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退学与纪律处分的关系
学生处分制度

学生处分制度学生处分制度是指学校为了维护学校纪律和秩序,规范学生行为而制定的一套惩戒和奖励措施。
它对于培养学生的自律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学生处分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学生处分制度,并提出一些改进的建议。
一、学生处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学生处分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学校纪律和秩序,保障教育教学正常进行。
它能够有效约束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的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
学生处分制度还能够帮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通过惩戒教育促使其改正。
此外,学生处分制度还能够给予优秀学生一定的奖励,激励他们继续努力。
二、学生处分制度的类型和内容学生处分制度包括了一系列的惩戒和奖励措施。
惩戒方面,主要有警告、批评、批评并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
奖励方面,主要有表扬、奖励、奖学金等。
学生处分制度的具体内容应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学生处分制度的问题和挑战然而,学生处分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学生处分制度过于依赖惩罚,缺乏奖励机制,容易造成学生对处分制度的反感和抵触情绪。
其次,学生处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公正的情况,导致学生对学校的信任度下降。
此外,学生处分制度的惩罚力度和奖励力度不够明确,容易导致学生行为的模糊区域。
四、改进学生处分制度的建议为了改进学生处分制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让他们了解学生处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其次,要建立公正的评议机制,确保学生处分制度的执行公平和公正。
此外,要明确学生处分制度的惩罚力度和奖励力度,让学生清楚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有怎样的后果。
五、学生处分制度与学生发展学生处分制度对学生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它能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培养他们的自律能力和责任感。
学生处分制度还能够促使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通过改正错误来实现个人成长。
六、学生处分制度与教师角色学生处分制度也对教师的角色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关于学生违纪处分的规定

罗田县胜利中学关于学生违纪处分的规定一、处分的种类: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处分分以下七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或劝其转学)。
二、违纪行为与处分:(一)思想反动,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言论和行为,有严重政治立志错误者。
1.情节严重,经教育尚能改正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下(包含留校察看,下同)的处分。
2.情节严重,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劝其退学以下(包含劝其退学,下同)的处分。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司法部门处罚者:1.被处以警告或罚款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
2.被收容审查或处分以行政拘留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下的处分。
3.被处以管制、拘役、徒刑或送劳动教养者,给予开除学籍以下的处分。
(三)盗窃国家,集体或私人财务者:1.作案价值不大,在侦查时能主动承认者,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2.经保卫人员或公安人员侦查,确认盗窃者,认错态度差,不论作案价值不大,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3.犯盗窃错误经教育或处分仍不悔改,继续行窃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的处分。
(四)损坏、破坏公共财物者、建筑物和各种设施等,造成经济损失者:1.无意或过失性破坏公共财物者,一般应照价赔偿经济损失,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警告处分。
2.违反学校有关纪律、制度、规定,造成损坏公物,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下的处分。
3.故意损坏或破坏公共财物,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劝其退学以上的处分。
(五)打架闹事者:1.打架斗殴、闹事、肇事为首者,事情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很坏,给予留校察看以下的处分。
2.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煽动他人打架闹事,乐祸助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的处分。
3.邀约校外闲杂人员来校闹事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
(六)有辱骂、殴打教师、职工,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尚不够依法制裁的:1.犯有错误、不听教师、职工批评教育,以污秽的语言辱骂老师、职工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学校学生退学处理和纪律处分规程

学校学生退学处理和纪律处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生退学处理和纪律处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的退学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三条学生退学处理和纪律处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
第二章退学处理第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以退学:(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且经留级后仍不符合毕业条件;(二)因病或其他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不能坚持正常学习;(三)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四)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五)本人申请退学,经学校批准。
第五条学生退学处理程序:(一)辅导员或班主任提出退学建议,填写《学生退学审批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二)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报学生工作部(处);(三)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四)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决定,对学生进行退学处理;(五)学生工作部(处)将退学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并报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备案。
第三章纪律处分第六条学生有违反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第七条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一)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二)擅自离校,未造成严重后果;(三)考试作弊,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四)违反住宿管理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五)其他应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情形。
第八条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给予记过处分:(一)考试作弊,造成严重后果;(二)违反住宿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三)参与打架斗殴,未造成严重伤害;(四)偷窃、诈骗、侵犯他人财产,未造成严重后果;(五)其他应给予记过处分的情形。
高职院校学生退学及处分情况调研

