题(共45题)1、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下列各项中,应列入商业银行二级资本的是()。
A.未分配利润B.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C.盈余公积D.一般风险准备【答案】 B2、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压力测试治理结构,其中应当制定压力测试政策的是()。
A.董事会B.股东大会C.监事会D.高级管理层【答案】 D3、香港金管局规定的法定流动资产比率为()。
A.10%B.15%C.25%D.40%4、甲企业和乙企业都是商业银行的客户,甲企业的信用等级高于乙企业的信用等级,商业银行对乙企业的贷款利率高于甲。
这种风险管理的策略是()。
A.风险对冲B.风险补偿C.风险对冲D.风险规避【答案】 B5、巴塞尔委员会提出大型银行、国际活跃银行以及其他银行应配备首席风险官,关于首席风险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首席风险官应与操作和经营条线分离,不负管理和财务职责B.首席风险官负责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C.首席风险官不能向董事会报告D.首席风险官必须具备独立性【答案】 C6、商业银行的借款人由于经营问题,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商业银行的这部分贷款面临的是()。
A.资产流动性风险B.负债流动性风险C.流动性过剩D.流动性短缺7、下列关于红色预警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A.是一种定性分析的方法B.要进行不同时期的对比分析C.要对影响因素变动的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D.要结合风险分析专家的直觉和经验进行预警【答案】 A8、假设某人向商业银行申请了一笔60万的住房按揭贷款,在已经还款40万后,又以本房产再评估的净值为抵押,追加了一笔30万的个人贷款。
若前者的风险权重是50%,追加部分的风险权重是150%。
则按照权重法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是()万元.A.65B.75C.50D.55【答案】 D9、假如一家银行的外汇敞口头寸为:日元多头150,马克多头400,英镑多头250,法郎空头120。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附件9——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9: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一、总体要求(一)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是指针对衍生工具、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在交易相关的现金流结算完成前,因为交易对手违约所导致的风险。
当违约发生时,若与该交易对手相关的交易或涉及该交易的资产组合市场价值为正数,则会产生损失。
与发放贷款所产生的单向信用风险不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产生双向的损失风险,相关交易的市场价值对于交易双方来说具有不确定性和双向性。
(二)商业银行应制定与其交易活动的特征、复杂程度和风险暴露水平相适应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三)商业银行应计算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与交易对手的衍生工具交易和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四)本规则所指的衍生工具包括场外衍生工具、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和长期限结算交易。
长期限结算交易的认定标准为:金融工具结算日远于交易日后五个交易日,或远于其市场惯例结算日。
衍生工具的资产类别包括:利率类工具、汇率类工具、信用类工具、股票类工具和商品类工具。
资产分类的依据是衍生工具的主要风险因子,由其参考标的工具决定。
当一个衍生工具同时包含不同类型的风险因子时,商业银行应根据不同风险因子的敏感性和波动率来确定主要风险因子,并保持主要风险因子判断方法的一致性。
若商业银行难以辨别主要风险因子,则应按照监管因子孰高的原则审慎认定。
(五)本规则所指的证券融资交易包括证券回购、证券借贷和保证金贷款等交易,其价值取决于风险暴露与押品的市场价值,押品收取方收到即占有该押品,押品所有权发生转移。
(六)与非中央交易对手交易的衍生工具和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与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两部分。
信用估值调整风险是指交易对手信用状况恶化、信用利差扩大导致商业银行衍生工具和证券融资交易发生损失的风险。
对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见本办法附件17。
(七)对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见本办法附件IOo二、与非中央交易对手交易的衍生工具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一)商业银行可采用权重法或内部评级法计算与非中央交易对手交易的衍生工具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
银监会介绍商业银行各类资产风险权重新规

银监会介绍商业银行各类资产风险权重新规
记者今天下午从银监会获悉,将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办法》对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的新规定做了解释:
国内现行资本监管规则对各类资产风险权重的设定主要依据1988年资本协议(Basel I)。
《办法》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信用风险标准法的规定,并考虑国内银行实际,细化了各类资产风险权重体系,提高信用风险资本要求的敏感度;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资本要求。
与现行方法相比,在权重法下资产风险权重体系的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境外债权的风险权重,以债务人的外部评级为基础;二是取消了对境外和国内公共企业的优惠风险权重;三是对工商企业股权风险暴露不再采用简单的资本扣除方法,而是区分不同性质的股权风险暴露,给予不同的风险权重;四是小幅上调了对国内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从20%上调到25%);五是下调了对符合条件的微小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从100%下调到75%);六是下调对个人贷款的风险权重(从100%下调到75%);七是对住房抵押贷款区分一套房和第二套房给予差别风险权重,一套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45%,第二套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60%。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在坚持审慎监管原则的同时,新《办法》的风险权重体系的调整还体现了公共政策导向,降低了中小企业贷款、零售贷款的成本,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局面,并推动商业银行经营转型。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17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附件1:资本工具合格标准。
附件2:信用风险权重法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及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附件3: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4: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暴露分类标准。