出, 表现为精力有 余 , 贪 婪活动而没有 节制 , 因此第 一次 的 夜不归宿可能是属于偶尔性 的, 但是若不加强管理 制度 , 给
予 相 应 的 处 分 这 个偶 尔性 将 可 能 慢 慢 转 化 为 经 常 性 , 因此 在这部分管理上还是必须 加强 的。 ( 4 ) 违反 学生行为 准则 、 多项违 规行为 : 我 部 这 类 学 生 共计 2 1 人, 约 占受 处 分 总人 数 的 2 8 . 4 %。 由于 高 校 扩 招 的影 响, 在校 学 生 人 数 剧 增 , 学 院 教 育 由精 英 教 育 向大 众 教 育 转 变, 导致学 院里面学生素质参差不齐 , 整体素质下降 。他们 缺 乏 良好 的 行 为 习 惯 和 道 德水 准 , 没有树立正确 的人生观 、 价值观 、 世界 观 , 为人处事 以 自己的主观意愿 为主 , 以个 人 的好恶作为行为指南 , 因此容易引起行 为失常而造成违纪 。 2 _ 2 . 2 从 学生 受 处 分 年 级 、 文 化 程度 分 布 图( 图4 ) 来 分 析 由图中可以看 出在 0 9 、 1 0 、 l 1 级_ =个年 级 的学生 中中 职 学 生 受处 分 人 数 为 6 6人 , 占8 9 . 2 %, 远 远 大 于 高 职学 生 所
学生 。
3减 少学生 退学与 受处分 的对 策
学生退学对社会 、 学校 、 家 庭 和 学 生 本 人 都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校 园 是社 会 的 缩 影 , 学 生 在 校 不 仅 要 注 重 专 业 的学 习 , 也 需 要 学 习为 人 处 世 之 道 。 因此 深 入 研 究 学 生 退 学 及 受 处 分 的原 因, 减少学 生退学 , 提高学校管理质量是高校 管理 者 需 要 研 究 的 。针 对 学 生 退 学 的 主要 原 因采 取 相 应 的措 施 , 使 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 ; 针对学生受处 分的原因 , 有 侧 重性 地 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 可 以创 建 良好 的 校 园 环 境 , 促 进 优 良校 风 的形 成 。对 于 以上 几 点 学 校 应从 新 生 进 校 抓 起 , 贯 穿 整 个 大学生涯 , 具体对策有 以下几方面。 3 . 1创 新 人 才培 养 方 式 高校应根据学校的特点创新人才培养方式 。主要做 法 有: ① 根 据学 生 的层 次 来 制 定 不 同பைடு நூலகம்的 教学 计 划 , 不 能 用 同 一 个 要 求 来 衡 量 高 职 与中 职 的 学 生 ,也 不 能 用 同一 个 标 准来 对待不 同专业的学生 , 每个专业都有 自己的特色 , 我们 的教 学培养应该 尽可能地将这些特点放大 , 而不是平均分配。② 转专业政策的制定要合理规范 ,不 同的专业有些属 于共 通 的, 而 有 些 则 差异 较 大 , 打 下 的基 础 不 同会 对 学 生 的后 续 学 习产生较大影响, 而这些都将影响学生的学 习动力。因此在 转专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上必须合理化 、 规范化 。③加强对 外交流 , 校企合作 办学项 目建设 , 拓展带薪实 习等与企业 的 合作途径 , 这样 可以丰富学生 的实习经历 , 同时对 于学生在 校 的学习也是一种动力 、 吸引力 。 3 . 2提 高 学 生 的学 习效 能 高 校 要 重 视 学 生 入 学 后 学 习 和 生 活 的过 程 管 理 。 主 要 做法 : ① 合 理 完善 导师 制 , 帮 助 学 生 解 决 学 习过 程 中 遇 到 的 专业 、 学习等问题 , 而不是流于形式 。②建立老 生带新 生机
学校违纪处分条例