附件5: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要求.附件6: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缓释监管要求。
附件7:专业贷款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附件8: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9: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10:市场风险标准法计量规则。
附件11: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监管要求.附件12: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监管要求.附件13:商业银行风险评估标准。
附件14: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监督检查.附件15:信息披露要求。
附件16: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要求。
附件17:外部评级使用规范。
附件1:资本工具合格标准一、核心一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一)直接发行且实缴的。
(二)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实缴资本的数额被列为权益,并在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列示和披露。
(三)发行银行或其关联机构不得提供抵押或保证,也不得通过其他安排使其在法律或经济上享有优先受偿权.(四)没有到期日,且发行时不应造成该工具将被回购、赎回或取消的预期,法律和合同条款也不应包含产生此种预期的规定。
(五)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受偿顺序排在最后.所有其他债权偿付后,对剩余资产按所发行股本比例清偿。
(六)该部分资本应首先并按比例承担绝大多数损失,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所有最高质量的资本工具都应按同一顺序等比例吸收损失。
(七)收益分配应当来自于可分配项目。
分配比例完全由银行自由裁量,不以任何形式与发行的数额挂钩,也不应设置上限,但不得超过可分配项目的数额。
(八)在任何情况下,收益分配都不是义务,且不分配不得被视为违约。
(九)不享有任何优先收益分配权,所有最高质量的资本工具的分配权都是平等的。
(十)发行银行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购买该工具提供融资.(十一)发行必须得到发行银行的股东大会,或经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或其他人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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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安排
因新旧计量规则差异导致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资本的数量下降,减少部 分分五年逐步实施,即第一年加回80%,第二年加回60%,以此类推。
第三章 资本定义
各级资本——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三十八至四十一条)
例题1:假设银行B为银行A的附属公司,银行B扣减前核心一级资本100亿,其 中归属于第三方的20亿,归属于母公司的80亿;扣减后核心一级资本净额90
第三章 资本定义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扣除项目(门槛扣除)
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
判断标准:商业银行对金融机构各级资本投资(包括直接和间接 投资)占该被投资金融机构实收资本(普通股加普通股溢价)10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2= %(含)以上。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 普通股持股比例+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投资的实际发生价值 应在核心一级资本中 (包括票面价值和溢价)/被投资金融机构的实收资本(普通股加 扣除部分 普通股溢价)。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权重法监管规则解读
2014年1月8日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总则 资本充足率计算和监管要求 资本定义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第一支柱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第二支柱 第三支柱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全额扣除和门槛扣除 强调扣除顺序 对应扣除和逐级扣除
第三章 资本定义
附件1:资本工具合格标准
发行且实缴 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 受偿顺序 吸收损失的能力 收益分配 到期日和赎回预期,赎回替换
利率跳升机制和其他赎回激励
减记或者转股条款 发行银行或其关联机构不得提供抵押或保证,不得享有优先受偿权 发行银行不得为购买该工具提供融资
1. 银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该银行将无法生存。
2. 银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该银行将 无法生存。
第三章 资本定义
核心一级资本
项目 1 2 3 4 5 6 7 8 1.核心一级资本 1.1 实收资本可计入部分 1.2 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 1.3 盈余公积 1.4 一般风险准备 1.5 未分配利润 1.6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7 其他 第29条 A 余额 0.00 备注
1
第三章 资本定义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扣除项目(全额扣除)
商誉
其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 贷款损失准备缺口资Fra bibliotek证券化销售利得
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净额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股票 对资产负债表中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套期形成的现金流储备, 若为正值,应予以扣除;若为负值,应予以加回 商业银行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其负债公允价值变化带来的未实现损益 商业银行之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各级资本工具 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或缺口)
采用内评法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计入二级资本不得超过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0.6%; 前款所称超额贷款损失准备是指商业银行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超过预 期损失的部分。
第三章 资本定义
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项目 A 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2.贷款损失准备最低要求 2.1100%拨备覆盖率对应的贷款损失准备 2.2应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 3.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4.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5.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限额 5.1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6.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7.附注:贷款余额 7.1正常类贷款余额 7.2关注类贷款余额 7.3次级类贷款余额 7.4可疑类贷款余额 7.5损失类贷款余额
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日期
第三章 资本定义
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采用权重法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计入二级资本不得超过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1.25%;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是指商业银行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超过最低要求的
部分。贷款损失准备最低要求指100%拨备覆盖率对应的贷款损失准备和应 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两者中的较大者。
第二章 资本充足率计算和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监管报表框架
资本定义报表 G4A合格资本情况表 G4A-1贷款损失准备情况表 G4A-2少数股东资本情况表 G4A-3二级资本工具情况表 G4B-1表内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表 G4B-2表外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表 G4B-3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汇总表 G4B-4 资产证券化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汇总表 G4C-1 市场风险标准法资本要求汇总表 G4C-2 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资本要求情况表 利率特定风险、一般利率风险、股票风风险、 外汇风险、商品风险…… G4D操作风险加权资产情况表
法人:商业银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 并表:商业银行以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 注意:保险公司、工商企业不纳入并表范围! 难点:财务并表与资本充足率监管并表的差异。
业务同质性总体风险 合规风险、声誉风险 保险公司 关闭、破产、清算、外汇管制
第二章 资本充足率计算和监管要求
第三章 资本定义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扣除项目(门槛扣除)
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判断标准:商业银行对金融机构各级资本投资(包括直接和间 接投资)占该被投资金融机构实收资本(普通股加普通股溢价) 10%(不含)以下。
普通股持股比例+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投资的实际发生价 值(包括票面价值和溢价)/被投资金融机构的实收资本(普 通股加普通股溢价)。 扣除方法:合计超出本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0%的部分,应 从各级监管资本中对应扣除。
项目
合计
1
例 题
1 1.附属公司的名称 2 2.附属公司注册地 3 3.并表附属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4 5 6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3.1 扣减前核心一级资本中归属于第三方的部分 3.2 扣减前核心一级资本中归属于母公司的部分 …… 6.并表附属公司的风险加权资产 7.集团公司风险加权资产中归属于附属公司的部分 8.用于计算并表附属公司最低资本和储备资本要求的风险加权资产 9.并表附属公司最低核心一级资本加储备资本监管要求 10.并表附属公司最低一级资本加储备资本监管要求 11.并表附属公司最低总资本加储备资本监管要求 12.并表附属公司用于满足核心一级资本最低要求和储备要求的部分 12.1 其中:归属于第三方的部分 …… 15.少数股东资本中可计入并表集团核心一级资本的部分(不考虑过 24 渡期) 25 …… 18.少数股东资本中可计入并表集团核心一级资本的部分(考虑过渡 27 期) 90.00 20.00 80.00 800.00 750.00 750.00 7.5% 8.5% 10.5% 56.25 11.25 11.25 16.65 11.25 16.65
备注
第31条
60
61 62
第三章 资本定义
二级资本——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第四十三至四十五条)
• 2013年1月1日起按年递减 10%; • 带有利率跳升机制或其它 赎回激励,若行权日在2013 年1月1日之后,且在行权日 未被赎回,并满足附件1其它 所有合格标准,可继续计入 监管资本。 2010年9月12日 • 仅不满足“减计或转 股条款”,其他条件均 合格,2013年1月1日 • 不得计入 后按年递减10%; 监管资本 • 否则,2013年1月1 日后不得计入监管资本。 2013年1月1日
资 本 充 足 率 汇 总 表
信用风险报表
市场风险报表
操作风险报表
第三章 资本定义
第三章 资本定义
各级资本
各级监管扣除
核心一级资本(11条标准)
其他一级资本(14条标准) 二级资本(11条标准)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扣除项目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扣除项目 二级资本监管扣除项目
附件一 资本工具合格标准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 即核心一级资本扣除全 额扣减项目之后的净额
第三章 资本定义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扣除项目(门槛扣除)
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例题:假设某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核心一 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分别为100、0和50,该银行核 心一级资本扣除全额扣减项目之后的余额为900,则核心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中应扣除的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 投资的金额分别为多少?
第三章 资本定义
附件1:资本工具合格标准(以二级资本工具为例)
(四)原始期限不低于5年,并且不得含有利率跳升机制及其他赎回激励。 利率跳升条款是指银行发行资本工具时规定,在某个合同约定日银行 可以赎回该资本工具,若未赎回银行在合同约定日后将提高资本工具 利率。利率跳升机制会使投资者形成银行将赎回资本工具的预期。 (七)必须含有减记或转股的条款,当触发事件发生时,该工具能立即减 记或者转为普通股。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
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 核心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二级资本
资 本 各级合格资本-扣除项 ×100% 充 = 风险加权资产 足 率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
第二章 资本充足率计算和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最低资 本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 充足率 一级资本充足 率 资本充足率 5% 6% 8% 储备资本 要求 2.5% 2.5% 2.5% 逆周期资 本要求 0-2.5% 0-2.5% 0-2.5% 系统重要性 第二支柱资 银行附加资 本要求 本要求 1% 1% 1% 特定 特定 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