学校违纪处分条例导言:学校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道德品质的重要机构,保持学校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对于学校的良好运营至关重要。
为了维护学校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学校制定了违纪处分条例。
本文将从条例的背景、制定目的、处分的程序和方式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条例的背景违纪现象在学校中时有发生,这给学校正常秩序和学生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校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学校迫切需要制定违纪处分条例。
二、条例的制定目的1. 维护校园秩序:学校应该是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制定违纪处分条例可以规范学生行为,维护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 培养学生品质:学校追求的目标不仅仅是学术上的成功,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
通过违纪处分条例的执行,学生会懂得遵守纪律、尊重他人,培养出良好的品质。
三、处分的程序1. 依据:违纪处分的程序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
学校应当在处分学生前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确保处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 公示:学校在决定对学生进行处分时,应当对处分决定进行公示,向学生和家长公示违纪事实、证据及处分结果。
公示期间,学生及家长有权进行申辩。
四、处分的方式1. 警告:对一些较为轻微的违纪行为,可以给予学生口头或书面的警告,提醒学生注意纪律,给予其改正的机会。
2. 记过:对于违反学校纪律、作风的学生,可以给予记过处分。
记过处分期限一般为一学期,期间学生在评选奖学金、参与学生干部竞选等方面受到影响。
3. 严重警告: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可以给予学生严重警告。
严重警告对于学生的影响更大,期限一般为一学年。
4. 退学:对于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学校可以考虑给予退学处分。
退学是最严厉的处罚,学生将被取消学籍,丧失进入学校的资格。
五、学校与家长的沟通1. 学校应当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和行为情况。
家长应当对学校的紧急通知和学生的违纪处分情况做出积极回应。
学校学生违反纪律处分条例

学生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条例以《中小学生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学生守则》为参照。
第二条本条例旨在弘扬真善美,摒弃假恶丑,匡扶正气,打击歪风,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育人环境,培养合格而规范,文明且守纪,健康又向上的龙岗人。
第三条本校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视情节轻重及其认错态度,责成“公益劳动”或可给予以下之一的纪律处分:参照教育局“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处分和劝转。
”未及警告处分的,可给予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
社会影响恶劣,超出学校处理范围的,可与有关部门联系,转送工读学校或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处分细则第四条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或公共秩序1、上课时间不遵守课堂纪律,有起哄、吵闹等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可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造成较坏影响的,可加重处分。
2、假报、假传学校调课、调休通知或其他作息制度,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者,至少可处警告处分。
3、升旗仪式或集会时,不合时宜的说笑鼓掌或其他破坏现场气氛和秩序者,可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造成较坏影响的,可处严重警告处分。
4、因不遵守电脑操作规定或私自操作,造成电脑损坏的,须承担全部修复费用;对教学构成影响的可处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5、在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等宜静学、静洁的公共场所内踢球、打球、喧哗、追逐或有其他不文明玩耍行为的,处通报批评或记过处分。
6、校内骑车、乱停乱放车辆,或有其他扰乱学校公共秩序的,经教育后再犯者,可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第五条破坏学校公共环境卫生或损坏公物1、有乱拿、乱放卫生工具、乱扔杂物、乱处理教室垃圾等不良卫生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可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2、在教学楼、图书馆、运动场等公共场所吃零食,尤其是吃口香糖并随地乱吐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记过处分。
3、在教学楼道、教室墙壁、黑板、课桌椅等学校财物上乱涂、乱刻、乱划、乱张贴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或或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记过处分。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加强校风纪建设,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全而发展,根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处分违纪学生必须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的情况己下执行处分;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耐心、热情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违纪学生认识、改正错误。
第三条对学生的违纪处分分为:1警告,2、记过,3、留校察看,4、勒令退学,5、开除学籍。
第四条处分界限与幅度第1款从事或组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2款成立非法组织,举行非法游行、集会,书写、印刷、张贴危害国家安全的传单等文字材料,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3款扰乱学校正常秩序者,视其情节和认识态度,分别给介下列处分。
(一)情节和危害较轻,认识态度好,给予警告处分。
(二)情节和危害比较严重,认识态度好,给予记过或留校察处分。
(三)认识差、态度恶劣或情节和危害十分严重,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4款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徒刑或送劳动教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被行政拘留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治安警告或治安罚款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5款偷窃、诈骗财物者,除追缴赃款、赃物或赔偿损失外,视其作案情节和案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作案价值在200元以下者,可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二)作案价值在200元以上、尚不够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者可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三)作案两次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四)作案手段恶劣,造成很坏影响者,合伙作案的为首者,勾结校外不法分子的作案者,应予从重或加重一级处分。
(五)经公安部门或保卫处确认,行窃而未窃得财物者,应视其情节和未遂原因,参照本款(一)、(四)之规定,予以处理。
高等学校学生纪律处分纠纷及其处理

缺乏必要的调查和证据收集
一些高校在进行学生纪律处分时,没有进行必要的调查和证据收集,导致处分的依据不足和不合理。
处分结果不公正
处分的轻重程度不合理
一些高校在进行学生纪律处分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学生的过错程度和情况,导致处分的轻重程度不合理,容易 引起争议。
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对涉及纪律处分的案件,高校应进行充分的调查,确保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避免冤假错案。
遵守听证程序
对涉及学生重大利益的处分案件,高校应组织听证会,允许学生 申辩和提出证据。
建立公正的处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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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正的考核标准
高校应建立公正的考核标准,对学生在校表现 进行全面评价,避免单凭成绩或某一方面表现 做出处分决定。
处分依据不清晰
缺乏明确、统一的法律法规
目前关于高校学生纪律处分的法律规定比较笼统,没有明确 具体的规定,导致处分依据不清晰,容易引起纠纷。
规章制度不完善
一些高校在制定学生纪律处分规章制度时,没有充分考虑到 学生的权益和利益,导致规章制度存在漏洞和不合理之处, 容易引起争议。
处分程序不规范
缺乏公开透明的程序
通常由高校所在地的法院或仲 裁机构管辖。
诉讼程序
包括起诉、审理、判决等步骤 。
诉讼结果
诉讼结果可能包括撤销处分、 减轻处分、维持原决定等不同 情况,也可能维持高校的决定
。
04 预防纪律处分纠 纷的措施
完善校内规章制度
确保校内规章制度内容合法、合规
01
校内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教育政策,
加强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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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退学与纪律处分的关系
退学与纪律处分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籍管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退学,是学籍处置的一种。
应予退学的有六种情形:1.学生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2.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复查不合格的;3.经学校指定医院就诊,学生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4.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的;6.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
由上述6点可以看出,退学这一学籍处置是基于学生是否具备继续在校学习的条件来评判的,无论是学习成绩、身体状况、就学手续还是本人意愿,达不到继续在校学习的要求,即可按退学处理。
这里不涉及针对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罚,只是对学生能否继续在校的资格的评估。
退学既可以由本人申请,也可以由校方决定。
而纪律处分不同,没有自己申请的,都是被动接受的,纪律处分原因都是对学生违法违纪的处理。
包括违反现有的国家法律,也包括违反学校纪律,如扰乱课堂、打架、酗酒、辱骂老师、作弊等。
对违纪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纪律处分进行了分类,它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开除学籍和退学,在处置原因、处置程序和处置目的均不同。
应予开除学籍的有以下7种情形:1.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4.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5.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6.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7.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由以上7种情形可以看出,开除学籍是对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是惩罚
性的处理措施。
退学和纪律处分都是对学生的一种处理。
退学是由学籍管理的部门负责,不是处分,只意味着学籍的终止。
纪律处分是由学生部负责,是对学生的一种惩罚,记入学生档案。
纪律处分还可以在处分者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表现突出,进步明显的,可以申请解除处分。
退学处理和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都应该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同时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退学处理和纪律处分都应有记录和书面形式的决定书送交本人。
关于退学者,本科专科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研究生在规定内没有工作单位的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
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对于退学处理和纪律处分,学生如持有异议,执行的申诉程序是相同的,均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至第六十四条执行。
即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当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从处分决定或者复查决定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